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二姐……”
莫青璃眨眨眼,她毕竟不是个小孩子,而是有着成熟思维的女性,对这种状况也有不知所措,同样都是大哥的妹妹,可是大哥只给自己买礼物,却丝毫没送二姐,心里没芥蒂才怪呢。
“快快快,小妹。”莫青蔷拉着青璃,似乎比她还要高兴,大嗓门地道,“这你可喜欢好久了,大哥终于买了送你了,赶紧过来,二姐带你进屋梳头,给大哥看看。”
“你瞧,我们璃丫头多俊的姑娘啊。”家里穷的没有镜子,莫青蔷帮她扎了两个小辫子,用红头绳系了一个蝴蝶结,又端来一盆水让她照着。
水面上浮现的小姑娘约莫六七岁,瓜子脸,尖下巴,大大的眼睛,长长卷翘的睫毛,忽闪忽闪,说不出的灵动,本来很美的一张脸,只是在脸颊处有一条狰狞的疤痕破坏的美感。
“听说京城神医有一种药可以去疤痕,连宫里的娘娘都在用呢。”莫青蔷是听二伯家的堂姐莫青黛说的,莫青黛在凤阳城大户人家里做帮工,每次回来都要给姐妹二人带点城里时兴的小玩意儿,绢花泥人之类,也会找莫青蔷说些城里的见闻,这除疤膏还是她特别托人打听的,听说要一百两银子一小盒。
一百两啊,莫青蔷抽着冷气,村里最富裕的族长爷爷家那么阔气的青砖大瓦房,听说林林总总也才花了八十两,青黛姐做帮工每月能有五百文,一年就是六两银子,那么要攒上十多年,不过不要紧,反正青璃现在还小,她要努力赚钱,决不让自己的妹妹背着这种丑女的名声一辈子!
------题外话------
温馨为主,亲们收了吧(^o^)/~
☆、第003章 和爹爹识字
眼瞅着到了中午,太阳已经高悬在头顶,照的莫家的小院子暖洋洋的,莫青璃在院子里蹦蹦跳跳的玩耍,拉着三哥莫子松一起踢毽子,毽子做的很简陋,就是三个铜板叠加在一起,上面串了几个野鸡毛,不过看上去还算漂亮,为了让自己的小身板更加灵活,她自从能起身之后,每天都会做做运动。
“小妹,你越来越厉害了啊,还会花样儿呢。
”
莫子松看着青璃踢着踢着,突然把鸡毛毽子换到了左脚,然后凭空勾出了一个花,一会儿又弯下腰儿,把毽子踢高,让它落在自己的后背上,花样百出,看着新奇有趣的很,不由得摩拳擦掌,也想试试身手。
“喏,三哥你照我的样子玩几把。”
莫青璃看到自己的三哥眼睛发亮,定定的盯着毽子,想到十一岁还是跳脱的时候,自己的三哥在镇上除了上学,就是捡树枝之类,也没有什么玩乐的时间,就把毽子递给他,让他学着玩一会儿。
莫子松果然聪明,还是的时候腿还不太灵活,不好打弯儿,动作总是慢半拍,毽子经常踢不到就掉在地上,慢慢地他开始掌握一些诀窍,力道小不少,人也更加灵活,把青璃的姿势都照做了一遍,还美滋滋地叫着一旁劈柴的爹莫如湖,道,“爹,小妹的花样我都会了!”
“恩,我们三小子最聪明。”
莫如湖放下手里的斧子,还对着莫子松勾起一个大拇指,然后看了看眨着眼一脸天真的莫青璃,也鼓励地道,“我们璃丫头教的好,都快能当小先生了。”
莫如湖如今也就刚过而立之年,因为早年念书的关系也不常务农,看着面容白皙,斯斯文文的,眼睛不大但是很有神,举止沉稳有度,怎么看都不像是个乡下人,他把劈好的柴火堆在树枝编成的框里,又用手抖了抖胸前的土,拉过莫青璃,问道,“璃丫头喜欢不喜欢红头绳啊,这可是你大哥替人抄书换来的。”
莫如湖对子女们还算疼爱,但是他也有读书人的傲气,若不是家里太贫困,没有读书赶考的银子,说不定现在已经是举人了,所以现在他宁可自己吃点苦头,也对儿子寄予厚望,特别的老大莫子归,学问一直不错,学堂的先生也一直夸,甚至还打听有没有定亲,在乡下,十五岁成亲的比比皆是,还没定亲已经算是迟了,但是莫子归今年刚过了童生试,想着明年下场考秀才,就怕因为这个分心,再说万一考过了秀才也能说一门好亲不是,只不过最近儿子一直帮别人抄书,有时候趁着休沐也上街去替人摆摊写信,尽管做这个有失读书人的风骨,但是他觉得这样懂得人情世故也不错,总不能当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读书人,还能贴补下家用。
“爹爹,青璃也想习字,我是秀才的闺女,不想大字儿不识一个让人家笑话。”
装孩子真累啊,莫青璃心里暗暗叫苦,长成这样就算了,但是听三姐的意思还能买到神医去疤的药膏,只是花费的银子有点多,目前家里根本没这个能力,顶着丑女的脸,再变成大字不识的文盲,那可真是太悲催。
“是吗?我们璃丫头怎么转变想法了?”
莫如湖有些惊讶,之前他也想教自家闺女学字,不过这丫头每次见到他就躲起来,次数多了,他也就歇了心思,反正女儿家家,也不用赶考,也就没有念叨这事,想不到这丫头摔过一次之后懂事不少。
“因为大哥识字能给人抄书赚银子,青璃也想赚银子买鸡蛋吃。”
莫青璃眼珠一转,选个最简单的答案。
“原来我们青璃是馋鸡蛋了啊。”莫如湖揉揉青璃黄黄的头发,把新梳的头发弄乱不少,自家闺女如此可爱,就因为脸上这个疤,让村里不少丫头小子背后叨叨,他也有些心疼,看来只有自己再努力一点才能让闺女过好日子,将来出嫁有娘家撑腰才不会被婆家太嫌弃。
“是啊,青璃要赚银子买鸡蛋给爹爹吃,给娘吃,给哥姐吃,给小弟吃呢。”
莫青璃眼里带着认真,说了这么多人,唯独没有提她自己,老爹莫如湖见自家闺女这么懂事也软了心思,就在泥土地上用树枝做笔,写了几个简单的字。
这个时空的文字和青璃所在的二十一世纪的文字竟然是一样的,只不过很多都是复杂的繁体,不过难不倒她,因为她本身就在香港人开的公司里做事,能说能写,并不是特别复杂的字基本没问题。
见莫青璃学的很快,一旁蹲着的莫子松也很诧异,妹妹竟然如此聪明,当初他开蒙的时候,这几个字可是学了好几天的,他不信小妹能记得这么快,就把字跳着问了一遍,结果莫青璃还是答的丝毫没有差错,这让要强的他有些不服气,心里想着以后得更加努力才行,不能被小妹给比下去。
农家在一般只有两顿饭,农忙的时候才是三顿,一般第二顿饭都是下午辰时左右吃,开始的时候莫青璃晚上都会饿的肚子咕咕乱叫,只能靠喝水充饥,但是半夜又经常起夜,折腾的自己的二姐也睡不好,现在她已经很习惯了。
娘亲刘氏做农家菜有一套,她从自家院子摘了一些快老了的豆角,里面的豆子已经长的大大的,切了几个土豆,加水和大酱炖着,快熟的时候就加点蒜末,又在锅边贴点玉米饼子,从厨房就传来一种香气。
这个世界虽然比不上二十一世纪的高科技,但是作物还算比较全乎,一些抗旱高产的玉米啊,红薯啊,土豆,花生大豆之类的都有,而且都是家常农家里常种的,基本上家家都有。
因为莫如湖带着儿子们回来的,所以她还特别的用大葱炒了两个鸡蛋,又给了青璃五文钱让她去村东头的杂货铺打二两酒,剩的一文就当做她买糖的零花。
青璃又不是真小孩,所以每次这个钱基本都攒下,她藏在一个破旧的陶罐,攒了三个月,估计还不到十文钱,能买几个鸡蛋,现在她的观念就是以鸡蛋为标准,完全掉进钱眼儿里了。
------题外话------
打个滚,求收藏啊(^o^)/~
☆、第004章 与家人吃晚饭
晚饭虽然没有肉,已经算是最近莫青璃吃的最丰盛的一顿饭了,素日爹爹和哥哥们不在家,基本娘几个就是一个菜,好的时候能加个咸菜和蛋花汤,今儿娘亲刘氏不但做了一盆的土豆炖豆角,大葱炒了两个鸡蛋,又炒了一盘盐霜花生米给莫如湖下酒,最后还把酱菜细细切丝,滴了点平时舍不得用的芝麻油,主食虽然是玉米饼子,但是吃着倒也香甜,自家种出的东西带有一种清香,现代那些转基因啊,农药蔬菜,根本就没办法比。
“来,我们璃丫头今天学了不少字,爹爹奖励一块鸡蛋。”
说着,莫如湖从盘子里夹了一大块鸡蛋给青璃,自己只夹了盘子里的大葱。
见兄妹自己个人都看着自己,莫青璃老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微微低下头。
“呵呵,小妹快吃吧,我们在学堂也能吃到鸡蛋的。”
大哥莫子归的话不多,但是缓解了青璃的尴尬,她很快变得坦然起来,抛开自己一瞬间的矫情,这些都是自己的家人,没人会看笑话的,她把鸡蛋一分为二,一部分放到子喜的碗里,笑着说道,“弟弟也吃。”
“嘿,我们四丫头懂事多了。”
娘亲刘氏欣慰的点点头,又给二姐莫青蔷夹了一筷子的鸡蛋大葱,这才说道,“快吃吧,别推来推去的,今儿母鸡下了四个蛋,前儿又攒了不少个,你们爷儿几个回去也带上点。”
“娘,我们在学堂也能吃到肉的,鸡蛋就留给家里的弟妹吃吧。”
莫子归连忙推辞,最近他经常摆摊给人写信念信,有时候不收钱就收几个鸡蛋,镇上的小院子还有几个,不过这回没拿回来,但是肯定不想在从家里拿了,他知道娘和弟妹们平时吃个鸡蛋都不容易,看几人蜡黄的脸色就有些心酸,他是家里老大,应该承担家庭重担,若不是先生一直夸他学问好,父亲又把自己当做希望,他真想出去给人家跑腿做上个小生意,一个月也有个几百文也能让家里松快不少,隔三差五也能吃上点子肉打打牙祭。
“老大啊,做学问要紧,要是累,咱就别去给人家摆摊了吧。”
刘氏识文断字的,也算通情达理,这个时代就是士农工商,商人地位十分低下,被认为算计私利,狡猾,一身铜臭。而读书人,都有一种清高劲儿,给人摆摊写信,除非是日子真过不下去了,否则还少有人拉下这个脸子,这可是被很多人觉得有辱斯文的。
“娘,不碍的,给人写信还能练练字,不用自己出银子,还省点笔墨。”
莫子归笑笑,并没有多说,开始他也被嘲笑,但是用自己写信换来的铜板给小妹买了头绳之后,就放得开了,脸面之类的不重要,看到小妹笑盈盈的小脸,他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被人在后面说几句酸话,不痛不痒,没什么大不了的。
“儿子长大了,我们也别操这个闲心了。”
莫如湖吃了几口花生,又喝了一口酒,劣质的白酒度数也并不高,但是进到胃里仍旧暖暖的,这个地方冬天的时候特别冷,村里人有钱没钱的都好这么一口儿。
“他爹,一会儿吃过了饭去爹娘那,把这月的赡养银子给了吧。”虽然已经分家,但是老三莫如湖家和老大莫如江还是经常走动的,两家的关系也比较和睦。青璃的大伯母大刘氏是娘亲的堂姐,而且是自小一起长大,所以关系比较亲近,完全没有妯娌的自私嫉妒等一些小想法,而且大伯莫如江家的条件也比自家好上些许,大堂哥莫子冬在镇上的酒楼当小二儿,每月有三百文的工钱,而且还不时能接到客人的打赏,有时候还会带些酒店剩下的吃食回来,不过青璃对这种别人剩下的比较反感,大堂哥过来送了两次,那时候她正摔的昏迷,更是没什么胃口,因为那会天热,刘氏也没有留。
大伯家除开大堂哥还有一个儿子一个闺女,都比她大,莫子冬已经十七,定了隔壁村的老张家大闺女,约好今年冬就成亲,二子莫子华和自家大哥一样,都是十五岁,还没定亲,小女儿莫青菊九岁,很少出来玩闹,每天都帮着大伯母大刘氏喂猪喂鸡,时不时的还要换洗爷奶的衣物和床单。
“我好久没看到爷奶了,爹也带我去吧。”
莫青璃眨眨眼,做无辜状,实际上她对慈祥的爷奶很有好感,而且奶奶卧病在床,平时里也不出门,这次她摔倒把她奶还急的上了几天的火,这不,她又活蹦乱跳,想去看看,前世她的爷奶都在她出生不久就生病去世了,她还没享受过这种隔辈亲人的关爱,所以心里很是渴望。
“去吧,也不好空手,正好把你爹带回来的桂花糕分一半送过去。”
古代的风俗就是很淳朴,家里有什么好东西,亲人之间都不吃独食,互相送上一点,这是习惯也是本来有的习俗,不但亲人,街坊邻居也是如此,不像现代社会那么冷漠,有钱也藏着掖着,住在一个楼层的邻居,住了几年可能也碰不到几面,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