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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吃了大亏了,看来自己的安排并不是很为纪雨轩着想啊。
“雨轩最好没事,要不你们等着我的怒火吧。”秦叶的眼中闪过一道寒光。罗成斌也许是累了,没多久就打上呼了。
秦叶倒是翻来覆去睡不着,满脑子全是纪雨轩的身影,窗外挂在天上的月亮,渐渐变成了纪雨轩美丽的小脸。
秦叶思念中的纪雨轩此刻站在房间的玻璃窗前,看着楼下不远处闪着淡黄色烛光的帐篷区,心里却在担心那可恶的秦叶。
昆明城里至少也有百万丧尸,他孤身一人进去,能在茫茫人海找到他的姐姐吗?这次来昆明吉凶未卜,实在让纪雨轩迷茫,她根本不知道跟秦叶来昆明还能不能再活着回到原来的小城去。
为了进入营地,纪雨轩被迫按营地的规定上缴了背在身上的武器弹药和包里不多的食物。至于戒指里的东西,她也不会傻傻的上缴出去。
那戒指是秦叶用异能以钢为材料做的,上面有一小小的凤凰环绕着整个指环,精致逼真,秦叶才拿出来的时候,纪雨轩就喜欢上了,当时她还以为秦叶给她指环有另外的意思,害得小脸通红。
当秦叶教会她打开指环里的空间时,她惊得目瞪口呆,没想到这小小的东西,竟然藏了那么多的东西。看着里面应有尽有的各种生活和战斗装备,她感动得抱紧秦叶,热泪盈眶,幸福在心中满溢。
按照规定,她进入隔离区并待满了一天时间后,才真正算是进了营地。
从隔离区出来,纪雨轩除了手上带着的戒指和一身作战服,其他什么都没有留下,营地帐篷区的环境比贫民窟都不如,加上食物的稀少,让许多人都是面黄肌瘦,目光呆直,形如游尸,每天限量供应的一顿食物和少量的水,仅能让人苟延残喘,除了外出寻找物资的人,大部分人都挤在狭窄的帐篷里,连动都懒得动一下。
纪雨轩刚到帐篷区,她那靓丽的面容和美妙的身材,立刻成为了她的原罪。她那白里透红,晶莹嫩滑的肌肤,水灵灵的大眼睛,活力四射的身段让所以见过她的人都露出色迷迷的眼神,那目光仿佛要剥光她的衣服一样。
她往门口一站,就象明珠一样散发着耀眼的光芒,勾起了众色狼最原始的欲望。从门口到她住的帐篷短短五十米,这些眼里发着绿光的恶狼,愣是有十多组人来找她的麻烦。
对于这些敢对侵犯自己的流氓,纪雨轩总是毫不手软,遇上一个就打一个,多亏营地禁止带枪械进入,只能用冷兵器或是棍棒,纪雨轩毫不犯躇,下手狠辣,在打断了三十多人的手脚,她才算得以进到分配给她的帐篷里。
她总算明白秦叶所说的话了,在恶狼面前,你只有打,狠狠地打,直到它看见你害怕,看见你就想躲,那么你才会暂时安全了。也正是这血淋淋的事实,威慑了宵小,成就了她女暴龙的威名。
到了中午,帐篷区里才算有点人气,因为这是一天之中发放食物和水的时间,纪雨轩随着人群,在一大铁桶面前排队领取食物。
看着手中那清得象水一样的粥和浑得象泥一样的水,她有些吃不下,不过,她还是逼迫自己装着进食的样子,乘人不注意,转身倒掉。等没人的时候,从戒指里拿出食物来吃。
一个小小单人的帐篷,却挤了个满满当当,整整六个女人挤在一个小帐篷里,各种刺鼻的气味冲鼻而来,就算是猪舍都比这干净得多。
从内心来说,她也觉得这些人可怜,就在刚进来的时候,她听说刚刚两个饿急了的男人为抢一个女人私藏的一点点食物把女人杀死了。
这样的事几乎天天在帐篷区发生,看着那血淋淋躺在地上的已经僵直的女人的尸体,这倒给她提了个醒,按下了分食物给同帐篷女人的愚蠢念头,她可不想被饥饿逼疯了的人们连皮带骨给吞到肚子里去。
到了了晚上,纪雨轩所在的帐篷变得热闹起来,各式各样的男人进进出出。
人类的羞耻心在这时早已荡然无存,对未来的迷茫和无助,以及对食物的渴求,帐篷区到处是不知羞耻的肉~虫公然当成众人的面,捉对苟且。
纪雨轩羞怒之下,扭断了几个上前问价的男人的爪子,一怒走出了帐篷,在帐篷区靠门附近,找了一个还算干净的地方,睁着眼睛一直坐到了天亮。
第二天一早,她就找到了帐篷区的主管,要求参加基地组织出去寻找食物的队伍,虽然出去也许就意味着生死未卜,但只要能活着回来,上缴了大部分搜寻回来的食物和物资以后,剩下的那部分总能吃饱肚子,运气好的话还会略有剩余,那就能在营地里残喘几天。
纪雨轩要求出外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她已经对在营地里的各种搔扰不厌其烦,她宁可去面对那些凶残要命的丧尸,也不想面对那些丑恶的人、肮脏的事,仅仅一晚上时间,已经让她这个特警打心眼里厌恶这些人的行径。
也就是在第一次搜寻食物的任务中,纪雨轩所在的队伍遇上了大群丧尸,这只配备只有二只步枪的队伍,在没有重火力支持的情况下,如何能抵得住众多丧尸的撕咬。
尽管纪雨轩很努力地杀死冲上来的丧尸,仍然阻止不了眼睁睁地看着那些惊惶失措的队员一个一个被丧尸抓住,咬死,然后带着血淋淋的身躯加入到它们的队伍中,反过来攻击自己,最后要不是她拼死把队长从丧尸口中抢回来,也许当天只剩下她一个人回营地了。
被救回来的队长,倒有点良心,听纪雨轩说了她的情况,答应找关系帮她从帐篷区捞了出来,当然主要的原因,还是纪雨轩特警的身份加上些食物攻势,所以进住了高级住宅区。
说是高级住宅区,其实就是以前铝厂的职工家属楼和青工宿舍,这里住的都是旧时的国家干部、军队高官、警察及家属。
虽然同旧时的高级住宅区或五星级宾馆相比,这里实在是麻绳提豆腐,提都不要提了。但跟临近的帐篷区相比,这里就已经是天堂了,至少这里能吃饱饭,有间可以挡风遮雨的房间,脏了可以洗个热水澡,累了有张小床可以躺下休息。只要外出的时候小心些,躲着那些公子哥,生活倒也还算安静。
“雨轩姐,东西都准备好了。”
纪雨轩抬起头看着正在收拾东西的女孩,这是她在帐篷区里遇上并救下的一个女孩,在队长打捞她的时候,她多加了五个弹夹,把女孩也捞了过来,跟她同住在一间狭小的房间内。不能拯救大多数,个别的纪雨轩遇上了,还是会加以援手的。
第二十一章秦叶的研究
楚婕,云南大学大二的学生,长得清秀、靓丽,娇小玲珑的身材也是前凸后翘的。在丧尸爆发以后,从大学城里伙同几个同学冲了出来,最后来到这个营地。
没有了象牙塔里的光环,她进来就一直待在帐篷区里,要不是纪雨轩捞她,她也许现在已经是一堆换食物的烂肉了。她至死都记得,那几个男同学为了从管事那获得很少的食物,硬是按住她的四肢,把她剥光了让管事玩弄。
就在她绝望的时刻,纪雨轩救了她,并把她捞到这里。她从心里感谢纪雨轩,暗暗发誓要跟随纪雨轩。
“小婕,你明天不用出去了,我去就行。”纪雨轩看着这个女孩,正忙着拉上战术包的拉链。末世的来临,丧尸满地,旧时的一切都被冲得粉碎,这些从前的天之娇子,如今也得为一口能吃的东西受尽折磨。
“没事的,雨轩姐,我只是去当司机,没什么危险的。”楚婕拉好战术包拉链,准备把它挂到了墙上。
娇小的她没有力气去杀丧尸,也背不动沉重的物资包,如果不是纪雨轩贿赂了队长并答应搜寻两人份的食物,估计开车的好事也不会落在她身上。
纪雨轩背着楚婕,从戒指里拿出一把手枪,塞到楚婕手中:“这东西你拿着防身,回来前拿给我。”
楚婕接过枪,反问,“雨轩姐,那你不用枪吗?”
“没事,明天出去,队长会给我配枪的,你一个在车里,要小心。”纪雨轩回答道。
“雨轩姐,你说,这秦大哥,真的能一个人进城里把他姐姐救出来吗?”楚婕是知道纪雨轩的一些情况的,特别是秦叶,直把她耳朵都听出茧子了。
在她看来,孤身闯入几百万丧尸之地里救人,那不是脑残就是去找死;但从情感的角度出发,她又十分佩服秦叶为家人所做的一切,那份执着令她心折,令她感动。
她多希望当初也能有个这样的大哥哥能冲入大学城拯救自己,哪怕是救人不成两人当时便死去,她也不后悔。可现实是残酷的,从大学城逃出来的时候,她亲眼见证了她的一个最能打架的学长被那些可怕的怪物追上、扑倒、直至吃掉。那血淋淋的场景和凄厉的惨叫,至今让她夜里梦惊不已。
帐篷区那几个男生对她做出的事,让她对男人失去了信心,唯独对这个雨轩姐口中的这个男人产生好感。
“能,他一定能行的,你秦大哥很厉害的。”纪雨轩抚摸着楚婕柔顺的长发,她口中虽然肯定,心里却犯嘀咕,秦叶虽然厉害,几千和几百万的区别有多大,纪雨轩还没傻到没法区分。
她只能这么给自己催眠,给楚婕催眠,只有这样,她在能安静的在营地待满十天,才能让自己拼命打消去城里找他的念头。看着摇晃的烛光,心绪却在满天飞舞:“秦叶,你现在怎么样了,救出你姐姐没有啊,为什么还不来接我?”
清晨在两个人的思念当中悄悄来临,这已经是秦叶进城的第五天了。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如果他在这几天找不到治疗的方法,他必须去营地接纪雨轩,这是他准下的承诺。
昨天晚上秦叶闭着双眼,在脑海中与小叶子不断地研究关自己身上所有的技能,希望能找到救他姐姐的方法。可是看来看去,似乎所有的都有用,可又好象所有的都无法解决问题,总感觉差了一个关键性的没有找到,到底是差了什么,秦叶想破了头,也没也没找出头绪来。
难道真得找两丧尸来做实验才能找到方法,秦叶打定了主意,很快就睡了过去。
天一亮,秦叶便去抓了几只丧尸来到他们的住处,几只丧尸全被秦叶打断了四肢和脊骨,现在除了不断对着他疯狂的可咬合牙齿,发出“咔咔”的撞击声,也只能望洋兴叹,任其宰割了。
罗成斌睁开双眼,直接被旁边几只丧尸吓了一跳,拔出军刺就准备撕杀,直到看清这些丧尸除了空有凶恶的嚎叫,却无半点扑过来的时候,这才放松下来。
“秦哥,你这是干啥呢,大清早的,瞧这架势,刚刚愣吓我一跳。”罗成斌看着正在丧尸身旁蹲着的秦叶,大为不解,别的人见到丧尸就躲,这秦叶倒好,愣抓几只放在房里,看丧尸的样子,应该是做过手脚的。
“没啥事,哦,昨天那烤肉热过了,早饭就吃它吧。”秦叶头都没抬,一直在观察着丧尸。他之所以抓几只丧尸上来,是希望找到那个关键性的突破点,只要找到了那个切入点,那后续的研究就可以进行下去了。
“成,我这人不挑食,有啥吃啥。”罗成斌向那半只还冒着热气的烤变异兽走去,用刀直接下了两条前腿,边吃边走近秦叶,“秦哥,给。”罗成斌把一只前腿递给秦叶,边吃边看秦叶的动作。
从昨晚秦叶快速杀死变异兽,罗成斌就拿自己和秦叶相比较了一下,从速度力量和手法上看,自己还是差了秦叶一头,那种干净利落的截杀,就象是事先计算好了一样,没有多余的这些,不经过长期的训练和实践,是不可能做到的。
虽然自己是特种兵出身,成天在训练中渡过,可到头来还不如平民出身的秦叶,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丢。
这秦叶倒底是什么人,怎么能孤身在遍地吃人的丧尸城里生存,并且似乎生活得有滋有味,从昨天的表现上看,他完全不害怕这些丧尸,出手就象个身经百战的战士。
听他的口气应该是有什么难题,才会出现在这有几百万丧尸的地方。那他来城里到底是要寻找什么东西,罗成斌的好奇心越来越强烈。
秦叶接过前腿张嘴咬了一下,虽然这肉不如刚烤出来那么美味了,但吃起来还是依然很爽口,两人很快进完了早餐。
“秦哥,你抓这些个货干啥用啊?”罗成斌吃完顺手在战斗服上擦擦,反正这么多天了,脏也看不出来。
“我在看丧尸和我们人类到底有什么不同。”秦叶捡起一张废纸擦掉手上的油渍,他观察了丧尸老半天了,一直找不到解决的办法。
“有啥不同?”罗成斌搔了搔头,手指在短短的头发间发出“沙沙”的声响,白色的粉沫乱飞。“不就是丧尸和人类皮肤的颜色不一样,行为更接近野兽,更具有攻击性,力气也特大,其他也没啥不同啊。除非咱是丧尸,就知道有什么不同了。”
秦叶眼珠一动,罗成斌的话给他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