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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花之兵王重生》
作者:天地同力
第1章 回到十五年前
在迷迷糊糊中,杜永南感到有人在推他的手臂,猛然惊醒过来,霍地抬起头,入目却是一溜整齐的黑色脑壳。他目光一转,赫然发现自己居然坐在教室里。
怎么回事?我不是已经死了吗?被美国驻非洲军队出动一个装甲师偷袭,整个营地化成一片火海,而我正好被美国M1A2SEP主战坦克主炮轰中,粉身碎骨!怎么我坐在一个教室里?
就在他惊疑万分时,一个处于变声期的声音在他耳边小声响起:“杜永南,灭绝师太正盯着你看呢。”
他转头望去,看见一张稚气十足的侧脸,侧脸的主人正故作正襟危坐地目视前方。
“别看我!难道你想灭绝师太发飙吗?”变声期声音又飞快地悄声说道。
灭绝师太?
杜永南不禁转回头,往前方看去,看见讲台上站着一个记忆模糊的中年妇女。那中年妇女扑克着脸,目光如刀子地盯着他好一阵,才收回目光继续讲解一道函数题。
这、这不是我初三的数学老师灭绝师太吗?
很快,他醒悟到,自己重生了,时光倒流到十五年前,爸爸妈妈还没出车祸,妹妹还没走上自杀的不归之路,一切悲剧都还没发生。
看着黑板旁边挂着一块写着“离中考仅剩58天”的小黑板,经历过无数血与火洗礼的他,瞬间泪流满面。
正是58天后的中考,学习不认真的他没考上重点高中,他爸爸妈妈为了让他进入重点高中就读,选择交不菲的择校费。但是,自从妹妹出生后,他爸爸妈妈就因超生而下岗,靠在街头做小生意养家糊口,日子过得拮据。为了筹备不菲的择校费,他爸爸妈妈日夜操劳。在一天夜里,操劳过度、精神恍惚的他爸爸踩着三轮车,载着他妈妈与一辆大卡车正面相撞,当场死亡。
父母车祸后,他辍学到深圳打工,妹妹寄养在亲戚家。由于没人管教,再加上父母去世的打击,妹妹很快就学坏,沦为小太妹,最后在十七岁那年因为绝望而自杀。
妹妹的自杀,使他自责和绝望到了极点,加入了一个海外华人佣兵团,在非洲大陆过着枪林弹雨的生活。由于他不把自己的命当命,再加上悟性不错,被佣兵团的几个老大看好,重点培养,几年后,他成为了佣兵之王,单兵作战能力公认全球第一!
“上天既然给我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我绝不能让悲剧重演!”杜永南紧紧握住拳头发誓暗道。
悄悄把泪擦干后,他开始思索如何阻止悲剧发生。
显然,事情的起因在他没考上重点高中,所以必须在不到六十天的时间内发愤图强,考上重点高中!
他拿出一张白纸,在上面写下中考的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和化学,然后一一分析起来。
首先是语文,语文靠平时积累,阅读理解和作文占大头,再有就是背名诗名句什么的。拥有一个三十几岁的灵魂的自己,初中语文对他的挑战不大。一百二十分满分,考一百零几分应该没问题。当然,这只是估计,还需测试才能确定。所以,杜永南给语文打了一个勾。
接下是数学,十五年不接触数学,几乎都忘光了,恐怕只有小学水平,所以必须从头开始学,任务最艰巨。当然了,也不是不可为,毕竟自己思维成熟,理解能力远超普通初中生,自学能力自不用说,而且初中数学比较简单。所以,他给数学打了个三角符号。
其次是英语,如果是重生前,英语对他是天堑,而对现在的自己却是最拿手的科目。因为在非洲的十几年,掌握英语是必须的生存技能。初中英语,不仅词汇少,而且语法也很简单,所以只要仔细些,他自信能考满分。所以,打勾。
然后是政治,完全死记硬背的科目。自己的记忆力一向不错,现在还有五十八天,死记硬背下初三上下两册政治课本完全没问题。所以,打勾。
最后是物理和化学。化学是理科中的文科,关键是背熟化学反应公式和各种化学反应的现象,而且初中的化学相对简单,所以打勾。物理,背公式定理很重要,计算也不可少,难度是仅次于数学,所以打三角符号。
至此,他分析出,中考真正没有把握的是数学和物理。
“先易后难。不过,怎么搞定数学和物理呢?”他不禁沉思起来,“必须要有一个数学和物理成绩很好的人热心辅导!找老师帮忙吗?不可能!我只是一个差生,在他们眼中属于拖油瓶,甚至是捣蛋分子,他们讨厌我都来不及呢,怎么可能耐心地帮我补课?”
他转头看了一眼同桌姜同,马上在心里摇头。姜同学习成绩是比他好,但也好不到哪去,不然也不会跟他成为同桌。再看看前后桌的同学,都是跟姜同一样的货色。至于左边,那是一堵墙,他被班主任安排靠墙坐。
杜永南不禁把目光投向全班,记忆中全班前三名的是苏莹莹、刘日华和沈月灵,其中苏莹莹更是年级第一。
苏莹莹不仅成绩好,人也清丽动人,被好事者评为校花,是全班男同学心目中的完美梦中情人。不过,虽然她是班长,但是他不准备找她。全班的目光几乎都集中在苏莹莹身上,自己一个差生贸然靠近,会被人误认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仅仅口水就能把他淹没。
至于刘日华,这个副班长家境富裕,为人高傲嚣张,就没正眼看过成绩中游以下的同学。而且,他和刘日华的关系并不融洽。所以,不可能找刘日华帮忙。
最后是沈月灵,这个相貌普通、性格安静的女孩,相对于耀眼的苏莹莹和刘日华,存在感就差太多了,连班干部都不是。这个默默努力、成绩一直在年级前二十几名徘徊的女孩最终在中考时跃居年级第一,跌破了所有人眼镜。
“就她,沈月灵!”杜永南暗想道,目光往教室前方望去,首先窜入视野的却是一道清丽的背影,是苏莹莹。
苏莹莹坐在第三排第四列,整个教室最好的座位。只见她肩若刀削,乌黑柔顺的长发被一个鹅黄色的蝴蝶夹挽起,露出小半边娇嫩雪白、堪称完美的侧脸,和宛若白天鹅脖子似的纤细雪颈。
此刻的她正专心致志地听课,倩影流露出优雅高贵的气质,不愧是全班男同学的梦中情人。
与苏莹莹同桌的正是沈月灵,她留着一个假小子的头发,身上穿着天蓝色的校服,十分朴实,看起来毫不起眼。若不是成绩好,根本就是一个丑小鸭。
不过,杜永南知道日后全班同学最出息的是沈月灵,而不是苏莹莹或刘日华。
在重生前两年,天狼佣兵团接到一个保护到非洲投资的华资能源巨头公司的考察团的任务,作为佣兵王的他被安排贴身保护这个考察团的团长。初次见面,他吃惊地发现,要他贴身保护的人居然是一位气质高雅的绝色美女。交谈之下,他更是震惊不已,因为那绝色美女正是他初中同班同学沈月灵。
远在非洲遇上初中的老同学,杜永南和沈月灵都很惊喜。在接下的详细交谈中知道,沈月灵当年全年级第一考上重点高中后,三年后高考又以市状元身份进入北京大学。大学毕业留学美国哈佛大学,五年时间顺利拿到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然后进入国内一家能源巨头公司工作。及至率团到非洲考察时,她已经身居高位,年薪几百万,掌握近千亿美元的投资。
除此之外,沈月灵的外貌和气质变化很大,女大十八变,丑小鸭变白天鹅,成为一等一的绝色美女。
在接下三个月的贴身保护中,杜永南不仅对沈月灵了解甚深,而且还发生过旖旎的关系。
“这时候的沈月灵应该是最好接近的,尤其是我非常清楚她的爱好习惯。”杜永南暗暗想道,对找沈月灵帮忙复习数学和物理很有信心。
接下,他又花了一节课的时间做了一个详细周密的复习计划,并记录在笔记本上。
这时,已经快要下课放晚学回家,杜永南收拾一下桌面,把政治课本和化学课本放进书包。
按照复习计划,接下来十天里,将集中精力攻克政治和化学。
“马上要放学回家了,爸爸、妈妈,还有妹妹,我终于可以再看见你们了。”他不禁内心激动起来,有一种度日如年归心似箭的强烈感觉。
“杜永南、杜永南。”忽然背后传来一个声音压得有点低的叫声,同时感觉到后背被人用笔头轻轻捅了两下。
他转回头,看见一个高大的胖子,脸盘很大,长着一只朝天狮子鼻,很快想起了对方是自己初中时的死党黄恋晶。
“盯着我看干嘛?我又不是苏莹莹。”黄恋晶开玩笑道。
杜永南回过神来:“切,谁盯着你看了,我口味没你那么重。”
黄恋晶嘿嘿笑了一声,然后认真地说道:“你收拾书包干啥?你不记得放学后有事要干吗?”
“有什么事?”杜永南疑惑地问道。
时隔十五年,如果不是很重要的事,谁能记得某月某日发生什么事?
“我操!你丫的不会怕死装糊涂吧?”黄恋晶有些生气地说道,“不是说好今天放学后一起教训七班那些混蛋吗?你要是敢临阵退缩,以后兄弟没得做!”
“跟七班的人打架?”杜永南不禁问道。
“是呀。前天七班的人竟敢不知死活跟我们抢篮球场,我们当然要干死他们。”黄恋晶说道,“你不会不记得了吧?”
杜永南笑道:“记得记得。放心,我不会缺场。”
经黄恋晶提醒,他终于记起当年的确有这么一回事,而且闹得满城风雨。
当时,他们9703班和9707班在学校附近约架,七班的人不守规矩,叫来了三个社会混混。三班的人当场就怕了认输离开,没想到七班的人非要三班的人磕头认错,而且每人每天要交两块钱给那三个叫强哥的混混做保护费。
三班的男生气不过,于是打了起来。在混战中,黄恋晶被一个混混用匕首捅了一刀肚子,差点死了。
事情结果是,所有参加这次斗殴的学生都留校察看半年,其中引入社会混混的陈耀被勒令退学。
“那就好。”黄恋晶松了一口气道。
这次与七班约架是他亲自下战书,如果连死党杜永南都不参加,其他同学肯定不参加,这场架就打不成,以后他在学校就甭想抬头走路。
第2章 约架
铃铃铃……
下课铃响起,教室立即喧闹起来,普通同学纷纷背着书包回家去了。
杜永南、黄恋晶,还有二十多个身材相对高大的男生留了下来。他们都是9703班比较热爱篮球的分子。
一九九几年到二零零几年是华夏国中学生生源最多的几年,一个班级七八十人,不大的教室挤得水泄不通,连转个身都困难,教育资源空前紧张,甚至一些贫困乡镇中学还要学生自己买书桌和椅子。至于学校的体育设施和场所,那更是紧缺了。
而那时正值《灌篮高手》风靡整个华夏,樱木花道、流川枫、赤木等等大部分为男生耳熟能详,在许多中学掀起一股篮球狂潮。所以,为了抢占篮球场,9703和9707班积怨已久。
黄恋晶见留下的男生算上自己和杜永南有二十三个,十分兴奋,底气十足。
“兄弟们,七班那些杂碎竟敢骑到我们头上拉屎,抢我们包下的篮球场,干死他们!”他大声叫道。
其他同学立即纷纷激动的叫起来:“干死他们!”
杜永南背起书包,微笑道:“还等什么,我们出发!”
他初中时,篮球技术不错,再加上身材相对于同龄人要高大,打中锋位置,在班上热爱篮球圈子里,号召力不弱于黄恋晶。
“出发!”
“出发!”
一群半大的男孩嗷嗷大叫,在杜永南和黄恋晶领路下走出教室,充满狂热。
“南哥,你书包里是不是带了家伙?”跟在杜永南后面的一位同学问道。
杜永南回头一看,是一个身体拔长消瘦、留着一个流川枫式头发的男生,记起了他叫张万千,最崇拜《灌篮高手》里的流川枫了。
其他同学也纷纷问道:“是呀,南哥,是不是真带了家伙?”
他们都注意到杜永南背着书包,要知道平时杜永南就很少背书包回家做作业,更不用说去打架的时候了。
“哈哈,对付他们,哥一只手就能把他们打趴下来,用带什么家伙!”杜永南自信地朗声笑道。
作为兵王重生,虽然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