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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神恶煞的表情,破坏了本该美好的感觉。
脑中掠过点点碎碎的画面,由于她的体弱和自卑,被那个阳光的男孩子眷顾了些许,那暗恋他的江若雪,便丢下了无时无刻的刁难。而初三那年的国庆放假,更是路上被殴打昏迷……只是这次地点却变成校园,难道是因为她重生带来的蝴蝶效应?
“若雪,你看她好像伤得很重……”有女生怯怯说道。
“我看看……”江若雪凑近过来,一脸看垃圾的表情对着地上的人,努努嘴,“没事,还死不了,继续……”猛然对上莫小茜沉静幽深的眸子,一股没来由的惧意从心底蔓延开来,手脚一阵冰凉无力,后面的话就断了。
江若雪眨眨眼睛,是幻觉吗?再看,依然是那双似乎看透了世事沧桑和永不服输的眼睛,看得人心底发寒,抬脚重重踩在莫小茜的身上,“看什么看,再看就把你眼睛挖出来!”
莫小茜没有理会,只是静静看着那骄傲的小公主。她们之间的差距,难道只是因为江若雪家里有钱?
“老师来了!”不知道谁喊了一声,几个少女面面相觑,脸上闪过几分慌乱。
相对莫小茜的不以为然,江若雪却有些顾忌,秀眉一拧,扭脚在她脸上踩了踩,恨恨地道:“你给我记着,不许靠近云枫,否则见一次,我打一次!走!”
几名少女趾气高扬地走远,莫小茜睁着酸涩的眼睛,正午的太阳叫几道阴影遮住了大半,偶尔流露出来的角落,依然透着无比的热情。
浑身骨头都快散架,只能那般静静躺着,仰头的动作,正好看清楚某个不易被发现的角落,嘴角淡淡一扯:“看够戏没有?”
“啧啧啧,眼光倒是挺毒。”身着白色衬衫牛仔裤的男孩子从一棵树上跳下来,狭长的眼睛笑开,显得越发的小,两道的铅笔眉高高扬着,带着几分痞气,嘴巴淡薄,总有一股淡淡的疏离味道。
虽然不喜欢他,但也不能够否认,这是一个漫画中的美少年。小小的富贵镇卧虎藏龙,江若雪,云枫,还有眼前这一位,都是不该出现在这小地方的人。
“不要那副表情,好歹我也救了你。”男孩子咧嘴笑了笑,看着她,“我叫宋然。”
他是帮了她没错,可也是见她快被打死了才开口。若是真心想帮忙,何必等到现在。
莫小茜抿着嘴,直到身上恢复了些许力气,才摇摇晃晃爬起来。凭着记忆的路线,拉紧肩上的书包,一瘸一拐地往宿舍的方向走去。
“喂,你就这样走了?”宋然的声音在后面传来。
莫小茜不语,难道还想她怎么着?感恩戴德,不好意思,对这头猪,她做不到!
看得再淡,劫后重生都是一件快乐的事情。虽然不正巧被群殴,却好在脸没有被波及,还能见人。
舍友们已经三三两两回家,莫小茜简单收拾点东西,便背着书包出了校园,一直走了三四个小时。
安静的村落偶尔有一两声犬吠鹅鸣,伴随着“砰砰”的打米声,一切的一切,陌生而又熟悉。
阔别已久,没想到还能再见,不知道家中的父母,现在过得怎么样?
☆、卷一、回首少年万事初第三章、贫暖的家
归心似箭,几乎是跑着往家走的,秋日时候的太阳,温暖而寒凉,极目过处,沉甸甸的稻谷金灿灿一片,收割的人们擦一把额头上的汗,低头弯腰继续打米。
好像自从爸爸得了肿瘤去世,妈妈积郁成疾也撒手后,孤零零的家里,便不再有她的身影,这里,是她最遥远的故乡。
走了一会儿,一个熟悉活泼的八岁男孩迎面走来,莫小茜眼睛一亮,正要开口打招呼,那男孩子却毫无征兆一头扎倒在地,四肢僵直抽搐,嘴里吐出白色的泡沫。
莫小茜瞳孔一缩,急忙跑过去。
一道瘦长的影子更快,早就抱住了那个全身抽搐的男孩,努力帮他抚平四肢,低低的呼唤着:“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啊!”
那是苦命的母亲,那是从小患有小儿麻癫疯的弟弟,那些离开过自己生命然后重新出现的景色,恍惚的极为不真实。莫小茜眼中满含泪水,不敢开口,不敢接近。
梦如泡沫一般虚弱,怕轻轻一戳,就会破了。
“小茜,呆着干什么,回家吧。”不知道过了许久,莫宇停止抽搐,等他恢复些许力气,穆春华牵着儿子的手过来,扬着一脸疲惫的笑意。
“妈!”心头一酸,泪水在眼眶中打着团团转,最终忍不住,滚落下来。
“这孩子,好不容易回家一趟,哭什么哭。”穆春华摇摇头,一个孩子已经折腾得满心疲惫,并没有察觉到莫小茜的异样。
这些年为治弟弟的病,已经耗尽家中所有的积蓄,在这个经济不是很发达的年代,连温饱都尚且成为问题。
家,不过是临时搭成的土墙,好在盖的已是烧制的瓦片,几块木板拼凑成的木门,结实的泥土地板,一切从简。
不过半分地的小院子里,那后来结出蜜桃的桃树还在拂动弱小的身子,迎接风雨,一排光光秃秃的冬青树干插在土地形成篱笆状,据说这东西生命力极为旺盛,哪怕是枝干,只要在土里就会重新生根,长出枝桠。
才来到门口,便看到一头发上包着方巾的五十左右的女人在泥土院子里徘徊,穆春华身子一僵,本能的有些瑟缩,犹豫一会儿,还是走过去。
“妈,你怎么来了?”
“江强不在家,我过来看你们母子三人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常翠玉说道,布满沟壑的脸上闪过几分不自在,细小的眼睛眯了眯,看到莫宇和她身后的莫小茜后,眼中掠过几分厌恶,道:“不过看样子你们过得还不错,没有什么要我弄的。中午到了,家里的猪还没喂食,妈先走了。”
穆春华默然点头,侧身让路。
莫小茜实在不想喊她“奶奶”,便缄口不语。这个女人,自莫小茜懂事起,就只看到她不断向儿子媳妇索取,又喜欢逢人说三道四,更爱顺手牵羊、挑拨离间,是村里都出了名的恶人。
犹记得上辈子莫江强重病的时候,这个作为妈妈的女人从未照顾过他一日,直到亲戚们都忙碌无法分身,让她拿着药酒帮儿子擦身子,她却还担心药酒有毒伤了自己,将它“不小心”摔了……在久病家穷的时候,那一瓶药酒,可堪天价。
最离谱的是儿子,她不仅没见半点悲伤,还去可怜的媳妇那里偷偷搬运为数不多的家具。
目睹这一系列事情,莫小茜已无法对这个外表和善的奶奶滋生好感。极品而冷漠的女人,别说相处,光是见面都让人不舒服。
“妈妈,她平时不都不管我们,这会儿来做什么?”见常翠玉走远,莫小茜小声问道。
“不知道。”穆春华苦笑,似乎对这样的状况见怪不怪,拿出钥匙打开房门,“饿了的话,米在缸里,自己煮。”
穷得一贫如洗的家,分家并没有分出多少实际东西,莫小茜点点头,放下手中书包,拿起饭锅准备盛米煮饭,却发现,米袋里面已经有不过半拳头的米粒。
“先煮点稀饭,等会儿妈妈再去跟邻居借米。”穆春华转身的瞬间,正好看到莫小茜对着米袋发愣,面色黯然道。
正值秋收时节,陈米换为新米,家中怎么会没有积粮?莫小茜眼中升起疑惑,随即鼻子一酸。
她怎么就忘了,父亲莫江强为了一家生计外出打工,被花花世界迷了眼,一心妄想赚大钱,屡屡受骗、失败后,囊中羞涩,就会回来卖掉家中的米。
秋收时候,没有男人的家,一个带着或病或弱孩子的女人,如何打粮?没有米,很正常。
住在大城市,习惯了电磁炉微波炉,重新烧起柴火做饭,不是没有难度的。
细细的火柴放在土墙上挖出来的洞里,潮湿的火柴棒头对着火柴盒上那块黑色硫磺划了半天,一点火花都摩擦不起来。
莫小茜满头黑线,拿着火柴盒以及火柴棒放在有太阳的地方晒半小时,才勉强能生火火。
来不及擦一把额头上的汗,转身到屋子后的树林里捡柴。
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和争执,小小的村落也不例外。常翠玉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莫小茜父亲排行老二。原先住在一起,有常翠玉多嘴多舌多心眼的挑拨,两个媳妇相处得并不和睦,分家便是很自然的结果。
只是分家那会儿,最多的东西给了大儿子,最好的东西给了小儿子,老二一家却只分到很少很差的东西——天平的倾斜度实在离谱,不过,也聊胜于无。
换句难听的话,莫小茜一家四口,其实是被常翠玉变法子赶出来的。穆春华是个有文化又好强的女人,一发狠,就逼着莫江强盖了现在的房子,可村小人多,土地资源紧张,于是这个家,就安在地方稍高的栗子林边,每次出门办事,上上下下都累得人气喘。
☆、卷一、回首少年万事初第四章、没钱的窘境
唯一的好处就是不用受气,有时候心里的压力,比身体的劳力更能压弯人的肩膀。
莫江强懦弱,不敢跟父母争执,听说广东一带工厂纷纷开设,大量招工,就包袱款款伙同村里面的几个小伙子南下。只是他这一去,赚的少花的多,很少寄回家用也就罢了,倒是家中缺少主要劳动力,穆春华过着很辛苦。
女人的力气天生比男人小,别人家有男丁,早早就去山上砍回来一捆捆的柴,推放留着过冬。莫小茜家里主力外出,莫宇年纪小还时常犯病,穆春华带着两个孩子分不开身,哪里有时间积柴?好在房子靠着那一片山林而建,秋冬时节,杉木果树纷纷往下掉枯黄的枝叶,拿了簸箕去捡,也能勉强过冬。
只是这细碎的小东西,不耐烧,得守在灶台前,否则火一断,饭就不熟。还有这枝叶的灰烬比大柴的更轻浮,一不小心就飘得厨房满地都是。
莫小茜好容易煮好稀饭,在小院子里摘了一些红薯嫩苗,洗好放在篮子里,到处翻了翻,想了想,就去找穆春华,穆春华去借米,还未回来。
“看看,那个莫江强家,又来借米!”
“嘭!”还未开口,伴着一声不屑的哼声,邻居的门已在眼前狠狠关上。穆春华怔愣着站住,握着拳头,眼中闪过受伤,却只能转身默默离开。
“妈,别难过,我们终究会过去的!”看着紧闭的大门,莫小茜咬着牙齿,心中愈发的难受。
走过一世,看懂了太多的东西,人性本来就这样,趋利避害,欺弱怕强。求人帮忙,自是要遭受别人的冷眼。
暗暗发誓,这样子的日子不会太久的,迟早有一天,我要把所有鄙视我们的人高高的踩在脚下!母亲,我不会让你们继续这样受人欺负的!
只是……现在的她,一衣一食尚且都靠着穆春华,有什么资本说这话?。
“嗯,会过去的。”没想到都被女儿看到了,穆春华眼中闪过几抹尴尬,安慰似的道,“明天是赶集的日子,拿我们林中的栗子去卖,就能吃到白米饭了。”
“嗯,妈,稀饭我已经煮好了,再炒些红薯苗,就能吃了。”莫小茜已经不是那个天真懵懂的小姑娘,故意转开话题,随即脸皮也一扯,“妈,家里没盐了。”
“前天才刚买了一包,怎会不见,你仔细找了没有?”穆春华诧然。
莫小茜点点头,她差点就把那个小小的厨房翻个底朝天了。
“你奶奶啊!”穆春华长叹一声,在兜里翻了翻,摸出几张角钱,“去代捎买一包吧。”
莫小茜嘴角狠狠抽了下,就说常玉翠怎心血来潮来看望她们一家子,原来是惦记着她们家的东西。
至于吗?一包盐而已。
莫江强外出打工,有时候却还要变卖家中少得可怜的东西来换车费。别说给常玉翠零花钱,就是他自己的老婆孩子,都没能用他多少东西。
可常玉翠却固执的认为出门在外打工就一定有钱,儿子没给她用是不孝,顺点东西走其实没什么!哪里管媳妇一家的窘境。
食盐买回来了。可能是太饿的缘故,素得没有一点荤味的红薯苗,竟然也是极为鲜美。
因为明天要去赶集,莫小茜吃完饭后就去林子里捡熟透落在地上的栗子。浑身是刺苞,有些栗子并没有完全掉出来,得用利器把它撬开,才能取出黑色的栗子。看那扁平或者饱满的果实,很是赏心悦目。
莫小茜一直都很喜欢栗子,无论是生吃还是熟吃。可看着小袋子里不过四五斤的东西,只能吞咽口水了,她现在不过十五岁,过了国庆要去学校读书,什么都要用钱。
而家里,貌似能换钱的只有这东西了。
虽说屋后就是一片栗子林,但除了两棵被爷爷分出来的栗子树能用,其余都是别人家的,跟她没多大关系。做人本分一点,也不想捡别人家的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