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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带个聚宝盆 作者:冢土(起点vip2013-05-31完结)-第1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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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宝盆牧场的资金很是充沛,而且这么大的一个牧场,还怕赖账不成?

袁本初和这些农村妇女们都很合得来,都是姐姐、婶子辈分的,年纪在3050之间,袁本初也是农村出身,并不觉得她们有什么地位低下,国人嘛,祖上三代甚至几代都是农民出身,在这一代富裕了就瞧不起农民,这是袁本初极为厌恶的。

送走了这些临时工,袁本初和清心一起检查了账目,确认无误后,大伙都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梳洗、休息了。房间的设施都很齐全,有独自的浴室、厕所配备了电脑、电视、空调,空间也在八十平米左右。

住宿的条件都是三星级别以上的贵宾房了,这也是为什么这几个核心员工如此卖力的原因,也没产生之前樊英溪监守自盗的情绪。除了这个还有马小绿、清心两个主管负责。因此牧场不会出现什么偏差。

这是袁本初产生效益的最主要的一个地方。袁本初来的时间也多,蔡凯休得到了许多袁本初的恩惠,虽然会想入非非,却在现实状况和众人爆发出的火热的工作热情与自己享受的待遇上折服。不敢有丝毫懈怠。

袁本牛更不会了,他是袁本初的堂弟,又基本上是袁本初改变了他的一生,治疗好的他的智障,给了他一个工资高的工作和优越的住宿条件。他每个月都会全额把工资转给家人,现在他的工资每月达到了五千!这是最近袁本初上调的,并且不用亲自去挤奶和干繁杂的事务,只是教导和监督而已,每天的工作其实相对很轻松。

有了几十个劳动力加入,他们的劳动量变得很少了,又拿着高薪!当然除了袁本牛、蔡凯休变成了五千的工作外,马小绿、清心则涨到了一万一个月!这个工资属于高层管理的水准了,当然两个人也不会嫉妒。这是她们应该的工资水准。

牧场的大部分决策和细节上的东西都是马小绿、清心把控,而且马小绿又是袁本初的女朋友,这更不用说了。清心年纪虽小,却什么都懂,属于智囊型的人物。领取这个工资额度在情理之中。

农场方面因为效益不是很高,袁本初只是提高在三千一个月,而且承诺会在一段时间考察后,把农场的经营权无条件转移给樊氏母子。条件则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樊巴是袁本初比价看重的人才。他可不会放手,承诺农场会归属于他们的名下,也是为了拉拢樊巴。等以后事业变大了,袁本初回组建一个核心的保安团队,要樊巴当总教练呢!袁本初可没这么多时间去教菜鸟。

大伙都去休息了,袁本初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打开电脑的聊天工具,曹基德立马发了一条信息,说道:“猴子,我听说朱天放出来了,不会去找你麻烦了吧?”

“哟,你猜得真准,他还真来了,你猜他找谁来了?”

“谁?北方的人?”曹基德似乎明白朱天的为人,并且他的工作地点就在北方,肯定只能从外地找,龙城他可不熟悉。

“嗯,还带了家伙来,两把真的!”袁本初没有明确的说是92式的外销枪,主要还是怕网上聊天会被网络警察给截断了信息,虽然按照网络公共安全法,这属于私人信息,但是网络上的事情谁知道,搞不好真被获取了呢?

“哦,我明白了,我打的过来再详细说。”这个时候时间只是晚上8点多左右,曹基德也明白袁本初的顾虑,有些话在电话、网络上都不方便说!半个小时左右曹基德打了一个的士过来了,没有买车也是因为他本身就住在公司附近,大多数时候都在公司上班,没什么鸟事情做,买车完全浪费嘛,等以后业务多了再买一辆好车,至少不能弱于路虎揽胜嘛。

曹基德也是经常来牧场转悠的,径直来到了袁本初的房间,敲了敲门后,袁本初打开房间,说道:“没人跟踪吧?”

“这么神秘,真的家伙难道是枪?”曹基德也来了兴趣,在网上袁本初说真家伙的时候,他还以为只是刀具呢,从袁本初的表情推测,估计真的是带火的真家伙了。

“嗯,进来再说,袁本初起先是放在空间里面的,前几天拿到了现实空间里面,试一试手感,曹基德来的正是时候,因为他把一把手枪放在了床底。

等袁本初真的拿出来了,曹基德第一次看到真家伙,一时间把玩着这把枪械,里面并没有子弹,让曹基德心痒难耐,说道:“猴子,有子弹吧?除了军训的时候开了几次枪,长这么大了,我还没见到过真的手枪啊!”

袁本初见状拿了一个弹夹装满了子弹,有15发!丢给了曹基德,说道:“你喜欢就拿去玩吧,不过要小心别让人发现了,小心点!”

这把枪之所以给曹基德,一是他们是死党,袁本初不担心曹基德会告密,况且这把枪的来路本来就不太正规,所以没人会说的!曹基德为人比较大大咧咧,在原则上却不会失去分寸,这把枪除了给他把玩,找个无人的地方试射外,还有一层意思是护身的!现在这个社会太混了,袁本初不可能24小时候保护每个人,曹基德容易得罪人,有了这把枪以后会安全一些。

“哥们,你真够意思,我一定不会让人发现的!明天找个时间,我们一起去打猎吧,你这牧场附近的山林好像没什么人来,在这里打猎最好了!”

“嗯,我手也痒了,国内想要找到一把枪,真难啊!也不知道朱天找来的那帮人是从哪里搞好的。”

“北方那边靠近外国呗,从那搞还是比较简单的。”

191、小菜花

次日清晨,袁本初穿一身黑色夹克与牛仔裤,皮带别着用报纸小心翼翼裹着的92式外销型手枪,弹夹装满了子弹,为15发!与曹基德一大早来到了位于牧场附近的一处鲜少人经过的山林,并且袁本初还特意背了个行军囊,里面有野外生存必备的工具。//高速更新//。

“基佬你的身体素质还是太差了,走这点山路就不行了?”袁本初率先登上了一座山丘后讥笑道。曹基德经常坐办公室的,下工地也是在周边的市县,哪里下去过农村啊!本身养尊处优惯了,又不锻炼身体,肚子都鼓了起来,全身的赘肉在此前徒步行走的时候,摇摇晃晃的,此时的他气喘吁吁,上接不接下气,说道:“我那能和你比啊!你都不能算是人类!”

人类?袁本初顿时失神,的确啊,自从得到了聚宝盆产生了气团之后,各方面的素质都远超常人,用人类要说的确有点不地道了,估计现在的他是非人类了吧?晃了晃自身产生的负面情绪,袁本初拉了一把曹基德上了这个山顶。

“哇,没想到山顶的风貌和山下截然不同啊!视线一下子就开阔了不少。”曹基德还是第一次来龙城爬山,而且他们这次来主要的目的是过一把瘾,自然有了不同寻常的意味。

袁本初也是觉得牧场这附近的山林他都没好好看过,层层叠叠的山丘让人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所以的一切都这么切合。突然在两人诗意正起,搜肠刮肚要赞美之时,一只不知名的鸟飞了过来,曹基德蠢蠢欲动,拔枪就要瞄上了这只鸟。

“嘭——”的一声,因为不熟悉手枪的后坐力和产生的声波威力,曹基德这一枪根本连不知名的鸟的羽毛都没碰到,反倒自己颠倒在地,耳朵有点轰鸣。

“我x。这枪太更味了吧。”曹基德还沉浸在兴奋之中,根本不在乎是不是击中目标,过了一把干瘾。现代普通平头百姓哪里会使用枪械,更惶恐是在国内,外国倒是有持枪证就行了。在国内私自拥有枪械是重罪。这也是为什么袁本初、曹基德会选择在渺无人烟的地方试射,满足自己欲…望。

“别说话。”袁本初的感知能力很强,在一声枪响之后,周围的一些动物也闻听到了。四散逃逸,因此袁本初找到了一个突破口。曹基德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只见袁本初拿出腰间配备的手枪,熟练的拉开安全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嘭——

不远处一只松鼠毙命!曹基德跑出去一看,吓了一跳,这是一枪爆头啊!其余的部分没有丝毫损伤,神乎其技啊!松鼠的个头很小,和兔子差不多,能一枪爆头比爆人的头跟要求实力,因此袁本初的这一手不是训练了十多年的枪王是无法办到的。曹基德提着松鼠的尸体,说道:“你以前玩过枪?怎么一点看不出是初学者啊?”

“这就是天赋,你拍马都不及的!”袁本初得瑟地道。惹得曹基德一顿追打,两人闹够了,便在一处小溪边清洗这只松鼠了,作为开头红,袁本初仔细的清洗着。野生的松鼠寄生虫比较多,以曹基德亚健康的体质很容易被感染,袁本初倒霉什么大碍,太极气团庇佑下。就算生吃也不会生病。

剥皮、清洗之后,袁本初用买来的军刀把松鼠肉切成小块。串进了树枝之上,刚好两串,正在生火的曹基德搞了半天才搞定,脸上全部都是灰。不管怎样曹基德也付出了劳动力,袁本初递给了他一串,说道:“喜欢什么口味的自己添加。”

袁本初的背囊上还有一些调味料,比如盐、辣椒粉、胡椒粉、酱油什么的,曹基德想也不想拿了一罐辣椒粉和一些烧烤汁两人开始了烤炙过程,松鼠肉烤的时间要长一些,免得因为不熟透,杀不死里面的寄生虫和细菌。

“基佬,不要着急,再慢火烤一段时间,免得生病。”袁本初嘱托道,也不管曹基德垂涎三尺的表情,自己开始吃了起来。

“我说,猴子,你也太不厚道了,叫我烤久点,你自己呢?”

“我又不是你这样的病秧子,不怕寄生虫,你如果身体素质好的话,也可以吃,拉肚子别怪我就行了。”

“切——”曹基德可不敢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讪讪地笑道,只好继续烤个十分钟了,等袁本初吃完了,曹基德才开始吃。

袁本初找了一根木条,挑着牙齿的肉丝,评头论足道:”火候还是不好把握啊,老了点。”

“还行我觉得!”曹基德狼吞虎咽,根本就没尝出什么味道,只是觉得在野外烧烤特别惬意,还有这是用真正的枪械打死的松鼠,更是让曹基德觉得热血澎湃。男人嘛,都喜欢枪,这是让普通人在瞬间变成绝世高手的利器啊!也是人类发展史上一项杰出的成就,当然也演变了许多不好的局面。

袁本初在背囊里拿出了一罐啤酒,丢给曹基德,自己开了一罐。

“怎么不早点拿出来啊!”曹基德满脸埋怨,可能是已经吃完了松鼠烧烤,啤酒没有什么可以伴的了。

“现在喝酒才好嘛,休息下,我们再找几个猎物,我背囊里还有几罐了,话说你什么都不拿就敢来无人的山林?”袁本初在上山就时候就奇怪曹基德就带了一把枪和钱包,什么都不带,是不是太没有常识了?

“这么远的路,背包不是折磨人嘛,你身体素质强,你背就行了。”转来转去,曹基德把袁本初当做是苦力了,袁本初不由得苦笑不已,算了,饶了他吧!胖子有特权啊!

吃饱喝足的两人再次踏上打猎的行程之上,两个人都不是专业的猎人,又没带什么猎狗,所以完全凭借运气。可能是此前的运气用完了,走了一圈都没发现合适的猎物。

不过一声疾呼让两人精神一下子亢奋了起来,曹基德听声音好像在不远处,说道:“是什么声音啊,难道是个大家伙?野猪?”

“野猪你个头,我听样子估计是小孩子的哭喊声。”袁本初和曹基德分道寻找声音的来源,突然急促的叫喊声停了。袁本初凭着记忆,找到了声音的来源。

一个猎人设置的坑里面,掉了一个大约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此时已经昏迷过来了,看服饰应该是附近的村民孩子。而且掉下去的时间怎么也有一天左右。昨晚肯定在坑里面待了一个晚上,脸色发紫,缩在一个角落里,泪水和泥土混合的脸上。看不出到底长什么样子。

“基佬,基佬,我找到了!是一个小女孩,你快过来帮忙!”袁本初从行囊里拿出一段麻绳,绑在了不远处的大树上。等曹基德来了之后,说道:“你在上面拉,我下去救人。”

袁本初说着把绳子丢了下去,自己则也顺着绳子下去了,这个坑至少也有五六米深,一个小女孩根本无法凭借自己的力量逃出生天。他现在不是考虑小女孩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当务之急是救醒小女孩,再询问前因后果。

袁本初身手矫健,下去之后。抱着小女孩摇了摇喊道:“醒一醒,醒一醒,叔叔来救你了!”摇了几秒钟,还是没有意识,用手指放在鼻子之下。感知了呼吸还存在,说明没有生命危险,如果再迟一些,可能小女孩会被活活饿死和冻死!

抱起小女孩的袁本初。单手拿着麻绳,依靠自己的力量和曹基德向上拉的力量。终于上来了!还别说在关键时刻曹基德不是虚胖,有两巴子力气,可能平时比较懒惰,凭着能偷懒就偷懒的想法,出工不出力吧。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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