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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女奸商+番外 作者:年华(起点大封推vip2014-11-28正文完结)-第1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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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岚亭模样俊秀,一番动作行云流水,很是在贺云绮和贺云意面前炫了一番茶艺。他今日带来的是明前龙井,御赐之物,十分精贵。特意带来让贺云绮和贺云意品尝一番,也算是对二人的看重了。
    他的动作优美,带着一种特别的韵味,贺云绮直接看得呆了,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殷岚亭坐的位置正好,阳光洒进来便将将落在他的身上。
    他穿着一身白色锦衣,金色的阳光落在身上,整个人便罩上了一层金辉,再加上他嘴角的浅笑和脸上认真的表情,迷得贺云绮几乎神魂颠倒。

正文、275 收买

安东华在王府里装颓废的同时,顺手就把王府中的钉子全都找了出来,用了点见不得光的手段,把人给控制住了。从此,他在王府里便不用再演戏,也不用担心有什么消息被对手给得了去。他让钉子们传什么消息回去,钉子们只有乖乖照办的份,莫敢不从。
    这一日,他跟幕僚又密谈了一番,商议招兵买马夺军权的事。他虽说是个王爷,可手中连支军队都没有,交州的驻兵根本不听他的号令,郑家当他是个傻子,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摆设!
    郑家本就是交州大族,盘踞交州多年,控制着交州官场和军事,几乎成了交州的土皇帝!皇帝本也不想郑家壮大,一度派了知府过来,可郑家势大,哪里会容许一个外来的知府骑到自己头上?于是来了好几任的知府最终都是不明不白地死掉,要么死于匪患,要么死于女色,让皇帝恨得牙痒,却又查不到郑家的头上。
    再加上交州暴民又多,时不时来个叛乱,皇帝无奈,只得让郑家嫡长子郑锡业当了交州知府,算是让交州这个混乱的地方彻底落入了郑家的掌控。
    交州距离京城路途遥远,多山多匪,从来都不是个好地方,对于皇帝而言就是个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但他身为皇帝,真要他舍了这么块地方,白白便宜了郑氏一族,让郑氏成为交州的土皇帝,他又是极不甘心的。
    于是,便有了之后封废太子安东华为交州王,将他派往交州。表面看来是皇帝厌弃了安东华,实际上却是皇帝给安东华的考验,他很想知道,这个让他一直欣赏的儿子,能不能斗得过郑氏一族!
    皇帝这一手玩得不可谓不高明,却苦了安东华。为了活下去,只能拼了命跟郑家斗法!
    军权的事情暂时急不来,安东华最多能让手底下的人混入交州的驻军里,更多的手段就算是想使也使不出来了。剩下的。只能靠他们自己努力往上爬。
    要不是有商锦秀提供的银子,安东华的日子还要更惨些,要招兵买马,要拉拢人,哪一个不要银子?
    实际上,安东华已经秘密买来了不少人命,全都是从山沟沟里选出来的青壮,人长得特别结实,手段也够狠,关键是价格便宜!十石粮食就能买断一条人命。交州缺粮。郑氏一族垄断了粮食买卖,从外地低价贩来粮食,到了交州再高价卖出。
    郑氏一族还占有了大片的良田,每年都能出产很多粮食,也是高价卖出去。佃户们辛苦了一年,却连过年的时候都吃不饱肚子。
    外头一石米卖一两银子,到了交州就得翻一倍,这还是籼米,粳米的价格还要贵上一些。郑家凭着手中的良田和粮铺赚得钵盆满溢,却苦了交州的百姓。粮价太贵,普通百姓每日都只吃两顿。还只能熬米汤挖野菜喝。
    商锦秀开的铺子,也只能赚那些乡绅和贵族的银子,底层的百姓根本消费不起。
    安东华用来招兵买马的粮食,还是从外地偷偷运进来的。商锦秀虽说买了些田庄,如今也开始出产了,可她起初因为太谨慎。只买了几处田庄,这些田庄还大多用来种了蔬菜水果,粮食种得少,收成自然就不多。
    倒是后来铺子里赚了银子,她才又开始撒银子买地。
    本来郑家看她赚了不少银子。还担心安东华有了银子后就会耍些心思,结果‘逍遥散’的事情一出,商锦秀就开始撒银子买地,几乎把‘赚’来的银子花了个精光!
    交州的良田几乎都掌控在贵族和乡绅手中,商锦秀能买到的,除了一些急用钱的贵族或乡绅偷偷卖掉的,就是不那么好的中等田,要想打理好得花费一番心思。
    中等田不如上等田肥沃,出产也不多,商锦秀倒是不在意,大不了找人制作有机化肥,反正材料丰富得很。‘一品鲜’和‘养生堂’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废渣,用来制作成有机肥正好。
    她还买了不少没人要的荒地,荒地里长满了杂草,荆棘丛生,还有些不值钱的杂树。眼看着到了秋天,杂草杂树都已经枯黄,商锦秀找了人把地方一清空,那些干草树枝直接拿去当柴火烧,燃烧后的草木灰直接洒在地上,直接就是肥料。
    交州吃不起饭的穷人多如牛毛,商锦秀完全不用担心人手不够。安东华要招兵买马,买的都是青壮,剩下的便都是些老弱妇孺,正好可以安顿在商锦秀的农场和田庄里。
    这些人不适合去干刀口舔血的活,可调教一番拿来种地放牧却个个都是好手,还能够互相牵制。有了他们留在田庄和农场里当人质,那些卖命给安东华的青壮们哪里还敢背叛?
    更何况,会卖命的全都是日子过不下去的,他们把自己的命卖给安东华,图的就是换粮食让家人活下去,不至于饿死。商锦秀让这些老弱妇孺留在田庄和农场里干活,简直就是给了这些人一个活命的机会!
    卖命的青壮们别说背叛了,只有更忠心的。甚至于,自从商锦秀买下地,跟安东华提了这事儿之后,安东华的心腹们出去招兵买马的时候连粮食都不用带了,只要把这个条件一说,这些人自己就会拖家带口跟着他们走。
    只要到了地方,提供点材料,他们自己就会盖房子,之后每天给点吃的,也不用太多,粗粮饼子野菜汤就能让他们感激涕零,要是给了白面馒头,这些人能感激得跪在地上不停地给你磕头。
    商锦秀买地的时候,以郑家为首的贵族们全都在偷笑。他们心里一直有个账本,对于商锦秀每个月能赚多少银子算计得非常清楚。这些人最怕的就是安东华手中有多的银子,商锦秀为了买地把银子花了个‘精光’正中了他们下怀!
    就算商锦秀能赚银子又如何?花银子的速度也太快了点!安东华就算是个王爷,手中连点银子都拿不出来,还怎么跟他们斗?
    这些人却没发现安东华暗中招兵买马的事,就算商锦秀的田庄和农场里住了不少生面孔,可这些人一个个面黄肌瘦,又是分批到的,前前后后零零散散,贵族们哪里会去在意?
    交州最不缺的就是穷人和难民!每年饿死的人更是不计其数!
    这些山民别看一个个面黄肌瘦,全都是吃不饱给害的!等好生将养一段时日,身上的肉就渐渐多了。青壮们过惯了苦日子,以前为了活命没少跟山林里的野兽拼杀,别看长得跟难民似的,一个个凶猛异常,只要调教一番,就能培养成一支让人闻风丧胆的铁血军队!
    安东华的心腹找了处荒无人烟的山谷,把人全都藏在了里面。山谷外头四面环山,山上野兽毒虫遍布,终日弥漫着雾气,正适合藏人。人藏在里头,只要小心些,就算过个三五年都没人知道。
    有了这么一处绝妙的据点,安东华就秘密培养起了自己的私军。商锦秀开了染坊和成衣铺子,私军的衣服全都在她的铺子里定做。铺子里都是商锦秀的人,做工的就是那些士兵的家人,根本不怕有人会背叛,被别人知道了消息。
    商锦秀的买卖已经越做越大,这还是贵族们不遗余力的结果。得到好处的贵族们自然想得到更多的好处,曾经拒绝了商锦秀的贵族们则跟闻到血腥味的苍蝇一样主动围了过来,赶都赶不走。
    有了这些人不遗余力地帮忙,她的买卖自然越做越大。不仅开了脂粉铺子,还把染坊和成衣铺子开了起来。脂粉铺子里的东西比‘国色天香’的还要精致些,种类也更加繁多,里头很多瓶子直接就是琉璃做的,精美异常。
    染坊里染出的花样和颜色又多又明艳,成衣铺子里剪裁独到,做工也精致,渐渐得也做大了。
    不过交州毕竟太穷了些,虽说买卖做大了,可生意并不太好,也就一般般,加起来每日的进项倒是让人眼馋心跳。
    然而只要一赚了银子,商锦秀就会用来买地,贵族们看在眼里只觉得好笑,渐渐得都把商锦秀当成了赚钱机器。就连郑家也打定了主意,等除掉安东华后就将商锦秀秘密控制起来,作为自己手中的赚钱机器。
    这些贵族们得意不已,却不知道自己的后院已经快起火了。
    这年头但凡有点身份有点能力的,至少都有那么几个小妾和庶子庶女。这些庶子庶女在家族中身份低贱,若是主母厉害点得,他们甚至活不到成年就被折磨死了。
    就算成年了,也是家族利用的工具,一点身份地位都没有。庶女且不说,成年了找个人家嫁出去,倒还能有个落脚的地方。庶子反倒是更惨些,主母厉害点,他们连一丁点家产都分不到就要被扫地出门。
    人一旦多了,心思也就多了,总有那么一些人不甘心受到这样的待遇,想要为自己搏一搏。

正文、276 郑家庶子

寻了渠道暗中向安东华投诚的庶子不少,不过安东华十分警惕,他担心是贵族们的诡计,并不敢轻易接受,只先把人吊着,然后派人秘密查探对方底细。
    这些前来投诚的庶子里,最让安东华在意的是一个叫郑康的年轻人。郑康出身郑家,不过不是嫡系,而是偏房,他本人是个庶子,可就算在庶子里,他也是过得相当悲惨的。
    郑氏一族盘踞交州多年,把百姓身上的油皮都给刮了个干净,数十年间就积累下一笔可怕的财富。郑氏一族家大业大,子孙众多,郑康就是其中之一,还是混得最惨的一个。
    他母亲方氏是个秀才女,也算出自书香之家,不仅生得美貌,还是个远近闻名的才女。可惜家业太小,红颜薄命。她本有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夫名叫刘易贤,那人也算饱读诗书,很有才华。然而一片痴心终究抵不过富贵荣华,刘易贤屡试不中,后来便有人给他支了招。
    他为了锦绣前程,便将方柔出卖给了郑氏偏房的郑仁哲。说起郑仁哲,这人在交州有个响当当的外号‘郑人渣’,也有叫‘真人渣’的,是个彻彻底底童叟无欺的人渣。
    他的身份尴尬,本是个庶子,却自打出生起就养在了嫡母名下。嫡母有自己的儿子,哪里看得上他?便故意把他给养歪了。这人打小就欺负丫鬟小厮,动辄打骂不休。
    嫡母故意找人教了他功夫,当然不是什么厉害的真功夫,只是让他练习外功。五岁开始他就整日拿着小小的木剑比划,时不时还会拿着小弓箭练习射箭。
    嫡母没安好心,直接买来了最便宜最下等的奴隶给他当靶子,郑仁哲就拿着木剑往努力身上戳,拿小弓箭射。那时候他用的是木剑,箭头是削尖的竹子,威力倒不大。等他渐渐大了。木剑换成了铁剑,竹箭头换成了带了倒刺的铁箭头,那就是要人命的凶器了。
    他从小就习惯了拿人当靶子,自然不会把人命当回事。从小到大不知道折腾死了多少人。一开始死的还是些最下等的奴隶,等他逐渐大了,就折磨起身边的小厮和丫鬟了。
    再后来,嫡母便命人早早地教他通了人事,亏损了他的身子。等议亲的时候,又故意给他娶了个悍妇进门。那人不敢在郑仁哲面前放肆,对于郑仁哲的女人们却是一点不客气。
    她也聪明,不对那些正得宠的动手,只折磨那些不得宠的。她还偏不直接要人的命,反留着日日折磨。郑仁哲是个纨绔。欺男霸女抢占家业的事情没少干。抢回去的女人要不了多久就没了新鲜感,等新鲜感一过去,这些人就留给主母折磨,郑仁哲从来不管。
    方氏到了郑家,郑仁哲倒是新鲜了好一阵。换着花样折腾,直到方式怀孕生下了郑康,郑仁哲便对她失去了兴趣。方氏还在月子里,就直接沦落成了粗使丫头,被发配到了浆洗堂。
    那时候正是冬天,她才生下孩子正是需要补身子的时候,却得日日将手泡在冰冷的水中搓洗衣物。一双手直接冻得开裂,她亏了身子,落下了一身的病。
    要不是眼看着要过年了,主母担心死了孩子晦气,勉为其难地答应每日供应给孩子一些米汤,郑康根本活不下来。
    郑康也是命大。竟然就靠着每日的那点米汤,加上方氏少得可怜的奶水愣是活了下来。可活是活了,他跟方氏的日子却一点不好过。方氏一直待在浆洗堂,每日活计很多,不仅要洗主子的衣服。还得洗奴才的衣服。
    郑康才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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