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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到早在1920年代为什么聪明的读者就受够了布雷斯探长和雷金纳德·杜·金克的冒险。
“哦!”读者说。“我厌倦了猜测谁是罪犯。替换掉那些半吊子线索——结尾不能完全解释侦探如何知道的——给我们看看一些真正的证据。而且,”读者继续道,“完全可以让你的八个嫌疑犯在书房外的灌木丛周围列队排好。不错。但是给出一些可信的原因解释为什么他们在那里。如果你必须给公共汽车票大量的空间,请也给原因一些空间。也就是说,构思你的故事。你目前的问题不是解释谁犯罪;而是解释清白的人为何做糊涂事。
“最后,结尾处‘让人惊讶的发现’如此的沉闷,如此缺少最基本的独创性,以至于我对其毫不在意。你难道不能有点新的想法吗?你就不能来点意外性么?相信我,这和布朗神父揭开隐身人,或者阿伯纳大叔揭示稻草人的含意,或者歇洛克·福尔摩斯——难以忘怀的时刻——清除歪唇男人的伪装,所产生的震惊的快感差远了。”
哈!噢!
请原谅这些感叹。这只是身为笔者的我在回忆——在记忆中品尝——那些虚构犯罪的伟大时刻产生的兴奋之感。而且,在记忆中,我们看到手拿沐浴海绵的福尔摩斯那憔悴的身影,在铺位上翻腾的头发蓬乱的休·波恩。或者布朗神父和一个身材硕大的门房,在苍白的天空之下,在荒芜的雪地上,他们之间四散着脚印,却没有人经过;神父在雪场外面绝望的叫道:“上帝啊!隐身人!”
这样的时刻帮助我们总结为什么有想象力的读者需要比布雷斯探长或者雷金纳德·杜·金克更有魄力的人。他需要一个聪明的作者讲述的巧妙的故事。他需要(要再强调吗?)公平,合理的结构以及独创性。在1920年代初,我们就已经看到了新的具有这样特征的作家。
首先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处女作《斯泰尔斯神秘案件》,其中出现了令人惊奇的新元素,第一个受到怀疑的人竟然就是凶手;他想让自己受到审问并被判无罪,这样他就不会再受审问——这个诡计后来被其他许多作家使用。还有弗里曼·威尔斯·克劳夫兹,他的《桶子》开拓了破解不在场证明的新风尚。
约翰·罗德的《帕丁顿谜案》中,死者从外表看没有伤口——第一次告诉我们(也几乎是最后一次)普里斯特利博士的教名是兰斯洛特。安东尼·贝克莱最初的成就是《莱顿庄园之谜》中的“密室”。多萝茜·L·塞耶斯——她的《谁的尸体?》——让一位初出茅庐的彼得·温希爵爷解决一桩奇怪的尸体之谜,在没有水的浴缸中发现被刺杀,尸体上仅有一副夹鼻眼镜。
1920年代——就算你反对——聚集着绝对聪明的头脑。暴力死亡的最佳场景之一是什么?J·J·康宁顿在《迷宫杀人》中找到了答案。有人使用过照相机镜头——那个奇怪的潜望镜装置——目击远处的可怕事件吗?康宁顿先生在《博物馆中的眼睛》中用过。在1920年代,菲利浦·麦克唐纳以《锉子》隆重登场。R·A·J·沃英在《锁眼谋杀》中向我们示范了如何让读者接受错误的导向。伴随着那些日子的还有H·C贝利那天真、可靠柔声细语的福琼先生。
现在看向大西洋的另一边。必须承认美国在同一时期只产生了两位第一流的侦探小说作家。
没必要提及那些非一流的作家名字。他们中大部分是女性,其中一两位今日仍在创作。这些女士华尔兹跳的很优雅,也跳的很好;但是他们总是在布雷斯探长或者雷金纳德·杜·金克的臂膀中跳舞。我们乐意回忆他们,他们的作品中充满了砒霜和老蕾丝饰边。他们留心自己书中的彩色卷首插画:黄色的礼服拂过地板,用犯罪填补安逸的空间。
但是有个名字必须提起,因为这个男人差不多要成为第一流的作家,他较之其他使用同样手法的作家影响更大。他就是阿瑟·B·李夫。
阿瑟·B·李夫更早就开始创作——实际上,和大部分华尔兹女士一样——二十年代他受欢迎程度已经一去不复返。而且他的克雷格·肯尼迪故事已经被无数读者读过,受到西奥多·罗斯福的赞赏,并且拍成几部让我们惊呆的早期电影系列片。
克雷格·肯尼迪大概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像桑代克博士一样,他是一个科学侦探。他的实验室较之已故的弗兰肯斯坦博士的实验室,闪烁着更怪异的电光,大口杯和试管中冒着更神秘的泡沫。每次他都有些新的小玩意——保证让人惊奇——敲某人的腕关节或者捆住下面的椅子。穿着高领衣服、国字脸的肯尼迪——我们能清楚的记得哈珀版插图上的他——带着他的小玩意长驱直入监狱。我相信,他的大部分科学知识已经不足信了。现在没人读他的小说。而且……
他是这类小说中第一个使用测谎仪、电解杀人、镭中毒、液体空气致死的人。他教作家们使用马克西姆消音器,眼泪、祈祷或者诅咒都不能劝他们放弃。他的最大成就是,在短篇小说《梦侦探》和后来的长篇小说《心灵创伤》中引入了心理分析。
这是个很严肃的想法。对于简单的侦探小说编年史来说,这就象瓦特研究沸腾的水壶或者富兰克林在打雷时放风筝。那时其他的侦探小说还依赖神经衰弱症或者恐怖症或者固恋或者莫可名状的东西,现在我们可以看到那小片土地上多么疯狂的生长着植被。自从坡和柯南·道尔以来,心理分析是侦探小说中使用最疯狂的;我们也许比那些种植这片丛林的人做的要糟糕,我们同时代的作家在里面迷失了自己。
好啦,别介意。我们开始讨论二十年代美国的情形。
在这个十年过半后不久,S·S·范·达因发表《班森杀人事件》,阿尔文·班森被射身亡暗示桥梁专家约瑟夫·埃尔维尔的命运。这不是埃尔维尔案件的重建,如果我们读过警方调查此案的真实材料就会发现。但是它带来了一位新的作者,他像旋转印第安棍棒一样用巧妙的手法玩弄嫌疑者,我们只能以赞叹的眼光观看;菲洛·万斯这位新的侦探,他的方法是心理学的,并且对班森尸体旁发现的烟蒂不屑一顾。三年之后,《罗马帽子之谜》中一位无耻的律师被一种新的物质——所谓的四乙醛——毒杀了,我们向埃勒里·奎因致敬。
这些一流的专家足以和他们的同水平英国同行相提并论。在那些遥远的日子里,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到来了。现在公平竞争更加严格。它已经不再幼稚而变得成熟。
1930年代到来了。接着开始分裂。硬汉派侦探故事——它已经在杂志中潜伏了好些年,没有人怀疑它与生俱来的天赋——直到它遮蔽了整个领域才突然旺盛起来。很少有作家——甚至是涉及过不同类型小说的有经验的作家——能完全不受其影响。新手匆忙搭上潮流。于是,在歇洛克·福尔摩斯流派和山姆·史佩德流派之间,开始呈现差异,这种差异三十年来不断扩展。
让我们看看硬汉类型的小说。
你是否喜欢带有个人色彩的作品。另一方面,你是否会说作品的优秀是取决于它如何做的。如果某人想知道“精练、尖锐、精力充沛的散文”是如何写出来的,让我们再读读梅尔维尔·戴维森·卜斯特的优秀故事。卜斯特是散文风格的大师,然而,现代大部分作家对于其他方面是相当符合的。
但是我们不是在这里关心文学品质。我们关心的是侦探小说,以及它的内在。达谢尔·哈梅特被称赞为“第一流的作家”,是“少数能带给他们努力的领域新东西的人”之一,他“精练、生气勃勃、不带感情的叙述塑造了一个标准的美国风格,和一般的英国模式截然不同”。
这些是霍华德·海格拉夫的话,他是一位可靠的评论家,一位令人钦佩的评论家,他的观点我们一定要接受,我们只可以控告他赞赏一个名叫卡特·狄克森[即卡尔本人——棒槌学堂注]的不值一提的人物时偏袒性的文学观点。
但是,这项创新——开拓新领域的荣誉——再次取决于你做了什么。你可以取得原创性的影响,例如,在女修道院花园剧场或者大都会剧场演出《罗英格林》时,将一队袋鼠通过舞台。那么,你就是个开拓者。你就真的带给了你所努力的领域新东西。或者,不那么特立独行,你可以说音乐剧的问题是使用音乐,解决办法就是让音乐剧没有音乐,同样,你可以写出没有线索或者规则的侦探小说。
如我们之前讨论布雷斯和杜·金克的传奇那样,让我们看看三十年代后期典型的美国侦探小说。它的情节像这样:
主人公奇普·哈德斯通是一个喜欢说俏皮话的私家侦探,还有一个有魅力的金发碧眼的速记员。瘦削的老贵族J·T·威瑟斯庞——在日落山有一幢乡村别墅的百万富翁——来到奇普的办公室,并引发了一阵兴奋的骚动。
威瑟斯庞先生的女儿似乎和声名狼藉的斯摩斯·埃德·斯普摩尼牵扯到一起。百万富翁的收藏品中无价的班文努图·塞里尼做的水晶瓶被偷了。家中气氛紧张,因为——还有他没用的儿子,反叛的女儿和神经质的年轻妻子——威瑟斯庞先生还有更多的猜疑,男管家是个勒索者,司机是个有前科的人,女管家是个吸毒鬼。他说,他想重新找回塞里尼的水晶,让他的女儿逃出斯摩斯·埃德·斯普摩尼魔掌。
“但是不要有丑闻,哈德斯通先生!”百万富翁恳求道,“总之,不要有丑闻!”
在去别墅之前,奇普收集了大量信息。实际上故事中的每个人物都来拜访他,试图收买他。他先是欺骗他们,接着羞辱他们——除了一家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他只是羞辱他。
到达日落山的别墅,奇普发现小说之前叙述的“疯狂家族”如今完全发狂了,以至于需要一个精神病医师而不是侦探。女儿拿走了她的衣服,妻子宣布她乐得如此;儿子一看见奇普就想敲碎他的脑袋。其他的人挥动拳头打儿子,打奇普,或者相互打;奇普用羞辱回击他之前错过的每个人,有个客人死了从而打断了奇普的羞辱,他的喉咙被割开了,陈尸在游泳池。
(这里可以看到创新开始了。百万富翁本人很少被谋杀。他必须活着以偿付奇普的费用。)
但是一个客人被谋杀了。看起来至少八个人知道关于谋杀的重大秘密。他们都消失了。奇普的工作就是找到他们,在城市周围的一家轮盘赌场,他发现线索集中到一个神秘的红发女孩身上,有人曾在凤梨和香蕉街拐角的一间公寓发现她的身影。
跑到那间公寓,奇普发现女孩已经走了,但是在地上有具尸体。他冲到第二间公寓,发现女孩又走了,地上又有一具尸体。这时,他到达了第三间公寓发现了第四具尸体,他有麻烦了。警察在找他,新闻记者在找他,斯摩斯·埃德·斯普摩尼在找他,甚至百万富翁也在找他让他放弃。奇普不想放弃。他表示——很像勒索者——一旦他接手了老畜生就不能放弃。
“也就是说,”奇普说道,“没指望了!”
我们再次同意,因为重大秘密演变成单纯的游戏,游戏中每个人都在欺骗别人,对于谋杀束手无策。奇普被杀人组的胡利冈队长追捕了,被捕时他突然有了灵感——从来没有这样清楚过——凶手是J·T·威瑟斯庞的妻子。他与她对质;在房子里发生了枪战;妻子等了很久终于尖叫着认罪了,接着倒在他的脚边死去。
这就是故事的结局,留下读者疑惑到底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开头奇普·哈德斯通的冒险经历听上去那么耳熟?是什么激起往事的回忆?尽管主人公是原创的,尽管作品有着蔑视的风格,尽管追赶、打架和拐骗,我们似乎在什么地方遇到过这样无动机、无线索的手法。
我们难道不是又看到了布雷斯探长和雷金纳德·杜·金克吗?
取代了袖口纽扣、公交车票以及蕾丝手帕——这恐怕和案件没有关系,我们有和案件同样没什么关系的“秘密”。取代了在书房外灌木丛中排队的嫌疑犯,他们乘车或飞机逃脱被捕的命运;但是他们的行动没有任何理智,或者任何能被解释的理由。
对于证据的公平性,或者解答的质量,同样都适用。
美国的车轮在30年代硬汉故事中全速旋转。我们再次回到早期胡须和卫生球的时代。那些1920年读者最为之头疼的特征,那些本质错误的特征,那些老手们曾经努力使之消除的特征,开始成为新的规矩。
这个时代的美国,说实话,也产生了第一流的作家。1934年,雷克斯·斯托特的《毒蛇》展现了人物描写和情节建构的非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