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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护栏也能摔下来?梦里练空翻啊?”声音传自另一张上铺。
我转动头颅想回嘴,却从卓越的眼睛里捕捉到关心。我决定放弃面子。
听了我换床的要求,他面无表情的盯着我。我以为他会损我两句,没想到他什么也没说,抓住我的手臂拉我起来,眼睁睁看着我大咧咧的爬上他的下铺。
身体接触到床褥时,我意识到疼,不自禁的哎哟出声。为了掩饰尴尬,我指着地上的被子示意他:“帮人帮到底。”
他拎起地上的棉被,抖了抖,放在我身上,尿急似的走进浴室。
我用脚勾起他的被子,抛向上铺。得意的想,如果我不吵醒他,他会不会尿床?
后来住在一起,说起这件事,他死不承认有起夜的习惯。
习惯,可以养成,也可以改掉。
比如我偶尔回父母家住,无论晚上怎么努力把自己摆在床中央,早上醒来,身体还是贴在一侧,把另一侧空出来。
两个人一回事 正文 3
章节字数:3038 更新时间:07…12…16 19:43
卓越 2003年12月25日圣诞
今天早上醒来,秦霜枕头上的水迹已经干了,感冒冲剂还在原处,旁边多了一把钥匙,贮藏室少了一只158型旅行箱。
我意识到什么,惊惶失措地满屋乱窜,却找不到他半个影子。家中成对的事物只剩下一半,一只漱口杯,一支牙刷,一把剃须刀,一个人。
我呆愣愣的站在屋中央,攥着那把钥匙。攥到手心出汗,钥匙发粘。
“滚吧,永远别回来!”我咒骂着,把钥匙从窗口抛了出去。
从17层飞下的钥匙,不等落地便脱离了视线。
7点30分,我冲出了家门。否则定要被指挥的口水淹死。
没吃早饭,排练时肚子偶尔咕咕叫两声,奇怪的是居然一点都不觉得饿。
我整天都在想,他会不会真的一气之下再不回来。突然的心慌气短,就像高原反应。
我试图安慰自己:他会回来,他收拾东西离开只是一时之气。
甚至回想起许多他好脾气的事例来说服自己不要慌。
有一次,在家里和他一起练《霍拉舞曲》。
他用连顿弓在第七把位走句时,连续几次在同一个音符打磕绊。
我绕到他身后,去抓他摆弓的右臂,却碰翻了谱架。他弯腰去扶,很平常的动作,却是不一般的诱惑。
我吸气,忍住笑,贴上他的后背,猛然把他压倒。他很尖锐的叫,挣扎着说等等,我不理会。我有的是办法让他安静下来。
事后才知道,压在他身下的铁质谱架把他硌伤了。一条细长的压痕横贯左胸,直角处渗出了血。
上药的时候,两个人低头相对,四只眼睛都盯着我手里沾了双氧水的棉签。刚碰触到伤口,他“嘶”的吸冷气,我拿着棉签的手听到号令般迅速举到半空。
他抬头看我,骂了一声“禽兽”,就此笑开。
他的脾气,真的很好。这次,但愿不会例外。
这样想,我似乎有些放心,却多了内疚。为什么要猜忌他?
也许,因为我曾经偷偷的喜欢他将近四年,等到真的在一起了,反倒有种做梦般的不真实感。于是,就怀疑来怀疑去。
居然暗恋了他四年,有时自己都不敢相信,大学时光,竟会这样渡过。
我不相信一见钟情。但我承认,第一次见到他,好感就油然而生。
那是我搬进学生公寓的第一天,9月10日,教师节。
我看寝室没人,想起那把新配的苏木弓还没开,就随便拉了一首曲子。拉到尾声时,他推门进来。似乎对我不去琴房练琴感到有些诧异,就一直盯着我的琴看,听了我的解释,他粲然一笑,开始找自己的铺位。
“上铺?”他很小声的嘟囔,手指划过贴在上铺床栏的秦霜两个字。他的手很漂亮,手指白皙修长,手背隐隐透出蓝色的血管。
我觉出他对铺位不满意,问他要不要和我换。他微笑着道谢,轻巧的攀到上铺。
印象最深的,是他有一张与冰冷的名字截然相反的灿烂笑脸。
第一把火是他点起来的。
半夜,我被重物坠地的声音惊醒,睁眼就看到他仰躺在我床前的地板上,仅着一条线条毕露的白色内裤,被子压在身下,裸露的皮肤在月光下闪着银光。
我愣了几秒钟,很快明白是怎么回事,猛的坐起来,想查看他有没有受伤。听说有人曾这样摔断过脖子。
他却先笑了,坦然的提出要和我换床。
我拉他起来,他迅速爬到我的床上。可能有轻微的跌伤,躺下时他低低的呻吟了一声,随即不好意思的一笑。我呆立在床边,仿佛被电击到一样从头顶麻到脚跟。
他无所谓的笑着,手臂伸向地面的棉被,对我说着什么。
我什么也听不见了,就像暂时性失聪。各种色情画面几乎在一秒钟之内充斥我的大脑。
理智告诉我,我必须,马上,逃离他的视线。
我拎起地上的棉被,故作镇定的抖了抖,放在他身上。然后,匆忙转身走进浴室。有一滴汗,从鬓角悄悄滑落。
黑暗中,我靠着浴室的墙壁,随着手上的动作急促的喘息。白色的瓷砖,冰凉,光滑,吸附着我的后背。
之后,我仔细的洗手,心里很平静。
紧张,慌乱,无措,在初二那年的游泳课上,已经都经历过了。当年那个在英东游泳馆的厕格里瑟瑟发抖的少年已经重生。
用一年的时间,我了解自己,也重新认识身边的世界,迅速的成熟。发誓要永远保守那个秘密,要做优秀的小提琴手,一个在台上台下都无可指责的男人。
我依然开朗,依然笑闹,偶尔打架,偶尔说脏话,与以往的卓越没什么不同,只是练琴更加玩命。每首小提琴练习曲后面的记录数字,都在飞速增加。从两位数到三位数,再到四位数。我也从初中到高中,再到音乐学院。一切都沿着既定的轨道运行。
也有生理需要,我的解决途径与洁身自好并不矛盾。
现在的我,对同性产生好感或是欲望,已经能冷静的处理。
秘密,还是秘密,一直都是。
每当他勾着我的脖子说:“走啊!上琴房‘杀鸡’去”;或是塞给我一张歌剧《唐璜》的唱片,得意的说:“斯德哥尔摩宫廷乐团的录音,绝对珍藏版,传男不传女,”我就忍不住要做白日梦。
直到看着他像个面首一样在女孩子堆里打转,换了一个又一个女朋友,我不再对现实中的秦霜抱有任何幻想,却在幻想中对他为所欲为。
他的第一任女朋友是在开学第二周的新生汇演时认识的。钢琴系的同级生,小巧玲珑的乖乖女。
他仍旧拉我一起去琴房,只是路程缩短。两个人说笑着,走到女生公寓门口,那个钢琴系女生迎上来,挽起他的手臂。我就变成空气,走在他们身后。
那段时间,对他后脑勺的发型变化特别清楚。有时候发现他的头发长了,过了发界,有几绺伸进衣领里。周末回来已经打理清爽。然后,再看着它一点点变长,渐渐又长到发界。
他们相处了半年左右,第二年5月中分手。
当时学校在搞一个慈善义演义卖活动,所有演出费和小商品销售的收入会在六一那天捐给儿童福利院。也许是希望小学。具体哪一个我忘了。
那个钢琴系的乖乖女穿着一件印有红色桃心的纯棉圆领衫,把手上的另一件塞给秦霜。
“捐钱就是了,干嘛非要穿情侣装?”秦霜把钱放在衣服上,又推回给她。红色的百元钞票映衬着透明塑料袋里的鲜红桃心。
我坐在附近的桌子上,喝着一杯义卖的橙汁,看着他们拉锯。他们头顶的横幅迎风招展,红色的大字鲜艳如血:OneLoveOneWorld。
女孩儿扭头跑开,没开封的衣服丢在地上。秦霜走到我身边,夺走我手里的纸杯。
“怎么样了?”我问。
他说:“分手了。”
“就因为那件情侣衫?”
“无聊!幼稚!”他大口喝我的橙汁。
“没这么严重吧?不觉得自己小题大作?”我说的是真心话。
他直愣愣的看着我,忽然捏住我的下巴:“张嘴!让我看看!”
我打开他的手:“有病!”
他笑着吐了吐舌头:“是不是变成桔黄色了?你也一样!”
义卖的橙汁,水和色素调出来的假象。
“她喜欢时不时撒个娇,任性一下。我偏偏最不会哄人。我们并不合适。”后来他这样跟我说,“那件情侣衫也许只是个分手的契机。”
之后,他又交过几个女朋友,分手的原因各异,有时是他提出来的,有时是对方。分手后他也很看得开,没怎么表示遗憾。只有一次,他承认他失恋了,那个女孩儿去了维也纳。他喝了点酒,但没喝醉,烟倒抽了不少。
两个人一回事 正文 4
章节字数:3069 更新时间:07…12…16 19:44
秦霜 2003年12月27日
正式加入大马管弦乐团的第二天。一切还好。白天排练,晚上是音乐会,跟在北京时没什么两样。
只是天气很热,室内空调很劲。总是感到口渴,一休息就拼命喝水。肚子就那么大,灌个水饱后根本吃不下东西。基本上一天只吃一顿饭。
如果不是排练结束后要和团里人一起去餐厅,这唯一的一顿也可以省。
今天在KLCC尝试了NasiLemak。不难吃,但也算不上美味。
指挥是华人,会说英文和马来文,闽南话和粤语,就是不会讲普通话。这里叫华文。
为了照顾团里的外国乐手,他大多数时候说英文。
我的英语水平有限,要借助一部好易通电子辞典。
那玩意儿是我大一时买的,因为一位用英文讲课的演奏老师。
他是印尼归侨。70年代初,家人全部死于印尼反华风暴。据说他目睹了父母兄妹惨死的全过程。
中国政府无条件接收印尼华人时,他来到北京,又被公费送到前苏联和英国留学,主修小提琴。才华横溢。
他在我们管弦系以折磨人著称。满意了要继续,不满意要重来。无休止的拖堂,加课,错过吃饭时间。
我们猜测,童年那段可怕记忆一定给他留下了心理阴影,不然他不会那么没人性。有人说他收集了很多印尼人杀害华人的资料,闲来无事就要重温。
小提琴专业的人私下里叫他变态杀手。因为我们把拉小提琴叫杀鸡。
3月中,暖气刚停,倒春寒,教室里冷得象冰窖。
应该5点钟结束的演奏课拖延到7点,“变态杀手”还在喋喋不休的用英文讲述着如何把32个快节奏的16分音符一弓拉完。
我摆弄着新买的好易通,偶尔查几个单词。饥寒交迫的境况,估计和卖火柴的小女孩有一拼。
眼角扫向右手边的卓越,他正用铅笔在乐谱的空白处勾勒着一把小提琴。
我一把抢过来,三下两下把小提琴改成一个细腰丰臀的抽象派裸女。
卓越看了一眼我的杰作,皱着眉拿走我桌上的电子辞典。
“这个键怎么按不动?”他指着发音键问我。我忽略了他脸上诡异的笑。
“不可能!”我食指一动,电子辞典发出标准的伦敦音:“Shit!”
“变态杀手”噤声了数秒,大声质问是谁。
我想起身,卓越按住我的肩站了起来。教室里死一般寂静。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沉默之后的“变态杀手”以平时数倍的语速和音量开始对卓越进行声讨。
他口中那些英文我大部分都听不懂,却捕捉到最关键的一个词Out!
卓越Out了,表情好像很沉痛。
“变态杀手”也有些心灰意懒,半小时之后宣布下课。
这时,我收到卓越的手机短信:东直门小木屋的水煮鱼不见不散。
那年北京流行川菜,小木屋的水煮鱼生意特别火,每次去都要派号坐在外面等。那是我第一次进门就有座位,坐下就有鱼吃。
在又冷又饿的时候,和最好的哥们儿聊着天,吃着热气腾腾、香辣无比的美食,真乃人生一大乐事。
透过水煮鱼锅子上的白色雾气,我看着卓越浓黑的眉和闪亮的眼,心里漾满快乐和满足。
那时候,我的女友是个娇小可爱型的美女,撒娇、发嗲、黏人,各项功夫全能。我知道,很多男人都吃这一套。
可我却不胜其烦。大概我没有哄女孩子的耐心。
与约会相比,我似乎更乐于享受和卓越在一起时的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