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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魂记-夏夜鬼故事-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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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玛尼和菲拉格慕   
  在我说刚才那篇女性宣言时,我已经猜到了这个结局,待她一消失,我抬头看向那些鬼们,看他们有什么意见。我也不再跑,我能跑到哪里去?这里雾都可以传递消息,那东躲西藏就是多余的。他们在这里混了这么久,要想找到我,易如反掌。开头我一个鬼东飘西荡,那是他们不想从雾中现身,懒得理睬我而已。每天都有人死去,有人变成鬼,他们要是都来打招呼,还见得过来?而我能见到天皇小星,也不是我运气好,而是他一心要走,就等着新鬼出现。只要抓住一个新来的鬼告诉他是谁,是怎么死的,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哈哈,鬼地方。我们常常形容一个地方不好,就说这个鬼地方。这里可不就是一个鬼地方吗? 
  这个鬼地方的老鬼们用绿油油的眼睛瞪着我,像是有些迷惑,有些愤怒,有些迟疑,有些茫然。我猜我刚才说的话得罪了他们,毕竟中国是男权社会,我这样离经叛道的话他们是再也听不进去的,但我的“法力”他们也是亲眼看见的,这就让他们左右为难,举棋不定了。到底是装作没听见,继续向我求助,还是为了男性的骨气,把我批个体无完肤? 
  我轻轻一笑,转身飘开,接着曼声长吟: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吟了几遍,停了下来,转头回去问那群堕后十余步的鬼们:“你们可见过一个四十左右的男子,发辫衣饰和刚才的范大财主相似,他是个一个书生,才华横溢,举世无双。他写过一本书,名叫《石头记》。” 
  群鬼摇头,都说不认得,也没见过一个这样年纪如此打扮的鬼。见我跟他们说话,有一鬼忍不住,越众上前,问道:“你到底是哪路仙家,打的是何机锋?你对朱买臣弃妇说的话,纯粹是一派胡言。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为妇人不能安贫乐道,安贞守节,马前泼水有何不对?此妇不守妇道,不顾廉耻,自求下堂,转嫁他人。朱买臣置园给食,待她不薄,她羞愧之下,自经而死,与朱买臣何干?你为何反说朱买臣无义?” 
  旁人听了他的话,都拼命点头,说他说得不错,讲得很好,朱买臣很有志气,这妇人活该倒霉。换做他们,马前泼水都是轻的。 
  我知道要说服他们是不可能的,也不想和他们一般见识,我又做不来诸葛亮,来一出舌战群儒,但我是个调皮的促狭的爱胡说八道的现代小女鬼,平时看多了脑筋急转弯的题目,对付他们的冬烘脑子我是很容易的,我偷偷一笑,故作正经地经说:“然也。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我是妖言惑众,尔等千万不可贪生怕死,就跟我同流合污。道不同,不相为谋。咱们就此别过。”瞄瞄他们一脸的晦气,心里得意,又忍不住加一句:“你们千万别再跟上来啊。” 
  他们真的不跟上来,我这么轻易而举就把他们甩开,转身哈哈一笑,抬脚就走。才走出没几步,前面出来一个穿西服的人,一身阿玛尼,故作风度翩翩,俗气得要命,上衣口袋又插着那块叠得好好的白手帕了。 
  我见了他,还真高兴,上去打招呼说:“你健好身回来了?” 
  他见了我,无可奈何,指出我身后的鬼群说:“他们想干什么?” 
  我笑嘻嘻地说:“跟你一样。” 
  他点点头,问:“超度了几个了?” 
  我对他的料事如神佩服得很,得意地打了响指,说:“三个。” 
  “然后呢?”他皱着眉问,我这才发现他还真爱皱眉,他生前是那么一个没心没肺的大快活,怎么一死,就成了思想家了? 
  “然后我说朱买臣是凤凰男,把他们给得罪了,他们差点用石头砸死我,要是这里有的话。我本来是想找曹雪芹的,你见过他没有?”我满怀希望地问。 
  他叹口气,说:“曹雪芹怎么会在这里?他这样的人,是文曲星下凡,历过一劫后,又上归星位去了。” 
  我先是听着滑稽,就哈哈哈哈笑个不停。什么文曲星武曲星下凡,旧小说里经常看到,只是没想到会从这么一个人嘴里说出来。电影明星像个茅山道士,实在是说不出的可乐,我笑得肚子都痛了。他看着我疯子一样地笑,也跟着牵牵嘴角。我估计我在眼里也就是个二百五,就更放肆地笑了,笑着笑着忽然觉得只怕是真的,又拍起手来,说:“妙哉妙哉,原来如此,唉,可惜可惜。” 
  他像是完全能明白我颠三倒四的话,却又不解地说:“在你们眼里,《红楼梦》的结局比什么都重要吗?比转世为人,比脱离困境都重要?” 
  这人也是个蠢材,鉴定完毕。但我耐心地解释给他听:“文人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未完。读书人想的都是鸡毛蒜皮的事,李白说: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要及时行乐,你懂不懂?我来也来了,又走不脱,那么完成一下我的心愿,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有何不可?这个地方,又没个过来将来,反正呆着也是呆着,寻点事情打发一下时间好了。你说我是能开间公司赚钱,还是继续读完硕士博士?要是有副麻将坐下来搓搓,倒也能混个三五年的光阴。” 
  他看我又开始瞎话三七,眉头皱得更紧了,两根眉头快要连成一条线,“你就不可以想想怎么回去的事?” 
  我装出大吃一惊的神情,说:“真的可以吗?那么他们,他们,还有他们,”用手指指一直跟着我不离不弃十丈远的那些鬼,“他们就没有想过?他们长的想了一万年,短的想了几十年几百年,哪一个想出来了?刚才还不是靠了我才走了三个?”我又疑惑了,问他:“你说在我之前就没有超度成功过的?我是一万年来第一个?” 
  他白我一眼说:“你倒真是不客气,以为你是什么仙人转世?这里时不时就会出现一个能点化冤魂的鬼,点化满了一定的份额,他自己也可以走了。我也是听说有过这样的事,才来找你的。不然我干什么要听你废话?” 
  我讪讪地说:“我没有以为我是古往今来第一个呀,不然为什么问你?对了,为什么你不去点化别鬼,你要是份额满了,不就也可以走了吗?”他NND,做个鬼还要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真是与时俱进啊。 
  他说:“我不能。干这个也不是个个都行的,不过到底什么人能行,我也不知道。” 
  我却明白了,说:“唔,我懂了。这也是一门职业,要有一定的天赋才做得来。好比你会做戏,我会读书。然后你就成了明星,我就成了书呆。” 
  他蓦地抓住我,问:“我是明星?什么明星?” 
  我赶紧抖开他的手,说:“放手放手,拉拉扯扯干什么?你是习惯了,来者不拒,什么人都可以搂搂抱抱,聊聊我我,亲亲吻吻。我可是冰清玉洁的一个姑娘家,不习惯和男人有亲密接触。” 
  他放开我的手,用热切的眼神注视我,那热量几乎可以煎熟一个荷包蛋,害得我差点以为他爱上我了。他说:“我是明星?什么明星?你真的认识我?那我叫什么名字,是怎么死的?” 
  我在心里鄙视了他十二次,用不屑地口气说:“你看看你的衣服,就知道你是什么明星了,何必来问我?”好吧,我承认,我是故意整他。谁让他演戏演得那么好?你一个大明星,在我这样一个鬼面前,有必要这么发挥你的演技吗? 
  他看一眼他的衣服,搞不明白,问我说:“衣服怎么了?” 
  这人太笨了,我啧啧两声,说:“你的衣服是阿玛尼的,男明星们把阿玛尼当制服穿,人人一身,穿得一点个性也没有,这个你也不记得了?你的皮鞋是Ferragamo的,菲某专为大明星量脚定做鞋子,只此一款,别无分楦。那鞋子上的logo你也不认得了?”说完我盯着他的脸看,看他有什么表情,是瞪大眼睛不敢相信,还是皱着眉头怀疑我在胡说八道? 
  他挑了挑眉,眨了眨眼,撇了撇嘴角,咳嗽一声,佯装镇定地,淡淡地问:“真的?” 
  我看了大乐,拍手说:“不愧是大明星,这一连串的动作完美之极,赏心悦目。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粉儿了。你在这里也没个亲友团也没个影迷会,怪冷清的。” 
  他像是知道我在调侃他,居然颇为害羞,停了一停,问:“那我叫什么名字?” 
  我不再戏弄他,回答他说:“你艺名叫罗意,本名叫罗家亮。你的粉丝团就叫‘意粉’或‘意面’。你是去年农历七月初七死的,死的时候才三十二岁,就死在你花了百万元装修的豪宅里。家务助理直到第二天早上十点去上工,才发现你死了。并且是自然死亡,身边一个人也没有。你的经纪人和保姆都不知道你出了什么事,到后来连警方都介入了。说起来你死得不惨,死后倒挺惨,为了发现你的死因,你被那什么了。话说回来,他们对你还真不错,装殓你的都是你最喜欢的衣服鞋子。要是他们把你这身衣服拿去淘宝上卖,鞋子留下来自己穿,你也没办法是不?” 
  我一说起话,就刹不住车,说得高兴,把什么都说出来了。说得他浑身不自在,恼怒地说:“我既然这么有钱,那就肯定不止一身阿玛尼,一双菲拉格慕,还不知有多少被他们黑了去。” 
  我拍手大赞,笑说:“原来你是个明白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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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我这么赞他,他倒怒了,好脾气也不知去了哪里,冲我发火说:“你才是个糊涂鬼。” 
  我也怒了,回骂说:“你才是个糊涂鬼。你好好的明星不当,做的什么鬼?那么多钱不花,白送给律师打官司,你钱多了是不是?还有你那一笔笔糊涂情史,换女友快过换衣服,还啥牌子的都有,宁缺勿滥懂不懂?洁身自好懂不懂?独沽一味懂不懂?情有独钟懂不懂?你个白痴。” 
  大约从来没有人这么当面骂过他,他有点受不了,怒得眉毛都竖了起来,大声说:“关你什么事?你们什么都要知道?我们吃饭入厕都有人守在门口,挖个鼻孔都不敢,有时不过是和别人多说两句话,就被写成和谁交往亲密,马上就要谈婚论嫁,你们烦不烦?”他一口气抱怨完,这才像是我在报纸上看到的他们笔下的罗意。先前的温文尔雅荡然无踪,啊哈,这人果然是人格分裂。 
  我笑眯眯地说:“继续继续,你就快要想起来你是谁了,你是怎么死的了。你不用求我,你自己就可以救你自己了。” 
  他被我一盆冷水浇醒,安静下来,掩面说:“为什么我说得这么流利?像是自动从我嘴里蹦出来的?” 
  我同情无比,“因为你确实是说惯了的。”又问:“想起来多少了?” 
  他想一想说:“没多少。最起码你说的那些女人,我一个也想不起她们的名字和容貌。” 
  我幸灾乐祸地笑,“可见你是一个也不爱,你这个滥情鬼,还真不愧你大众情人的绰号。我说你在电影里那么深情款款的,怎么全是骗人的?” 
  “我都演过什么电影?”他好奇地问我。 
  “唔,让我想一想。《秋风传奇》,你演夹心饼干老二,和老好人的大哥、大家疼的小弟一起抢一个女人,你抢赢了。《情归旧日》,你演一个老好人大哥,和浪荡子弟弟抢同一个女人,你又抢赢了。《偷天换情》,你演一个神偷大哥,和结义兄弟抢着让一个女人,你让着让着又让赢了。还有《随云而散》,你和你老婆的初恋情人抢她的爱情,好不容易你抢赢了,又死了女儿,你灰了心又走了,让你老婆哭得死去活来。就是这部电影,你成了天皇小星,拿奖拿到手软,让你成了女影迷心中的情圣。” 
  他被我的描述麻得半生不遂,捂着腮帮子像是害了牙痛,直抽冷气地说:“我就没演过一个正常的男人?整天情情爱爱的,没有阳刚一点的片子?” 
  倒把我听得怪叫起来,“文艺爱情片都是这样的,你想什么样?能编成这样都不错了,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就爱看这样的文艺爱情片,好看不好看,票房说了算。你嫌这些不够上档次?不够大制作宏篇巨著?你以为就凭你演得出《战争与和平》?你想上阵杀敌为国捐躯,还是思考生存还是毁灭,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你是像安德烈还是像彼埃尔?难道想照抄《哈姆雷特》来个《晚宴》?还是复制《雷雨》来个《山雨欲来》?你以为抄是容易的吗?好些人连抄都抄不好,抄得漏洞百出,直把‘下面还有’四个字都抄了进去,一群废物。” 
  我说话连逗点都不爱打,说得他差点被我的口水淹得呼吸不过来,又听我说他演不来大师的作品,想反驳又无从反驳,后一句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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