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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水清,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可以濯我足。这种与自然和谐的清澈是一块明镜似的明悟。它还不仅仅是一块明镜,它会让整个的人都变成明镜,继而消失在一片空明中。她白了你一眼,你说什么?好深奥哦。再深奥的东西我若听不懂那就无异于放……她吃吃地笑,没有把那个不雅的字眼说出来,你伸手去揉她的胳肢窝,她笑得更大声了,白白的牙齿在夜色里一闪一闪,甚是诱人。夜色如花香阵阵袭来,一些歌声飘渺不定。你抱紧她。她让你暖和,不觉得冷,让你不必在孤单的夜里靠自己的体温来取暖。你已经很倦。
窗外那轮淡月儿已是毛茸茸的。她双手抱膝,头微微侧在一边,似乎想起什么,白了你一眼,说,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一个个都是花心大萝卜。你说,花心不好吗?花的心藏在蕊中,空把花期都错过。多么优美啊。她说,就晓得胡说八道。你说,我没胡说哪。若要讲男人花心,那也得怨你们女人。她的眼睛立刻瞪得大大的。你说,小时候孩子们做游戏,女孩前面跑得飞快,男孩儿后面追得满头大汗。追上了,女孩的小脸蛋甜蜜得像花儿开;追不上,男孩儿准得被女孩鄙视死。是不是这样?等到女孩子长大成了女人,就理直气壮把自己譬喻成藤萝菟丝,把男人譬喻为树。这个譬喻确实很好。只是树要长得伟岸不群、挺拔出众,当然得有更多的阳光雨露,何况藤萝菟丝的眼里只有附近十余丈的风景,而树的眼里自然会有千百余丈的风景……是不是这个道理?男人花心还是对女人的恭维。没有哪一个女人不渴望男人的赞美。回头率是靠花心男人来点击的。可惜女人多半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自己每天漂漂亮亮,挺胸翘臀,望着一路上迅速攀升的回头率窃笑不已。可自家男人向哪个美女多瞅几眼,醋瓶子立刻恶狠狠砸过去。唉,孔老夫子曰,惟女人与小人难养也。是其理也。她生气了,嘴一撇,我才不要听你说道理呢。道理都是骗人的。都是你们男人居心叵测捏造出来的阴谋。
她的声音真大。你讪讪地闭上嘴,脸上露出笑容。她生气的样子真好看。你凑过身,在她脸上吻了下,说,是的,所有的道理都是骗人的。你没有去做护士真是可惜了。她好奇了,为什么?你笑着说,因为你一针见血的功夫使得好啊。她啐了你一口,双手抱膝,脸上浮起若有若无的笑容。她说,我妈就是一个护士。你点点头。她说,给我讲故事,好吗?小时候我睡不着,妈妈就给我讲故事。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穿小鞋的灰姑娘。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晚风吹来一阵阵欢乐的歌声,我们坐在高高的谷堆旁边,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
时光呵,缓缓流淌。星星呵,热闹地忧伤。命运在冥冥中默不作声,它对这块土地似乎没有兴趣,掸掸衣袖,远去了,一些东西的脊梁于此同时被轻轻折断。她的歌喉非常纯净优美,只是你能说什么呢?她提到的《格林童话》最早只是一部“母亲念给女儿听时,会不由得羞愧脸红的故事集”。白雪公主勾引了她的父王,她是一个浑身上下散发着病态的性感魅力,患有“奢侈病”,有着一颗残酷的心的年幼女孩儿。王后本来只是一个想掩盖这桩丑闻的可怜女人,最终却被自己亲生女儿套上了烧得通红的铁鞋。王子是个恋尸癖。七个小矮人们每天晚上都轮流跟公主交欢。童话的起源是血腥的,残酷、寓意深远,但到现在,它们已经被大人包装成给孩子们的糠果了。那些最早萌动在作者心中的意图都已被一一剔除净了。
风轻轻吹动夜色,露出一具淡淡的白皙身体,有人在夜色中耐心等待,有人在时间那头忽失声痛哭。在漆黑与白皙之间的不可名状中,鬼,伸出冰凉的手,猛地扼紧了一些东西的咽喉。有人在艰难喘息,有人伴着星光在流云中飞翔,偶然驻足,便化作一片片无以言说的悲伤。
天地间到处都是山川河流,人群中到处都是熙熙攘攘。对于人与人之间大同小异的故事你着实没了多少兴趣。人总是因为所谓的深刻或自以为深刻变得麻木,你亦不例外,只是眼前为何又浮现出一个醉熏熏女子的模样?
11
她喜欢喝酒。一个女人喜欢喝酒不是什么坏事;可若到了无酒不欢的程度,就令男人生惧,生出许多麻烦。但没有办法,她没有别的本事,人又长得极其普通。要想引起人们的注意,也只有在酒桌上巾帼不让须眉。毕竟现在凡事都讲究一个眼球,超市中的商品,若能被售货员摆放在一个显眼点儿的位置,销量总是更大一些。
她最早并不喝酒,高中毕业后来到单位上做打字员,坐于角落,手指日复一日敲击键盘。日子甚乏味,像块泥潭。上班下班,吃饭睡觉,一根小草还可以在春风中笑,她只能是静悄悄独自来往。最早还有几个可以说说话的朋友,可随着她们嫁人生子,她陷入彻底的冷清中。有时在屋里坐着,听见外面的脚步声,便常以为那是爱情来敲门,赶紧掏出口红描了会妆。脚步声渐渐远去,她的房门上长起一些青藓。她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就会这么过去。她在床头放了本易安词集,每每看见那首“声声慢”,总忍不住泪流满脸。她极喜欢那十二个叠字。每个字都是块苦涩的积木,越搭越高,让人心酸。
没有谁注意到她的存在。她因此干过一些出格的事。比如,她是单位上第一个悄悄把头发染黄的女孩,但糟糕的是似乎没有人看见,而当单位另一个漂亮女孩儿把头发也染黄时,大家却不停地发出啧啧赞叹。她情愿被大家骂成妖怪,也无法忍受这种视而不见。她一气之下就把自己极为珍爱的长发全剪了,第二天,有个男同事拦住她,问道,那个打字的长头发上哪了?她心里气得直哆嗦,但也有一点儿开心,毕竟人家还记得打字的是个长头发。没过多久,她的短头发为大家看习惯了。同事或领导只会把手中的文件往她面前一放,说声,明天要,就走了。她很愤怒,想跑到店里去剃个尼姑头,思前想后,终究不敢。
她只好看书。寒灯古佛,一缕青丝,书上的文字便是敲得梆梆响的木鱼声。有一天,她看见张爱铃的一段话,便咯咯地笑,笑完后就哭。她不清楚自己为何笑,为何哭。那段文字是这么说的:正经女人虽然痛恨荡妇,其实若有机会扮个妖妇角色的话,没有一个不跃跃欲试。
女人若到了某个年纪,没有爱,没有被人爱,身体就会渐渐地变成一个空壳,少女时候的心一点点枯萎下去。笑容是一种极奢侈的东西,深入骨髓的寂寞将它们几乎吞噬殆尽。血液是灰暗的,她在某天晚上用小刀片划开手指上的皮肤,愣愣地看着,墙壁上的钟在滴滴嗒嗒响着。她找出三个杯子,用筷子敲击着杯子自己与自己做游戏。她敲第一个杯子时,说了声“忘”,敲第二个说了声“情”,敲第三个说声“水”。这是她在一张报纸上看到的游戏。敲过几次后,她开始不停地敲第一个杯子,嘴里“忘、忘、忘、忘、汪、汪、汪、汪、汪……”地叫着。就是做狗那也比做人好呵。
她相过几次亲,都是无疾而终。那些男人的影子总是在月光下由深变浅最后成为没有。她想不通自己是哪里做错了。她扳着手指头,数自己的优点缺点,可每一个优点与缺点都似是而非,文静的另一个说法也就是木讷。她有时想,若有哪个男人肯要她,不管他多老多丑多没学问,她就一定嫁给他。可这样的问题也只能是想想,那个男人始终就不曾出现。她想跑去大街上哭。有一次下雨,她还真这么干了。她在雨里边走边哭。但还是没有人看见她脸上的泪水,她甚至听到有人躲在路边屋檐下悄声说,那女人是不是有病?这么大的雨也不晓得躲一躲?她的泪水流得更快了,可再多的泪水也会被雨水迅速冲去。天放晴了,她重感冒了,躲在床上仰望着雪白的天花板,接连打了几个喷嚏,浑身散了架似的难受。她打电话到单位上请假。那边说知道了,就把电话挂断。等到她病好后再去上班,发现那几天自己竟然被记了旷工。她愤怒地找到考勤的人。管考勤的人说不记得她曾经打过电话来请假的事,但仍爽快地把记录改成病假。
是领导发现她能喝酒的。她自己也不知道。那一天,她正在加班打字,领导也在加班。忽然来了些东北老客户,领导望了望空荡荡的办公室,便叫上她。领导并不记得她的名字,只是指了指她。她只乖乖地跟着去了。在单位上,领导的话就是圣旨,县官不如现管。她当然明白这道理。领导很能喝酒,但那些东北人更能喝。“人若不喝酒,白来世上走。”“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酒量是胆量,酒瓶是水平,酒风是作风,酒德是品德。”“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随意舔”……东北人唱着小曲把那些瓷花碗摆开。好汉架不住人多,领导慌了,可不喝不行,这些东北人手中拽着大单子。用他们的话来说,是兄弟,喝了这碗酒,要做生意,得讲诚意,大碗喝酒就是最有诚意。领导很快有了醉意,眉毛拧成结,看了看身边的她。看来,他是后悔带她来了。她最早是说不喝酒的,只要了些饮料。东北人一开始应付了她几声,便没再多加理会。她坐在一边,觉得屁股底下的椅子长满牙齿,心中渐渐难受起来,不昨得是那股子邪火,猛地站起身,从领导面前夺过碗,咕噜咕噜,喝了个底朝天。最后舔舔嘴,发现酒并不如想像中那般难喝。领导吃了一惊,东北人目光中带有点不敢置信。她把心一横,索性豁出去了,有酒必干,每干必回。宴席的下半场简直成了她的个人表演。最后,只剩下她独自站着,其他的人全溜桌子底下了。她擦了擦嘴边的酒渍,有些得意,脚步虽有些踉跄,脑袋里还是清清楚楚,她跑去为这些东北人开好房间,并叫来小姐。没有谁教过她,但她就是这么做了。
生意再不能做下来,那叫没天理。领导开心极了,一笔生意是小,发现人才是大,何况是这种可遇不可求的绝世奇兵。领导很为自己的眼光自豪。她在领导一力提携下,开始了南征北讨横刀跃马剑气纵横的酒场生涯。倚天一出,谁与争锋?她端的是意气飞扬。一招鲜,吃遍天。她成为单位上的焦点人物,一举一动,一个发型变化甚至于她用的是哪个牌子的指甲油无不是大家嘴里最津津有味的谈资。从来没见过一个女人这么能喝酒,不紧不懂,不慌不乱,一杯杯白酒倒入口,一张原本平凡的脸刹那间嫣然生香。酒让她变得风情万种,美丽动人,而这才是一个女人最大的本钱。很快,她的职位得到迅速提升,工资连翻几个跟斗,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凭着她在酒桌上的回眸一笑,一个东北小伙心甘情愿拜伏脚下,说啥也不肯走了。
有人说,其实这也没有什么想不通的。一个女人成为公众话题,总是会轻而易举的激起男人的征服欲。哪怕她实际上不过是一滩狗屎,男人也会想把这滩狗屎压在自己身下。她没有听到这些话,也不想去听,每个人都是在别人视线下活,别人如何看,那只是别人的事。她似乎一下子就拥有了原来连想都不敢多想的东西,有好几次在梦里都咯咯笑醒。生活也可以是这般容易。
她去过医院,医生说她身体里有一种特殊的酶,能自动分解酒精。而拥有这种酶的机率大约是千万分之一,比中六合彩还要困难些。那时,她正与东北小伙处于男欢女爱时,便问,喝酒是否会对生孩子有影响?医生皱皱眉,说很难讲。医生说了一连串术语,她听得是稀里糊涂。最后,医生咬牙切齿地说道,最好是不喝。能不喝吗?就连未来孩子的爸爸都是喝酒喝来的,她很快就忘了医生的劝诫。没过多久,她结了婚,怀了孕,孩子生下来,是一团没有手没有脚的血肉,一个胆小的护士当场吓得尿裤子。她与丈夫吵了一架。丈夫说,她若胆敢再喝酒,他立马回东北。
但问题已经变得麻烦了。她整个的身体就好像一只贪婪的酒桶,每天不需要吃饭,但一定得喝酒。她咬紧牙坚持了没两天,人就已在迅速枯萎中。她已经弄不清是她在喝酒,还是酒在喝她。丈夫看她如此难受,心软了。所以他们的第二胎,脑袋比整个身子大,万幸的是很快就死了,没活上两个时辰。更糟糕的是,她的单位也垮了。一个单位的兴隆不是由其中哪个人就能说了算的。领导去了别家单位当了个门房。她理所当然也就没有了公款喝酒的机会。
按说,她可以去其他单位应聘个陪酒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