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心想,靠,我就穿了件薄毛衣,外面寒风刺骨的,你也好意思让我送你到这里。但为了配合剧情,我双目炯炯有神地望向林林,直到林林钻进出租车,我才依依不舍地打着哆嗦跑回电梯。
王轩逸穿了一套白色阿迪休闲服,大概刚刚运动完洗了澡,头发湿漉漉的有些凌乱。年纪轻就是好,25岁的他风华正茂,一身飘逸地站在过道里等电梯。我想这个地段的居民夜生活真是丰富,四部电梯同时运转,我们出来也就一分钟,电梯就已经被占用了。
我站得离王轩逸远远的。当初在北京第一次见着他,一是没认出他,二是暂时没刺激到那道伤疤,我还能和他应对自如,甚至热情有加;上一次的午饭,让我的那段被羞辱的记忆完全激活,工作的原因我倒能左右逢源地做戏,但私下却不曾想到还能和他有单独相处的机会。而且现下,大家心知肚明,彼此都没有忘记当初的那点小暧昧和小纠结,一时不知如何相处。
第三章 从良之一位邻居(7)
生活真是讽刺,以前王轩逸的身边一直有女朋友,我每天就想着怎么能和他单独相处。现在机会就在眼前,我却觉得总有一些隐形的隔阂横在那里,让我无法跨越和靠近。
于是,我们都很沉默地等在电梯外面,见着电梯上方的数字逐一往下掉。叮的一声电梯打开,我们俩一前一后进入,跟进太平间一般肃穆。
而这电梯的设计者恰恰要将这份尴尬进行到底。为了让这一平米的客梯显得宽敞,设计者用心良苦地将电梯的四面都装上了镜子。物业楼的保洁阿姨也甚是尽责,将这镜子擦得一点灰尘也没有。所以,不管在哪个角度看,我都和王轩逸敞亮敞亮地面面相觑。
这真是度秒如年的日子啊。
我只好不断地在抬头望天或者低头看地的姿势中切换,以避免和他相顾无言的状况。这种感觉就像在水中练习憋气,外人看了也就是刷个牙的时间,但对于水中鼻孔冒着气泡的人来说,这几分钟跟几年那么漫长。忽然想到一个笑话说:一分钟有多长,那要看你在厕所门的哪一边。
想到这里,我不禁嘴角上扬。
王轩逸望着镜子中的我,忽然说:“对不起。”
我那嘴角的弧线还没来得及复位,思维也来不及适应到王轩逸的语境中。当然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也没什么语境可言。
王轩逸接着说:“当初让你久等了。当时发生了一件我预想不到的事情。对不起。”
我望着王轩逸清澈的眼睛,一下子有些语塞。
这个感觉就像是两年前,别人偷了我几千块钱,金额不大不小,时间一长我也就忘了。但两年后,这件事情被重新提起,我对这几千块钱又有了些疙瘩。正当我挺直腰杆子以债务人的身份出现时,对方却说,不好意思,我当初是因为急着去垫付手术费,没经过你同意,先问你借了几千。这一下子让我的情感出现了偏失,我有些措手不及。
我傻傻地望着他,习惯性地说:“没关系。”
从小我们所受的教育便是“对不起”和“没关系”,就像“谢谢你”“不用谢”那样的孪生配对一样。我们小时候,哪里有“道歉有用,要警察干吗”之类的改革春风啊。
王轩逸转过身来看着我,歪着脑袋问我:“你没有什么要问我的?”
电梯的面积其实很小,若均匀有效地分布,利用好空间的话,站四个人刚刚好。但他忽然的一转身,站在了电梯正中央,我一时觉得空间压迫感强了很多,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退。
我被逼在角落里,看着眼前的三面墙以及正前方都是王轩逸歪着脑袋的模样,瞬间觉得大有电影里千军万马逼向峡谷的特效。
我忽然灵光一闪,福至心灵地成功想到一个关键问题:“你们家这么有钱,为什么住这么小的单身公寓?你们不应该住别墅吗?”
我脑子很快开始演算起数学比例应用题来:中天一个普通职工的收入是10万一年,一般来说外企500强里面高层的收入是普通职工的70…100倍左右,那王轩逸的收入差不多应该为800万左右,这其中还不含各类股份等杂项收入。
800万的意思是,我每个月税后4000,再加上林大人给我的3000补贴,意味着我不吃不喝80年所能达到的高度。
我的数学看来是学得不错,在电梯门打开之前,我最终计算出了这个残忍的数值,不禁感叹这真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年代,然后又沉思道,什么时候先富带动后富的年代才会来临呢。
第三章 从良之一位邻居(8)
王轩逸先一步走出电梯,边走边对着前方的白墙说:“房子太大,显得寂寞。”
我看着王轩逸的背影,不禁再次感叹:“有钱人的寂寞真是高品位。”
昨天搬家生活太过于劳力劳心,直到今天上午9点,我仍处于深度睡眠中。而在以前的周末,9点我已在床上吃完早餐,并准备新一轮的睡眠了。
我之所以准确无误地知道9点我睡得死沉的事,是因为在此时,天杀的门铃声响起,响得那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让我在床上挺尸状态中忽然惊醒,半天没有回过神来。大概门铃自打从它在这里安家落户之后,没遇上如此高频率高负荷的用量,一下无法适应,奉献出最后一点电量,勉强地把一首缠绵*的“两只蝴蝶”拉伸得更为缠绵和*。
我游离地走着S型路线,摸到房门的时候我顿了顿。昨天在这房门内外发生了太多离奇的故事情节,我被折腾得身心俱疲,在电视上看再多的帅哥也无济于事。除非开了门,这些帅哥排队在外面给我送爱心早餐,我就适当原谅一下。
我看了看门后观衣镜中的自己,顺手拿了把簪子将杂乱的头发卡在脑后,看上去精神了些,才将门打开。
门外站的果然是个帅哥。帅哥果然是给我送早餐来了。
王轩逸穿着昨天晚上那套白色运动服,戴了一副没有镜片的粗框眼镜。对于这种专为单眼皮眼睛准备的眼镜,我是有点钟爱的。但我更钟爱的是他手里捧的皮蛋瘦肉粥。
王轩逸笑着看我的眼神飘过那碗粥:“今天上午早饭做多了,给新邻居捎一份。”
我的理论终究还是正确的。大多数修长的手都是为弹钢琴和舞菜刀准备,林大人是个意外。只不过,我有点敬佩这位年收入是我终身收入的副总大早晨熬粥的雅兴。
有钱人的寂寞啊……
我本来有那么点起床气,但鉴于此碗皮蛋瘦肉粥熬得浑然天成,浓稠适中,正有待我考察它的味道是否符合它的卖相,我就懒得去答理我心中的那点小脾气了。
王轩逸尾随着我进了我的房子,像模像样地东瞅瞅西看看。像这种小户型楼盘,建房都是对称设计的,大体上和学生公寓无二。我的户型和王轩逸的户型差不多,要不小心进错门,估计也要花个几分钟才能反应过来,王轩逸这一参观,显得多余而且矫情了些。
我已经27岁了。再过两个月,我就27周岁了。我活了27年,一些普通的人生哲理例如“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还是明白的。王轩逸再有雅兴,也不是那种熬完粥能和别人共享的人。
我记得大学的时候,即便他的女朋友换了N轮,他的自行车后座一直是空着的。简尔在某个寂静的深夜,看似把我当知心姐姐,实则纯属满足自己倾诉欲地透露过,王轩逸跟她在一起时,连饭菜都不能共享。当时,我一边想象着男女朋友各自端着饭盆在食堂里吃饭的场景,一边安慰她帅哥的癖好一般都比较怪异,像布拉德?皮特爱收藏椅子啦,周杰伦不爱穿*啦之类的。当然我只是单纯地履行知心姐姐的职责,我不觉得周杰伦是个帅哥,更没有深究过他到底穿没穿*。但是后来Wendy姐告诉我,他确实是不穿*的。她宣布这个答案的时候,神情无比庄重,语气无比坚定,直至如今,都无法让我产生向林思聪再次证实此八卦的动力。
不过,这两年的阅历增长让我知道,我当初说给简尔的理论可能有偏颇。王轩逸是个这么有钱多金的帅哥。别以为有钱的人对什么都没概念。他们往往精打细算于各项支出和收入,不屑对没有回报的付出或者分享采取任何行动。比如一个人骑车,后座上多一个人就会耗费体力;简尔为了减肥,每天都是青菜加胡萝卜的兔子待遇,王轩逸肯定也是不愿意和她搭伙。
第三章 从良之一位邻居(9)
这样想来,我今天喝了王轩逸的一碗粥,怕是要答应一个极其变态的条件。想到这一层,口中浓郁芬芳、咸淡适宜的粥瞬间无味起来。
我思来想去,想想自己除了能提供林大人的日程安排外,没有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可提供,只好抬头先探了探水:“轩逸,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王轩逸在无休止的参观中,仿佛终于找到一个停靠的地方,瞬间走过来,坐在我的对面。
我等着他跟我说正事,于是屏息洗耳恭听着。
没想到王轩逸也是屏息坐着看着我。
我觉得这个气氛太诡异。大清早的屋里空气这么凝结,真是对不住窗外温暖的阳光。
我叹了一口气:“那你专门给我送粥过来,是来求爱来了?”
因为这是私下会晤,我并不会像处理公事那样说话斟酌。说来我也就习惯了对林大人察言观色,审时度势,不习惯换个对象还要动这番心思。
王轩逸转了转桌子上的牙签瓶子,低头道:“我怎么会喜欢你呢。以前太闹腾了,现在将来我都想一个人过。但是又有些怕冷清,想来想去还是找一个儿时的朋友谈谈天吧。”
这番话说得我非常扼腕。其一是我并不是他朋友。我们之间除了简尔以及那一支舞没有任何交集,最多也就是相识一场,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其二我也不是他儿时的朋友,我跟他认识也不过这六七年来的事情。儿时的我跟周林林两人闯荡江湖的时候,还不知道他在哪里穿开裆裤流马尿呢;其三是这么一个金龟婿,忽然宣布以后都要一个人过,让我们这些待字闺中的剩女情何以堪?
我继续问道:“你那些女朋友呢?你大学时,多少女孩围着你转啊。怎么忽然看破红尘了?莫非你有……”
我踩了一下刹车,接下去的那句话比较挑战男人的底线——“莫非你有隐疾”,在这种连朋友都称不上的关系中,我不便这么堂而皇之地问。
我一脸同情地看向王轩逸。
王轩逸忧伤地望向窗外。客厅的窗外是对面的户型楼,连块绿化的草皮都没有。这个看无可看的风景,他都看得这么忧郁,这让我的同情心又泛滥了一下。除了做受,没有其他前途了……
果不其然,王轩逸对着窗外的建筑说:“有些秘密就这么埋葬好了。”
因为这句话说得相当小言和小资,我一下子觉得王轩逸可能是个爱看韩剧日剧泰剧或者台剧的主,又觉得王轩逸的表情实在是一流的男配和男三,我站起身来配合了一下剧情发展的需要,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唉,世事难料,以后大家也是邻居了。没事串串门也好。”
为了让这句话显得更加有实践效果,我特意要求串门到他家,顺便问他再要一碗皮蛋瘦肉粥。
王轩逸的家果然是和我住的房间一模一样。除了他的房间朝北,我的房间朝南以外,其他都是一丁点没差。王轩逸钻在厨房里热粥,我帮不上什么忙,只好徘徊在45平米的公寓里持久地无聊参观。王轩逸将这个屋布置得很简单。客厅里除了一套宜家风格的长条餐桌,连个电视机或者音箱都没有。客厅的一角放着一把精雕细琢的桃木拐杖,看着像是个收藏品。朝东边的阳光相对充足的整体厨房里,不锈钢台面上放着一套双立人刀具,阳光一照,显得特璀璨。卧室门没关,一眼望进去,里面除了一面推门柜子就是一张没有床头柜的单人床。床沿边有个插着无线3G卡的白色苹果机,里面传来齐豫的天籁之音。
第三章 从良之一位邻居(10)
看完一圈后,王轩逸端了两碗热气腾腾的粥出来,一碗给我,一碗留着自己吃。
为了让热粥更加鲜美,王轩逸特意在新粥上加了细葱,翠绿翠绿的,很是好看。可惜中看不中用,我从来不吃葱,只好辜负了他的美意,专心致志地将这些被搅拌均匀的细葱挑出来。
王轩逸本来埋头吃了几筷子,抬头看见桌面上一粒粒的细葱,皱了皱眉,又将筷子伸到我的饭碗里,帮我摘起葱来。
于是,我们两个沉默着把这碗粥搅得个天翻地覆。在我们的通力合作下,不过片刻,所有的葱都被无情驱赶,只剩一碗白粥。
我望着这碗白粥甚是满意。但物质和精神追求仿佛是动量守恒的。这种心情上的喜悦填补了我余下的半个胃,我瞬间腹胀得厉害,勉强自己喝了几口,终究没喝下去,最后越喝越慢,筷子在粥里搅了个半天,也塞不下一口了。
王轩逸叹了口气,幽怨地说道:“妖子你总是这样,心里觉得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