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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骑士团-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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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少女凄然一笑,却不答话。 
  “你知道我要带兵断你们后路,所以便来刺杀我,”我缓缓说道:“你是提图盗贼团的。” 
  兰方特追问道:“你是怎么知道我们的作战策略的,帝国军中有你们的眼线。” 
  那少女看了看我,道:“你杀了我吧,我不会告诉你们什么的。” 
  我道:“为你死去的父亲着想,你不该做贼的,你完全可以过另外一种生活。” 
  那少女闻言,神色甚是凄苦,又一滴珠泪从她漂亮的眼角滑下,但见她犹豫片刻,终于银牙紧咬,坚决的摇了摇头。 
  我叹了一声,道:“卿本佳人,奈何为贼,你走吧。” 
  在场众人闻言,都是一惊。 
  “你…你真的放我走?”那少女一脸惊疑不定的表情。 
  我心中暗忖:这女孩不愿伤我性命,我又怎能伤她,当下急道:“你走吧,不要等我改变主意。” 
  兰方特和波比见我神态坚决,又见她一个孤身女子,都不愿与她为难。 
  那少女却不急着离去,她拾起花篮,从中轻轻拈出那束野花,又望向我,道:“父亲生前是个正直坚强的人。” 
  “我想,他一定是骑。”我应道。 
  少女点了点头,俏脸微红的道,“我叫露拉,莫拉先生。”说着,那翦水瞳子深深望我一眼,便转身疾行而去。 
  胸脯上的伤口不深,但也需要包扎,又不忍打扰大家的饮酒雅性,我独自回宿屋,留下鲍比等人在酒馆中作乐。 
  露拉所使的细剑似非凡品,那剑似铁非铁,黝黑发亮,也不知由什么材料制成,端的那般锋利;剑梁略宽而剑刃极细,也不似一般骑士剑,剑锋刺在我身上,伤痕极细,略一处理到也无碍。 
  夜晚的小镇万籁寂静,我寂寞的躺在床上,思潮起伏。一时想起露拉的花容月貌,眉目之间神情戚戚的样子,心情荡漾,但正憧憬之中,一时又想起银铃明眸皓齿,情意绵绵的样子,心头泛起疚意,不由得轻轻抚摸着脖子上银铃那日送我的蛋白石,暗道:我跟银铃两情相悦,实不该这般挂念其它女子,但转念之中,脑海中又泛出卖花女郎那双无限惹人怜爱的眼神,让人割舍不下。当下我在床上翻翻覆覆,脑中尽是这两人的倩影。 
 
 
 
  
第九节 暗影魔踪剑
 
  朦朦胧胧之中,似乎有人亲吻我的脸颊。睁开眼睛,入目是银铃亦羞亦喜的眼神。这位美丽的精灵郡主身着一体雪白柔丝长裙,在晨曦的映射下发出淡淡的柔光,如藕玉臂上戴着那个精致的绿宝石腕轮,而细窄的贴身长裙尽显她那凸凹有致的修长身材,如云长发瀑布般的垂在脑后,鬓角上轻扣一对摆玉发卡,配上银铃天仙般的容颜,直恍如谪世仙子,美绝人圜。 
  银铃坐在床前,淡红色的美目凝在我的脸上。想起昨晚的胡思乱想,我不由得心下惴惴。却见银铃对我皱皱小鼻子,说道:“小懒虫,好懒。” 
  我翻了个身,道:“不要打搅我,我还要睡一觉呢。” 
  突然,全身一阵灼热,盖在身上的被子不知何时刻竟然着火。 
  一惊之下,我翻身纵起,将被子铺开在地,拼命扑打。 
  好不容易把火给灭掉,我长吁一口气,却见银铃一双饶有兴致的眼睛调皮的看着自己, “噗哧”一声,她笑了出来。 
  哼,原来这一切,都是这妮子用火魔法整的,我不由的又好气又好笑,突然发现自己突然跃出被子,只穿了个裤衩,当下老脸一红。 
  银铃道:“我连夜帮你修补盔甲,哼,你到好了,还敢睡懒觉。” 
  我见她美丽的眼睛有点浮肿,心下感激,道:“谢谢你,铃铃。” 
  银铃又哼了一声,道:“谁希罕你的“谢谢”。” 
  我调唆道:“是,不谢,不谢,郡主大人。” 
  银铃终于被我逗笑起来,道:“滑头,昨夜我帮你修补盔甲,你知道我发现什么了。” 
  “什么?” 
  “那盔甲上竟然镂著有古精灵族的国王索尔的名字。” 
  “那…盔甲…” 
  银铃得意笑道:“不错,那幅盔甲就是传说中的精灵王索尔之甲呀。” 
  “难怪我觉得这副盔甲似是对魔法有很强的免疫效果。”我说道。 
  “不止如此,那盔甲上还隽有光系魔法“圣灵守护”的咒文,只要你在战斗中念动“圣灵守护”的咒文,这个盔甲就会自动产生“圣灵守护”,不断的治疗你身上的伤患,”银铃喜滋滋道:“以后你冲锋陷阵,我就不用那么担心啦。” 
  听到她温情款款的言语,我心中一阵温馨,当下一把将她搂入怀中,道:“铃铃,等到这次剿灭提图盗贼团后,你就随我回家,我跟斯纷哥哥说说我两的事。” 
  妙目突然中反而露出黯淡色彩,银铃道:“斯纷大人不会同意的,因为我是精灵,这样会损害你们拉萨姆斯家的名誉的。” 
  我深深的望入她的眼睛,道:“他如果不同意,我也不要再呆在家里了,咱们一起出去,海阔天空,过我们的逍遥日子。”说着抱住了她。 
  银铃闻言,娇躯因为兴奋颤斗不已,似是听到等待已久的承诺,微微泛红的美目中露出无比喜悦的神光,却又有点怯怯的道:“莫…莫拉,我…我…” 
  见她双目中已经擒着泪水,心下爱怜之意更甚,我说道:“铃铃,我爱你。”说着,缓缓吻上她的双唇。 
  “我也爱你,小莫拉”银铃双手紧勾着我的脖子,热烈的反应着,那完美的胴体隔着薄薄的绸裙紧紧贴在我赤裸的胸膛上,阵阵热意传来,激起我的无穷欲念。 
  与银铃深吻中,我邪邪的双手开始隔着薄纱,轻轻抚弄着她敏感的部位,惹的正与我唇舌纠缠中的她呼吸一阵急促。 
  两人正自缠绵,突听门外有人轻轻咳嗽一声。 
  银铃一惊,急忙将我推开,只见她满脸红晕,娇喘连连,一双羞喜交集的淡红美目瞪在我脸上,嗔:“都是你啦,害得人家…”说着跺跺脚,奔出门去。紧接着门口传来兰方特的声音:“啊,银铃,早上好。” 
  “啊,你…你好。”银铃惶急的应了声,羞急之下,疾行而去。 
  兰方特进得门来,见只穿着裤衩的我,莫名一笑,随即脸上露出沉重的颜色,道:“莫拉,你和银铃的事情,你的哥哥斯纷只怕…” 
  见他竟然偷听到我俩的情话,我尴尬一笑道:“他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我自己决定的事情,可由不得别人。再说,大不了,那个家我也不要呆了。” 
  兰方特黑亮的眼珠中露出敬佩的神色,道:“莫拉,你总是那么大胆。” 
  我苦笑道:“如果你是我,也会这么干的。” 
  兰方特点点头,道:“昨日博达克酒醉之后,竟说出一个惊人的消息:那斯通竟是被乔按照国王密旨革职查办,现已被软禁在瓦比格郡。” 
  我心中一惊,道:“这消息是真的么?” 
  兰方特皱了皱眉道:“博达克这人,你是知道的,平常说话,十句中难得有一句真话,可是他酒醉之后…” 
  “难怪,我就觉得斯通病的突兀。”我点点头。 
  两人默然半晌,都觉得这次征讨提图盗贼团事有蹊跷。 
  兰方特突然道:“莫拉,你觉不觉得,我军之中好像有敌人的眼线。” 
  我望着兰方特发光的双眼,道:“不错,自从那次在这个吉姆斯镇遇袭之后,每次敌人似是知道我们的行迹一般,使得我们处处被动受制。” 
  兰方特道:“那日我们先头部队进入这个镇,可说是隐秘至极,但那些贼兵们显然早就知道我们在此落脚,便事先设下埋伏。” 
  我说道:“不错,此后,我们就像进了羊入虎口一般,被贼兵包围,而只能退往杜德里。” 
  “即使这些可以解释为敌人的神机妙算,但昨日那少女的行刺,绝对是事先有人知会的,”兰方特皱了皱眉,道:“昨天上午乔命你为将军,不到一天,晚上就有人行刺,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与兰方特的细细推敲之下,本来脑子里那个模模糊糊的影子,一下子有了清楚的轮廓。 
  猛然间,我和兰方特若有所悟的注视对方,同声道:“是他!” 
  兰方特迟疑道:“只是现在没有证据,不能将他绳之依法,可恶。” 
  我淡淡笑道:“这倒也不急在一时,何况现在也不能彻底确定,眼线就是他。” 
  兰方特叹了一声,道:“探子回报,提图盗贼团新近得到了沃特人马族和祖云达鹰人族的援兵,盗贼团的头目谢尔·连塔扬言,要与我们绝一死战。” 
  “那人马战士奔跑跳跃,胜寻常人类百倍;而鹰人善于飞行扑击,力大无穷。如果在丘陵地形中与他们交手,我们已经吃了大亏。”我说道。 
  兰方特道:“那我们能怎么办,还能把他们引出来斗不成。” 
  我笑道:“这到不必,我们只需守住从黄土丘陵中出来的路口,待普萨斯郡遭到猛攻,缩在黄土丘陵中的敌人就不得不赶来救援,到时候我们以逸待劳,打他个措手不急。” 
  兰方特喜道:“如此甚好,敌人就算知道我们这个战术,只怕也毫无办法。” 
  当下两人絮絮叨叨,讨论起战略来。 
  乔拨给我的五百多名士兵是各领主派出的嫡系部队,除200名轻步兵,100名轻骑兵,100名轻装步兵,50名弓箭手,50名长弓手,10名魔法师,10名僧侣之外,难得的是,竟然有50名重装步兵。须知这重装步兵是步兵系中最强的兵种,部队中应选重装步兵的,必须都是年轻力壮的好手,战斗中身披一身重骑士甲,铁盾长剑,近身肉搏时,可以发挥最大的优势,只是由于盔甲厚重,不利于长途奔袭。 
  又过了两日,乔带领大军准备进攻普萨斯,而我也点齐兵马,包抄敌人后路。 
  克伦皇历11月13日,收复普萨斯郡的战斗打响了。 
  我带兵来到从普萨斯往黄土丘陵的必经之路上,向前看去是橙黄色砂土的丘陵地形,一条小路蜿蜿蜒蜒,延伸到一块一块交错的丘陵地形深处;向后看去,可以清楚看见普萨斯那破缺一角的城墙。 
  令部队在一个选好的小坡,摆好阵形。第一排是50名铁甲重装步兵一字排开,第二排是50名短弓手,200名轻步兵和魔法部队,50名长弓手位于最高位置的后排,并在左右两翼分别列置50名轻装步兵,兰方特领着100名轻骑兵驻在附近的另一小坡上。 
  时下,阿尔维斯已入初冬,阵阵寒风袭面,令一身银甲的我清醒了不少。事实上,如果援敌突破我们防守,正在进攻普萨斯郡的乔必定腹背受敌,陷入险境,因此死守要道,确保乔顺利攻下普萨斯,是当前第一要任。 
  眼见身边的波比经历几次血战,小脸上渐染风霜,我想起表兄弟的情谊,道:“波比,待会儿敌人上来时,你带着轻步兵队保护魔法师,在后排支援就行了,不要下去跟敌人厮拼。” 
  “是,”波比兴奋的挥了挥那把红宝石魔法剑,道:“莫拉表哥,我又要并肩作战了。” 
  这时,普萨斯郡中冒起缕缕求援用的黑烟,而随风传来的阵阵嘶喊声,说明普萨斯攻城战已经打响。 
  我不敢怠慢,从基斯手中接过爱马福兰的马缰,最后审视部队一遍。 
  经过第一排的达普身边,这位大汉看了看我,便抚着自己宽宽的额头,幽默的说道:“唉,谢谢上帝,今天我又有砍人的机会了。” 
  我看了看这位一米九几的巨汉,笑道:“正是如此,屠夫先生。” 
  两人的对答引起一阵哄笑。 
  我骑着福兰来到坡顶,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秀丽的银铃。似是天气转寒的缘故,她换了一身黑底白花麻袍,腰身紧束,脚蹬蛮靴,那绿宝石腕轮衬着她的雪肤荧然。 
  我看得眼睛一亮,由衷赞道::“铃铃,今天你真美。” 
  却见她美目有点发红,知道她又在为我担心,便轻抚她的秀发,道:“傻丫头,我们以后的日子长着呢,你每次都这么担心,那还得了。”只听“噗哧”一声,却是银铃的丫头秋雨被我的话逗笑了,道:“对呀,小姐,日子还长着呢”。 
  银铃闻言,脸上一红,瞪了秋雨一眼,那可爱的小丫头对我吐了吐舌头,不敢再言语了。 
  我又轻捏着银铃的手,说了两句甜蜜话儿,逗得她吃吃娇笑,才下得坡来。 
  远处的普萨斯杀声雷动,而此时的山坡上却是寂静无声,士兵们整整齐齐的列好阵形,默默的等待着敌人的到来。远远望去,一排满身银亮盔甲的重甲步兵身后,是几排黄衣钢盔的轻步兵和一排黑衣的弓箭手,再往后是红衣的长弓手,阵形两旁分列着是几列蓝衣的轻装步兵,而距离不远的另一个小坡上,一排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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