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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帝传-第1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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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目光不由地移到蒂斯的胸口。顺着洁净如雪的修长玉颈往下看,胸口处温润如玉的隆丘引人入胜。我敢拿国师兰丝的生命打赌,坦露在外的美丽肌肤绝对是充满少女青春气息的乳房而并非男人的胸肌。
  当然,也许我太武断了。应该再多看看,多研究一下。我凑近对男人而言有着极大吸引力的风景处,打算更加仔细地观察。
  流连不舍的目光被小巧的纤纤玉手阻挡了。我失望地抬起头,发现蒂斯正羞涩地捂着胸口,娇羞地轻骂道:“色狼!”
  作为小男生来说,蒂斯的五官过于秀气,性格也有失阴柔。可是作为女孩来说,她却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可人儿。
  “你原来是个女孩子?可是你为什么总是打扮成男生的模样呢?”
  蒂斯没有回答我,而是给了我一个白眼。“瞎子!”
  蒂斯垂下头不知道想些什么,脸上飞起一片红云,她小声地对我说:“我的名字其实叫蒂丝。罗德曼。”
  “蒂丝这个名字很好听。”我心不在焉地恭维着,心里却想着另一个念头。弄了半天蒂丝是女孩子,那么作为最受她崇拜的布雷西亚公爵或者目前比较受她青睐的剑,是否应该展开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呢?
  安丽丝现在正挺着大肚子在布雷西亚苦苦地支撑着。既然我并没有爱上蒂斯那个小男孩,总不能因为蒂丝以女装的模样出现就爱上她吧?尽管男人本质上都是好色的,但是我内心中并不多的良心却在此时投了反对票。在目前这种特殊的状况下,为了亲爱的安丽丝,我觉得自己还是应该收敛一点为好。
  即便安丽丝原谅我的风流行为,可是还有卡特琳娜那个很难搞定的小妮子呢。她已经十六岁了,可是上次慌慌张张地跑不见了,因此并没有和我结婚。如果被卡特琳娜那个小妮知道我没和她结婚,却离开布雷西亚进行一段新的浪漫爱情之旅(当然,也许按卡特琳娜的想法是:我故意与日尊者秘密达成协议,以便在外面勾三搭四),她搞不好会发飚的。影剑士发飚可是不闹着玩的!
  “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你真的很漂亮,打扮成男孩子的模样太浪费了。”
  我不动声色地敷衍着,暗自做了决定。蒂丝是一道美丽的风景,欣赏一下算了。在没有想好应付卡特琳娜的方法之前,蒂丝于我而言仅仅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别的什么都不是!
  蒂丝的声音更小的。“是吗。那以后我就不再穿男装了。”
  我沉默不语。
  “你将决斗胜利的荣誉献给我,我很高兴。可是……”蒂丝没有继续说下去,垂着头露出羞涩的表情。那种有若黄昏晚霞般的美丽,令我有刹那间的失神。
  我终于明白蒂丝当时为什么会有那种表情,也想明白围观者哄笑的原因了。哪有击败少女的骑士然后将胜利的荣誉献给她的?!白痴!
  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我继续沉默着。
  纤纤玉指突然袭来,蒂丝在我的胸口乱戳一气。“你为什么不说话?”
  我突然觉得口中有些干涩。
  我能有什么话好说?告诉蒂丝我便是她的梦中情人?或者直接了当告诉一个心怀憧憬的少女:她的梦中情人并不打算接受她?
  不过不说话似乎也并不合适。也许应该一步一步来,先诋毁我在蒂丝心目中的光辉形象好了。
  自己说自己坏话到底有些古怪,我讷讷地说道:“听说那个布雷西亚公爵不是什么好人。”
  蒂丝美目圆睁,显然我贬低自己的言语伤害了她的感情。“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不就是率领兽人对人类作战吗?”
  “兰特公爵率领兽人为家臣遗孤复仇,那种行为所表现出来的男人气魄根本就不是你这种没血性的人所能够理解的!”
  蒂丝似乎还觉得骂得不解气,又补充着骂了一句:“胆小鬼!”
  我无辜地摸摸鼻子。胆小鬼?大概少女的偶像是不能贬低的,要不然蒂丝反应不会这么激烈。我什么时候有过胆小的表现?
  蒂丝又一次狠狠地戳着我的胸口,悻悻然地说道:“你说,你说!你凭什么说我的兰特不是好人!”
  她的兰特?!老天,蒂丝也太霸道了!
  虽然明知道在蒂丝面前贬低自己会激怒她,但我还是想努力尝试一下。要说呢,我确实不觉得自己很坏,该怎么说呢?对了,马迪尔曾对我有过三谏:亲塞斯,远女色,疏兽人。疏兽人的理由不必再提了,再试试其它两个吧。
  “布雷西亚公爵原先身为塞斯贵族,在塞斯复国战争期间,曾长时间离开塞斯,逃避了他应该履行的义务。”
  蒂丝似乎不能接受心中完美的白马王子形象遭受破坏,她的表情变得有些危险。“你是说兰特公爵在双头河战役之后失踪的那段时间吗?”
  蒂丝这么维护我令我多少产生了一些虚荣心。研究着蒂丝的表情,我不敢多说什么,只是点点头。可是即便表现得如此温驯,我的脑袋仍旧没有逃脱被怒火中烧的蒂丝荼毒的下场。
  蒂丝用力地敲我的脑袋,我都几乎能够听到自己脑袋上发出的梆梆响声了。她大声大叫:“笨蛋!受重伤不用休养吗?”
  以蒂丝的身高想要敲我的脑袋,自然几乎要挤进我的怀中才可以办得到。一股处子幽香冲进我的鼻腔,令我差点放弃了诋毁自己的打算。
  我嘀咕着:“哪需要休养那么长的时间啊?”
  也许蒂丝曾与别的人就此问题进行过多次辩驳吧,她毫不犹豫露出不屑的神情。蒂丝昂着头直视着我的眼眼,在这种角度下,我可以清晰地看见美女胸前白皙的隆丘和诱人的乳沟。
  道德底线差点因此而崩溃,我暗自呐喊:不要诱惑我!不要诱惑我!……
  “那个塞斯公爵倒是在双头河战役中没有受伤,因此也没有花时间休养。可是她那么长的时间又干了些什么?她以背叛青梅竹马的兰特为代价,求助法兰西斯的阿朗佐亲王帮忙,可是取得了什么成果呢?”
  奇怪了,我怎么会与伊莉是青梅竹马的关系呢?虽然作为塞斯公爵第一重臣的唯一继承人,我确实在很多场合见过伊莉,可是在离开塞斯之前我们说过的话加起来也不会超过十句,哪能算得上青梅竹马?
  蒂丝吸了一口气,继续说道:“兰特公爵率领兽人打残了英格兰尼第九兵团,重创了第三兵团和当时属于英格兰尼的附庸公国布雷西亚的两个兵团,对英格兰尼西征塞斯的计划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其后,兰特公爵又率领草原边缘族人从天而降,取得了卡敖奇战役的胜利。正是卡敖奇战役的胜利,才导致英格兰尼不得不从塞斯撤离。”
  “整个塞斯公国,哪怕包括那个不知所谓的伊莉公爵,又有谁对塞斯做出的功绩能够比得上兰特公爵?!”
  蒂丝的感性已经完全战胜了理性。我说的是自己当时逃避的行为,可是蒂丝却将最后的结果拿出来反驳。难道说某人杀过一个人后又救了一百个人,那就证明他并没有杀过原先的那个人?可是蒂丝眼中冒出的危险火花打消了我反驳的念头。甚至,我不敢将马迪尔三谏中剩下的远女色用来与蒂丝进行辩驳了。蒂丝已经固执地认为我是个完美的白马王子,怎么说都没有用了。
  换个角度想,居然可以得到素未谋面的美女青睐,我不禁有些沾沾自喜。毕竟象蒂丝这么漂亮的少女所崇拜的,自然是一个大英雄。
  蒂丝的眼中露出狐疑的神色。“你高兴什么?”
  糟糕,我高兴个什么劲?蒂丝青睐的是已经失踪的兰特,关我这个落魄的特姆比斯特人什么事?我现在是剑,又不是兰特!
  “这个……”我尴尬地挠挠头。“你的味道好香……”
  蒂丝这才发现自己几乎正在我的怀中,她又一次羞红了脸。蒂丝突然用力地对准我的胸口一推,飞快地逃开了。
  我不敢肯定蒂丝逃走之前娇羞地骂我什么,应该是“大色狼”之类的话吧。没有听清蒂丝的话,并不是因为她的声音太小或是我的听力出了什么问题。真正的原因在于:在措不及防之下,我又一次非自愿地落入了冰冷的湖水之中…… 
 
 
 
  
第六部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五十枚金币令比兹堡两百多名地位较低的战士和平民痛快了整整一个晚上。
  我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吃的。两头猪、三只羊、十五只鸡、十二只鸭、三十公斤鱼、四大桶麦酒,一个晚上就被那些家伙吃光了。他们的胃口可真叫人咋舌,光两头猪就超过了两百公斤呢。
  第二天,好多人都因为饮酒过度而头痛不止。不过真正乐极生悲的事去并非仅此而已。第三天晚上,蒂丝突然收到附近一些罗德曼家的家臣传来的急报。这样的急报接踵而至,一共有好几份,都是同样一个内容:德鲁戈家大军来袭。
  比兹堡并非罗德曼家最大的城堡,之所以被亚斯伯爵确定为主城,是因为它的地理位置相对安全。比兹堡基本上位于罗德曼家领地的中部,距离德鲁戈家相对近一些,但是罗德曼家首席家老托尔波的采邑位于比兹堡与德鲁戈家之间。德鲁戈家怎么可能轻易地长驱直入呢?
  在爱克斯大陆有这样一句谚语:风可以进,雨可以进,国王不能进。而塞维尔人则将这样一名谚语发挥到了极致。他们的住所,无论是城堡、庄园甚至是孤零零的野外小屋,都完全不在乎舒适性,而是将防御性能放在第一位考虑。不经同意想要强行进入主人的住所,往往必须付出极为高昂的代价。
  罗德曼家的领地中大大小小的城堡、庄园密布。任意两个堡垒或是庄园之间的距离绝对不会超过十公里(当然,无法住人的沼泽等地不算)。这些防御力相当高的建筑物通常都在道路的附近。一方面,拥有良好的交通能力是贵族们主观上的需要。另一方面,城堡或庄园离道路近一点,客观上能够更好的控制交通要道,这在军事方面是非常重要的。
  率领大军通过堡垒或是庄园的附近或许并不困难,因为堡垒以及庄园里的战士一般不会很多。但是没有强大实力保护的运输部队想要通过那些被堡垒、庄园控制的道路,却必须冒着生命的危险。即使是配备足够的作战人员保护运输部队,这样部队同样可能遭受来自四面八方的敌人象狼群一般围攻。
  收到敌人来袭信息的第二天清晨,比兹堡外出现了敌人的身影。望着城外超过三千人的部队,大多数人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有一种窒息的感觉。虽然残冬的寒风毫无顾忌地肆虐着,我却有一种烦燥愤怒的干渴冲动。
  敌人!
  战斗!
  鲜血!
  奇异的逻辑思维令我产生了极度嗜血的欲望。我甚至可以听到心脏狂跳的砰咚声,可以感觉到血液沸腾的那种灼热。
  对于这种陌生的感觉,我有些吃惊,也有些害怕。虽然年纪并不大,但是我确实可以算是久经沙场了。以前的战斗中,我从来没有这么兴奋过——虽然手握着杀神剑的时候也曾产生过强烈的杀意,可是与现在的情况相比,却又如同小巫见大巫一般。
  内心突然出现一个略带稚气的声音:跳下城墙,将眼前的敌人全部杀光、撕碎!快啊,快冲上去将敌人全部撕碎!
  巨大的冲动令肌肉产生痉挛的快感,理智在狂暴的诱惑之下节节败退。我拼命告诫自己:一无斗气,二无魔法力,冲进三千战意正盛的敌人之中,被撕碎的只会是我自己!
  不!你可以轻轻松松杀掉眼前的敌人,因为他们的战斗力太低了,低得可以忽略不计!
  下意识紧握拳头,指节甚至因为过于用力而发白。
  我反驳内心的声音:不,他们的战斗力并不低!那股直冲云霄的肃杀之气可以证明,他们都是拥有狂热战斗意识和丰富战斗经验的战士。而且,三千人里有一百多人拥有斗气的事实完全可以证明,这支部队中高级战士的比例相当高!
  虽然需要更多的能量才能完成与你的融合,不过现在我愿意暂时释放能量让你进行这场杀戮游戏,你愿意吗?
  极度鄂然!
  ……
  突然间,我意识到,刚在的想法并非是自己在进行思想斗争,更谈不上自言自语……莫非,被安洁儿下蛊弄出了毛病?精神分裂?
  笨蛋主人!我就是杀神剑啊。在融合的期间我在你的精神深处沉睡,可是不寻常的杀气把我吵醒了。你快点把那些讨厌鬼消灭掉嘛。
  半响无语。如果不是有兰仆的各种奇怪的事在前面做铺垫,在这一刻我准会疯掉。杀神剑……在我的体内?
  我觉得口中干涩无比:可是这段特殊时刻,我不能表现得太异常。要不然身份暴露之后,可能会给安丽丝带去危险。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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