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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乃是白梅清绝的路线。那冷艳之处,阿狸对上她的眼神,心里竟也砰然一动。
等等……好像有哪里不对,她为什么要拿人跟卫琅比啊!而且这种面红耳赤心跳加速的感觉是怎么回事啊喂!
“你……你是?”阿狸紧张得声音发抖。
对面的美人声音依旧平淡,“我是阿波。”
太好了,阿狸直接扑上去——自己人,便宜随便占。
阿波瞬间抬手,后退一步,“男女授受不亲!”
阿狸扑地。
阿波比阿狸猜得还要更悲惨。
她不是穿成清河公主,而是清河公主她弟,慕容小凤皇。
阿狸忍笑忍到内伤。
心想,叫你替命题老师说好话。你不知道她人品有问题吗?小气吧啦的,人又矫情。明明那啥的要命,还非装作不在乎。
现在知道吃亏了吧。
“一穿过来,弄明白自己的原型,打听清楚北秦皇帝的名字,当即我就崩溃了——女变男,当禁脔。雷死我算了。”回想血泪史,阿波也淡定不能。
阿狸:摸摸……
“我才十二啊十二,那老贼名声也不错,他怎么就下得去手?”
阿狸:“呃……你想过没,小凤皇可能也不无辜?”该怎么说,这对姐弟根本就是让自家人献给苻坚的。这场交易能换回多少筹码,只怕小凤皇自己也很有谋划。他虽然才十二,但毕竟已经是燕国大司马,心思未必有多幼稚。而苻坚又是多爱面子的一个人。
“呸……现在我是小凤皇!”
阿狸:……摸摸。都是那“老贼”的错,绝对的!
“喵的,敢禁脔我,看我爆他菊花。都是男的,谁压倒誰还不一定呢!”
阿狸都不知该感叹优等生就是霸气,还是提醒她她已经开始错乱了。
说到这里其实就已经不好笑了。阿狸开始替阿波操心,“留在南边吧,别回去了。我手上有点人脉,能帮你。”
——就算只是一次穿越游历,要经历这样的人生也过于残酷了。
“你别操心了。”阿波居然已经恢复了心态,“我好歹是个优等生,自己的事自己能处理。这次就是来跟你打个招呼。本来以为穿成个女的,不管给你当丫鬟还是当闺蜜,多少都能提点你几句。结果你也看到了……”
阿狸心有戚戚。
“但好歹我跟你在一个时空不是?”阿波又说。
阿狸就有些感动了。别的不说,阿波居然记得男扮女装——好吧,这个词用的真是别扭——再来见她,就可见为她考虑得有多仔细了。
“你要尽全力,不管最后嫁给谁,都别放弃。”经历过男变女事件,优等生阿波也相信有些事由人不由己了,“说不定那天我就蹦出来,给你一份大礼包,就帮你变BE为HE了呢?”
阿狸又噗的笑出来。
阿波拍拍她的肩膀,“反正最次最次,我不也是个男人吗?”
阿狸:……
“我混不了那么惨啦!”
这次连阿波也笑了出来,“谁知道啊,就你这智商。”
不知什么时候起了风,乌云渐渐汇聚起来,遮蔽了月光。游人开始散去。
悄无声息的,雪花就落了下来。
然后越下越大。
阿狸静静等在树下,呼气成白。
手里袖炉已经开始变冷,她就把手笼在卫琅披风下边。
卫琅那边也终于打完了,急匆匆的赶过来。他身上还冒着汗,见阿狸冷得跺脚,脸蛋鼻子都发红了,原本想揪她耳朵算前账的心情就这么消散了。
“你得有多呆啊!”抬手就给她套上兜帽,假公济私拍了她后脑勺一下。
阿狸抬头瞪他。
卫琅忽然就觉得心里很熨帖——他砍杀回来,有这么个乖巧得像兔子,却又钝感的敢用这么不满的眼神瞪着他的姑娘,执着的在垂柳树下等着他。这种体验于他而言还很陌生。
他并不知道,在正常人的生命里,这种感觉稀松平常。他们常从亲人身上体会到。它名为温馨。
他只是想,其实仔细看看,阿狸长得也很好看。五官搭配得恰到好处,添一分则多,减一分则少。
“披风拿走。”阿狸不知道卫琅在心里夸她,语气不善。
“抱着吧。”卫琅心情好,笑语盈盈,连声音里也有种暖暖的沉静,“看你冻得。”
阿狸:很沉啊你知不知道》皿《
但是抱暖了的东西,忽然放开,确实会觉得尤其的沁寒,也是真的。
“赶紧回去交差吧。”阿狸转身要走,瞟见卫琅回头挥手,也跟着探头望了望。
就见司马煜站在朱雀桥上,专心致志的团弄着什么。
桥头还挂着明灯,灯下只是一方橘红色的明光,雪花一闪一闪的落着。他就在那明光里,旁若无人的玩着雪。
阿狸一直一直的望着他。
卫琅问:“去打声招呼?”
阿狸才垂下头,低声道:“不用了,我们走吧。”
谢涟探头瞧了瞧,问,“做的什么?狸猫?猪猡?”
司马煜胡乱的把已经成型的雪偶打碎了,扫到河里去,“什么也没有。”他说。
他抬头望过去的时候,只见漆黑深巷,两排脚印。卫琅和阿狸并排而行的身影,早已经消失在这个寂静的雪夜里。
50只如初见(二)
阿狸开始第三次学着管家。
重生一次可以令人扭转人生,重生两次就是让人厌倦人生了。
阿狸有时觉得,这一周目终结之后她发现自己还是不及格,要重新开始第四周目,她大概会直接疯掉。
因为生命里确实已经没有什么可期待的了。
能改变的事早就在二周目里改变过了。三周目里剩下的除了照本宣科就是无能为力。
——其实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你以为自己有多大的能量,如果重来一次会怎样怎样,但等你真的重来了你就会发现,这个世界上真正“值得”你去改变的事,恰恰都是你无能为力的。而那些你能改变的事,等你真正长大、成熟之后就会明白,它们往往没你想的那么影响深远。
至少没深远到值得你为此特地重生一回。
幸好人生虽像野草一样顽强的攀爬上进,却又容易随遇而安。人心虽像饕餮一样永不餍足,然而吃着泥土也会觉得津津有味。
只要别时时刻刻想着,“这都是我第三回怎么怎么样了”,生活就依旧琐碎而温暖。舒坦的可以把自己当一只果冻怪史莱姆,在太阳下晃啊晃啊的傻乐呵。
阿狸返璞归真,每日里跟着她阿娘来来去去,得了空就耗在厨房里研究甜点犒劳全家。
这不该是大家闺秀的日常。
但是阿狸娘看她乐陶陶的模样,想想前两些年她的抑郁孤僻,也就不忍心多说些什么。
反正这孩子从小缺心眼儿,阿狸娘也没指望她日后怎么光耀门楣。她能一辈子像这样欢欢喜喜、无忧无虑,也是令人欣慰的。
阿狸娘犯愁的是该给阿狸说门什么样的亲事。
早几年谢涟跟阿狸走得近,如今也已经泛泛了——不是阿狸娘说,王坦家传的实诚有时候真心挺误事的。
阿狸娘年少的时候,是看这个少年很好,看那个少年也不错。心里有过好感的,没有十个也有八个。纵然不会真去想什么、做什么,但若这些人向她表露善意,她也绝不会避之不及。
这都是少男少女间相互吸引的天性使然。少女们总是在少年面前更端庄娇好,少年们也总是在少女面前更慷慨挺拔。谁不希望让所有人都喜欢呢?
也不用刻意去做什么,只需有意无意的一个回眸,一声轻笑,别刻意冷落疏远了,便可将这份好感延续下去。或是开花结果,或是自生自灭,那就看缘分与福分了。
但阿狸呢?谢涟已经这么主动了,她居然能让人家唱独角戏。
这孩子好像有种很奇怪的念头——若不喜欢人家,便也绝不许人家喜欢她。那矜持与克己,不像少女,倒像贞洁烈女,就差直接对人说“别坏了小僧的修行”了。真是连小姑娘天生的那份风情也丢弃了。
阿狸娘为此没少埋怨王坦。
王坦也是那种认定一个人,眼睛里就再没其他的木头。为此没少留下故事。
当年最搞笑的一回,有名伎爱慕他忠厚温良,想托付终生。又有好事者撮合,就对王坦用了些手段。结果王坦醉成烂泥,却还是从窗口爬了出来,就坐在人家屋顶上,大着舌头,曰:“叫夫人来接我!”旁人爬上屋顶去拉他,他不论生疏全部推了下去。最后还是阿狸娘亲自去,才将他哄下来。后来当笑话说给他听,他只道:“醉的太厉害,只能认出你来。”
那歌伎为他跳楼跌断了腿,旁人问他何以毫无负疚,他却说:“她自跳她的楼。京尹不管,干我何事。”因这件事,没少有人说他凉薄。
瞧,一样结百样解,他偏用最不解风情的那个。跟阿狸真一样一样的。
但就算是王坦这种认定了一个人的,当初追阿狸娘时几乎就是昭告天下,谁都知道若要掺和就是跟他为敌,变相逼得阿狸娘只有他一人能选,他也是有极限的。
他曾跟阿狸娘说,若不是那回他自梅雪香榭过,她落簪在亭下,垂眸对他说:“帮我捡一下。”只怕他就坚持不下去了。
——阿狸娘当年一个正常的十六岁少女,怎么可能看上一个十三岁、个子还没她高的小正太?也没少冷面冷言,想令王坦知难而退。那次落簪前,足足有大半年没跟王坦说一句话……自然,王坦至今也不知道,那次落簪其实是阿狸娘故意的。人心也不是铁石长的。
连王坦这种死倔一头牛都会坚持不下去。何况谢涟是个从不偏执勉强的,又只是对阿狸有些好奇?
再多的热情也会消磨光,是以往来渐渐也就少了。
如果阿狸真不喜欢谢涟也就罢了,阿狸娘只怕她是读什么《女诫》、《节义传》的读傻了。错过了谢涟这样的少年,得有多可惜。为此还特地过问了她的功课。
过问一段时间之后,也只能无可奈何的承认,阿狸大概是真不喜欢谢涟。
如今跟阿狸走得最近的,莫过于卫琅。
卫琅也不错,就是性子有些令人琢磨不透。阿狸娘仔细考察过他,这孩子礼节周到,谈吐温雅,学识出众,模样也极好……看上去再优秀不过。但阿狸娘又总觉得好像不是这么回事。
尤其是每次卫琅很恭敬很靠谱的在她面前乖巧微笑的时候,那种“绝对有猫腻”的感觉就越发强烈。
阿狸娘偷偷问过阿狸爹,阿狸爹十分不以为然,“十四郎带出来的孩子,能有什么猫腻?”想了想,又将卫琅的悲惨童年说给阿狸娘听,总结道,“这孩子能长成今日这样的好少年,可见本性与资质都是好的。”见阿狸娘也为卫琅童年唏嘘,就趁热打铁,“你别看十四郎洒脱不羁,心底里他反而是最念家的。别人都认定阿狸傻的时候,不是只有他抱着阿狸一个字一个字的教?他心里最疼的是阿狸,给阿狸挑的女婿自然也错不了。”
阿狸娘想想也是这么回事。
再想想阿狸在卫琅面前浅嗔薄怒,虽看着无奈,然而每每笑出来时也是真的开心,便也只能叹一口气。
再瞧瞧看,阿狸娘就想。等两个孩子再大些,卫琅更可靠了,阿狸又真喜欢他,她也就没什么可挑剔的了。
那时再说也不迟。
阿狸自然不知道她阿娘已经默默的把她身边的少年都考察了一遍。
她所烦恼的是,卫琅好像跟她来真的了。
51只如初见(三)
这孩子的做法,该怎么说——他不动声色的,潜移默化却又理所当然的,开始训练阿狸熟悉他的口味和品味。比如糕点的味道,比如脂粉的品质,比如衣饰的搭配。
某一天,阿狸在妆台前,珠翠在后面给她梳头。她对着银镜打量着自己的模样,忽然就觉得自己脸上婴儿肥也许配上点额妆会更粉嫩讨喜些,就用指甲挑了一点胭脂。
往额头上涂的时候,她就在想:“我在干什么嗷嗷嗷!”
——她就是个吃货,自小对化妆品就不是一般的排斥。脂粉的味道,哪怕唇角、指端沾上一点,也严重干扰味觉啊有没有!
但现在她居然想往脸上抹东西,这是中了什么邪啊!
然后她终于想起来,卫琅前日才跟她说,“美人痣不一定点在削尖的脸上才好看,粉嫩圆润的小姑娘在额心点一点红胭脂,反而更出彩。”
如果只是这么一句,阿狸思路也不会被他拐跑了。但类似的评论太多了,比如“加木樨花的这个更好吃,你尝尝”就随手掰一块点心给她,阿狸一味的强硬拒绝拒绝再拒绝,他也不生气,顶多好脾气的把所有点心都掰一遍给她,十分善良无辜的令阿狸要么什么都别吃,要么就吃掉他掰给她的。这种情况下,你就不能不在意他的意见了。
而在妆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