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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剑笑新传-第1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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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对不起,应该还必须加上才刚威风凛凛进城还未立国的英雄,小白笑苍天。”
  “这个嘛,要我来算,统一天下的,当然应该是小白了!”
  “呵……为啥小白才是真命天子?”
  “当真要清楚其中道理?”
  “当然!”
  “好简单,因为我便是小白!”
  好事的老头儿仍在错愕之际,小白已扬长而去,仍是从前的轻松自若,一派乐观,只是脚步不免较为沉重了。
  自十八岁初进江湖于“剑京城”崭露头角,今年已近二十八的小白笑苍天,迈向成熟,相貌堂堂,丰神俊朗,神采奕奕,步履矫健,高视阔步的姿势,领导皇者气概立现。
  脸上依然是不羁嘻笑,但已有了三分严谨,毕竟今天“铁甲兵”已是五十万雄师,势力绝不下四国四族任何一方,只要他愿意,天下便立即要改称为九大势力。
  这次攻下“模糊城”,小白又跟从前一样,乔装成一般百姓混在人堆中,“欣赏”
  自己的“铁甲兵”进城。他十分肯定,当一个城的领袖,必须理解城民对自己的支持或抗拒情况。
  今天攻下城池,并不等于拥有了它,若有一天城中男女老幼都愿意为你守城,前仆后继支持你,这座城池才算是掌握在手里。
  故此,小白每攻下一城,必然悄悄混进百姓中,收集意见,以便作为警醒。
  小白便是小白,最愿意从善如流,难怪七年以来攻下的七座城池,城民都尽忠归附。
  一山送有更高山,小白奇才真超凡。
  也许当年盗圣于“求才壁”上刻记的诗句,不单是描写小白的天赋习武奇才,他的统治领导才能,可能更是奇才超凡。
  “哇!好臭啊!”
  “闻者欲呕,这家伙哪里来的?”
  “才十岁、八岁,真是有爹生无爹教养啊!”
  “瞧他懒得伏在驴背上乱闯,真讨厌!”
  每当小白的“铁甲兵”攻陷一个新城,队伍进城的最后方,必然有一个不协调的“臭人”。
  这个“臭人”不属于“铁甲兵”,但“铁甲兵”到哪去,他便跟到哪儿,当个最讨人厌的麻烦家伙。
  他好臭,因为懒得洗澡!
  他好饿,因为懒得吃喝!
  他好喜欢伏在驴子“小虫”身上,因为小虫喜欢漫无目的地乱闯,他便可以不必用双腿走路。
  他对一切事情都懒得去理会,除非你主动给他一点回报,他才会动一动。懒得过分的大懒虫,一直追随着“铁甲兵”。
  小白看着大懒虫在小虫背上伸懒腰,闭目享受阳光洒耀,感受到透心暖意,悠然自得。小虫与他的主人穿过城中小巷乱闯而去,小白脸上泛出微笑,大懒虫的懒,比从前的自己更甚啊!
  当然,大懒虫九岁了,他一直不爱说话,原来不是不会说话,只是懒得出声吧。
  对了,大懒虫便是小白与芳心的孩子,在“天都城”芳心用以威胁小白的亲生儿子。
  这些年来,小白一直把他带在身边,由十两服侍、教养,只可惜十两太过纵容,孩子的懒惰愈见夸张,懒得惊人。
  小白一直没有妨碍过大懒虫的自由发展,孩子天性如何,便由得他好了。甚至,连大懒虫的名字,小白也交由他自己来改。
  五岁那年,大懒虫在衣衫上写下了三个字,笔迹凌乱又胡涂的三个字,就是他的名字。
  从此,大家都知悉如何称呼大懒虫了,衣衫上写得好清楚——笑莫问,莫问便不要问,省得费力气解释,这就是笑莫问。
  小白是英雄,笑莫问是大懒虫,英雄生下懒虫,小白遥望着孩子,他感应到八个字——“不鸣则矣,一鸣惊人”!
  这孩子,绝非池中之物,总有一天,他会一雷天下响,成就非凡。也许,要是自己未能统一天下,笑莫问便是唯一寄望。
  一个懒人,也就是不断累积能力者,一旦爆发起来,势莫能当?莫问,笑莫问、懒莫问,由他自然成长好了!
  大军进城,通宵达旦的全城庆祝欢腾,谁都沉醉于欢乐之中,笑莫问是一个例子。
  他在等,等待小虫,小虫走得好慢,走了半天才走遍七、八条长街,但可惜仍没有停下。
  莫问要等待小虫停下,他才有希望“醉”,因为只有小虫的鼻子,才会嗅到全城最香醇的酒。
  有了最香醇的酒,莫问才愿意提起手、抬起头来饮,才能醉。没法子,要品尝最香醇的好酒,只好等。
  在驴背上等了又等,小睡片刻又再小睡,直至深宵时分,好了,小虫终于在一个农户的村舍外停了下来。
  莫问的头儿鲜有的愿意转动,露出满意的笑容来,小虫直入村舍,就朝向石屋闯去。
  驴子的步伐惊动了屋内的人们,当一个仆人推开门看个究竟时,小虫毫不客气的便直闯而进。
  原来热闹的石屋里,有一位十四岁的锦衣华服公子哥儿,身旁站着四位劲装打扮的老叟,各自颏下都有一丛苍髯,目光炯炯如电,威猛已极,一看便知是非凡人物。
  只是笑莫问是个大懒虫,他从来不爱张目注规他人,既仍闭目,就绝对看不见四位老叟的神威。
  但看不见,却听得到,听到好嘈杂的责骂声。
  “你啊,老而不,真混帐!说什么隐蔽难觅,绝不出岔子,如今不是暴露了行藏么?
  他妈的真比笨猪还笨,蠢猪还蠢,要是我就如你般无能,早早割喉自刎去死好了!”
  “还有你啊,有屁好笑,先出发五天,没啥好消息带回来,低能废物,上天真不该再让你存活下去祸害人间!”
  “都呆着干啥,还不给我把这笨驴连孩子一并赶出屋外?又不是请客吃饭,多留他一刻有个屁用,快点动手吧!”
  十四岁少年盛气凌人,严词责骂瞪目扬眉,又伸手指着老叟鼻尖痛斥,毫不客气,十二分倨傲,嚣张跋扈。
  观乎他衣饰华贵,虽身处荒郊,但仍是帽镶美玉,襟钉明珠,穿绸着缎,可见少年绝非等闲之辈。
  身形肥胖又矮小的少年,一轮斥责痛骂过后,四位鹰眉老叟皆低下头来,不敢面对,可见众人对少年是主仆或相似的关系,对他极为尊敬,不敢有何顶撞。
  笑莫问对屋内的人毫不感兴趣,他进来只因为小虫与自己都好想醉,这里有值得醉的酒。
  小虫不理会其它,就只踏步至一坛酒前。
  酒香四溢,满屋芬芳,可惜只有一坛,莫问为了美酒愿意动手了,一手搭在酒坛上,便要倒酒饮。
  酒坛移开了,莫问的苦恼来了。
  “你这不知所为的臭虫,糊胡涂涂闯进来找死吗?还想要夺我最后一坛美酒?……
  荒谬大笨头,又贱又可笑呢!”少年公子老是喜欢笑骂他人,谁都不能幸免。
  “都是‘皇国’中的非凡人物!”笑莫问只回答了简短的一句,少年与及四个老叟都呆住了。
  呆住的人,就不会阻止莫问拿酒喝个满怀。咕噜咕噜的倒得满满一肚子,又倒了一些给小虫喝个痛快,不消一刻便喝个清光,不剩涓滴,当真好过分。
  少年公子们惊醒过来,酒被喝光了,莫问无以为报,就少有的多说一、两句话来回报一下对方的美酒。
  莫问又伏回驴子背上道:“只有‘皇国’才有的‘皇井贡酒’,以高梁为原料,用小麦、大麦、豌豆按比例制成高温面曲,再以传统的老五甑操作法,续渣配料,混蒸混糟,双轮底提香,老窖陈酿,暖火蒸馏,按贺滴酒,长期贮存后精心勾对而成……”
  莫问犹未说完,少年公子接道:“酒液清如水晶,浓香馥郁,芳香持久,香纯如幽兰,入口醇而甘美,回味经久不息。哈……难得小兄弟十岁未足,便有如此爱酒雅兴。”
  原来二人同是爱酒之人,正是酒逢知己千杯少,未能再有酒对饮,但却是心领神会,各自欣赏。
  莫问突然咳了一声,侧头便喷出一口酒来,竟喷得穿上紫色劲装的老叟一脸是污,跟着还失笑了起来,老叟连忙用手抹脸。
  “哈……湿老头,没指头!”没头没脑的笑莫问,突然说起胡涂话来,谁都不明所以。
  一身紫衣、国字口脸的健硕老叟,被喷得衣衫尽湿,只见主子少年公子也在掩嘴失笑,只好暂且按捺住怒气。
  “你们‘皇国’数字高手来到‘模糊城’要从‘农族’手中救‘皇玉郎’。”
  也许是莫问好懒,也许是他说话简洁有力,只一句话就把所有人都吓得愣住了。
  一针见血,跟少年公子的唠唠叨叨刚巧相反。
  “既然洞悉携来的是‘皇国’‘皇井贡酒’,也就能联想到咱们是来对战‘农王’刀锋冷,从他手上夺回皇玉郎了。”少年公子原来也不一定说话长篇大论,遇上重要事情便很简洁有力。
  “四位老叟中,有一位已遭‘农族’收买,成为奸细!”九岁的莫问活像要表现自己的才能似的,又说出惊人断定之语。
  原来镇定异常的少年公子与四老叟,身子不期然抖颤惊惶起来,因为笑莫问说得没半分错。
  一行十五人秘密从“皇国”而来,伺机要救皇上皇的皇位继承者“皇玉郎”,如此重大任务,连“皇国”上下都不知悉详情,惟是不知怎地竟半途中伏,十五人中被“农族”杀掉十位高手,只剩下五人,关键当然是其中内有奸细。
  但谁是奸细?怎么笑莫问竟随口就说了出来?
  伏在驴背上的莫问,没有再说下去,因为奸细不会等,先下手为强,奸细已挺刀横架在少年公子的脖子上,他的步法敏捷,身手兔起鹊落,令人目眩神驰。
  少年公子冷冷道:“他奶奶的笨头猪獭,你这狗娘养的最无耻又低能,竟对我没信心,投靠‘农族’,‘皇国’有你这孽种畜生,不知有多羞耻,皇极公,今天你可死定了。”
  皇极公三个字把笑莫问也从偷懒怠倦中惊醒过来,“皇国”护守“皇京城”有四公十侯二十爵爷,眼前老叟竟然就是皇极公,毫无疑问,其余三人便是皇阳公、皇阴公及皇太公了。
  皇极公已挟持主子,其它人等绝不敢乱来,施施然道:“‘皇国’已是岌岌可危,守了七年,谁都清楚明白,被三国四族联军攻陷已是指日可待,良禽自当择木而栖,背叛自是必然。”
  慢步退向门外,皇极公小心翼翼的挟持少年公子,占据有利位置,因为被挟持的主子不懂武功,他只要尽量不让其余三公贴近,便必然可以全身而退。
  皇极公突问道:“小兄弟,我在离去之前,可以知悉你为何看破我背叛的原因么?”
  大懒虫躺在驴背上转身,轻轻一笑,脸上竟然出现了有趣的梨涡,淡淡道:“你留下来,不就会清楚明白一切么?”
  皇极公笑道:“我就不便留下来了,要留,好,便留下一条尸首给大家吧!”
  手起刀落,贴着少年公子的喉头一刀,利刃破割,没有半点武艺如何能保住命儿?
  大懒虫在笑,他懒得去笑,但实在好可笑,便勉为其难笑一笑,为笨蛋来一阵耻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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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小儿皇上皇
 
  拖刀割喉杀少年公子,对皇极公来说绝对轻易,他的武功在于刀法,如此简单一刀,简直易如反掌。
  但笑莫问却在笑,卧在驴子背上笑身前大笨蛋,其余三位老叟都繁张得脸色煞白,莫问大懒虫却独自失笑。
  “叮当”一声,笑得对,笑得合情合理,如此简单一刀,皇极公竟然也失手,刀掉在地上。
  “哈……湿老头,没指头,没有一根指头,又如何能握刀杀人,笨蛋果然发问!”
  打了个呵久,笑莫问转身,将头搁在驴子屁股之上,双脚顺着驴子颈首伸高,姿态更是舒适。
  但见皇极公的十根手指,真的如莫问所言,竟已无声无息脱落甩掉,骨头暗暗溶化了,再也不可能握刀。
  “你身上有‘农族’独有的‘农花闺女香’,‘农族’最爱用如此女色手段笼络人心,依此推断你是奸细没啥难啊!”又是简单的结论,莫问说罢便侧过头来,以脑后对着皇极公。
  莫问从不喜欢血腥,要面对,便只好背向好了。
  皇太公的剑,皇阳公的拳,还有皇阴公的掌,都同时轰中以下犯上、反叛的皇极公,头颅爆血,一块又一块骨头碎片缓缓掉下,皇极公好不甘心,他还未知悉因何着了笑莫问的道儿。
  一个新生命,要十月怀胎,但毁灭一个生命,却只须好短促的时间,皇极公软倒地上,死得不忿。
  少年公子对着莫问笑道:“如此剧毒,能暗里运功逼出体外,借酒喷沾在敌人身上,再趁他以手抹脸时先毁一双用刀十指,废其武功,计算得委实精妙,连我如此苛求巧妙的人,也不得不佩服。相信小兄弟便是用毒第一的耶律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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