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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青衫之交
作者:蓝超蓝
备注: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又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种思念,
却还得故意装做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种思念却还得故意装做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而是面对爱你的人,
用冷漠的心,
掘起一条永远无法跨越的沟渠。
☆、一
2000年六月,一个周六的清晨,空气中还留有一丝初夏之夜后的凉意,我被楼下扫院子的沙沙声吵醒,懒懒地坐了起来,把头探出窗外,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头脑渐渐清晰起来,睡意也没有了。
大概七点了吧,我拿起枕边的手机,看了看时间。心里突然涌出一阵冲动,想要拨出那个在手机里存了许久,却一直犹豫着没有打出去的电话。
上个月的五一大假,我回了一趟母校。毕业后我一直没有回去过,虽然A市离B市很近,虽然我常常在假期里出外游玩,但曾经生活了四年的大学,我却一次也没有回去过。
这次,也是大学室友静想要开车去B市玩,我才一时兴起陪她回去的。静预先约了一些在B市工作的同学聚会,大家一起回母校,在曾经生活和战斗过的教室、宿舍、食堂、操场、电影院等等地方溜达了一圈。我看到那些曾经熟悉的地方,内心开始生出一些怀念之情。我偷偷地向同行的J的好朋友要了J的电话号码。
回A市后,我想过很多次打电话给J,但却一直迟疑着没有打。
那年他把我送上火车的时候,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在寄来他给我照的照片时,附了一张信纸,上面短短几个字:“此事古难全”。“此事”?什么事?我们之间有什么事吗?我唯有苦笑。
转眼八年过去了,他还会像原来那样让人感觉一头雾水吗?接到自己的电话他会热情还是冷漠呢?如果他很冷淡的话,自己是不是会觉得很尴尬,很受伤呢?
因为对J个性的无法把握,我对是否打电话左思右想了很久。但这个夏日的清晨,新鲜空气给了我勇气,我迅速输入电话号码,按下话机上的拨出键。
咦,怎么是女声呢?“我是移动秘书,请问找J先生吗?”我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迟疑着答应 “是”,那边继续问:“J先生暂时无法接听您的电话,请问要我帮您转达吗?”我同意了,留下了自己的姓和家里的电话号码。
挂掉以后,我心慌意乱。他无法接听电话,他怎么了,难道出什么事了吗?手机不是只有关机或者不在服务区的时候才会自动回复吗,移动秘书是什么东西啊?
正在胡思乱想之际,电话铃声大作。我赶紧按了接听键,“喂”了一声,那边传来低沉的男声:“是我。”我一下子心跳加速起来,是他,是J。虽然八年过去了,他的声音一点都没有变,还是那么有磁性。甚至从话筒传到耳膜,比过去更加的亲近。
J问我怎么知道他电话的,我告诉了他。他又问我现在还在教书吗?我说自己刚辞职几个月,现在什么也没有干,想休息休息。他遗憾地说,女孩子教书挺好的。我说自己教了那么多年,感觉很累。
我问他去深圳多久了?在做什么?他说在深圳差不多呆了七年,现在一家外企做销售。我笑了起来,“你这样寡言少语的人居然做销售” ?他也笑道,“做销售不见得要话多嘛,只要说到点子上就可以了” 。
我又问他有孩子吗?他迟疑了一下,说:“我还没结婚呢”。我惊讶地“啊”了一声,没再追问下去,只是告诉他自己有一个3岁的女儿,顽皮好动着呢。
两人就这么你一句我一句地聊着,好像都不想放下电话。时间不知不觉过了一个多小时,我身边的女儿动了几下,睁开了眼睛。我对J说,“我女儿醒了,咱们改日再聊吧。”
两人留下了各自的手机号和家里的电话号码,以及email,我答应有空的时候给他寄我女儿的照片。
放下电话,我的内心充满喜悦之情。J那么迅速地打电话过来,说明他的心情也很急切哦。
这是我们第一次通电话,九十年代前后,通讯不发达,家里连电话都没有,更不要说手机了。我们大学毕业后都是书信来往,虽然很慢,要长久地等待回音,但等待的过程是那么的温馨。
J于我,亦兄亦友,在我情绪低落的时候,内心苦闷的时候,曾陪伴着我,支持着我,让我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我并不孤单。
下午女儿睡午觉的时候,我把书柜里收着的日记和J写给我的信、卡片翻了出来,打开这些东西,旧日的时光恍若浮现眼前。
作者有话要说:我忐忑不安地和分别8年后的J重新取得联系。
☆、二
1987年,刚满17岁的我跨入了大学的校门。那时的我,是个活泼开朗的小女生。好像还没有长大一样,不怎么好打扮,也不化妆,不打算在校内交男朋友。我像一只飞出牢笼的小鸟,来到了无拘无束的广阔天地,享受着属于我的自由时光。
我平时喜欢读小说,看电影,一场接着一场地看,经典的片子重复着看;我还喜欢采集一年四季的各种花卉,把花瓣小心地摘下来,压在字典里做成干花;有时也用钩针钩点笔挂,帽子之类的小玩意儿。要像其他女生那样打毛衣之类的,我可没有耐心。晚上的空闲时间,我宁愿和同寝室的好朋友梅结伴,走遍校园的旮旮旯旯,天南海北地谈天,也不想完成一件毛衣这种浩大的工程。当然了,喜欢织毛衣的女生大多是有精神动力的。满怀爱心地为男朋友织毛衣,是女人味儿十足的表现哦。
而我和梅,是两个异类。我们俩给人的感觉还象是高中生,除了读书,就是自得其乐地疯玩。看着人家成双成对地在食堂“同槽而食”,我们都觉得肉麻。
“同槽而食”是梅给谈恋爱的男女在一个盆里吃饭的别称,大概是这种景象让她联想到了家里养的家禽了吧。梅的家在一个县城里,父母都是机关干部。家里房子宽敞,就在阳台上养了些鸡、鸭之类的小动物,自给自足。每次梅说起这些,都很自豪,那可是难得的土鸡、土鸭,一点饲料都没喂过呢。那味道,可不是菜市场上买回来的家禽可以比得上的。
寝室里的卧谈会,谈得最多的就是吃了。这是我们寝室和其它寝室的不同之处,人家议论最多的是男生,我们呢,热衷于谈论美食。特别是临近过年的时候,大家就如数家珍一样把家里过年都吃些什么美味拿出来比,直到说得口水都要留出来,肚子也咕咕乱叫才不得不住口。忍着饥饿,逼着自己睡觉,继续在梦里想着好事。
我所在的学校是一所重点师范大学,我的专业是我最不喜欢的物理。该系女生比其他系少,功课比其它系多。每周三十多节课,晚上和周末还有很多作业,跟高中简直没有什么区别。我们年级有三个班,两个理论班,一个应用班,每个班三十来个人。我在理论班,J在应用班,除了大课和年级开会,我们很少有碰面的时候。
而J,是我们寝室最早认识的几个应用班男生之一。原因很简单,最初引起人们注意的无外乎长相。J大概是我们年级最高的男生,因为是云南来的,所以皮肤黝黑,有股子男人的气息,和刚入校的小男生完全不同。他眼睛细长,剑眉朗朗,鼻梁挺直,下巴坚毅,乍一看,有点像狼。放眼望去,应该算是我们年级最帅的一个男生了吧。更为特别的是,他进校之初,脸上居然留着短短的络腮胡子呢。
我没来由地喜欢络腮胡子,我觉得留着这种胡髭的男人,看着粗犷豪放,有股子野气,给人一种来自大自然的感觉。 刚到校的时候,同寝室五个同学还没有亲疏之别,常常五个人一起去散步。一日,在大操场看见一个络腮胡子的老外,我兴奋得手舞足蹈,从此落下笑柄。打这以后,只要看到大胡子,她们都要回来通知我去看,搞得我很不好意思,好像我与常人不同一样。
可是不久,J脸上的胡髭就没了,好好一道充满野趣的风景就被周围青春少年光洁的脸给同化了,我不由得暗觉有些遗憾。
同寝室的晓喜欢上了班上的一个男生,所以常常籍着文娱委员的借口往男生宿舍跑,也偶尔会在卧谈会发布一些男生那边的消息,诸如谁谁谁对谁谁谁有好感了之类的。
关于J,好像没有什么新鲜事,只说这个人比较孤僻,不爱扎堆。用个褒义词来形容,就叫“深沉”。不过,他流行歌曲唱得不错,常常在洗漱间旁若无人地引吭高歌。
对于深沉,是梅比较推崇的,按她的说法,那叫有内涵。而我,喜欢和个性比较外向的男孩玩,我觉得和这样的人在一起玩很轻松,心不累。况且,我那时候心里还揣着点小秘密,无暇顾及其他。
那时候的大一新生,流行找友好寝室。我们寝室也和我们班的一个男生寝室建立了友好寝室。
物理系的男生其实蛮有创意的。我们友好寝室的一个男生热衷于无线电,他提议我们两个寝室利用收音机来无线通话,我也搞不清楚他鼓捣了些什么,反正我们真的可以在各自的寝室里和对方呼叫了。效果嘛,不敢恭维,还不如我们把头探出窗子喊话清楚。
我们还一起在寝室里煮火锅吃,大家一道去菜市场买菜的时候,我惊讶于其他几个女生的生活知识。需要买些什么菜,怎么挑选,买多少,这些对我来说都太陌生了,这可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买菜呢。
某日,我们两个寝室决定,乘着下午没课,去我们学校附近一座有名的山上玩。因为心情迫切,大家上午的课一结束,午饭也没有顾上吃,就兴奋地上路了。我们没有走马路,而是选择了走山道。走到半道上,就饿得心慌,可又没有商店可以买东西吃。幸好,山坡上有农民的地,我们派了几个人悄悄地去地里刨了些人家的地瓜,大伙儿也顾不上地瓜外面还带着泥,撕了皮儿就啃。
后来下山的时候,大家也有路不走,从一个好长好陡的山坡往下面的公路冲。可怜我穿的双硬底皮鞋,那叫一个滑呀,绑了草都不行。大家都滑下去了,我还是呆在上面不敢挪窝,最后还是一位男生爬上坡来把我拉下去的。冲下去后好半天后,我都还是惊魂未定的感觉。
友好寝室有个同学会下国际象棋,把我们寝室的都教会了。我和梅的劲头最足,晚上熄灯了还拉着人家在宿舍里点着蜡烛夜战,你来我往,杀得兴致勃勃。直到管理员在楼下警告要关宿舍门了,才意兴阑珊地收场。
美好的时光总是流逝得飞快。仿佛转眼间,新鲜的大一生活就离我而去了。
☆、三
那时大学里流行着这么一句话,“一年土,二年洋,三年四年不认爹娘。”
升入大二的我,的确和大一时那个小姑娘不一样了。和入校的时候相比,我丰满了许多,旧时的衣服都穿不上了,妈妈照着时髦的服装杂志给我做了很多新的衣服。我妈妈心灵手巧,缝纫针织样样在行,我的大部分衣服都是妈妈的杰作。走在路上,我常会被一些阿姨拦住,仔细打量我的衣服,询问做法。
已经适应大学生活节奏的我开始寻找一些新的生活方式了。我们系有许多的课外活动小组,我选择了参加合唱团。
其实,我最想学的是打鼓。只要不下雨,系上每周都会在院子里举办舞会,还在校外请了一个乐队来演奏。我们二年级的三个班就轮流值班,卖门票,收门票,外带煮咖啡来卖。我常常在闲着的时候守在鼓手旁边,看着那挥洒自如的鼓点,我觉得血液奔流,手脚都会跟着动起来。
我还真的提出拜那个鼓手为师,不过被人家拒绝了,说女孩子打鼓太累了,体力受不了。怕我不信,那个鼓手还站起来让我看他的裤子,呀,真的不假,全湿透了。我自忖体力难支,不得不打消了学鼓的念头。
其实合唱团也不错,有音乐系的专业老师来指导。我们系是全校文艺社团和文艺活动搞得最多最好的一个系,比那些文科系还要搞得出色。因为有一个爱好文艺的系领导,所以,系上每学期都有专门的经费划拨下来,请专业老师来教学。领导说,这个系本来功课就重,要是业余生活再不丰富,学生们恐怕都要神经衰弱了。
同寝室的梅和静参加了舞蹈队,晓、蓉和我都参加了合唱团。我同梅开玩笑说,“懒人才参加合唱团,不用动身子,动动嘴就行了,嘴都不想动的时候,还可以出人不出力,滥竽充数呢。”
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