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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梅花烙之皓祥_vip_主角攻,女王受-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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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皓祯这样痴情的男子她也见过几个,不过大多是书生,不会为了她轻易得罪别人。本来她也不是那种见了男人就会害羞的小姑娘了,随着年龄变大,她爹着急她的婚事,她本身也有点不安,才会在这繁华之地迷失了自己。
  现在,她一个亲人也没有了,她能依靠的只有皓祯了。
  却不知为什么,心里还是有点失落。
  这夜,白吟霜失眠了。
  ·皓祥回到自己的院子时,小圆子正在厅堂里摆放饭菜,一个小厮端了盆水来让他净手。
  皓祥坐下吃饭,习惯性的问一句,“你们吃过了没?”
  “吃了。”
  “那就好,这就对了,别每次都等我吃完你们才去吃。对了,小跨院那边以后你们少进去。”
  “为什么?”小圆子奇怪的问。
  “让你们别去自然是有道理的。”
  “二爷,我们知道,昨天有两个丫头住进去了,听说是小寇子的远房表亲,没爹没娘的两姐妹,倒是挺可怜的样子。”
  皓祥点点头,“是啊。你们知道就好,你们管好自己,别没事就往那边跑,惹人闲话。”
  “那有什么,不就两个丫头么,跟我们一样做下人的。再说,把她们安排到小跨院去,不就是府里没地方住了么,看来以后再有下人进来就住那里了,我们这边要热闹起来咯。”
  “你们别动歪脑筋,府里的丫头多的是,不能得到正主点头的话你们最好管好自己的手脚,王府的规矩很多,爷这边的规矩你们也都很清楚。”
  “二爷,我不会。”小圆子嘟起嘴来,感觉很冤枉。
  皓祥好笑的瞥他一眼,“我没说你,傻圆,”就算你有心,也没那个能力啊,“我说的是小东他们。”皓祥拿筷子指指在旁边伺候的小厮,又说,“小东,你回去跟其他几个人说说。”
  “好的,二爷。”
  交代了一下,皓祥放心多了。他院子里也就他和小圆子,外加三个小厮,平时其他院的人也不怎么会来走动,他们几个也都是规规矩矩的人,不过他还是提醒一下他们的好。小厮和丫头间发生私情这种事很多,但他们隔壁那个院子里的丫头要是他们敢去动歪脑筋,恐怕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也幸亏他的人不多,也都让他省心。
  
                  阮颖其番外:被讨厌的理由
  我是个阴子。所谓的阴子,就是母亲死了自己从她肚子里爬出来的婴儿。我就是!
  母亲是个怎么样的人我不知道,她怎么死的我自然也无从知道。但她的陪葬物一定很多很值钱,不然也不会引起盗墓人的注意。要不是有人去盗墓,我就算从母亲肚子里爬出来了也定然要死在墓陵里的。
  他挖开坟墓的时候,我浑身是血块的趴在一堆珠宝上。
  因为母体是死的,无法提供给肚子里的婴儿所需的营养和血气,所以我的体温一向极低,冰凉凉的。我害怕人类的体温。那种温温的,暖暖的感觉,让我无所适从,似乎有种不安的波动在无时不刻的提醒着我的与众不同。
  我是怎么发现自己异于常人的?我自己也不知道,似乎天生如此。
  据收养我的盗墓人说,我完全不像一个正常的婴儿,被抱在怀里完全无法入睡,还会害怕得直发抖。所以,他只能整天把我放在床上,只在我有需要的时候抱一下。而从我能自己蹒跚走路起,我就再也不让他碰了,甚至开始自己歪歪扭扭的乱七八糟的穿起衣服。
  我对这事有印象,因为从睁眼起,我就能记事了。甚至不必别人说明就能明白自己周围发生什么事了。
  那个盗墓人说我是妖怪。
  这话是他抛弃我时说的。
  因为当时我才自己走路不久,我甚至不是在他的帮助下学走路的,而是自己爬着爬着就站起来了,然后慢慢的自己会走了。他很震惊,看见我自己爬起来走路时眼睛睁得老大老大的样子我还记得。
  后来,他看见我自己穿衣服也是这个样子。
  再来,他见我看着他就会缩起自己的身体。
  奇怪,我好像明白他在害怕,又不明白为什么。
  我看着他,他瑟瑟发抖。
  等他不抖了,他让我跟他在后面一起下山。
  所以,当他把我带到一条巷子里左右张望了半天然后叮嘱我站着别动的时候,我好像明白了些什么。
  我没有伤心,只是在看不见他之后,一个人慢慢的沿来时的路走回去。当我爬到那个半山腰的洞口时,已经是第二天了,很饿很饿,一进洞里我抓了东西就往嘴里塞。
  然后,洞外一声尖叫。
  我看见那个人,跑了。
  我大抵明白,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记得前天他说我周岁。我从睁眼到现在,只认识他一个人,只听他一个人说过话,很多时候两个人都是在这个洞里。
  我已经能知道从这里到那种人很多的地方是怎么走的,瞧,我都已经自己走回来了。他忘了,他用篓子背我出去过两次,路,我早就知道了。
  他走了,我没有害怕。因为洞里有吃的,山上有吃的,我看他摘过各种各样的果实,我也行。等我再大一点点,我也能拿那种洞里的东西去外面换吃的,那个人说过很多次,洞里的东西都是宝贝,有了这些,人不会死。
  第三天,洞里的东西吃光了。
  我出洞。找果树,然后爬上去,摔下来,再爬上去,摔了,再爬……我不能一直吃地上那些烂了的东西,我知道。
  有时候,树上会有一些能动的小动物,它们一摇,果子就会掉下来,我就能捡起来吃了。它们对我很好,我喜欢它们。
  它们的身体也都是暖暖的,但我不害怕,我喜欢跟它们一起玩。
  我很喜欢它们,但有那种很凶很坏的家伙不喜欢它们,它们会吃了它们,我不喜欢,因为它们还想吃我。
  我总是差点被吃掉。
  不过只是差点,因为我会学猴子爬树,会学更坏的坏家伙来对付这些坏家伙。洞里还有很多很多的书,很多画的我都能懂,很有趣,我常常跟着做,慢慢的,山上那些想吃掉我的那些家伙们就再也不是我对手了,我不会再被咬得血淋淋的了。
  我知道,我学的就是那个人嘴里一直在说的武功秘籍。他不识字,洞里的武功秘籍啊啥他根本看不懂。
  学这东西有好处,我就更喜欢用学着打发时间了,等我把有画的都学完了,才开始看那些密密麻麻的一个字一个字挤在一起的书。刚开始看的时候头很疼,看不懂,可我就觉得我好像应该是认识它们的,就一直盯着它们看,慢慢的就懂了。
  我觉得很奇怪,但又觉得很有趣,很多东西似乎都是天生的。怪不得那个人要说我是妖怪了,我终于也觉得自己是个妖怪了。
  但我不害怕,妖怪就妖怪吧,妖怪有什么不好?我的命是我自己挣来的,要不是我自己从母亲肚子里爬出来,我也不会是只妖怪吧。
  那个盗墓人说太阳一升一落就是一天,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他喜欢在洞里的墙壁上画横,一天一横,他说他已经画了十年了,所以洞里有十个的三百六十五天,他在我眼前画了一年。
  我也学他这样画,虽然我不知道日子流逝的意义。
  但我慢慢的懂得多了,知道了越来越多的东西,个子也越来越高。等我自己画了五个的三百六十五个横的图后,我决定不在这个山上呆了。
  山下能买到东西吃的地方我已经知道好几个了,我知道只要我能走,还能找到更多更多。我也已经知道那些能换吃的东西叫做银子,还有银票,有孔的圈叫铜板,还有许多亮闪闪的珠宝,也能变换银票、银子。
  但它们很重,我不喜欢。
  我这次想走得远远的,所以在近点的地方把那些比较重的东西换成了一张张的纸。我知道那些亮闪闪的东西一定比我手里拿到的银票更值钱,因为每次我下山这个当铺的掌柜就会笑花了脸,总要关起店面把东西藏好,才给我几张银票。
  第一次还有人想抢我的银票,笑得很让人讨厌,用手摸我的脸,感觉很不好很恶心,我挣开了,他还想上,被我闪开了,然后踢碎了他的两个膝盖骨头,他就在地上起不来了。那些易筋经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好像学起来都挺好用的,回去把那些书全看完,放把火烧了那个洞。
  当铺的老板第一次见我拿出怀里的东西眼睛都绿了,还把门关得死死的,不怀好意的对我一个小孩笑得谄媚,我就知道这些东西值钱。
  不过,算了吧,能把重的换成轻的远走他方就好了。
  洞里的书很多,武功秘籍占了五成,医书毒经占了三成,只有两成是典史传记之类的。
  那个洞被火烧干净了,我也不要在这里住了。我带了两套买来的衣服,装上所有的银票和碎银、铜板,出发了。
  沿途路上我会特别留意纲目医书里画的东西,书上的东西看过一遍我就都能记住,所以只要发现什么有药物价值的植物我都会一眼就辨别出它是什么东西,有什么用。
  我能沿途收集这些东西做一些有趣的东西,很好玩。
  我常常遇到人类,经常跟他们打交道,但我发现自己还是无法喜欢他们的碰触,一直受不了那种温温的,暖暖的感觉,久而久之,我就再也不让别人碰到我了。
  我一直是一个人的。
  从出了洞开始,我就没再记过日子,忘了就问别人,三年两载不知道也没什么要紧的,我还是不知道时间流逝对我来说除了长高长大外还有什么意义。也许我就是这样一直长大,变老,死去……
  我是妖怪,无论多努力却怎么也融入不了人群的妖怪。
  打从母亲肚子里爬出的那刻起,我就没掉过一滴眼泪。行走江湖久了,我就学会了笑,学会了皱眉……但大多数时候,我喜欢什么表情也没有,这样比较轻松。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又迎来一批骂此妖的同学,本来不想让小阮这么早露正面的,可面对来势汹汹的骂潮,泥巴又不淡定了要讨厌就讨厌个彻底吧,不要折腾我脆弱的玻璃心,真的已经碎成了一片片
                  第 22 章
  日子照旧。再去给老王爷和福晋请安的时候,皓祥在福晋身边看见了白吟霜,有点惊讶。以前也没什么感觉,这次乍然见她往福晋身边一站,居然有点像。换成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母女了。
  皓祥在心里不禁感叹造物主的神奇,果然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两个没有干系的人居然可以如此相似。福晋嫁出去的三个女儿他也都见过了,连她们都没有一个可以像白吟霜这样这么像她们娘的。
  吟霜和香绮站在福晋两侧,显得很低眉顺眼,乖巧极了。
  皓祥也没多看她们,请完安后老规矩的站在一侧听福晋说几句几年来没翻出新花样的颠来倒去都差不多一个意思的所谓关怀或赞美,然后也用几句多年来说不腻的老话应承一番。可能是徐文海接受皓祥这个身份后没太把她当回事,也可能雪如不曾拿他当儿子看,这么多年下来,请了那么多次的安,两人的感情并无进一步发展,不冷,不热,不亲近,不疏远,六年如一日的客客套套。
  王爷多年来惟一不改的就是看他比较不顺眼。对这个老王爷根深蒂固的厌恶皓祥也不放在心上,真正做到了不在意,从没想过去改善父子俩的关系。不过,他也看得出这老王爷这两年来比较少给他脸色看了,大抵是他虽然没什么大作为,也常常和多隆等一伙人惹些是非,但也没给王府造过什么大麻烦,月钱从不多要,吃喝用度也不夸张,从没朝他伸手要过一次钱。
  而最近,他开始感觉到老王爷对他和颜悦色了许多,真是奇也怪哉。
  人就是这样,当意识到别人不需要你搭理也能活得很好的时候你就会开始感到失落,跟你关系越是密切的人越是如此。此时的硕亲王就是这样,明明是他的儿子,这么多年来却一成不变的对他们不亲近也不疏远的样子,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子的老王爷已经忘记了或者从来没想起来过,现在他开始觉得心里有点痒痒的。
  这个儿子虽然不成器,但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恶习,相对其他世家子弟来说已经算不错的了。于是,老王爷开始考虑是不是该对自己的小儿子好一点了。他开始有点后悔皓祥二十周岁时他没有好好给他办个礼设个宴,居然只给他一千两就打发了,也不知道翩翩有没有好好替他操办一番。
  搁皓祯成亲之前,老王爷对皓祥是不会这么上心的。这不,皓祯的终身大事总算完成了,又受到皇上器重,享了许多殊荣,前途无可限量。他的心开始转向一直不放在眼里的小儿子身上了,才突然发现自己作为父亲好像有点失职了。不过自己这么多年不管教的孩子,他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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