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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坯子 作者:[瑞典]马伊·舍瓦尔,佩尔·瓦勒-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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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勒恩点点头返回车里,尾随蓝色的闪灯绕过中央大楼,在院区里弯行。巡逻车在三十秒内向右转了三次,向左转了两次,然后在一栋黄墙黑顶的矮长建筑前停住。这栋大楼看起来非常古老,破旧的木门上有盏明灭不定的灯,灯泡外罩着老式的乳白色玻璃球,在黑夜中几乎起不了作用。巡警爬下车,站姿跟先前一样——手扶车门和枪柄,好像这样可以抵挡黑夜及待会儿要看到的事似的。
  “在那儿。”他说,同时戒备而恐惧地看着双层木门。
  勒恩按捺住呵欠,点点头。
  “要不要我去找更多人来? ”巡警问。
  “再看看吧。”勒恩好脾气地重复道。
  这时他已经走上台阶推开右侧门了,门吱吱呀呀地响,因为门链久未上油。他又上了几级台阶,看到另一道门,门后是灯火暗淡的走廊。宽长的走廊天花板极高,贯穿了整栋大楼。
  走廊一侧是私人房间和病房,另一边显然是准备作洗手间、寝具柜及检查室用的。墙上有部黑色的老式付费电话,打一次只要十欧尔(瑞典货币,一克朗等于一百欧尔)。勒恩盯着一个椭圆形的珐琅白盘,盘子上简单地写了两个字“艾玛”,然后他转头看着前面四个人。
  其中两名是穿制服的警察,其中一个矮壮结实,两腿又开站着,手垂身侧,两眼直视前方,左手拿着一本打开的黑皮笔记本。他的同事低头靠在墙上,看着铁架上的珐琅洗脸盆,洗脸盆上有个老式的黄铜水龙头,勒恩在九小时的加班过程中所遇到的年轻人,大概就属这个年纪最小了。他虽然穿戴了货真价实的警察皮夹克、肩带,而且还配着武器,可是看起来却像个冒牌货。一名戴眼镜的灰发妇人瘫在藤椅上,眼光呆滞地望着脚上的白色木底鞋。她穿着白护士服,苍白的小腿上布满丑陋的静脉瘤。第四位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此人一头黑色卷发,正紧张地咬着指关节,他也穿了白外套和木底鞋。
  走廊上的气味很难闻,飘着消毒水、呕吐物,或者是药品的味道。也许三者都有。勒恩突如其来地打了个喷嚏,他想用拇指和食指捏住鼻子,但迟了一步。
  唯一对喷嚏声有反应的人是拿着笔记本的警员。他没说什么,只是指着一道淡黄色的门,还有打好字放在金属框里的白卡片。门没全关,勒恩轻轻将门拨开,里面还有一扇门也是半开着,不过这道门是往里开的。
  勒恩用脚将门推开,向屋里望去,随即吃了一凉,他松开鼻子,又看了一次,这回看得更仔细了。
  “我的妈呀。”他自言自语说。
  勒恩往前踏了一步,让外层的门弹回原处,然后戴上眼镜,开始检查金属框里的名片。
  “老天爷。”他说。
  警员已收起黑色笔记本,拿出警徽,像念珠一样捏在手里。
  好笑的是,勒恩想到警徽不久后就要被取消了。长久以来众人争执不休的话题——警徽应挂在胸口以直接表明身份,还是藏在口袋里——将无疾而终、不了了之。以后警徽会被普通的识别证所替代,警察只要穿上制服就成了。
  “你叫什么? ”勒恩朗声问道。
  “安德松。”
  “你什么时候到的? ”
  警员看看表。
  “两点十六分,也就是九分钟前,我们刚好在附近的欧丁广场。”
  勒恩摘下眼镜,看了一眼穿制服的男孩儿,这个小鬼脸色青绿,彻底失控地对着脸盆狂吐。年长的巡警顺着勒恩的视线看过去。
  “他只是个警校学生。”他低声下气地说,“这是他第一次出巡。”
  “最好去帮他一下。”勒恩说,“还有,去请第五分局加派五六个人过来。”
  “请第五分局紧急出动,是,长官。”安德松说,差点儿没行举手礼或立正站好。
  “等一下,”勒恩说,“你在这里有没有看到任何可疑的事? ”
  也许他表达得不是很好,警员听了之后一脸困惑地瞪着病房门口。
  “嗯,呃……”他支支吾吾地说。
  “你知道里面那个人是谁吗? ”
  “是尼曼组长吧? ”
  “没错。”
  “我还以为你看不出来呢。”
  “是啊,”勒恩说,“差点儿看不出来。”
  安德松离开了。
  勒恩拭着额上的汗,思索下一步该怎么做。
  他想了十秒钟,然后走到公共电话旁,拨了马丁’贝克家的电话。
  “喂,我是勒恩,我在萨巴斯贝里,能过来吗? ”
  “好。”马丁·贝克说。
  “快点儿。”
  “好。”
  勒恩挂上听筒,走回其他人身边等着。他把自己的手帕递给警校生,男孩儿不好意思地擦擦嘴。
  “对不起。”他说。
  “任何人都有可能这样。”
  “我真的忍不住。这种事常发生吗? ”
  “不会。”勒恩说,“我当了二十一年警察,老实说,从来没遇过这种事。”
  说完他转身对卷发男子说:“这里有精神病房吗? ”
  “Nix verstehen 。”医生说。
  勒恩戴上眼镜,看着医生白外套上的塑料名悼。
  上面印着他的名字:乌兹库科科图普兹医师。
  “噢。”他对自己说。
  然后摘掉眼镜,静静等待。
                第六章
  那房间长十五英尺,宽十英尺,高度近十二英尺,颜色十分单调——天花板呈污白色,而灰泥墙则似灰非黄。地上铺着灰白色大理石砖,窗框和门都是淡灰色。窗前挂着厚重的浅黄绸缎帘子,后面还有一层薄薄的白绵帘。白色的铁架床上是同色的床单和枕套,旁边有灰色的床头柜和浅棕色的木椅。家具上的漆都掉了,粗糙的墙面斑斑剥剥,天花板上的灰泥也多有剥落,有几处透着淡褐色的水渍。所有东西都很旧,却十分干净。桌上有个镍银制的花瓶,里头插了七朵淡红色玫瑰,外加两个玻璃杯、一只玻璃花瓶、一个里边放了两颗小药丸的透明广口瓶、一个小型的白色晶体管收音机、一颗吃了一半的苹果,以及一个装着淡黄液体的大玻璃瓶。下边架子上放了一沓杂志、四封信、一本线格纸、一枝有四种颜色墨水管的华特曼钢笔和一些散落的零钱——详细说,是八枚十欧尔、两枚二十五欧尔,以及六个一克朗的钱币。桌上有两个抽屉,上层放着三条用过的手帕、一块塑料盒装肥皂、牙膏、牙刷、一小瓶刮胡液、止咳片,以及一个放指甲剪、锉刀和剪刀的皮盒子。另一个抽屉里有皮夹、电动刮胡刀、一小包邮票、两只烟斗、烟草袋和一张印着斯德哥尔摩市政厅的空白明信片。椅背上挂了几件衣服——一件灰色棉外套、相同质地和颜色的长裤和一件长及膝盖的白衬衫。椅座上放着内衣裤和袜子,床边有双拖鞋。
  一件米色浴袍挂在门边的衣钩上。
  房里只有一种颜色显得格外突兀——那片触目惊心的猩红。
  死者侧躺在床与窗户之间,由于咽喉伤口极深,头部几乎呈九十度角向后仰。他左脸颊贴着地板,舌头从张大的嘴中伸出,破裂的双唇间斜伸出断掉的假牙。
  死者往后仰时,大量鲜血从颈动脉中喷出,溅得床单上片片殷红,洒得床头柜上的花瓶血斑点点。
  死者腹部的伤口将他的衬衫整个染湿,在尸体边汇聚成一大摊血泊。从伤口判断,应是有人一刀捅穿死者的肝胆脾胃和胰脏,大动脉也被刺穿了。
  死者的血可以说是在几秒钟内流光的,他的皮肤青白得近乎透明,额头、胫骨和脚掌部分儿乎可以看透。
  尸骸上那道十英寸长的切口大剌剌地张着,刺破的脏器从腹膜边挤压而出。
  这人几乎被砍成两半。
  即使勒恩这种经常与血腥暴力为伍的人,对眼前这种惊悚的画面还是难以消受。
  不过马丁·贝克从踏进房门那一刻起,表情从头到尾就没变过。外人看起来,会觉得他只是在例行公事而已,就像跟女儿去餐馆吃喝、更衣、做帆船模型、就寝前看点儿书,然后突然十万火急地赶去帮人查案一样。最糟的是,连他自己也觉得没什么。马丁·贝克绝不容许自己畏缩,他天不怕地不怕,却害怕自己的冷漠。
  现在已经凌晨三点十分了,马丁·贝克在床边席地而坐,冷静地仔细检查尸体。
  “没错,是尼曼。”他说。
  “是啊,我猜也是。”
  勒恩站起来在桌上的物件堆中东摸摸,西看看。他突然打个大呵欠,然后不好意思地遮住嘴。
  马丁·贝克很快地看了他一眼。
  “你有时间表之类的记录吗? ”
  “有。”勒恩说。
  他拿出一小本笔记,上面用蚂蚁一样小的字写了一些东西。勒恩戴上眼镜,然后絮絮叨叨地念道:
  “有位助理护士在两点十分打开房门,她没听见或看见任何异常状况。护士是做例行查房,那时尼曼就已经死了。护士两点十一分打电话报警,欧丁广场附近的巡警两点十二分接获通报,三四分钟后就赶到了,他们在两点十七分向刑事组报案,我两点二十_ 二分抵达,二十九分打电话给你,你在两点四十四分赶到。”
  勒恩看看自己的表。
  “现在是两点五十二分,我到现场时,他大概已经死了快半小时。”
  “是医生说的吗? ”
  “不是,是我自己按尸体温度跟血液凝结的情况推断的——”
  勒恩停下来,好像觉得自己骤下结论有失武断。
  马丁.贝克用右手拇指和食指揉着鼻梁,心中若有所思。
  “那么一切应该发生得很快了? ”他说。
  勒恩没回答,心里好像在想别的事。
  过了一会儿后,勒恩说: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找你来吧,并不是因为……”
  他停下来,似乎有些心烦意乱。
  “不是因为什么? ”
  “不是因为尼曼是刑事组长,而是因为……因为这个,”勒恩胡乱指着尸体说,“因为他死得很惨。”他又顿了一秒,然后提出新的见解。“我是说,下这种毒手的人一定是疯了。”
  马丁·贝克点点头。
  “是的,”他说,“看起来确实如此。”
                第七章
  马丁·贝克开始感到不安了,有些思绪来得十分模糊且难以捉摸,那情形有点儿类似看书看得昏昏欲睡时,只会呆望着书本,连书页都忘记翻动。
  他得努力集中心绪,把握住这些一闪即逝的念头。
  除了这些看不到、摸不着的感觉外,他心中还有另外一股隐忧。
  那是一种对危险的预感。
  他觉得就要出事了,而且他应该不计代价去阻止,问题是,他不知道是什么事,更不知该如何防范。
  马丁·贝克以前只要闲久了,也会有类似的感觉,他的同事对他这种情形往往一笑置之,称之为“直觉”。
  警务工作是建立在现实情况、例行调查、耐性毅力和组织分析上,许多难办的案子虽因机缘巧合而破案,但机缘巧合并不等于运气或意外。犯罪调查讲求的是把种种巧合编织成一张细密贯串的网络,经验法则和孜孜不倦的态度在侦察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远比灵感、直觉重要,绝佳的记忆和丰富的常识,也比聪明才智更具价值。
  直觉在实际的警务工作里,根本无足轻重。
  直觉连基本条件都称不上,就像星象学和相面术一样,不能算是科学。
  尽管马丁·贝克非常不愿意承认,但他真的就是直觉很强,而且好几次都是直觉将他引到正确的办案方向。
  而且有些简单、实际、偶发的事物,也会影响他的心情。
  像勒恩就是一例。
  马丁·贝克对跟他工作的人要求很高,这都得怪科尔贝里。
  马丁·贝克最早在斯德哥尔摩担任刑警,后来转到瓦斯贝加的警政署刑事局工作,多年来科尔贝里一路相随,是他最得力的助手。科尔贝里向来与马丁·贝克配合得天衣无缝,他能提出最棒的推断,问出最关键的问题,并提供适当的线索。
  可是科尔贝里此刻不当班,他应该在家里睡觉吧,马丁·贝克又找不到正当理由把他吵醒,这样是违反规定的,对勒恩更是一种侮辱。
  马丁·贝克期望勒恩能做得更多,或至少说句他也感觉到危险之类的话,提出一些推论或臆测,让马丁·贝克可以去反驳或追查。
  可是勒恩什么也没讲。
  他只是冷静、有效率地执行自己的任务,目前调查工作归他做,人家很尽责地把每件该做的事都做好了。
  窗外园区用许多绳索和拒马围了起来,几辆巡逻车开过来,车前灯打在地上,斑斑点点的白光从警用手电筒中射出,凌乱地晃过地面,像惊惶逃避入侵者的沙蟹在沙滩上四下逃逸。
  勒恩已经一一查过床头柜及里面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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