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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了我爹,他站在寒风里,把手做成喇叭状,大声喊我,大远,大远,快回家,要过年啦。我看见我弟弟站在我爹的身边,舞动双手,咿咿呀呀地冲我嚷嚷,他好像在说,哥哥,哥哥,快回家,外面冷,咱们家里生了火炉子……那一刻,我突然清醒过来,我不能就这样等死!说时迟那时快,我猛地把头往旁边一闪,左手一扭强子拿枪的手腕,右拳猛击在他的下巴上,强子轰然倒地的同时,猎枪已经到了我的手上。我一步跨到孙朝阳的身边,把枪直接顶在了他的额头上:“都别动!”
“呵呵,”孙朝阳把双手举过头顶,冷眼看着我,“年轻人,又冲动了不是?”
“蝴蝶……”胡四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了孙朝阳的旁边,欲言又止。
“走开,你别管。”我横一眼胡四,咬着牙,把枪又往前顶了顶。
胡四急得满脸通红,一个劲地冲我挤眼。我蓦地有点儿发傻,难道我做错了?我用眼睛的余光看到,强子右手提着那把斧头,左手摩挲着裂了一个大口子的下巴,目光散乱,他似乎没反应过来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见我的情绪稳定了一些,胡四推开我顶在孙朝阳额头上的枪管,长舒了一口气:“兄弟,你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就发毛了?回去坐着,朝阳哥的话还没说完呢。”
“我不知道什么说完不说完,我只知道有人拿枪顶着我。”我瞄了强子一眼。
“咳,”强子好像很受委屈的样子,耷拉着眼皮说,“我问问你都不行了?”
“强子你也是,想玩个造型也得看看对手不是?”胡四调侃道。
“少他妈废话,”齐老道啪地一拍桌子,“谁都别毛楞!再毛愣,别怪我对他不客气。”
我的火气又上来了,刚要把枪抬一下,胡四一把攥住了我的手腕。“好,好,好好好,”孙朝阳把双手在眼前推了推,“算了算了,我这两个兄弟不错,”他不管我了,慢慢走到齐老道的身后,“我接着说,刚才说到有个人想从我的嘴巴里抠食吃,是谁呢?”猛地一拍齐老道的肩膀,“是他!是这个叫齐胜刚的人。”齐老道仿佛不相信自己听到的话,猛地回过头来:“朝阳,你怎么了?!”话音未落,他的眼睛就变直了,直得像是从里面蹦出了两根棍子。我赫然看见,齐老道的右手没有了。强子倒提着齐老道苍白的右手,轻轻抖动两下,砰地丢在桌子中央。齐老道惊恐万状,惨叫一声,把缺了手掌的胳膊猛地戳在肚子上,声嘶力竭地吼道:“天大的误会!朝阳哥,赶紧送我去医院!”边说边探过身子来够他的右手。
孙朝阳早已经把那只手用一块绣花手绢包起来,像撇一张扑克牌一样撇给了强子:“别去医院了,这只手归我了,我要用它来提醒那些胆敢从我的嘴巴里面抠食吃的人,让他们时刻记着,伸出来的手,想要缩回去没那么容易。蝴蝶,可以把你的枪借我用一下吗?”我还没反应过来,胡四就把枪抢过去,递给了孙朝阳:“这本来就是送给朝阳哥的礼物。”孙朝阳拽下脖子上的纱巾,悠然地抖了两下,边擦枪边笑:“我知道,你们都是我的好兄弟。”说完,把枪丢给强子,脑袋微微一偏,“兄弟你来,我怕见血。”
随着两声沉闷的枪响,齐老道直接瘫在了地上,膝盖以下血肉模糊。
强子把枪还给我,冷冷地说:“里面还有三发子弹,你想处置谁,随便。”
我想也没想,冲天花板搂了三下机子,站在硝烟里笑道:“这是给朝阳哥拜寿的礼炮。”
齐老道躺在地上,呻吟声越来越微弱,天花板散落下来的墙皮掉了他一脑袋,他再也没有了居高临下的气势。
强子扯下桌布给他包住双腿,招呼外面站着的几个“服务员”进来,小声说:“送他去医院。”
搬齐老道往外走的时候,孙朝阳拍拍齐老道扭曲不堪的脸,柔声说:“别恨我,要怨就怨你自己。”
凤三走过来,一只手握着孙朝阳的手,一只手拍拍孙朝阳的胳膊:“朝阳,你是我的好兄弟。”
孙朝阳淡然一笑:“没办法,这个人民愤太大了。三哥,咱们还是好朋友。”
庄子杰和周天明呆得像两只刚被抓进笼子里的兔子,大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大家各回座位闷坐了一阵,孙朝阳突然问我:“蝴蝶,这把枪真是你送给我的礼物?”
我笑得很天真:“什么话嘛,不送给你,我带它来干什么?打鸟?”
“兄弟,以后咱们的任务艰巨了,”回家的路上,胡四长叹一声,“不是我说丧气话,咱们基本不是孙朝阳的个儿,这个家伙太油了,为了对付咱哥们儿,他舍弃了齐老道,直接跟凤三和那两个老家伙联手了……知道他为什么不敢跟咱们明着来吗?狗咬'马虎'(狼)两下怕啊,他担心万一失手,自己变成一个去了皮的鸡巴,他是想慢慢拆散咱哥儿几个,然后分而制之啊。本来他处理齐老道应该背着人干,为什么喊上咱哥儿俩?杀鸡儆猴你知道吗?他想威胁咱们,让咱们适可而止。这一招可真他妈下作啊……我听他的?操,还是那句话,不把姓孙的砸趴下,没咱哥们儿的出头之日!紧锅猪头慢锅肉,慢慢来吧,谁跟钱有仇,谁他妈膘子。”
林武早已喝成了一滩烂泥,歪在车座上一个劲地咂巴嘴:“我们赢了,我们赢了。”
胡四沉默了一阵,接着说:“孙朝阳很不讲究,把财神砸碎了,他不想活了?”
我忍不住笑了:“财神算什么?他的请帖上都写着,今天是他的诞辰呢。”
第二十章 无法面对
“孙朝阳可真好玩儿,”杨远摆了摆手,话忽然变得莫名其妙,“我爹可真有耐心啊,他经常在夜里一遍一遍地拉那段忧伤的曲子,拉得月亮都害羞了,明一阵暗一阵。风也不会打搅他,就那么轻柔地停在半空听我爹拉二胡。有时候,我爹还能把雨给拉出来,小雨淅淅沥沥地下,我爹就躲在雨声里看我和我弟弟,瞪着那只明亮的眼睛……”杨远的眼神又开始恍惚起来。我爹辛苦了半辈子,我不能再让他操心了,我一定要让他过上好日子,前半生受的苦我要让他在后半生里找补回来。我看见我爹留着老先生那样的花白胡须,穿着白得像云彩的长衫,牵着我弟弟的手,迈着戏剧老生那样的方步,优雅地行走在开满鲜花的大路上。四周翩翩飞舞着一群一群的彩蝶和蜜蜂,天空瓦蓝瓦蓝的,又高又远,一行行的大雁唱着歌,飘然远去。我笑了,爹,你满意了吧?你儿子行,后半生你就靠他了。
我去了烟台,见到五子,软硬兼施,终于迫使他同意了我的条件。这个人很有意思,喝“完事酒”的时候,非要跟我拜把兄弟不可,我模棱两可地答应跟他交朋友。
晚上我做梦了,梦中我变成了孙悟空,肩扛金箍棒,踩在云彩里悠哉游哉地闲逛。突然,我发现前方有一块锦绣之地,那地方山花烂漫,彩蝶飞舞,漫天飘着花花绿绿的钞票,成群的仙女在河边嬉戏打闹。我爹的腿上坐着我弟弟,我爹对我弟弟说,这可真是个好地方,跟你哥哥商量商量,以后咱们家就住在这里了。我弟弟高兴得直流口水,好啊,好啊。我按下云头,找到土地神,告诉他我的想法,土地神满口答应,飞奔至王母娘娘那里汇报情况。王母娘娘一听,感动极了,她说,杨远你是个孝子,马上办!于是,我们一家三口一头扎进这块锦绣之地,从此再也不用为生活操劳了,好像最后我们都成了神仙……
从烟台回来的路上,小杰把车开得飞快。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刮来的砂雪,呼呼地往风档玻璃上砸,车带起来的风又将它们哗地吹散,它们毫不气馁,迎着下一辆车又扑了上去,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帮红了眼的劫匪,蛮横而又执著,充满霸气。因为过于细碎,它们没有落脚的地方,风可以随意地将它们从任何角落吹起来,吹到天上,吹到沟渠里,甚至吹到任意一个看不见的黑洞里去,于是它们挣扎,随着风漫天飞舞,扑向一切它们感觉比较塌实的地方,前仆后继,无所畏惧,直到太阳出来,将它们融化。
二十九日夜里下了好大的一场雪,年三十那天我和弟弟出门贴对联的时候,门几乎都推不开了,厚厚的积雪堵在门口,像是垛了一层面口袋。贴完了对联,我和弟弟一起动手在院子里堆了一个巨大的雪人。我爹出来一看,乐得围着雪人转了好几圈,嘴巴咂得像唤猪,好好,好,我两个儿子手艺不赖,有雕塑家的功底。说完回屋用一件旧衣服给它做了一顶帽子,是灶王爷戴的那种,然后又撕了几缕布条给它粘上胡子,命令我弟弟研墨,我爹亲自提笔写了一张条幅挂在它的胸前“上天言好事,下界报平安”。我爹说,瑞雪兆丰年,用雪做成的灶王爷最吉利了,它会保佑咱们每年都过着吃饭不愁的日子。我心想,你说的那是迷信话,想要过上好日子是需要打拼的,咱们家的灶王爷还是我来当吧。除夕夜,我和我弟弟放了一支很有面子的鞭炮,把周围的鞭炮声全压住了,我告诉弟弟,这就证明咱家在今年会有好运气的,周围的任何人都比不上咱们家。我俩在院子里放鞭、烧纸的时候,我爹就站在屋里,隔着玻璃往外看,眼里闪着泪花。
吃了年夜饭,我们三个人围在一起闲聊了一阵,我弟弟就和我爹一起睡了。我睡不着,披了件衣服走出门来。下过雪的夜空分外宁静,四处弥漫的硝烟让空气显得很粘稠,流动得非常吃力。远处依稀还有爆竹声传来,让人觉得仿佛是置身在一部灰黑的老电影里面。这个时候我突然就想起了我妈,我不知道她在天国那端生活得怎么样,她会想起我来吗?在她的记忆里,我一定还是那个淌着鼻涕的顽童,那个整日奔跑在尘土飞扬的胡同里的小孩儿,她也许不会想到,她现在的儿子已经长大成人了,已经能够为这个家担起一份责任来了。
回到屋里,我看见我爹躺在我弟弟的床上,两条枯树根似的胳膊把我弟弟搂得很紧。
我弟弟在笑,嘴咧得很大,像一只巨大的蛤蜊一样,整个脑袋只是一张嘴。
我站在床下看着这爷儿俩,一动不动,直到自己的眼前一片模糊。
初六,胡四请客,在电话里,我试探他:“四哥,还是咱们几个老伙计聚会?”
因为怀着想见芳子一面的鬼胎,刚落话音,自己先红了一下脸,耳朵也嗡地响了一下。
胡四似乎猜出来我心里想的是什么,直截了当地说:“还有芳子,来吧。”
好,今天我就找个机会跟芳子表明心迹,成了就托关系给她找个工作,总是这么闲逛可不好,让她下了班去我家里住,这没什么,我的不少朋友都这么干呢,何况芳子也没地方住,等我把一切都安顿下来就结婚。不成就拉倒,权算我做了一场春梦,不丢人。
在家里先往头发上喷了几下发胶,让原先乱蓬蓬的脑袋有了一点儿造型,然后出门找了一个刮脸手艺好的理发老头,特意让老头把胡子给我留了一点茬儿,让我看上去成熟一些。出门的时候,一阵风吹到我的下巴上,感觉硬梆梆的,很阳刚。我用一根手指抚摸着那些硬硬的胡子茬,那根手指立刻就敏感起来,满手指毛茸茸的,心里头随即也毛茸茸起来,眼前的一切都是毛茸茸的,让我怀疑自己是否一头扎进了一坨新鲜的棉花里,心一下子恍惚起来,似乎带了痴呆的症状。今天的风很大,经常吹掉某个人的帽子,空气干冷干冷的,风似乎把世界的水分吹干了。这很好,我喜欢这样的感觉风萧萧兮什么水寒嘛,古代壮士的意境。
走在路上,我目不斜视,感觉这个世界是我的,没有我办不成的事情。我回忆起第一次见到芳子时的情景,我觉得她对我一定也产生了好感,要不她为什么会用那样一种游移不定的目光看我?我要加把劲!《国际歌》上都这样唱,趁热打铁才能成功,可见国际上都提倡这个。国际上都提倡的东西一定有它的道理,我应该胸怀祖国,放眼全球,把一切我能够得到的东西,全划拉到自己的身边,那样才符合国际潮流,才能体现我的人生价值。那一刻,我感觉自己都要飞起来了,飘得厉害。
站在胡四饭店门口的林武穿一件贼亮的皮大衣,老远一看就像一个杵在那里的啤酒罐。我赫然发现他的旁边站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