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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刀道:“大哥,听说这儿每年惊蛰前三天就有一个‘收刀会’,据说刀商李洛阳会来此收购上好宝刀到京城贩卖,到时那些打铁的一定会拿出绝世好刀来,我们何不去凑凑热闹?”
元武嘻嘻一笑道:“这也对,反正你两手中就有绝世好刀,到时就可大显身手一番!”
丁崖道:“这儿的人个个都是藏龙卧虎,可别小看了这么一个小小集市,只怕连那打铁的都有两手功夫,我瞧咱们最好低调一些。”
小刀歪嘴一笑,“我瞧,我们想低调也低调不起了。”
只见此刻已有一群散刀客怀抱手中明晃晃的大刀朝他们围绕过来,这些人个个蛮壮如牛,手腕上戴着铆钉护腕,胳膊上的肌肉结实有力。他们的刀没有刀鞘,全都□□裸的抱在怀中,胳膊上的肉紧紧的夹着刀身,刀身上的血渍混合着汗液发出一种浓重的味道。不入鞘的刀是时时刻刻都准备杀人的,这个道理丁崖自然明白。
渐渐的那些散刀客已经围上了他们,有些嘴里嚼着一根枯草,一副鄙视的模样瞧着他们三人,元武不由觉得这些人的眼神令他头皮发麻。他突然咧嘴哈哈大笑道:“各……各位朋友……我们初到贵地……”
元武的话还没说完,那群人已经纷纷拔出怀中的刀来,元武吓得直退后,只见他们个个都露出一口发黄的牙齿,一脸谄媚笑容的看着他们道:“大爷,你们是来收购好刀的吧!瞧瞧,咱们手里的可都是好刀,杀人干净利落,出刀毫不沾血!”
三人这才明白这些围绕上来的散刀客原来是来兜售宝刀的,他们瞧着三人一身布衣打扮,又不是本地人便以为也是来赶“收刀会”热闹的刀商。
小刀摇头笑笑,“各位,我们不是来收刀的,只是路过而已。”
那些散刀客本来还想死缠烂打一番,忽然听得身后传来冷冷一声咳嗽,虽然声音极其微弱,显然有些刻意,但散刀客们听到后犹如遇见鬼一般,瞬间一哄而散。一群无头苍蝇散尽之后,只见那墙角斜靠着一人,约莫四十来岁,他的皮肤被太阳晒得发黄,没戴帽子,一双眼睛傻傻的盯着太阳看,也不怕把眼睛给刺瞎似的。只见他一头乱发被风沙吹得枯燥发硬,浓密的眉毛下有一双看似许久未睡的眼睛,似乎很疲惫似的,嘴上留着胡子,没有修整过,嘴角干裂,他的眼神忽然直视着三人,鼻孔微微张大,似乎有着杀人时的前兆。
丁崖眉头一皱,然后未再停留,带着二人匆匆离开。
元武不解,“丁崖,你怕那个人?”
丁崖摇头道:“他的身上杀气很重,情绪也似乎有些不稳定,这样的麻烦少惹为妙!”
小刀听完也点点头。
他们住的地方其实也很简陋,说是一家客栈,其实就是一个大土楼,分上下两层,二楼的房间略好,中间用土墙隔开,有窗户,睡的是土炕,被褥还算干净。每间房中都有一张破茶桌,有些桌脚显然曾被人砍断过,重新用木头续接起来继续使用。一套茶具有些破旧但还能用,一盏铜灯重新添置过灯油,但灯芯有燃过的痕迹。
一楼的客房就非常简单,中间只用几片竹子编成的篱笆隔开,没有床榻,三三两两的散刀客怀抱刀具就地而坐,抑或者蜷缩着身体在地上打盹。客栈一楼入口处摆放着几张大桌子,靠墙的土炕上也摆着两张桌子,墙上挂着一件蓑衣,一张弓。
三人进来四处瞧了瞧,心想此刻上楼休息还算早,不如先点些东西填填肚子。
酒菜很快就摆了上来,周围也有几人围桌吃饭,听说李洛阳的人马已经到达打铁集,集上的散刀客和打铁铺都忙碌了起来,只是这刀乃是凶器,一时间这么多凶器混聚一起只怕又要出大乱子。
晌午时分,天空上的太阳闷热,远处撩起一抹沉甸甸的红霞,似有大雨将至,一阵阵疾风吹过沉闷的街头,卷起一层层黄色的沙土,浓密如雾。此刻只见远处来了一行人马,为首下马的年轻人梳着光亮的发髻,戴着一只宝蓝发簪,唇红齿白,为遮挡风沙眼上蒙着一块红色轻纱。他着一件湖水蓝的外套,里面是白色的暗绣长衫,腰上扎着一条青丝环玉腰带,一身穿着文雅,气质不凡。他脚下一双白靴不惹尘埃,轻轻走进客栈,身后紧跟着六个男人,约莫四五十岁左右。其中一个紧跟在他身后的长须男人,做一身文客打扮,一件褐色长衫松垮垮的穿在他的身上,显然人很瘦,他拂袖轻轻在公子耳边嘀咕一番。年轻公子额头饱满,摘下红纱双眼清澈,环顾四周一番,然后朝靠窗的土炕上走去。七人就坐两桌,蓝衫公子和长须文客坐一桌,另外一桌的五个男人身上都带着刀,并未随意的将刀搁在桌上,而是小心翼翼的揣在怀中,坐像端正,脸色严肃。
丁崖用手捡着碗里的花生米,一双眼睛似有似无的瞧了瞧那帮人。
小刀撩起一只腿搭在长凳上,回头看着丁崖和元武歪嘴一笑,似有话要说,猛听得门外突然有人叫嚣着走了进来,也是一帮人,来了五个,都戴着斗笠,手上戴着铆钉护腕,脚下着草鞋,似是本地人。
一个嘴角长着一颗黑痔的男人,嚷嚷着道:“他娘的,这李洛阳可真抠门,我这把流水金刀乃用上好钢铁打造,花了三十七天才铸成。他娘的,居然说我这刀只值二十两!”
“这可不是,为何今年的出价比往年要少?这李洛阳是怎么做生意的?”
“去年我这把压箱底的刀他给我一百两我没舍得卖,今年世道不好,又逢蝗虫,我只好忍痛割爱拿出来卖了,可他居然只给我四十两,你说他抠门不抠门?”
另外几人也陆陆续续讨论着刀价的事情,都觉得李洛阳此次出的价钱偏低,他们着实不划算买出自己的刀来。
此刻那嘴角长痔的抬头瞧了瞧一旁静默不语的七人,只觉那为首的公子文质彬彬,似乎是个有钱人。便抬着手里的刀走过去,双手把刀一举,那公子身边另一桌的五人立马都站了起来,只见和公子坐在一起的长须文客人挥了挥手,让他们坐下,然后和气的问:“这位兄弟,有事吗?”
那嘴角长痔的男人没有瞧他,只是捧着刀看着那公子,咧嘴笑着问:“这位公子,我手里的可是把好刀,倘若你中意五十两便宜买给你了!”
蓝衫公子瞧了瞧那大汉手里的刀,然后温文尔雅的一笑道:“我不会武功,这东西我用不上……既然是把好刀,就不该便宜贱卖!”
公子的一席话说来犹如阳春三月里的斜风细雨,让人心中顿觉舒畅。那男人突然失了魂似的顿了顿,才收回刀子回桌吃饭。
小刀此刻压低声音道:“瞧那公子似乎不会武功。”
丁崖点点头,“不过他手下六人武功都很高强,特别是他身边那位长须男人。”
元武不解,问道:“他们都佩着刀,唯独他没有。”
丁崖眼神似有笑意,低眼瞧着对方的腿道:“腿上!”
二人一听不由一惊,都纷纷转头去瞧那长须文客的腿下,他衣着松垮,腿上藏刀本不明显,不过他此刻盘腿而坐,就显得有些突出。二人瞧他的同时,他也略有不适的转头看向了他们,不过他的眼光却落在了丁崖的身上,但很快又低头喝茶。
这一夜是丁崖离开红梅镇的最后一夜,他取出了自己珍藏已久的女儿红,残破不堪的酒坊外,四人坐在断裂的土墙上,迎着猎猎的西风痛饮一番。风冷冷的吹过脸颊,西风难解心头恨,往事如烟,一切都沉浸在酒坊布幌的晃动声中……当年的江湖已老,而如今的江湖又是什么样子呢?
依旧腥风血雨,依旧身不由己。
丁崖试问自己可曾真正逃出过江湖?可曾真正放下过江湖?原来他已是江湖人,早就无法逃避这一切宿劫。他曾经选择过放弃和逃避,时间催促,风沙袭人,任凭老了双眼也无法摆脱命运束缚,该来的终究会来,逃也逃不过。这个世上没有任何人是非存在不可的,少了任何人江湖都会依旧,他们都如同铁锅上的蚂蚁,等着跌落等着烧死,他们只能围绕着铁锅团团转,寻找突破口,为求活命,他们有时候还需要不断的互相厮杀。
命运无法逃离,是否可以试图更改?谁又能有逆天而行的本领?谁又能有逆天而行的勇气?
莫名不停的咳嗽着,他的身上裹着修长的披风,长发掩面,脸色越发苍白。他的刀就插在身边的半截土墙上,白色的刀刃在黑夜里发出惨烈的光芒,这把冷铁跟随他多年,与他相依为命。谁也想不到这样一个病得要死的男人居然能有如此坚毅的决心,莫名在别人眼中就像是一块顽固的石头,不过倘若不是为了等丁崖回去,或许他早就已经死了,他拖着这身痨疾无非是为了这个人这把刀。他是丁老堂主最亲信的人,也是丁崖从小到大最重要的兄弟,他一直都以丁崖为榜样,所以莫名一直都相信他是为这把红色魔焰而生,是为丁崖而来,虽然他的刀不能名列霸刀盟之位,但他依旧坚守着身为刀客应有的责任和毅力。
今日的丁崖突然不知该说些什么?他本是个话不多的男人。他是否真的愿意离开这边陲小镇重返麒北堂?他甚至不明白他手中的这把红色魔焰是否真的应该重出江湖?但他已经没有退路,莫名没有给他,这江湖没有给他,他一生下来便注定要背负这种宿命。可是,属于他丁崖的宿命又在哪里?
在脚下。用小刀的话来说,他的宿命就在自己脚下。他从不畏惧命运也从不顺从命运,他是一棵石缝里的小草,顽固而孜孜不倦的舒展身躯,见缝插针的生长,不问环境如何,不问上天是否公平,但他依旧拥有有朝一日能够变成原野的能力,因为他年轻,因为他的坚强,还有他手中的这把刀。小刀明白凤凰刀选择了他成为主人,他便注定要和它一起走一条不寻常的道路,无论曾经的日子如何苦楚在小刀的脸上都看不出来,因为他只会笑,只会更加灿烂的笑,他从不哭,一次也没有。小刀知道自己不是哭着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更不会是为了哭才活在这个世界上,他有他自己做人的原则,他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该走一条怎样的路。
至于元武,他的手里卖弄着他吃饭的家伙,那几粒磁铁骰子,如今红梅镇他恐怕是呆不下去了,或许也是时候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了。虽然他一直是个懒惰的人,做人也没有什么追求,只求每日都过得开开心心,但他知道外面有更广阔的天地,有更大的赌场,更美的美酒,更迷人的姑娘。
元武举起手里的土碗咕嘟嘟喝下一口醇酿,这是丁崖开酒坊时候酿的第一坛烈酒,如今西风如刀,刀刀逼人,而烈酒穿喉,滴滴见血。
“哈哈哈……哈哈哈……”丁崖突然站在土墙上仰天狂笑了起来,他用手摸着怀里的刀,然后看着三人道:“这本是把不祥之刀,我也是个不祥之人。这一去……我是否去得?”
莫名点点头,然后一阵咳嗽,苍白的脸上一阵通红,他道:“你去得。只要你相信自己,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切!”
“人的力量是有限的,甚至是渺小的,我真的能改变一切吗?”
“可以,因为你是丁崖。”
丁崖看着莫名,突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比自己更相信自己。
这样的尘世谁是谁的英雄?人们所敬仰的只是一个英雄的出世,只不过英雄难当,更加没有什么绝对的英雄!
莫名微微一笑,然后看着他道:“少主,答应我,一定要回麒北堂……”
这是莫名告诉他的最后一句话,这也是他们最后一次看莫名笑,他的笑容如同普照大地的阳光,温暖而迷人,可是温暖的时间总是短暂,留下来的只剩无尽的冰冷和黑暗。
莫名死了,没有带走遗憾。他深信这一次他能让丁崖回去,他不辱使命,死得安详。
这本是一条过度坚强的性命,用他残缺不堪的身体支撑着一身病痛,只为了红色魔焰的再度复活。然而上天总是这般无情,总让人觉得活着有所盼头,自己也可能成为这世界中顶天立地的人物,总有些未了的心愿在催促着自己步向死亡的终结,直到最后才明白其实根本就是一无所有。
火越烧越旺,充满了欲望和无休止的杀戮。
而莫名已死,他的尸体被永远的埋葬在了红梅镇。
小刀知道莫名其实很喜欢红梅镇,因为这和他的老家一样,一样的质朴和宁静,一样的美丽。
有些人为生而来。
有些人为死而来。
无论何种选择,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自己的命运,近似于嘲讽,又顽强不息的在与老天搏斗,都想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来,哪怕只是如此卑微的生灵。
西风有恨,红梅惹血。试问多少恨能如血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