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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混乱-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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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这只老狐狸打的什么主意,反正据业内人士反应他还从干过赔钱的买卖。 
  我既是这间当铺的经理,也是唯一的员工,其实我还有一个副经理叫老潘,是个45岁的中年人,专管鉴别古董,自打我认识他以来就见过他两回,第一回是和郝老板一起吃饭,第二回是请他来验一张据说是民国时期的银票,老潘看了一眼就走,他在门口跟我说:“再有把冥币当民国银票拿来验的直接报警吧……” 
  我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我的当铺开在一条很冷清的街上,每天无所事事,没想到一出事就刺激大发了。我他娘的居然成了神仙预备役,还得接待穿越到我这来的客户。 
  就在我刚有点思想准备的时候,刘老六给我领来的第一个客户居然是:荆轲。 
  我说了,小荆同学个子大概有1米77,很块儿,穿着开襟粗布的衣服,最搞笑的是他眼睛居然散光:他的一只眼睛在看着你的时候另一只眼珠子简直就像藏在太阳穴里。 
  这也不奇怪,人家是杀手嘛,需要眼观六路。 
  就是这个小荆,在刺杀秦王之前在易水边上唱着悲怆的hip…hop,高渐离给他打着架子鼓送他,很是拉风。可惜小荆学艺不精,被秦王暴扁一顿,小荆气极之下张开双腿,冲秦王做了一个很有性暗示的动作(以上文字节选自《千年戏说史》第N章第二回:荆轲刺秦,张小花主编)。 
  刘老六把荆轲送下就打的走了。 
  荆轲看来还没从失败中缓过劲来,显得呆头呆脑,对任何新奇的事物都没兴趣,他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说:“你就是‘仙境’的主人?给我一套房,其它的我想起来会叫你的。” 
  这个……住宿到还不是问题,当铺上面还有两间房和一个仓库,我和我女朋友包子占了一间,我把荆轲领上去,他傻乎乎地坐在地上,嘴里喃喃说:“为什么呢……为什么呢……” 
  我关上门出来才发现自己一头脚汗:从现在开始,我就已经踏上了成仙之旅,而我接待的第一个“客户”,居然是古今第一刺客荆轲。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我女朋友包子快下班了。 
  早就跟你们说了我很倒霉,你见过几个穿越小说的男主角是一开始就有女朋友的?就算有,也是美若天仙吧? 
  包子姓项,全名项孢子,她老爸是那种戴着酱油瓶底眼镜、军绿色袖套的老会计,希望他的女儿长大以后能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桃李满天下,像孢子植物一样…… 
  但这个名字给包子带来的唯一好处就是:项孢子小姐长得很像包子,她就在和我隔一条街的包子店工作,具体工作是门迎,她们店经营的是一种在本地很出名的灌汤包,包子以前负责端盘子,客人们只要一喊:包子——包子就会下意识地回头,然后不是打了盘子就是砸了碗,最后经理只好把她调到门口当门迎——关于这一点,只能用她们经理是一个好人来解释,他不可能对包子存在非分之想,因为我熟知她们经理是一个看完《午夜凶铃》不敢一个人回家的男人,他绝对没这种勇气! 
  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会爱上包子,那绝对是一个美丽的错误,一个没招谁没惹谁的下午(这句话眼熟不?),我非常无害地走在街上,前面一个身材完美到了极至的女人在我眼前娉婷,这个女人就是包子,再然后包子这个充满悖论的女人引起了我的好奇,在一个别有用心的夜晚,我们一起欣赏了武藤兰、小泽、丰丸、黑木香之后,她野蛮地占有了我,在最消魂的时刻,她口含一物呜咽着问我:“我是你什么人?” 
  我挺直身子,看似痛苦无比地说:“老婆!” 
  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经过。 
  包子快回来了,我该怎么跟她说? 
  亲爱的,我要成仙啦,荆轲就在我们楼上? 
  想到我赶忙跑上楼,找出一套衣服拿给荆轲,骗他说凡是到“仙境”的人都得按规矩换上衣服,可是这个家伙不理我,还在发呆,说:“为什么……为什么……” 
  我知道这人脾气不怎么好,当了一辈子杀手最大的传奇就是一个人也没杀了,其郁闷是可知的。我只好大声说: 
  “你不觉得你太短了吗?” 
  荆轲吓了一跳,抬头问我:“我哪短?这跟短有关系吗?” 
  把我气的,怎么古人也这么H?我大声说:“你的剑太短了!” 
  荆轲忽然从怀里掏出一把簪青碧绿的短剑:“哦,我以为你说的是我的头发呢……” 
  (小花得同时更两本书,《花的世界》一天4更,此书力求一天两更吧)         
    第一卷 第好几号当铺 第三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荆轲把那把剑放在桌上,然后做了一个从地图轴中抽出的样子刺向我,我急忙跳出去两米——那把剑我知道,是燕太子丹花百金从铸剑大师徐夫人那里买的,而且上了剧毒,荆轲和太子丹这俩坏包好象还拿这把剑实验过,如果当时拿这把剑的人是荆轲,那么那个倒霉的小兵甲可能是他唯一杀过的人。 
  荆轲看着完好的我,出了半天神,恍然道:“原来是太短了!” 
  我暴跳道:“你他娘的有病啊,要是够长老子早就让你镦(dui)死了!” 
  荆轲却并不在意我的态度。他欣喜若狂地大叫:“原来是因为我太短了!”后来我把这句话前后各加了一句卖给了一家经销壮阳药的公司。 
  这时楼梯响,包子下班了。我急忙把那套衣服丢在荆轲头上说:“荆哥,你先换着,兄弟一会再来和你讨论长短问题。” 
  荆轲当时是坐在地上,见我要走,以45度角仰望天空,伸出一只手,也不知丫想说什么,我没鸟他,出了屋迎面就碰上了包子,我随手关上了门。 
  包子手里还提着菜,她是一个很能干的女人,有着来自于小家小户的节俭和她这个年纪相当的旺盛性欲,只要不看她正脸,我都发自真心地爱她。 
  包子本来是要去洗菜,见我神秘兮兮的样子,下意识地要进去看个究竟,我捂住门,笑嘻嘻地说:“一个朋友……在咱们这住几天。”包子从菜篮里拿出一个茄子,握着茄子头,把带刺儿的把子对准我,严厉地说:“你只要告诉我是男是女就行了!”当得知是男人之后,她挥手把茄子扔进篮子,喜笑颜开地说:“今晚给你做红烧茄子……” 
  我打开门看了一眼荆轲,见他已经基本穿戴整齐,正最后把一条内裤往牛仔裤上蹬,我赶忙闪进去再关上门:“我靠,你以为你是超人啊,那是穿在里面的。” 
  荆轲并不在意这些小节,他随手把内裤扔在一边,说:“你们的衣服穿起来很难受。” 
  我很感谢他没有把我的阿迪当英雄大氅那样披在身后,看来杀手果然有很好的适应环境的素质,他既没有对透明的玻璃表示好奇也没问我顶灯为什么不烧灯油,比起电影里那些穿越到现代的土鳖,体现出了一种与身份不符的绅士气度。 
  但我马上就知道那是为什么了:他又抄起那把匕首,问我:“可是再长就带不进去了,怎么办?”看来他之所以要在尘世滞留一年,主要目的是想规划出一个完美的刺杀计划。 
  我只好耐着性子问他:“你当时带的督亢地图有多大?” 
  他一手握着匕首,另一只手在匕首尖前面一点一比画:“这么大。” 
  “你们为什么不把比例尺放大——比如你带去那张是1比10000,如果你把比例尺放大到1比1000,你就可以在地图里藏一把长剑带进去,如果比例尺是1比100,你甚至能带进去一条方天画戟。” 
  荆轲虽然没有完全听懂我的话,但大致意思明白了,他使劲一拍脑袋:“我真傻,真的!”然后这个荆轲版祥林嫂五体投地地说,“你果然不愧是神仙!” 
  等荆轲解决了自己的问题,他的第一个关于“仙界”的疑问也随之而来:“那是什么(手指玻璃)?还有那个为什么不见灯油(手指顶灯)?” 
  呕,卖疙瘩!我被他打败了。 
  幸好我的回答也很强:这里是仙界,说了你也不懂。 
  到了吃饭的时候,我把荆轲叫上了饭桌,既然还有一年时间,偷偷摸摸的总不是办法,索性让他早点见光。 
  荆轲受到了包子热情的款待,包子是个能和我所有狐朋狗友打成一片的人。 
  在荆轲盯着电视把饭扒拉到鼻子里的时候,包子在我耳边悄悄说:“你朋友‘小卖部’开了。”我低头从桌下一看,见荆轲穿着我的LEE,八叉着腿学着我们的样子坐着,拉链洞开,他那根不算短也不算长的家伙正趴在裆口向外了望,我咳嗽了一声,他根本没往心里去。包子借口盛菜出去了,我抓紧时间跟荆轲说:“荆哥,凉快吗?”他就没听我在说什么,指着电视说:“那里面的小人都是你养的?”我只好站起身,指着自己的脐下之物说:“我们这的风俗是不能露出这个来的。” 
  我以为他会尴尬,但是我错了。 
  他把那物随手划拉进去,还指着电视,说:“你每天给他们吃什么?”我郁闷地走过帮他拉拉链,刚拉到一半的时候,包子进来了…… 
  那天晚上我只能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是个异性恋者,包子那在昏暗灯光下显得格外美妙的身体像台水泵一样把我抽空了,用包子的话说,她要让我就算有那心也没那力,这样白天上班她就可以不用担心了。直到天微微亮,我们才收拾了狼籍睡了一会,荆轲打了一夜鼾,我发现他是个不难对付的人,说白了他智力上稍微有点欠缺,特容易相信别人,这或许跟他把我当神仙有关系,只要不跟他提刺杀秦始皇,他就跟二傻子是一样的。 
  白天我比平时晚了一个小时开门,刚把门板拿下来,就发现刘老六就坐在我台阶上抽烟,身边还蹲着个胖子,刘老六见我开门了,把烟踩灭,领着胖子进来,跟我说这胖子是我的第二个客户,他一说这胖子的名字,我就感觉到天塌地陷一样。 
  有聪明的读者也许已经猜出这胖子是谁了。 
  是的,他就是——秦始皇!         
    第一卷 第好几号当铺 第四章 赢胖子大战荆二傻 
       
  我从来没想过秦始皇是一个胖子。 
  更没想过秦始皇还是一个笑容可掬的胖子。 
  这个笑容可掬的大胖子秦始皇看上去只有45岁左右,穿着一件绣满刀币的长衫儿,头发要比荆轲的亮很多,一看就知道经常洗,他袖着手冲我点头微笑。看来我们存在相同的尴尬: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对方。 
  刘老六拍拍秦始皇肩膀说:“你以后管他叫强子或者兄弟都行。”然后又招呼我说,“叫赢哥。” 
  “强子……” 
  “赢哥……” 
  “饿(我)以后就在你嘴儿(这)开火咧。”我急忙回道:“好社(说)好社。” 
  好家伙,和赢政称兄道弟,我感觉我这脸面就像小孩儿尿过的床一样在有限的空间里无限扩张。 
  后来我才知道,我赢哥并非一向如此低调,因为刘老六跟他说我是神仙他才这样的,我赢哥其实是个认命的人,先是自己骗自己炼长生不老丹,结果据说快成功的时候炼丹的人死了,赢哥又马上修兵马俑,希望到了另一个世界还有小弟捧着,现在在他眼里我就是另一个世界的主宰,所以他跟我很客气。 
  刘老六放下秦始皇,这回打了一个摩的走了。我一直以为肯坐摩的的人应该有一颗大众的善良的心,这回我知道我错了,我很恨他。 
  秦始皇与荆轲不同,他放下了帝王的架子是来享受生活的,他很快就对我的笔记本电脑感兴趣了,在他觉得我是个很好处的人之后,就擅自把玩起了外接鼠标,他一边玩一边“哟哟”地感叹,还一边往屏幕前后左右乱看乱摸,后来我才知道他那是以为鼠标之所以会跟着手动,是因为有一根细线牵着。他玩了一会鼠标,跟我提出了第一个要求:他要拉屎。 
  昨天我已经教会了荆轲使用马桶小便,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知道只要告诉他们把脏东西都弄进去就行了。我把赢胖子摆在马桶前,放下坐垫,让他踏踏实实坐上去,再没用我教,一声震天响之后整个厕所就充满了千年臭氨,赢胖子也很抱歉,冲我连连摆手。 
  我到是不怕臭,我最怕他把荆轲惊醒了,荆二傻就在厕所对面的卧室里。跟傻子打过交道的人可能有这样的体会:凡是他们认准了的事,就会特别执拗。昨天我已经把荆轲的衣服收起来了,但试图缴他械时遭到了拒绝。 
  这使我想到很多事情,第一不能让他们碰面,第二看来我得多准备几套衣服,第三得给秦始皇准备一个“总统套间”,而我现在唯一空着的房子就只剩荆轲隔壁那间仓库了。 
  只听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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