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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斯理伪作09(天外桃源)-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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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人
    常说的一句话是:人的命运,由性格决定。
    正因为性格不同,所以命运就不同。
    这句话,有一次,我和一个少年时的朋友说起,他表示不同意,他说:「你这句话,应该修正为成年人的命运由性格决定才对。」
    想想也很有道理,少年时期,难以自主,尤其在中国人的社会中,少年的命运,全由家长决定,自己能作主的成分不多,除了少数真正性格突出之极的之外,大都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
    从这一方面看来,我比较幸运,由于上一代的开明,我很早就能决定自己的命运。
    祝香香要回「三姓桃源」去,同还隐居在那里的人,说说外面世界的情形,并且告诉他们,这样与世隔绝的隐居,绝不可能长久维持下去,很快就会被打破,如果不早作准备,后果会十分悲惨。
    以祝香香的年纪,当然识见还没有那么高,这一切,全是香妈的主意。
    但是香妈本身,却绝不再愿意回「三姓桃源」--当年她离开之后发生的事,使她心理上无法再回去,所以,任务就落在祝香香的身上。
    然而,虽然祝香香身手非凡,人也机灵,但毕竟年纪太小,万里迢迢,涉足鬼魅魍魉、豹狼虎豹、甚么样的事都可能发生的江湖,也就和一头小兽进入了原始森林,没有多大的分别。
    虽然祝香香挺著胸,在她清秀的脸上,现出无比坚强的神情,在各人面前大声说:「不要紧,我一个人可以到达!一定可以!」
    但是每一个人都摇头。
    「每一个人」就是当时在场的各人,包括我、况英豪、香妈、我的那个堂叔。
    况英豪和我同时开口想说话,我作了一个手势,请况英豪先说。
    可是他并没有说甚么,只是神情极其懊丧地摇了摇头。我相信他要说的话和我想说的一样。但他必须随他的父亲,况大将军转防,而且,他快要到德国的一家军事学校去学习,又怎能长期在江湖上闯荡?
    而且,他自己也作不了主,纵使他心里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愿意,陪祝香香去经历那段路程,也绝过不了他父亲况大将军这一关--少年人在绝大多数情形下,都很难决定自己的命运。
    所以,他不出声,而我则朗声道:「我陪香香去!」
    此言一出,各人静了半晌,我立时向那堂叔望去--如果他反对,我也不离开家乡。而他在想了一想之后,就道:「你也该到江湖上去见识一番了!」
    香妈还有点犹豫:「这不很好吧,两个全是孩子--」
    我那堂叔笑:「我这个侄子,放心,虽然初出茅庐,不免会有些毛手毛脚,闹点笑话,吃点亏,可是绝不会误了大事!让他乘机磨练一番,正是一举两得了!」
    堂叔这样说,更令得我兴致勃勃,我又道:「我还可以乘机找我师父……『天兵天将』
    曾委托我找他,要取回那个怪东西。」
    祝香香双目黑白分明,望定了我,并没有反对的意思。香妈也不再说甚么。各人之中,只有况英豪,搔耳挠腮,说不出的不自在,可是他好几次欲语又止,并没有说出甚么来。
    事情就这样决定--当晚,还有一个很有趣的小插曲,在我的房间中,堂叔向我说了在外行走要注意的一些事,此去要经过好几个省,有些地方,盗贼如毛,再加上人心奸诈,江湖风波险恶,两个少年人投身而入,无异是小舟到了惊涛骇浪之中。
    我用心听著,心情既是兴奋,又是刺激。堂叔给了我一柄又薄又短、极是锋利的匕首,巧妙地安放进了左脚的鞋底之中。
    堂叔走了之后,我不断地练习著如何能极快地、出其不意地把匕首掣出来。门上传来敲门声,况英豪神色凝重地站在门口:「有一件重要的事对你说!」
    我作了一个手势,请他进来。他走了进来,反手关上了门,又到窗口,向外面张望了一下,神色更是郑重。来到了我的身旁,把那柄匕首自我手中接了过去,把玩了一阵,忽然摸出一柄十分精巧的手枪来:「这给你防身!」
    或许是受了我师父王天兵的影响,我热爱武术,也喜欢各种武器,但是枪械却不在其内。一般身怀中国武术绝技的高手,对枪械都有一定程度的反感。这实在是很可哀的事--一身武功出神入化,血肉之躯,也无法挡得住射出来的子弹,「枪炮不入」,只是一个黑色的笑话。
    王天兵本身武功绝顶,自然也厌恶枪械,连我也不免受了影响。
    所以我摇头:「不,这种武器,带在身上,只怕反而会惹麻烦!」
    况英豪坚持:「不,你带著,这上面,刻有我父亲的名字,沿途军警,见了都要卖几分面子,可以免却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方便多了!液妥O阆愣疾唤尚牡桌锱宸隼矗糯缍嘀本兜脑砍兹Γ谷豢?以用飞刀穿过窗户再钉在地上,这份手动与准绳,实在令人心寒。
    我和祝香香都没有动,这时窗外传来一把声音,阴声细气地道:「两只雏鸡,放下钥匙,夹著尾巴滚吧。」
    这时,我的倔强脾气又发作了。一来,铁蛋是我的好朋友,以我的性格,无论如何也不会丢下他自己逃生。二来,在我的心上人前叫我夹著尾巴滚出去,卫斯理以后还能做人吗?
    (这种豁出去的性格,在我成年后仍然保持,为我惹来不少麻烦,但也为我带来不少朋友。
    )
    我把手上的包袱朝窗口一抛,一个打滚,已极快地从左脚鞋底中掣出堂叔给我的匕首,正想扑到窗台下,占个有利位置。
    可是,我闯进江湖后的第二次出手,仍然犯了和第一次的同样错误:小觑了敌人,高估了自己。
    精光一闪,在祝香香的惊呼声中,已感到咽喉一阵凉意!
    在一刹那间,我感到死亡的逼近,但说也奇怪--心头竟然出奇的平静。在千百万分之一秒中,我想到祝香香柔软的双唇,师父王天兵的竹子,自己的父母……。(在卫斯理故事中,我从来没有提过自己的父母,其中当然有不足为外人道的隐衷,将来,或许在最后一个卫斯理故事中,我会尝试徵求一些长辈的意见,将自己的身世作一定程度的公开。)就在我胡思乱想,闭目待死的时候,一根竹杖陡地出现,后发先至,硬生生把我面前的匕首击落。我呆呆地望著地上犹自振动著的匕首,也忘了向突然出现的扬州疯丐道谢,只是不自觉地举起手,摸著咽喉上浅浅的伤痕,下意识地发著抖。
    就算在少年时候,我,卫斯理,已经绝对不是贪生怕死的人。但这样快地从死到生打一个转,之前豁了出去,还受得了,事情一过,心里的惊恐才一次爆发出来,所以,我才会有那副呆著发抖的窝囊相出现。
    祝香香很快便跑了过来,一张俏脸惊魂甫定,双眼还滚著大颗大颗的泪水。看到她,我的心才定了下来,我们也顾不得有多少对眼睛在窗外了,想也不想,便紧紧地拥在一起。我想告诉她,我刚才想到了她,但接触到她的双眼,我才知道说甚么话都是多余的。
    从祝香香紧抱著我的力度,我知道,我们的感情又进一步了。
    扬州疯丐重重地哼了一声,祝香香才觉失态,分了开来。须知在那时侯的社会,道德的规范仍然很严格,支持男女授受不亲的大有人在。我和祝香香虽然都不吃那一套,但由于年纪实在还小,所以都有点尴尬。
    我们一分开,扬州疯丐便开口说话:「好俊的飞刀,是王家兄弟吗?」
    窗外静默了一会,那不男不女的声音才响起:「王刀、王刃,代表三泰客栈内十七路江湖朋友向前辈请安。」
    扬州疯丐一听,「呵呵」笑了起来:「都说小地方要出大事情,看,竟然有十七路江湖朋友聚在三泰客栈!只是,不知有几位认得我叫化子?」
    他一面说,一面向我招手,我便拉著祝香香向他走过去。到了他的身前,才听见王家兄弟说:「前辈的威名,早已从扬州传遍江湖,刚才的一棒,分光捉影,除了前辈的『打蛇随棍上』,谁还会有这份功力?」
    扬州疯丐把面一扬,双目神光炯炯,冷冷地问:「那么,叫化子想向大家讨个面子,把这些小孩揽上身了,不知还盖不盖得住?」
    我听见疯丐这样说,不禁感激地望向他。对著十七路江湖人物,竟然还可如此狂放,二话不说便把我们揽上身,我对他的观感,陡然提高了不少。
    外面的各路人马也想不到疯丐会如此直接,一时之间起了阵小骚动,议论纷纷。良久,王家兄弟才说:「前辈要讨面子,给梁子,都要有个理由埃总不成一时高兴,便叫这么多朋友空手而回。」
    王家兄弟这番话虽然说得客气,但也暗示除非疯丐能说出一个合理的理由,否则事情还是不能善罢。看来,他们能成为多路江湖人物的代表,除了一手飞刀外,能言善道也是一个原因。
    疯丐听了,哈哈大笑,深遂的目光盯著我,大声说:「我要护这三个娃儿,当然有最好的理由。」
    我望著疯丐的目光,不再犹豫,翻身跪倒,三个响头下去,大声叫道:「师父。」
    疯丐大喜,用竹杖把我轻轻挑起,说:「乖。」跟著又大声说:「娃儿是叫化子的徒弟,这理由够好了吧!」
    王家兄弟的声音有点悻悻然:「恭喜前辈收得好弟子,有空请来飞刀王家一叙,自当竭诚款待。」
    疯丐笑著说:「你们放心,我讨饭也不会讨到你们家,江湖上已是刀口舐血,讨饭还要提心吊胆。」
    王家兄弟齐声说:「前辈言重了,后会有期。」
    谁知疯丐猛喝一声:「慢著!」手中竹杖陡地挥出,挑起地上两柄匕首,化成两道闪电光,穿过原来的窗洞疾飞出去。
    先是王家兄弟惊叫一声,想来接得甚是狼狈,跟著静了一静,便响起了如雷的喝采声。
    疯丐露的一手,实在太漂亮了,我和祝香香一定过神,亦立即跟著鼓掌。
    当时,我还以为大家是给师父面子(扬州疯丐已成了我第二位、亦是影响最深的师父),后来,和师父谈起,才知道根本十七路人马加起来,也不是师父的对手,王家兄弟亦是先盘算过,才决定退走的。
    当然,如果师父不露一手,难免有人会退得心生不甘。由于我第一位师傅王天兵,来自三姓桃源,所以这些江湖上的规矩,大都是我的第二位师父--扬州疯丐,教我的。
    但是,虽然我刚拜师,却很快要和新师父分开。因为当铁蛋再醒来时,第一句说话便是:「叔叔给连云寨的人拿了去,快救他!」
    我和祝香香听到连云寨的名字,都摸不著头脑,不期然朝扬州疯丐望去。
    师父皱著眉,沉吟半晌,缓缓地说:「想不到赤老三也来凑兴。这老小子在一对朱砂掌上下了四十多年工夫,倒真不可少觑。」
    我见到师父的模样,已可想像到连云寨的凶险。刚才面对十七路人马,师父谈笑用兵,挥洒自如,浑没半点惧意,现在提到一个赤老三,便已眉头深锁,不问可知,那姓赤的定然是个厉害脚色。
    祝香香试著问:「前辈,那赤老三是……?」
    师父把眉一扬,沉著声道:「是连云寨的老大,十年前,号称天下第一掌,后来败在我手下,自此绝迹江湖。」
    我听到师父这样说,大喜过望,急著道:「师父,原来是你的手下败将,那么事情好办了!」
    谁知师父冷笑一声,褪下半边鹑衣,露出左面肩膊,赫然印著淡红色的掌樱掌印周围,伤痕累累,看来是骨头碎裂得绽开皮肉弄成的伤口,虽然早已痊愈,但仍然触目惊心。
    我、祝香香、铁蛋,都惊叫一声,想不到疯丐这样的绝世武功,也曾给人打得伤重如此。
    疯丐长叹一声,摸著掌印,似在回首前尘旧事:「当年我是惨胜。赤老三的朱砂掌再多半分火候,我也会命丧当场,这招『三潭印月』,是朱砂掌的杀著,我虽然闪过要害,但一条左臂也险些儿给废了。事后调养了半年,才能运劲发力,至于朱砂掌的赤红印记,却似终不能尽褪。」
    我们看著那三个淡江掌印,心中都为十年前的一战骇然。胜的一方尚且如此,那么败的一方岂不是……。
    师父望著我们,似是看透我们的心意:「赤老三一击不能置我于死,给我废了右眼。」
    祝香香眼珠一转,问道:「前辈为甚么不下杀手!」
    师父静了片刻,狠狠地吐口痰,道:「我们只是比武,犯不著分生死。」
    这时铁蛋从床上滚下,扑倒在地,朝师父直叩头,哭著道:「前辈,你好歹救我叔叔出来。」
    疯丐哈哈大笑,一把拉上衣服,脚尖一挑,用巧劲把铁蛋踢回床上:「我说过揽上身的事儿,难道还丢下不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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