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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龙心里有了最坏的打算,“不会吧?老爸挂了?”
“挂你个头啦!”龙青狠狠地给了他一记响头,“哪里那么啰嗦?叫你去就快去啦1真是个笨儿子!
不过,真不知道一会儿他会有多难过,她担心的暗忖。
来到重案组,见到灵龙,李风马上将他带到一边。
“灵龙,你看看这个,你认不认识?”李风拿出一个塑胶袋,里面装着一个沾有血迹的手机。
“啊!这……”
“认识吗?”李风跟着紧张起来。
灵龙摸着下巴,用欣赏美女的眼神,欣赏着手机,“不错啊这款式,什么牌子?哪里买的?”
“笨蛋!谁问你这个了?”真是的!李风虽然脸上出现黑线,但觉得气氛被灵龙这么一搞,轻松了一些。
“到底什么事啊?风伯,你直说吧!”灵龙最受不了拐弯抹角了。
“据我们了解,这手机的主人,已经失踪三天了!而他的最后一通电话就是打给你的……”李风的声音很沉重,“你仔细想想,三天前,淩晨三点左右,有没有人给你打了电话?你们谈了些什么?”
三天前……果然是那个笨蛋!
灵龙想起那通电话,而他这几天有些吃不下睡不着,就是为了这个,究竟他发生了什么事?失踪三天了,完全不是那家伙的作风!
他真的发生了什么意外么?他最后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怎么样?有没有什么线索,可以提供给我们?”李风见灵龙神色沉重,就知道有戏。
“如果没有错,应该是我国中时期的死党阳天宇的手机,那天晚上他的确给我打过电话,但说的都是一些无聊的事,跟他的失踪没有关系!”
灵龙没有把全部的情形说出来,看到这支带血的手机,天生的异能,让他隐约感应到天宇大概出了意外,他尽力压抑着自己心里怒火和悲伤,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耸耸肩。
“是吗?”李风不太相信,但他也不好怀疑什么,而且他也相信灵龙与此事无关。
“风伯,没什么事的话,我可不可以先走了?我快要联考了耶!你也不希望我重读吧?”灵龙一脸期盼的望着李风,双眼闪闪发亮。
“嗯,好吧!”李风快受不了灵龙的这种眼神了,连忙送他出去。
咦?前面不是灵龙吗?去商场大抢购完毕,准备回家的绍云,看到走在前面的人正是灵龙,她跑上去,使劲推了他一下。
“哈!”
灵龙回过头,眼神是前所未有的,那里面写着绍云无法形容的复杂:悲伤、自责、内疚、以及对战斗的渴望。
“你怎么了?”绍云猜想他一定发生了什么事,不由得开始担心了起来。
灵龙突然抱住了绍云,“对不起,肩膀借我一下,只要一下就好了……”他把头深深地埋在了绍云的发丝当中。
灵龙……绍云明显地感觉到灵龙背部的抽动,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一群小孩见到小灵龙的异能后,都用豆子、盐、石头之类的东西打向他,他们无法理解,为什么这小子会看到他们看不到的东西,可以触摸到令他们害怕的东西。
“鬼,鬼,快走开啦!”
小灵龙跌坐在地,他的手上和身上被石子划出了多道伤痕,虽然身上的伤用不了多久就会好,但是他心里的伤,却不是一时半刻就会好的。
“喂!你们干什么?!”一声大喝,阻止了那些小孩对小灵龙的攻击,他们连忙一哄而散,“你没事吧?”一个男孩站在小灵龙面前,向他伸出了手,想扶他起来。
“不要你管!”小灵龙打开了他的手,自己站了起来。
“我叫阳天宇,你呢?”男孩不以为意,相反很友好地笑笑。
“告诉你,我是个不祥的人,所以你最好离我远一点!”
此时的小灵龙,并不知道、也不会运用自己的异能,相反,这些给他带来了非常大的苦恼,加上没有人愿意跟他做朋友,让他更认定自己是个不祥的人。
“嘻嘻,放心啦!算命的说我是文曲星下凡,可以活到九十九岁,你克不到我的。”阳天宇露出了阳光般的笑容。
……
“灵龙,快联考了,要不要跟我去最后的狂欢?”
“最后的狂欢?”灵龙不觉离天宇远了一些,“你、你想干嘛?”他抓紧衣服,“难道你有这种嗜好?我可纯情得很!”
“笨蛋!我是说在联考前出去旅游一次啦!”天宇对他翻了一个大白眼。
“我才不跟你去呢!你又不是美女。”
“我知道了,一定是因为我长得太帅了,跟我在一起对你有压力,你才不愿意去的!”天宇一副“明白了”的表情。
“嘁!你以为你是汤姆克鲁斯啊……”
这个笨蛋,什么文曲星下凡,什么可以活到九十九岁,全是骗人的!如果,如果那时我答应跟你一起去,也许,也许就不会发生这种事……
天宇,对不起……都是我的错……但是,我绝对不会让你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消失的!我一定要替你讨回公道!以我们的友情发誓!
“绍云……”灵龙觉得心里好受了很多,他放开了绍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怎么觉得你的胸部变大了一些?”灵龙厚颜无耻地盯着绍云的敏感部位说。
“去死啦!”绍云涨红了脸,不计后果地一记铁拳,击中了灵龙的鼻子,顿时血如泉涌。
“嘿嘿,不好意思,把你当枕头抱了那么久。”发泄过后,灵龙的心情好了很多,他装作没什么事的样子,笑容依如往昔,“还有件事要拜托你。”
“什么事?”灵龙,你怎么了?认识了你这么久,第一次看到你这样的表情……绍云很担心灵龙,但见他强颜欢笑,也不好揭穿他。
“我有事要离开几天,你帮我跟老师请个假吧!”
“你要去哪里?”绍云心中一紧,紧张的问。
灵龙眨眨眼对她道:“嗯,这是商业机密!”
“我也去好不好?”
“不行!我去泡妹妹,怎么能带你去?”灵龙又开始没正经的乱说。
“灵龙,我们是朋友吧!”绍云预感他会一个人去冒险,“既然是朋友,有什么事不能让我帮你分担呢?也许我可以帮得上忙!”她抓住了他的手臂。
“呵呵……”灵龙笑笑的看着绍云,只是笑容中带着一丝凄惨。
就因为是朋友,才不能再让悲剧发生啊!
“你这个笨儿子!”龙青把灵龙送到门口,“虽然笨,但毕竟是我十月怀胎,好不容易才生下来的,你还没有报恩,所以不可以就这么死了!一定要平安回来,听到没有?”
虽然话语中带有训话和威胁的意味,但她的眼泪还是不争气地滑落。
她知道前面不知有什么凶险在等着灵龙,她也很想阻止他,甚至想把他绑起来,不让他去冒险,但知子莫若母,天宇是他最好的朋友,如今他失踪了,灵龙心里是最难受也是最自责的,如果不让他去查个究竟,他这一辈子也不会安心!
而且她也相信他的能力,从灵龙爸爸那里听说他破了一起大案,她也觉得自己这个做母亲的应该相信儿子,相信他一定会平安回来!
“呸呸呸,真是乌鸦嘴!”灵龙系好鞋带,回过头,“真是不吉利!我只是去古蔺镇看看,能不能找到失踪的天宇,还没出门,你就死啊死地咒我个不停!我真是你亲生的吗?”
“你这小子,”龙青破涕为笑,她一拳打在他的肩上,“以后我每天都在家门口等你,等到你回来为止……”
“知道啦、知道啦!”虽然嘴上好像有些不耐烦,可是灵龙心里感动得很,“我走了,你跟老爸说一声,还有,照顾好自己……”
“嗯——”龙青含泪话别。
古蔺镇距TMX市有三百公里,这里早在几十年前,就被划为自然保护区,所以这里的一切,依然跟几百年前一样古色古香,是一片世外桃源,所以要从TMX市到离这里最近的一个车站,大概也需要五个小时。
灵龙坐在新干线上,看着自己这几天收集的关於古蔺镇各种资料。
现在的他背着一个大背包,头戴一顶牛仔帽,身穿休闲服,脚踏登山鞋,那身行头不像是去寻人,倒像是去爬山。
因为不是旅游旺季,去古蔺镇的人不多,所以新干线上除了灵龙外,就只有一个中性打扮、十七、八岁的少年了,他也戴了一顶帽子,并把帽沿压得很低。
灵龙一边看着资料,一边用眼角偷瞄着那个少年,上车时他不经意地看到他也是买的到古蔺镇的票,而且他心里一种非常不祥的预感,正在逐渐扩大。
少年好像知道灵龙在看他,有点手足无措的感觉,双手放在膝盖上不停地抓着裤子,并把头埋得更低了。
灵龙觉得这样再猜下去也不是办法,他站起身,笑嘻嘻地走过去,“不好意思,小兄弟,你有没有表?我的好像停了。”
少年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他愣了愣,只得把戴有手表的手腕抬起来,让他自己看。
灵龙突地抓住他的手臂,用力一扯,少年不由自主地惊呼一声:“啊!”
“果然是你!”灵龙最担心的事发生了,他摘下了他,不,应该说是她的帽子,“甯绍云同学!”
绍云一副不期而遇的样子,装傻道:“嘿嘿,真是好巧啊!”
“巧什么?你为什么要跟踪我?”灵龙非常生气,她知不知道他这次是去用生命冒险啊!她干嘛还要跟来!万一她有什么事的话,那……
“可是,我很担心你啊!”绍云也不想再隐瞒自己的心情了。
“我只是出去玩,你担心个什么劲儿?”灵龙故作轻松地耸耸肩,“下一站你就下车,回去好好上课,回来我还要借你笔记呢!”
“你骗人!”绍云也生气了,“如果是出去玩,干嘛带那么多法器在身上?干嘛一直在看古蔺最近发生的那起失踪案件?”
她也观察他好久了,而且这些更坚定了她要留在他身边的决心。
一想起生死未卜的天宇,灵龙的眸子就黯淡了下来,他也不想瞒绍云了。
“那个人,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知道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所以才去一探究竟,如果,你跟着我去了,你又发生了什么不测,那我去的意义又在哪里?
“我不想再要身边的人出事!绍云,你明不明白?”
“我明白,你的心情我很理解,我哥哥刚去世的那段时间,我也是颓废得不成样子,但当哥哥以另一种形体出现在我眼前时,他告诉我一个道理:死亡并不代表结束,相反从某种意义上,是另一种开始。
“我并不是要你放弃找你朋友,只是希望你能看开些,凡事不能太强求,上天自有定数,也许这就是你朋友的命啊!
“而且你这样跑去,根本不可能冷静下来思考,所以你需要一个头脑清醒的人在你身边,而我,愿意做那个人!”
灵龙知道绍云怎么样也不会听自己的话乖乖回去,他叹了口气,“真拿你没办法,不过,你要答应我,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要先保证自己的安全,如果你不答应,我就不带你去!”
“嗯。”到时候再依情形啦!她暗想,如果她能乖乖听话,就不会跟来了。
古蔺镇是坐落在三座大山之下的一个小镇,这里民风古朴,很多生活习性都还是比较原始的,但这里山明水秀,绝对是一个旅游的好地方,可是灵龙和绍云根本无暇去欣赏风景,他们一下新干线,又坐了三个小时的车才到这里,虽然很累,但灵龙已经开始着手调查。
“老伯,麻烦你一下,你有没有见过照片上这个人?”灵龙拿出了天宇给他的照片,问一个过路的老伯。
“见过啊!他前几天失踪了嘛。”因为这里人烟稀少,又是旅游淡季,所以来了外地人都很容易记住,尤其是这个人还特别引人注意。
“那请问,他住在哪间旅馆?去了哪些地方?”灵龙忙问。
“他去了哪里我不知道,不过他住的是小虹家的旅店。”老伯道,“你往前面一直走有个分叉口,再往左边走一百米,就有一间红瓦的房子,那就是他住过的地方了。”
“谢谢你,老伯!”虽然心情还是很沉重,但灵龙觉得在这里查案应该不会太难才对,“走吧,绍云,我们去天宇住过的地方。”
旅店老板的女儿小虹,果然是一个美女,虽然她没有城里女孩的时髦打扮,但她给人的感觉,就是清秀得有些脱俗,彷若是天上掉下的仙女一般,灵龙才一进门,就看得不由得呆了。
小虹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对不起,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们的吗?”
灵龙一把握住了小虹的手,“有,请问你能不能跟我做朋友?”
“咳,咳……”什么嘛!才出来就表现出一副色鬼样,绍云心里非常不是滋味。
“呵呵,对不起,请问你们有什么事吗?”小虹非常尴尬地把手收了回来,勉强笑道。
“我们要住店!”灵龙毫不犹豫地说,“前几天,这个人是不是住过你们这里?”他拿出了天宇的照片问道。
“嗯,”小虹看到天宇的照片,脸色变了一下,“可是他已经……”
“我知道,我是他朋友,我想住他住过的那间。”灵龙暂时收敛了一些,“还有这位小姐,请把她安排在我隔壁好吗?”他想,万一发生什么事,大家互相也好有个照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