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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这个很简单嘛!只要把床吊起来,不就行了吗?”
正文 第四章
“既然凶器似乎是面积不小的板状物,那么地板也有可能就是凶器。至于皮包锁的问题,根本不必去伤脑筋,因为那是平吉自己锁上去的。这样想的话,就可以把每个部份连贯起来了。平吉在他那本做为遗书的小说式手记里,曾经暗示过将要自杀,因此凶手大可故意在密室里,把平吉弄成自杀的样子。然而致命伤在后脑勺这件事,又让人判断平吉应该是他杀。既然是他杀,就会有追查凶手的行动。不过,凶手或许不知道遗书的事。然而,凶手为什么要那么做呢?只能认为是凶手的行动失败了。明明称得上是异想天开的伟大杀人计划,却……”
“哎呀!你实在太厉害了!当时的警察就不像你这样马上想到这一点呢!可是凶手到底是怎么做的?”
御手洗沉默了半晌,似乎不太想继续说下去:“我觉得很荒谬,说起来也很麻烦!”
“那么我来帮你说下去吧。”我自告奋勇道,“那张床的床脚不是附有滑轮吗?凶手的计划是:先把离床最近的天窗玻璃卸下来,再垂下一条附有挂勾的绳子,钩住床的一角。因为平吉睡觉时有服用安眠药的习惯,而且药量一再增加,只要行动小心的话,应该不至于吵醒他。接着再抛下另三条同样附有挂勾的绳子,然后缓缓地将整张床拉到天窗附近,再用割腕或服毒的方法,制造平吉自杀的假象。不过,事实却与计划大有出入,因为无法事先练习,四个人各据一方拉动那张床,本来就很吃力,也不容易平衡,结果靠近天窗时,床却倾斜了,于是平吉的头朝下摔倒地面。这个仓库改造的画室,当初是把二楼打掉再改建的,所以天花板与地板之间的距离,大约有十五公尺呢!”
“嗯……”
“一下子就能想到这一点,御手洗君,你实在很了不起呢!当初警方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一个月时间推理,才想到这一点。”
“哦……”
“但是,那些脚印究竟要怎么解释呢?你知道吗?”
“啊……嗯!”
“你知道了吗?”
“那个嘛,到底是怎么弄的?……让我想想看……”他拍着前额,“啊,对了!应该是这样的吧:窗户附近的凌乱脚印并不是故弄玄虚,而是因为凶手把梯子搁在那边的缘故。为了把床铺拉上去,屋顶上至少要有四个人,另一个人负责造成平吉是自杀的样子。这么一来,共犯就有五个人了。那么多人从梯子上下到雪地时,当然会造成凌乱的脚印。如此看来,两种脚印中,以为是模特儿的女鞋印,可能是真实的,男鞋印就大有文章了。关于这一点,我已经有腹案。一般的芭蕾舞者不都是踮着脚尖走路的吗?要在雪地上也这么走的话,就会形成踩高跷的痕迹。第一个人这么走,然后第二个人、第三个人都这么走。只要利用同样的方法,循着前面的人的足迹走即可。不过,总是会有不太吻合之处,于是穿着男鞋的人,走在最后,再把那些脚印踏平就好了。理论上,只要走在最前面的人的鞋,比最后一个人的小,就可以掩盖前面的人的鞋印了。虽然说踮脚尖走路的鞋印,只要人多,鞋印多多少少还是会出现不合之处,可是,如果前面的人都用踮脚尖的方式来走路,最后一个人再用正常的方式行走的话,即使有一千人走过,最后的还是能掩盖住吧!”
“说得不错,您真是不简单!像御手洗先生您这样优秀的人才,居然在乡下地方当占星术师,真是国家的损失呢!”
“大家都没有眼光嘛!”
“另外,在下楼梯处,要让大家都踏在同样的地方,也很不简单,而且也会留下楼梯脚的印子,于是如你所说的,穿男鞋者最后再小心翼翼地掩盖那些脚印,于是形成图二足迹凌乱的样子。好,这一部分我懂了。可是接下来的部份呢?”
我的问题似乎让御手洗不太舒服。他说道:“喂!你不饿吗?我可饿了。去着个地方吃饭吧!”
第二天,我很早就出门,前往纲岛的御手洗处。御手洗正在吃早餐。本来应该是火腿煎蛋的东西,好像被御手洗做成了火腿炒蛋。
“早安,正在吃早餐吗?”
我一出现,御手洗就做出用肩膀挡住盘子的动作:“这么早就来了!今天没有工作吗?”
“没有。你的早餐看起来好像很好吃呀!”我说。
“石冈君。”御手洗一边吃,一边顾左右而言他地,指着一个小小的四方形盒子,说,“你知道那是什么吗?打开来看吧!”
打开一看,原来是一个新的过滤式咖啡机。
“旁边的袋子里有磨好的咖啡豆。配上你煮的咖啡,我的早餐会更好吃的。”他说。
我再转头看御手洗时,御手洗的早餐桌上,只剩下一杯水。
“昨天我们讨论到哪里?”御手洗边喝咖啡边问。和昨天的无精打彩比较起来,他今天的心情似乎还不错。
“只说到平吉被杀的部分,大约是整个事件的三分之一。我说他是在仓库改造的密室里被杀害的,而你想到把床吊起来的杀人方法。”
“唔……没错。不过那种方法还是有矛盾之处。昨天你回去后,我又仔细想了好久,但是……现在又把想到的事情忘记了。算了,等我想起来再告诉你吧!”
“昨天,我也忘了说明某些部分。”我很快地接着说,“是和他的弟弟吉男有关的事。命案发生当天,吉男正在东北旅行。这几件命案被认为互有关连的主因之一,就是吉男和平吉长的很像,几乎象一对双胞胎,而且变成尸体的平吉的脸上,并没有留胡子。”
御手洗不发一言,只是定定地看着我。
“命案当天虽然没有人看到平吉,可是他的家人和富田安江都说两天前看见平吉时,平吉的脸上还留着胡子。”
“那又怎么样?”
“你不觉得这一点很重要吗?这证明平吉和吉男的确可能被掉包了。”
“我认为根本不存在掉包的问题。吉男从东北旅行回来……那是什么时候?对,是二月二十七日深夜。回来后,他不是和妻女过着正常的生活吗?而且,他也和出版社有过接洽吧?如果真有掉包事,这些人不可能都感觉不出来吧!”
“嗯,这个我也知道。可是,如果我说到阿索德命案的部份,也许你就不会这么肯定了。如果不让平吉在这个案子里活下去,接下来可又会十分棘手了。因为我也是个插画家,熬个通宵赶图,第二天和出版社的人见面时,出版社的人常说我简直像变了个人似的!”
“但是,做妻子的人,也会因为丈夫熬夜,而认错人吗?”
“因为交稿的时间都是在晚上,所以只要变个发型,再带上眼镜,也许就能瞒过那些编辑了……”
“案情的记录上,可有写命案发生后,梅泽吉男是戴着眼镜的?”
“这倒是没有……”
“我只好假定出版社的人都是大近视,但是一起生活了那么久的妻子,是很难骗的。如果连妻子都认不出来,那妻子必然也是参与杀人的共犯吧。这么一来,这一连串命案的凶手都是同一人,而且文子居然也对自己的两个亲生女儿也下毒手!”
“嗯……吉男也得瞒着他两个女儿啊呀,不对,这样一来他就有杀死两个女儿的理由了。例如:因为长期生活在贫困之中,日子过得很艰苦,所以早就想过杀死女儿了。”
“希望你不要讲这些没凭没据的话!如果你的假设可以成立,那么文子能得到什么好处呢?她牺牲了丈夫或女儿,为的是得到公寓的产权吗?”
“……”
“那是杀鸡取卵的做法。还有,平吉和文子之间,有可疑之处吗?”
“没有!”
“这两兄弟都是怪人。如果不发生阿索德事件,别人也不会注意到他们的长相很相似,你硬要叫平吉复活!”
“……”
“总之,这两人掉包的说法,是绝对不可能的。我宁可相信你昨天所说,平吉是被神所杀,遭天谴而死的看法。如果硬要说平吉没有死,也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吉男找到一个和平吉很像的第三者,然后再让他做平吉的替死鬼。这种假设,还比较合理。掉包或替身的说法,根本是无稽之谈,这种假设就此打住吧!你之所以会有这种假设,只是因为吉男提不出有利的不在场证明吧?只要能证明他说的是事实,兄弟掉包的假设就不攻自破了,不是吗?”
“关于这一点,你倒是很肯定嘛!到目前为止,你说的都很有理。不过,说到阿索德事件后,你恐怕就不敢这么肯定了,到时可别灰头土脸哦!”
“我等着你说下去。”
“哼,到时候你就知道……算了,现在来说吉男的不在场证明吧!”
“对了,可以查出案发当晚吉男投宿的旅馆吧!这样一来,不是很简单就可以得到不在场证明吗?”
“事情可没那么简单。因为,吉男说从二十五日晚上到二十六日早上,他都坐在夜快车里,这一点是很难证明的。而且,如果第二天早上他一抵达青森,就住进旅馆也就好办了。偏偏那天一整天他都背着相机,在津轻海峡一带走动,没有和任何熟人碰面,直到晚上才投宿旅馆。而且,他并没有事先订房,走累了才决定投宿的。唉,因为是冬天,所以没有预订房间也不怕没有房间住。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即使是他太太想和他联络,也联络不到他。如果他是二十六日晚上才投宿于津轻的旅馆,便有行凶的可能。在目黑杀了平吉之后,二十六日一早赶至上野车站,然后搭前往东北的早班火车,确实可以在晚上的时候投宿旅馆。吉男说他自己二十六日一整天都在津轻徘徊,二十七日早上就有熟人到旅馆找他。对方是作家梅泽吉男的读者,但那天只是他们两个人的第二次见面;他们并不很熟。二十七日,吉男都和他在一起,中午的时候才搭火车回东京。”
“原来如此!这么说,二十六日拍的底片,就是吉男不在场证明的关键喽!”
“不错!吉男不是由于津轻下雪,才去东北的,这点倒很容易查证。换句话说,吉男到达津轻时,是初冬的景象,所以如果他所拍的底片不是当时的景色,那就是去年拍的。”
“确实是他自己拍的吗?”
“嗯,他好像没有朋友可以先在东北帮他拍照,再把底片拿给他。而且,这么做就等于是帮助他杀人。假设对方不明就里地帮他这个忙,万一警方侦讯时,也难保事情不会败露。应该没有人会帮吉男这个忙!所以,如果吉男想在这个事情上玩花样,就得自己动手。有意思的是:后来查了那卷底片,竟然是前一年秋天,亦即昭和十年十月在新宅拍摄的。这是一大关键。很戏剧化吧?这是这本书的高潮之一!”
“哼,即使如此,也只能说他的不在场证明不够明确,并不表示兄弟掉包的说法就可以成立了。”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为了想早点看到你伤脑筋的表情,我就继续说下一个命案吧!可以吗?”
“当然。”
“第二个命案,就是平吉之妻昌子和前夫所生的大女儿一枝,在上野毛的自宅被杀了。这件案子发生在距平吉命案约一个月后的三月二十三日,死亡时间距推断为晚上七时到九时之间。凶器是一枝家里的玻璃花瓶。这件命案倒是留下了凶器。一枝好像是被这个花瓶打死的,我之所以说好像,是因为这是本案唯一令人不解的地方。这个被视为凶器的花瓶上虽然沾着血迹,却有被擦拭过的痕迹。和平吉的密室比起来,一枝命案的谜团较少。我这么说也许太轻率,不过,从外表看来,这确实只是一件极普通的命案,动机是窃盗。命案的凶宅里一片凌乱,衣柜被翻得乱七八糟,抽屉里的财物和贵重物品也都不见了,谁都能一眼看出凶器就是那只被擦拭过的花瓶,根本没有擦去血迹的必要呀!花瓶上的血迹虽然被擦拭过,却不是用水洗干净,只是用布或纸擦拭,因此很快就验出上面有一枝的血。如果凶手要湮灭证据,应该把花瓶丢掉才对。奇怪的是,他不但不这么做,反而还特地擦去血迹,再放在隔了一扇纸门的邻房,仿佛有意告诉别人:这个就是凶器!”
“警方和战后的业余侦探,对这个花瓶有何看法?”
“他们说可能是花瓶上留下很清楚的指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