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世上真有这种动物吗?”
“以后应该是不再有了。人是由猿进化而来,猿猴当中也有高等的,譬如:灵长目的类人猿的大猩猩或黑猩猩,他们的智力高于其他动物一等。
“虽说如此,毕竟,它们和那些最原始的野人相比,智力仍旧逊色许多。不论大猩猩如何聪明,仍旧不能和那些住在澳洲的原始野人族相提并论的!它们虽属高等猿类,跟人类的智慧相比更是望尘莫及。
“但是,一些生物学专家却认为猿和人之间还存在一种中间动物,它们没人类聪明,但胜于大猩猩之类的动物。时至今日,世上仍没发现此种动物,不论是在非洲原始森林深处,还是喜马拉雅雪山之巅。
“虽然曾传闻,在喜马拉雅山上有一种神秘的雪人,可谁也没有亲眼见过,因此一些人便把它说成是当地的神话。但是,那种动物确实存在着。”
“唔,在哪里?”
“它生存于澳洲的密林深处。发现的人是鼎鼎大名的动物学家兼古生物学家—
—巴勒哥局博士。博士和夫人在澳洲研究了好几个春秋,最近才写了一封信给巴黎布伦森林公园的动物园园长。
“信中说,博士在澳洲的密林深处,发现一种奇特的动物,于是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把它捕获了。那动物既非人也非猩猩,那是介于二者中间的一种动物,是学术界从未发现过的,好似是高等猿类和野蛮人的混血儿,博士虽然在这方面颇有造诣,可仍无法分辨出是人亦或猿类。为此,博士夫妇打算在近期内亲自把它运回巴黎,以便让其他专家一道研究。
“但是,博士夫妇已于六周之前,乘船抵达马赛,可却至今未见返回巴黎。动物园园长为此十分担忧。于是,电请马赛警方调查一下。不久,回复说,博士已经起程,现正在巴黎的途中,这之后,便失去踪影。另外还补充说明一下,博士夫妇已把那动物从笼中放出来,把它安置在汽车的后座里,并用帘子遮了起来。”
“那么,博士为何要把它放出来呢?”
“据说,它有一些地方像大猩猩,力大无穷且残暴,而另一些地方十分似人,平常十分听博士夫妇的话。它十分讨厌别人把它看作一个大猩猩。博士惟恐它在途中兽性大发,尽量把它当作人来对待,给它穿上羊皮上衣,戴皮帽子,甚至还给他戴了一幅防风眼镜,尽可能地遮住它那张丑陋无比的脸。同时为了避免惊世骇俗,于是在后车座拉上了布帘。”
“那么,它为何又要伤害对它呵护有加的主人呢?”
“这就无法知晓了。不过,因为他并非人类,所以就无法用我们人的心理来推测它的行为举止了。
“也可能是博士夫妇虽说十分爱护它,但是,一个学者在把它当作研究的对象时,难免有时粗鲁了些。所以,它表面上十分温驯,可是内心深处却十分仇视人类吧!另外,像大猩猩一类的动物,虽说对人十分驯服,偶尔也会暴露它凶残的本性。
也许是博士对待它过分严厉,以至于兽性大发,用巨石袭击他们夫妇。
“可是,它已经酩酊大醉,居然还能驾车逃逸,这难道不令人费解吗?”
“博士为了测试它的智力,曾教过它一些人类的生活东西。譬如,数东西,分辨颜色。夫人曾教过它如何使用刀叉。也可能开汽车稍微涉及了一些。
“当我听说这件奇怪案子时,发现它使用的是一块巨石,而且不会开启白兰地酒瓶的木塞,而是用小石头打掉瓶口,便推测它不是野人,便是猩猩一类的动物。
于是,就立刻去科访森林公园的园长,向他请教一些猩猩的知识。在交谈中,园长还告诉了我博士在澳洲发现一个怪人的事,而且将来信出示给我。同时,还把他担忧的事告诉了我,说博士从马赛返回巴黎至今已有六周了,可还是不见人的影子。
“如此一来,我心中便霍然开朗,于是提笔致信给报社。请你稍等,今天报社或警方一定会有消息。”
罗宾的话音未落,桌上的电话铃便响了起来。罗宾拿起电话听了片刻,放下电话对卢布朗说道:
“已有消息,卢布朗。是警长打来的,他是我的一个好友,一有消息便马上挂了个电话,果然不出所料,它藏在大树上。”
“是那个怪物吗?”
“没错。警员费了好大劲,才把它制住。那怪物的酒劲已经全部过去了,好像对于杀死主人一事十分伤心,据说直淌眼泪呢。”
“别说,还有点人性呢。”
“那是,毕竟它的血里一半流淌着的是人的血液。幸好没有用枪把它击毙。”
“这么说,它仍活着?在哪里?”
“据说已被运到森林公园里去了。这回,那些动物学家、古生物学家以及其他科学家们应齐聚那里,展开研究了。我想,这对于进化论方面,肯定是一个新大陆,我为此感到欣慰。”
“它会不会以谋杀罪名而被起诉呢?”
“我认为不可能。因为,他一半是猩猩嘛。到底他是何模样,我们还是去先睹为快吧!我对进化论也颇感兴趣,我在巴黎有所秘密去处,那里有间各种设备齐全的研究室。
“我得先去瞧一瞧那个怪物。汽车我已停在外边。喂,卢布朗,快走呀!”罗宾说着,拿起他的帽子和手杖,并且戴上了他那副单眼眼镜。
本e书由老羊皮整理制作版权归原书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