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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严词盘问,巴勒毕由的行为和作案经过水落石出。巴勒毕由只是其化名,他真名叫特莫·杜勒科,是个惯犯。警察在他的住处找到了同捆报纸一样的一团绳子。同时,又发现了一柄与被害人伤口极吻合的匕首。
这小子一定是杀人凶手了,可是,他却可以证明当时他不在现场。他说在案发的当晚,他在芳莉·巴吉剧院里看戏,从始至终他都在影院里看戏。况且,他的口袋里有当天晚上的戏票和演出提纲,同时戏票上盖有可证明的日期、场次的印章然而,食品店的女售货员却指出他就是那晚买奶油蛋糕的男子。另外,公寓里的女佣人也指出,“就是这个绅士,每大晚上来找珍妮·索非歌星的。”
可是,仅凭这些还无法说他就是凶手,必须有使他无法狡辩的确凿的证据。
“假如有指纹,他就无法抵赖了,可是现场偏偏没有发现像凶手那样的指纹”
推理干事建议葛尼玛道。
“指纹?……那倒有的。”葛尼玛肯定似地点了点头,他突然想了起来,“对了,有指纹的,罗宾拿去的那半截丝巾上有凶手的带血指纹。”
“推理干事,有指纹的……。”
“啊?在哪里?……”
“它在……”葛尼玛说到一半,突然缄口。
“难道说在怪盗罗宾那里?这决不能告诉推理干事,如果说了出来,一定会被怀疑与罗宾有染,可另外那半截丝巾一定有凶手的指纹,一定可以指证巴勒毕由是杀人凶犯。那么,他不在现场的伪证便不成立了。”
“另外那半截丝巾可以找到吗?”
“不管怎么样,都要把那半截丝巾找出来不过,为了万无一失,必须把这半截带去,比较证实一下质地、颜色以及丝巾边的剪口。”
“好吧,那么你就拿这半截丝巾去核实一下!”推理干事把它递给老探长。
“罗宾曾对我说过,如果找到丝巾的话,12月28日上午10点钟去找他,同时,嘱咐我把另半截带去。可是,他为什么要这么说呢?这小子一定心怀诡计,必有什么阴谋。但是,我也不是呆子。
“明天不就是28号吗?太好了!”
晚上,葛尼玛呆在寝室里,翻来复去地观察这半截丝巾,可是并没有仟何可疑之处。这个和罗宾所拿的半截一模一样,甚至边上缀的珠子也分毫不差。
“假如,一定要说两者有何区别,那就是这半截丝巾上没有沾上血迹罢了。可是,一定有原因。罗宾好像很希望得到另一半,就是看上、眼也满足了这小于诡计多端,不知又在搞什么鬼,那么我就来个扮猪吃老虎,设计把那半截丝巾弄过来。”
于是,葛尼玛乘着夜色,来到那栋古宅里,搜查一下,除大门之外,是否其他地方也可以进出。然后返回住处,躺在床上谋划着种种对策。
翌日一大早,葛尼玛便挑选了几名精明的属下,一同前往那栋古宅。
“记住,那栋宅于只有一个正门,除此别无他处,那小子如果想逃走,必定是从止门溜出来。我一人进去,你们埋伏在正门前的一座咖啡馆里。如果,看见我从四楼的窗户里探出头向你们示意,便赶快冲进来;如果一个小时后我仍未有暗示,也没出来,那就是遭那小子毒手了,你们便立刻冲进来,不论里面有谁,都统统把他们抓起来。”
葛尼玛有意没告诉手下,对方就是罗宾。因为他怕手下知道对手是神龙见尾不见首的飞天宝刚罗宾时,会因害怕而影响他们的斗志。
他把手下留在咖啡馆里,独自从正门进去,宽阔的院子里鸦雀无声。他检查了下枪里的子弹是否上了膛,然后便把它插在右边的口袋里,以便随时拔枪自卫。葛尼玛侧耳倾听,四周了无声息。他轻轻推开正厅的门,正厅里也没有动静门窗关得严严的,屋里黑乎乎的,如此气氛使人喘不过气来,而且还暗藏杀机。
他紧握手中的枪,鼓了鼓气,毅然走上楼梯。四楼和月余前一样,房门还是敞着,锁还是那个坏的。这栋住宅仿佛自上次以后,就再也没有人住过。四楼上有四个屋,正对咖啡馆的那个房间的窗户开着,同一个月前一样,可是渺无人踪。于是,他又去隔壁的房间看了看,也是空空如也,连个鬼影也没有。
“唔,没来?……罗宾这混蛋大概知道有危险,所以吓得不敢来了。”葛尼玛小声嘟囔着。
突然,从背后传来声“胡说八道。”
葛尼玛急忙转身,只见一个穿着工作服的油漆工幽灵般地出现在门口。
“哇!”葛尼玛大叫了一声。
“哈哈!吓了你一跳吧?探长先生,是我呀!罗宾!我一大早就去干活了,现在才回来吃早饭。”他的工作服上溅满了油漆,红一片,黄一片,蓝一片的,一股油漆味扑鼻而来。
“喂,葛尼玛,带来了吗?”罗宾讪笑道。
“当然带来了,你呢?”
“那还用说?你看,就是这个嘛,核对核对吧!”
于是,他们俩人把那两个半截丝巾铺在桌子上。葛尼玛一边铺着丝巾,一边偷眼观察着罗宾。罗宾漫不经心地拼好两截丝巾,然后对葛尼玛说:
“没错,被剪的刀口合铆对缝。你不是想看这半截丝巾上的指纹吗?喂,你过来,这样你就看得清清楚楚了。”罗宾把他带到一间朝阳的房间,把自己的那半截丝巾,用圆钉钉在玻璃窗上。
“嗨,透过光线,你就可以看清血迹,不过是手指印,而且整个手掌和五个手指都清晰可见,更甭提指纹了,这一定可以查出来,这个还给你吧。”
“唔,真的!非常感谢,我忘不了你的大恩大德,罗宾。”探长非常激动地点了点头:
“不客气,礼尚往来嘛!你瞧,这是左手印,我之所以说他是个左撇子就是根据这。你抓住的那个凶手……嗯?他叫什么?”
“巴勒毕由。”
“哦,那个巴勒毕由一定也是个左撇子吧?喂,你是想知道我为何会如此消息灵通吗?呵,呵呵,本人的数名下属便在警局里担任警界的干将,你不知道吧?
“所以本人对警局里面,以及案件的进行程度了若指掌,那个左撇子——戴单眼眼镜的凶手说他在案发时正在戏院看戏,毫无疑问,全是谎话连篇。假若你证明那张戏票是假造的,那他便无所遁形了,再加上这个指纹。你把这丝巾带回去,和他的指纹一核对,真凶便是铁板钉钉了。”
“非常感谢。”
“哪里,哪里,用不着如此客气!虽然你我势不两立,但是,另一方面,我们确是肝胆相照的朋友。这次,只要能让你有功可立,我便欣慰了。那么,这半截丝巾你就带回去吧!”
罗宾从窗户上取下丝巾,把它递给葛尼玛。葛尼玛麻利地把那半截丝巾装进口袋里。“失陪了,我拿走了啦。”
“等一等,”罗宾很轻松地说,“我给了你我的那一半,但是,你那半也得让我看一看呀!不,我并不是要它,我只是看看罢了。”结果葛尼玛上了当,他把自己的那半截丝巾从口袋取出,递给罗宾
“唔,探长,你可能不知道,被害人珍妮·索非歌星是一个心灵手巧的女士,自己能织帽子和手提包,其中她最拿手的是装饰品这条丝巾便是她自己织的。
“她买来红色的丝织布料,花费了数天心血才做成的。可是,不管她如何手巧,业余人士做的和商店里的会有所不同。当初我一眼便看出这是手工艺品;不过,这条丝巾作工十分细致,你瞧,就如这边上缀的小球,做的多精致。”
罗宾一面小心地转动着小球,一面说:“实话告诉你,当时包着的那半截丝巾,我曾仔细地研究过,最终在边缘的小球上发现了里面有一枚护身占币。探长,你认为这是否很有意思呢?”罗宾冲他笑了笑。又道:“既然这半截上有护身古币,那么另半截一定会有些东西,这是按常理推测的。所以,我才想看一看你带来的另一半。嗨,你瞧,拆开这些红丝绒,里面有个木球,就是这个。再看!木球上有个洞。”
罗宾用拇指和食指捏着木球,在探长耳边摇了摇。
“你听,是不是有动静?大概也是护身古币吧!……唔,不对呀。”罗宾把木球上的孔朝下,摇了几下,自球孔掉出一件东西,落在罗宾的手心上。
“啊!蓝宝石!”葛尼玛惊呼起来。
“对,这个蓝宝石就是那个白俄罗斯贵族送给她的。哈,哈,这是世间稀有的而又珍贵的宝石”罗宾由衷地笑了,用右手的两个指头捏着蓝宝石。高高举起的美丽的宝石在日光照射下,光彩夺目。“怎么样?探长,这个宝石可归我了。”
“还我,还给我!”葛尼玛急得满脸涨得通红,罗宾把那半截丝巾对准他掷了过去。葛尼玛把罩在脸上的丝巾扯下,高叫道:“不是丝巾,把宝石还给我!”
“那是不可能的!”罗宾冷笑道。
“快给我……要不然的话……”
“你还要怎么样?嗨,探长,我为何想要那半截丝巾?假如你静静地分析一下,就该知道我别有目的。可是,你居然没想到这一点,傻乎乎地寻查了四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抓到凶手。这虽说是大功一件,可你竟没发现这里面藏着珍贵宝石,简直是愚昧之至。”
探长气得毗牙咧嘴,肺简直快爆了,全身颤抖不已。他一面盯着罗宾,一面退向隔壁的一扇门。因为从隔壁那间房子可以看到对面那家咖啡馆,只要把玻璃打碎,伸出头示意,那些布署在那里的手下,将会蜂拥而至。
罗宾并不知道葛尼玛还有那么多的手下在咖啡馆里候命,还站在那里洋洋得意笑着,并且讥笑着探长“警察的智力真不行。嗨,探长,你们难道对被害人至死都不放围巾,竟没有产生怀疑吗?
“你们竟没有想过被害人会把宝石藏在哪里这个大问题吗?就因为警察雇的都像你们这般没有脑子,所以至今仍无何建树。本人却想到了这一点,所以这颗宝石应该归我拥有。”
得意忘乎所以的罗宾,似乎并没注意到葛尼玛退向门口的举动
葛尼玛终于退到门口,把手转到背后,使劲一扭把手。但是,不论怎么扭也扭不开,不知何时,门已经被锁上了,葛尼玛神色大变见此,罗宾哈哈大笑。
“哈哈哈,打不开吧?这门有特殊装置,你居然毫不考虑便跑进来,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笨蛋,竟然愚蠢到这种地步。跟本人共事,还是多用些智力吧!”
“什么?”恼羞成怒的葛尼玛,自口袋里拔出手枪,用枪指着罗宾的胸曰道:
“罗宾,你还是老老实实地把手举起来!”
“唉,你怎么还这么蠢。”
“闭嘴,把手举起来!否则,我就开枪了!”
“开枪吧!看看子弹是否会射出来。嗨,葛尼玛,你太实在了几乎近于愚蠢。
实话给你说,你家里的女佣克苦而,是本人的手下,她在你今天早上喝咖啡时,乘机把子弹里的火药给弄湿了。你还蒙在鼓里吧?”
气愤不已的老探长听了此话,把手枪往衣袋里一装,接着便扑了过来,罗宾一脚把他击退,立刻摆出格斗的姿式、
两个人警戒地看着对方。一会儿,葛尼玛的胸部犹如波涛般起伏不定,呼出似火一般的气,但并未出击因为,过去他曾和罗宾斗了数次,结果均落败,因此不得不三思而后行。
罗宾冷冷地笑道:“嗨,以我之见,你还是不动手为好。探长儿生,你已经岁数不饶人了,可不能和年轻的比呀!不如乖乖回警局去吧!总之,丝巾已属于你,而且有了指纹,便可指证巴勒毕由就是凶手。同时你也立了大功一件,就委屈一下吧!宝石我带走了,失陪!”
“不要走!”葛尼玛怒不可遏地扑过来,罗宾照准他的胃部就是一招恶虎扑食,葛尼玛顿时倒在地上,昏了过去。
罗宾笑着转动着门上的把手,拨动了下机关,旋即房门无声地被推开了。
20分钟之后,葛尼玛苏醒过来。当他返回咖啡馆时,一个手下向他报告:“不久前,一个上了年纪的油漆工,从古宅里出来,他让我把这封信转交给探长。”
葛尼玛皱着眉头把来信拆开。它是用铅笔写的,字迹龙飞凤舞。在信低上还粘着一些蓝的、红的油漆,而且一股油漆味扑鼻而来。
葛尼玛探长:
为了对付我,你居然调动这么多手下,我真是感到荣幸
之至!托你鸿福,使我可以平安离去。
对于刚才的事,还要请你海涵;可能我的出手重了些,
但愿你没有因此而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