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院,除非吩咐不得出门。”
剩就是张长顺两口子的儿子,叫张狗剩,北方人就喊他父母剩他爹,剩他娘。大户里的丫头都是买卖进来的,根本不能出门,但雇佣的女仆却不能像犯人一样关在家里,可是让年轻女孩随便出入,又有点门户不紧的感觉,所以仍然是不许她们随便踏出家门的。女仆为了保住工作,也只能听从,她们不能回家,每个年节由家人上门取她们的工钱。
“家里虽然只有我和两位姑娘,可是你们谁敢偷懒耍猾,或者把外人引来家里,我可是不会轻饶的。”李氏端着架子当了女主人,然后又露出了笑脸,“行了,我也不是那等作践人的主户,日子久了就知道了。”
从这天起,空荡荡的房子总算有点人气了,起码晚上小黄叫唤的时候不会那么害怕了。
剩他娘是个很瘦的女人,像是营养不良导致的,头发稀疏枯黄,不过四十岁的年纪,竟然有一半都是白头发。
她到后院儿听差的时候,满面心酸的说起了自家的事:“剩他爹原先是米铺子里的伙计,东家怨我们弄潮了他一屋子粮食,硬把我们告去了衙门,我们家的房子和地都抵给了他,又还了几年帐,才总算结了这些事。好在我们一家没有散,又得好心人介绍,来夫人家里帮佣。”
春喜是个挺漂亮的大姑娘,双眼皮,小嘴巴,头发乌黑,很会说话。家里是农户,因不愿意在家务农,所以想找一户人家当女佣。不过漂亮的姑娘却一身汗臭味,让人望而却步。
大妮一张大饼脸,小鼻子小眼,皮肤很黑,话都说不利索。她也是庄户人家,爹娘都死了,跟着哥哥,嫂子不容人,本想提脚卖了她,哥哥不让,这才出来当女佣。
他们看上去都很糟踏,衣服又脏又破,连脸上都有许多黑灰。
在这个年代,华夏人的确是不太讲究卫生的,有些穷老百姓一年到头最多洗一两次澡,或者干脆几年不洗澡,不是故意不讲卫生,而是水特别珍贵。
在李氏这里却是不能忍的,她看着三个女人互相搓洗了澡,然后命她们把带来的衣服都洗好晾晒了。
“家里有自来水,不怕你们浪费,把自己拾掇干净了,不然别进屋子。”
狗剩一家起码还有间屋子住呢,到了春喜和大妮,李氏竟然要人家在三姐和雪兰床边打地铺。
“丫头都这样,睡在脚边,晚上有什么吩咐也方便。”李氏理直气壮地说。
雪兰简直无语了,谁要趟在她脚边,那干脆不要睡了。
“你这孩子,非要雇丫鬟,雇来了你又不用,你这不是浪费钱吗?”
雪兰……
这是个刚刚结束了封建王朝统治的时代,虽然民国宣扬什么平等民主,但实际上平等什么的根本不存在,毕竟连人口买卖都还堂而皇之呢。
家里人口多了之后,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可以出门了,就算是晚上也不怕。
雪兰她们来到北平已经有两年了,但是毫不客气的说,从没见识过北平的夜生活。
繁华的夜市上做小买卖的人很多,在夏季的时候热闹非凡。
这天晚上,母女三个带着剩他娘和春喜出门逛夜市去了。
就算是在现代社会,也没有见识过这么热闹的街景。耍杂技的,变戏法的,唱大戏的,无所不包。
就说这耍杂技的,绝对是台下十年功。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用筷子那样的木棍,全身顶着十几个盘子转悠,好看极了。还有吹火的、吞剑的、扔飞镖的、踩高跷的,还有牵着小猴子要钱的。
夜市上的杂耍摊子通常用帷帐围成一个大圈,客人可以进去观赏,入场费通常是一人一到两角,绝对是大饱眼福,票有所值。
街上还有各种吃食摊子和野台子戏。
野台子戏就是唱大鼓的、唱梆子的、说评书的等等娱乐项目。
这一晚上逛回来,雪兰吃了一路,看了一路,甭提多高兴了。
早知道外面的娱乐活动这么多,应该早点出来的,天天在家闷着,想想都是泪啊。
☆、第34章
自从晚上能出门后,雪兰的生活就丰富了起来,过去她轻易不出门,现在她天天想出门。
其实老北平的人对夜市什么的早不觉得新鲜了,除了雪兰这样没见过世面的,才兴奋地整天往外跑。
不过几天功夫,她买了七八个面人,十来个脸谱面具,还有一堆木雕石刻的小玩意。她还从一家药店铺子里花五块钱淘到了两个犀牛脚,回家后小心地收藏了起来。
雪兰爱看杂耍,可李氏和三姐偏爱听戏,李氏嫌弃野台子戏总唱下流东西,故而不肯去。所以想听戏的时候,也会花那么几个银元带女儿和女仆一起去戏园子听戏。
雪兰很能理解她平时抠抠搜搜的,却舍得花钱听戏的心态。毕竟她曾经从事这种贱业,可现在她却像富太太一样体面,带着女儿和仆人坐在戏园子听戏,是人都会产生一种难以名状的满足和自豪感吧。
梨园,是古代对戏曲班子的别称。这个年代的娱乐活动很单调,尤其是很多人还不识字,想要获得点精神方面的娱乐,戏园子就是最好的选择了。所以虽说唱戏是一行贱业,跟娼门基本没区别,但如果唱得好,唱得出名,也能成为大明星,等成为大明星后,跟一百年后的明星们也没什么区别,都是很光鲜很受人尊敬的。
李氏以前是唱梆子的,而且是生角,生角就是男角,不过现在北平基本听不到梆子了,京剧一统江山。
这天晚上,附近一家戏楼里唱《四郎探母》,李氏她们一起去听了。
戏楼里的票价比野台子贵多了,听一场戏就要一两块大洋呢。不过戏楼里听戏更清楚,很多戏楼有上下两层,客人可以点茶水和零嘴吃。
雪兰不爱听戏,可是这天晚上,戏里的杨四郎一出场,就把雪兰给镇住了。
原因无他,男主角长太帅。
那个剑眉星目,那个高鼻薄唇,那个声音磁性。
绝对是她穿越以来见过的最帅的男人了,当然也要考虑到她基本不出门。
于是整场戏,雪兰一个哈欠都没打,就盯着人家的脸发花痴了。真没有想到,在没有互联网的今天,还能见到这样秀色可餐的小鲜肉,内心是阿姨的雪兰觉得十分满足。
戏演完了,她还拿出一块银元扔到台上,打赏了人家。
然后悄悄跟三姐说:“这个杨四郎长得好俊啊。”
三姐一副大姐姐的样子,教训雪兰道:“你女孩子家的,别胡说八道。”
一旁的李氏噗嗤一声笑了,对雪兰说:“那不是男人,那是个女人。”
雪兰愣住了,转头说:“我不信,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就是因为她是女人,所以打扮起来才俊。”李氏说。
有木有搞错,长这么帅居然是女人,把人家的感动还回来……
雪兰捂着胸口,默默内伤了。
好好的戏曲艺术,名旦都是男人也就罢了,为毛女人都唱生角去了啊,这反转不要玩的太哈皮啊。
“不看了,咱们回家吧。”雪兰说。
“再等等,再等等。”李氏看得正入迷,不肯走。
雪兰百无聊赖之时,一抬头,忽然发现房梁上坐着一个人。
他似乎是发现了雪兰在看他,伸出一根手指,对她比了个嘘的姿势。
然后那人沿着房梁木,窜到了天窗处,一个翻身飞了出去,简直像故事里飞檐走壁的人一样。
太……太他么惊人了。
雪兰还以为自己眼花了,使劲揉了揉眼。
这天她们回家的时候,雪兰就一直在想那个突然从房梁上飞出去的人,原来轻功什么的不是子虚乌有啊。
那漂亮灵活的动作,激起了雪兰遥远的回忆。
整整半年了,她一直在看武术典籍,但她根本看不懂。其实没有必要去弄懂真正的武功啊,金大侠也是不懂武功的。
哪怕没看过书,想想那些电视剧也就知道了,小龙女打斗起来,就用两根丝带,或者用一双寒铁手套,与杨过练剑时,不像在练剑,倒像在舞蹈,美得让人心颤。把打斗写的仙姿飘飘,激起人们视觉上的美感,如同走入了一个美妙的仙境。读者不仅得到了心理上的满足,更体会了艺术和美的情怀,这就是金大侠写的打斗了。如果仅仅是这样,那么不懂武术的雪兰应该也写得出来。
相反当下的武侠小说非常黄暴,砍一刀,头咕噜噜滚在地上,鲜血喷的到处都是,这种写法很能激起人们的生理厌恶。
不记得人名、地名和武器名也没关系,其实金大侠写这些都是有迹可循的,比如武器,好像越厉害的人,武器就越简单,甚至干脆没有武器。
比如郭大侠、萧峰、虚竹、段誉、张无忌等,统统没有武器,就手无寸铁跟人家打,但是别人都打不过他们。黄药师有一把萧,洪七公有一根打狗棍,都不是利器,可以完全当装饰品了。杨过虽然用剑,但是他的独臂剑也很有说法,一开始是绝世好剑,后来变成重剑,最后变成木剑,也就是说越厉害了,武器也就越来越没用了,他本身就是最强的,无需任何武器来帮衬了。反而那些炮灰,都带着各式各样奇形怪状的武器。
大侠们的武功也各具特点,比如郭大侠这样义薄云天的大侠,招牌功夫叫‘降龙十八掌’,一听就特别刚猛,特别正义;洪七公这样的乞丐头子,招牌功夫跟职业非常贴合,叫打狗棒法;梅超风这样阴毒的需要天天在骷髅头上扣窟窿眼的,就叫九阴白骨爪。
作者喜欢的人,武功名字也会高端大气上档次,很具浪漫色彩,比如黄药师这样天资卓绝的人,因为带一管玉箫,吹的曲子便叫碧海潮生曲。逍遥派是个完美主义者的集中地,弟子不仅天资要好,还得貌美如花,他们的武功也很好听很强大,什么北冥神功、凌波微步、天山折梅手等。相反坏人的名字就不好听了,比如西毒的绝世神功叫□□功什么的。
至于武功秘籍,那就更好瞎编了,比如《九阴真经》,其实早在《黄帝内经》等书中有类似的心法,后来被金大侠用《道德经》和《四库全书》里的某些内容扩充了,如果根据人体学,根本行不通,不过读起来,还是很高端大气,很能唬人的。
这样一总结,原本无从下手的故事似乎也找到了思路。
雪兰当晚就在纸上写起了大纲。
《射雕英雄》既是《射雕英雄》,又不是《射雕英雄》。
因为雪兰写这个故事的原因,是为了几年后发生在华夏大地上的一场战争。
所以这个故事里的大侠必须坚守恩怨是非,必须有着圣人一样的道德情操,必须有着定国安邦的宏伟志愿。黑和白的界限要分明,正和邪的立场要坚定。或者干脆说,正和邪的立场,只能以是否符合民族和国家的利益来区分的。哪怕是个土匪,只要他肯站在国家民族的立场上,那他就是侠。可是如果是站在国家民族的对立面,即使再可怜,也只能是奸人。
比如后世很多人会特别同情杨康,照我们现在的说法,这叫人性化看待每个人。他从小受完颜洪烈养育,一直把他当父亲,完颜洪烈对他疼爱有加,哪怕自己受伤也要护着杨康。生恩不及养恩重,十几年过去了,随便出来一个人,就叫他向养育了自己长大的父亲刀剑相向,谁能受得了。所以人性化可以存在,但不能越过国家大义侧重描写。
而最需要描写的东西,是外族入侵时国内百姓的惨状,这些在原著当中是没有,或者很少描述的,但也是雪兰必须添加进去的。屠城、屠村、杀人、强|奸、扫荡、压榨,要描写的清清楚楚、人神共愤,即使写的太可怕,影响文章的可读性也无所谓。而与之共存的,就是百姓们对待侵略者的恨意,以及那种想要反抗,想要逃走,等在原地就是深渊的意识。
这天晚上,雪兰在纸上写下来许多字,虽然不知会对未来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但她心中却是激动难平的。
第二天,雪兰带着大大的黑眼圈上学去了。
刚下黄包车,就看到三姐的同学韩美玲从一辆汽车上走下来,车里的男人正是那位一直追求她的何先生。
雪兰见到后,忽然想起几天前真真说过的话,于是跟三姐咬耳朵道:“那天真真跟我说,她认识追求你同学的那个男人,说他不是好东西,你快劝劝你同学吧。”
三姐皱了皱眉说:“你一个小孩子,哪儿管这么多闲事,快去教室吧。”
雪兰慢悠悠地向教室走去,一进门就看到一群女孩子围着一张桌子。
她也凑上去看了看,竟然有人收到了玫瑰花,不过这张桌子好像是她的桌子啊,但鲜花肯定不是给她的。
课桌前,张维真笑得很无奈。
“维真,快从实交代,谁送的玫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