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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过十一年单恋暗河-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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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讯号,我有些讪讪。
  第二天,胖子一早发来短信,说着北京降温之类的平常话,我也没再追问昨晚的事。
  到实习快结束时,我终于提前了一周时间,准备回北京。
  离开之前,我对无极说:我想去南京。他说好。于是我们当天便乘车去南京。无极在南京有许多旧识,不知从哪里借来一辆单车,便载着我在南理工的校园里转。我看着校园里的一草一木,很多感慨,曾幻想过千百万次南理工的美丽景色,和眼前的实景却有很多不同。
  这里是无极生活了四年的地方,虽然找不到自己的影子,我还是感到亲切。这是我第一次来南京,也许也是最后一次。
  相逢即是离别。
  下午,无极用单车载着我绕着玄武湖转,我和以前一样,还是没有勇气伸手去揽住他的腰,也许是太清楚,有的东西不该轻易打破。我们中途停下,看着垂钓者勾起一条硕大的鲤鱼,无极便和我打赌鱼有多重,输者请吃最后的晚餐。
  无极输了,我猜他是故意的。
  饭桌上,我们话很少。
  夜深了,无极送我回招待所。夜色朦胧中,无极送我过了一座天桥,我们分手、道别,而他始终没有对我表示什么。
  再见,这次也许是真的再见了。
  每次分手,我习惯于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这一次,我没有拒绝让自己先走。可是,走过那座短短的桥,我还是回过头去。
  无极站在桥的那一头,夜色中只见他模糊的轮廓,但我知道他也一样专著的看着我,那一刻,世界都安静下来,我感到内心很温暖。
  我知道无极是对的,对他的感情之所以那样珍贵与美丽,或许是因为我们从未开始过,而让我迷恋的或许只是那种单恋的感觉,到最后我已是为爱而爱,为得到而得到。
  可是,他仍旧是我心目中永远的无极阿,不论什么时候,只要想到他,心都会变得柔软。
  再见了无极,虽然过去不能在瞬间抹去,但我再没有固执的理由,他已是我不得不看破的那抹红尘。
  回到北京,已是初夏,胖子带给我一个更意想不到的消息:“我要去日本留学了。”
  “什么?”我极度惊讶,语气却平静,“什么时候决定的事?”
  “两周之前。”
  看着他深邃的眼睛,我发现自己从来没有这样专著的打量过他。他不再是那个害死我蚕宝宝的小男生,也不再是与我在学习上争夺的对手,甚至不再是那个默默呵护我多年的人。他已蜕变成一个成熟理智的男子,眼神中却是我熟悉的深藏的忧郁。
  为什么这样陌生,却又感到彼此的心灵还互相依偎着。
  我自然不明白胖子是怎样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我只记得在中友百货里买SK…Ⅱ的眼膏时,他很轻屑的对我说:要抵制日货!
  也许是那个半途停掉的电话让我失去了一切,但也许不是,是我自己亲手葬送了这段感情。
  然而这并非我所愿意,若我有拯救的能力,我定会救出他,然后是自己。
  可我没有那种能力。
  十一年的感情,我无法用一朝一夕就忘记,也不能带着这段伤去面对胖子的深情。
  我知道胖子总是对的,对于我,对于无极,对于他自己,他永远看的比我通透。所以我不解的只是,当时他为何会决定和我开始。
  “诺言,我曾经想过要一辈子和你在一起,让你过得很幸福。”
  我傻傻的看着他,他从来不是一个喜欢表达情感的人,不谈唯一不谈爱情不谈永远,一旦他谈了,就是决定放手的时候。
  “那么现在呢?”
  “现在只是觉得,自己当初真是自信得可笑,我远不如自己想象般的能干。”
  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分手,但我剪断了我的发。我曾说,我将在第一次失恋时剪掉自己的长发。所以在机场送别胖子时,我是清爽的男生头。
  焕然曾经很懊恼地问我为什么会和胖子分手,在她眼里,胖子是天下第一好男人:“他的爱可真是如钢铁一般坚定哦!”
  我说:“或许,他的爱开始生锈了,慢慢的,就不爱了。”
  胖子从北京的机场出发,方妈妈和方爸爸不能来送行。我和他早早在机场大厅里坐着,时间提前太多,彼此已再没有可以说的话题。他仍旧拿了一瓶农夫山泉看报纸,我打开了自己的mp3,感觉不到这是一场别离,但心里有些东西在慢慢失去。
  “诺言,不能给你幸福,不能让你忘掉过去,是我的错。”
  我扯下耳机,看着胖子近似于独白般的表情,他不看我,只是继续说:“但这并不表示其它的人也不能让你忘掉过去。”
  “我会等你的。”我急于表白,深怕他有所误会。
  胖子只是淡然笑道:“可我不会。”
  “你真的不再爱我?”
  “傻瓜。”他摇头,“我现在当然是爱你的,但我无法保证永远,也许将来某一天,我就不爱了,但现在并不是那一天。”
  无法保证?我仍很迷惘,他真的无法保证吗?还是不想束缚住我?
  “好吧,”我点头,“可我还是会等,只是不会刻意地等。”
  胖子终于笑着点头,仿佛放下什么重负一般。
  胖子终于离开了我,让我的生活又恢复到一个人的寂寞当中。我常常会怀念有胖子陪伴身旁的时光,然后感叹幸福过站不停。
  暑假,我回到老家。楼上乒乒乓乓响个不停,原来是方家要乔迁到新的教师宿舍区。而此刻,胖子已在东瀛留学,或许已邂逅他生命中另一阶段的女主角。
  我出门买东西,正碰到方妈妈把一箱书籍卖给收废纸的小贩,那价钱真是低廉到让人心痛。我无意中看一眼,里面有一本《三国演义》,正是胖子过去买的那套精装版,于是走过去央方妈妈把那一箱书送给我,她没有拒绝。
  我抱着那一小箱书走回家,把胖子看过的旧书一一拾掇出来,塞进自己的书柜里。
  忽然有一张照片从书中滑落,照片上是我和胖子并肩站在一起,彼此很恬静的笑,身后是满山的红叶。我翻过相片的背面,有胖子熟悉的字迹:愿“现世安稳,岁月静好”——2003年10月摄于香山脚下。
  原来自己还是那么轻易就热泪盈眶,在泪眼朦胧中翻过书皮,是沈从文的《边城》。
  我于是想起了翠翠说过的话:
  他也许明天就回来,也许永远也不会回来。

  番外…无极

  试验室的铃声响起,师兄大宇挥着电话对我喊:“快,电话!”
  “喂?”
  “喂,无极吗?我是诺言。”
  又听到那熟悉的声音,我只觉心底很暖:“我能听出来。”
  “我知道你能听出来……陈凯歌拍了一部新戏叫《无极》,已经杀青了你知道吗?”
  “知道。然后呢?”
  一阵沉默,我仿佛能看到电话那头的她腼腆微笑的表情:“没有然后了。”
  她叫作洛颜,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女孩。
  我叫吴籍,但我总喜欢把自己的名字理解为无极,我知道,在她心里面也一直叫着我无极,就如同我叫她诺言也叫了这么多年一样。
  又是一年冬季,窗外稀稀落落撒起了雪花,一片片的洁白,好象她一样。
  每次想到她,总是不由自主地怀念起那段青涩纯粹的年少时光。偶尔也难免会想,如果一切重来,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我一直是个孤独的人。
  小的时候因为对数字太过敏感,五位数的乘除法我能够在五秒钟内心算出来,于是常听到有人叫我“神童”。初一期末考,700分的考试我拿了695,拉下第二名120分,父亲认为按部就班的学习对我而言是浪费生命,于是我就从初一直接升到了初三,接着便有越来越多的人叫我“天才”。
  天才没有朋友。
  由于比同班同学都小,我和他们好像永远隔着一条跨越不了的沟,无法交到真正知心的朋友,而自己也不得已的早熟起来。
  中学时光对我来说总是一成不变的孤寂和乏味。
  直到初三,我听说了洛颜这个名字。他们说那是一个初一的小女生,很像我,也曾囊括七科第一。
  很像我?那么说,她也很孤独了?我在心里想着,渐渐开始关注这个小小的女孩。
  她很安静,如果她呆在人群里,你也许第一眼不会发现她,但她的坚韧气质会渐渐地吸引你,让你不由自主地把目光投向她。这样的人,未必多么刻意地经营自己的学业,光芒却难以遮掩的四射。
  那时,我们班负责的清洁区正好包括她回家经过的那条林荫道,每次大扫除,我总会早早的去到那里,等着她踏着斜阳,哼着小曲,无忧无虑的走上那条林荫道。
  那已定格成我记忆里的一幅风景画:金色的夕阳、夕阳下的落叶、踩过落叶的少女。
  她或许从来没有发现我,但我却很心满意足地看着她一次次远远走过,初三后期,我们已不需要尽大扫除的义务,我还是习惯到那里等待。
  她很独特,虽然和别的女孩一样爱打扮八卦追星,却显得事事随性。她必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那里壁垒森严,很少能有人闯入。我也是不能吧?因为她似乎很怕我,偶尔在食堂或操场上碰到,她总是板着脸很赶时间的样子,不爱和我说话。
  但我还是常常关注着她。一次乒乓球联谊赛,为了和她凑成混双的组合,我头一次低声下气恳求班上的体委给我放水。但当我以练球为名去找她时,却听说她每天一放学就拉着洛校长打球去了。
  缘分,好像总是差一步。
  有更多的接触是在数学奥林匹克集训上。我本不喜欢学校搞的那些活动,对竞赛的热情也不似初中那样强烈,但因为有她,每次的集训都变得值得期待。
  有一段时期,我们同在一位数学老师家补习。一天晚上突然停电,我和她在三根白烛的照耀下默默相对,看着烛光下她白皙清秀的容颜,我第一次感到自己的心不受控制的悸动。我有些惊惶,原以为对她的感情只是比好感多一点,绝不曾想到会为了她而动摇和分心。直到在赛场上发挥失常,我不得不承认,她对我的影响远超过了自己的想象。
  然而,她太单纯,她总是很乖巧的和我讨论功课上的各种问题,纯洁得像个不谙世事的孩童。
  高一的时候,结识了冯惜晨,一个聪明到慧黠的女子。这是我第一次对某个人产生了惺惺相惜的感觉,应该算是知己了吧,没想到我生命中的第一个知己会是个女人。
  无意间,和她谈到欣赏的异性类型,她对我说:“我知道,你喜欢的人在那里。”
  顺着她的手指,我看到初三三班的体操方阵,不由得有些惊异:“你怎么猜到的?我以为自己表现得并不明显。”
  “你是不明显,是我太敏感而已。”
  我笑着摇头,真不知有这样一个了解自己的人该庆幸还是该害怕。
  “那她对你怎么想?”
  “不知道。”我摇头道。
  我是真的不知道。我想她对于早恋一类的事应该非常反感,隐约也听说她曾用拖把赶跑给她递纸条的男生。
  “有机会我帮你问问?”
  “不要——”我下意识的阻拦,深怕一切会适得其反。
  “你难道还不相信我么?”惜晨爽朗的笑,眼眸如星星一般清澈,有着让人信赖的魔力。
  一天午后,我躺在教学楼前的草坪上,闭着眼感受阳光的抚摸,感觉和自然很贴近。惜晨忽然走到我身边说:“籍,有人找你。”
  睁开眼,只见诺言远远的站在草坪外边,亭亭而立,如清水芙蓉般不染一丝尘埃。失神片刻,我对她笑笑,竟不敢上前交谈。惜晨帮我拿回了奥赛证书,只是个市级奖。我并不为此感到沮丧,沮丧的是惜晨后来的话:
  “我刚才帮你问过了,问她喜不喜欢你。”
  “是么?”我只觉心跳仿佛漏了半拍,期待而又害怕着惜晨接下来的话,不知那会是怎样的宣判。
  “恐怕要让你失望了,她说不喜欢。”
  “是么。”我闭上眼,逃避那忽然间变得刺目的阳光。
  “听说她和同班一个男生关系很好,像对欢喜冤家,那个男生叫什么来着……好像叫方什么……”
  “方博阳。”和她很相称的一个男生,我说。
  我和惜晨走得越来越近,因为只有她真正懂我,而我内心的隐秘也只可与她一人分享。班里的风声渐起,我懒于解释,如果真有人误会,那就误会好了。我其实很厌恶循规蹈矩的生活和循规蹈矩的自己,反叛,也是一种宣泄的途径。
  在惜晨对我表白之前,我们的良好关系一直持续,可是,当她把“爱”字说出口时,我明白自己很难再继续把她当作知己。
  我是个自私的人,知道还不起,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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