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神魔倾城录 全本作者:桃次郎-第21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初,只留下了淡淡的疤痕,一如十年前的旧梦?

  那个晚上,手臂被撕下来之后,倾城记得那女人问他是否害怕,倾城没有回答,用残存的左手狠狠搧了自己一耳光。

  女人说:“傻小子,你没作梦。”

  倾城反问:“难道是你梦见我?”

  女人以为倾城调侃自己,她恼怒了,她攥紧拳头,电流击穿了那只断臂,断臂变成一堆红色沙尘,女人一扬手,干燥的沙尘就悠悠散落在夜空中了。

  “我不准你离开楠.帝释天。”女人用法官宣布判决的口吻说:“你必须留在她身边,关心她,保护她,宠她,爱她,永远!”

  “倘若如你所愿,楠.帝释天将在这个世界剧终前谢幕!”

  女人诧异极了,眸子里爆出火花,“原来你能看到未来……”说完这句话,蒙面女人便翩然飞去了,像一只梦幻织就的蝴蝶,融化在夜空里。

  倾城木然呆立,不知过了多久,忽然感到右臂麻痒难耐,低头一看,一只粉红色的棒状物正从创口截面钻出,缓缓蠕动。

  一条虫吗?

  哦,原来是新生的手臂。

  一刻钟后,手臂停止了生长,除了皮肤较为细嫩,与先时并无二致。

  手臂不在的时候,倾城只觉得荒诞,并不伤心,也没有害怕,可是现在,亲眼看着它长出来,倾城却开始感到由衷的恐惧。

  一个神秘而陌生的女人像植物一样从地里长出来,之后又变成蝴蝶的碎片,消失在夜空,她莫名其妙的夺走了你的手臂,又莫名其妙的还给你,她做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把你留在一个女人身边,可是你却根本不认识她,这到底算是怎么一回事呢?倾城问自己。

  没有答案。

  “君上,您还没睡啊?”无聊冲他挥手。他和废话、跑得快正围着篝火喝酒,今晚轮到他们三个值夜。

  他们在马厩旁升起篝火,一直守在这里,而倾城就站在马厩前,他们距离不过五、六丈。他们处在彼此的视野之内,他们没理由忽视彼此的存在,可事实却是他们直到现在才发现对方。

  “想看看马睡觉是什么样。”倾城信口答道。

  “君上也喜欢马?”废话问。

  “明天早上就一起去野马川吧,你会看到玄武最好的马!”跑得快笑道。

  “我都等不及天亮啦!”

  倾城走向篝火,怀着疑问:刚才他们在哪里?我又在哪里?

  翌日。

  阳光灿烂。

  楠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倾城的床上,身上也是倾城的味道。

  她努力收拾回忆碎片,想起自己走进商人们的帐篷,坐在他们中间,提议一起喝酒。

  楠还记得自己在黎明时分结束了酗酒。一掌拍碎了酒碗、酒缸和桌面,高声宣布:“从现在起,每次护送商旅往来玄武,将收缴他们行商收入的五分之一作为保护费。

  有人不服,楠记得自己用左手拇指和食指扭断了他的脖子。

  再往后,她离开了商人们的帐篷,去找篝火旁独自沉思的倾城。她找到了他,想揍他一顿,谁让他这些天都不理她,让她如此痛苦。

  她找到了仍在沉思的倾城,还记得他发现自己后立刻跳起来,大叫一声,冲上来抱住她。

  在醉鬼阿楠的眼中,昨夜的倾城就像小丑似的围着自己唱歌跳舞,现在回想,倾城当然不是唱歌,而是怒冲冲的埋怨她又喝得酩酊大醉,所谓跳舞,也许是看到她满身酒渍血污后的惊诧举止吧。

  楠的怀中还残留着昨夜拥抱的甜蜜触感,回忆却在篝火前戛然而止。到底有没有痛打倾城,她记不得了,现在,她睡在倾城的帐篷里,睡在倾城的床上,身上还有倾城的气味,这说明昨晚她跟倾城睡在一起。这不能证明什么,她完全可以把倾城掐死后再抱着他的尸体同床共枕,只要相信自己在梦里,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现在倾城不见了,到底是活蹦乱跳的跑出去撒野了,还是被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挖坑埋了?

  楠低声呻吟,忍着头痛起床,出去找他。

  “君上请看——那就是牧马河!”

  朝着跑得快的指向,倾城举目眺望:巨大的峡谷之底,一条微微闪着白亮的浩浩荡荡的大河正从天尽头蜿蜒而来。

  北岸,狼山在阳光下反射出着钢蓝色的金属色泽,仿佛一尊古佛,静静凝视着来自天上泻向俗世的洪流。

  顺着河岸向下奔驰,不知不觉中河道豁然开朗,地势陡然平坦,一望无际的平原出现在长河两岸,成群的驯鹿、野马从北方迁徙到此地过冬。

  这里就是倾城此次出游的目的地——野马川。

  废话和无聊告诉倾城,玄武的名马,大部分产自野马川。每年的这个季节,各地的驯马师都会来野马川碰运气,他们有不少朋友干这个行当,假如倾城有兴趣,可以来观赏他们驯捕野马。

  今年野马川的人气特别旺,这都是因为马王“踏雪乌骓”出现在野马川所致,其价值已经达到了十万金币的天文数字。为了捕获踏雪乌骓,野马川附近早已被栅栏圈了起来,只在踏雪乌骓经常出没的方向留有入口,静候宝马入彀。

  倾城来得凑巧,刚到野马川就听人嚷道:“踏雪乌骓来了!”

  赶过去一看,果然有一匹黑骏马踏着碎步而来,对驯马师们视而不见,径自去河边,打了个响鼻,其他野马全都闪开,它这才高傲的走上前去喝水。倾城凝神打量,只见那马骨架高大、脚踝细直、宽宽的前胸凸隆着块块肌腱,阳光下,毛皮像黑缎子一样闪闪发光,只有马蹄像雪一样白。

  “不是踏雪乌骓!”废话突然叫道。

  “怎么不是?你瞧,它浑身黑缎子也似得黝黑镇亮,只有四只蹄子是白色,当然是踏雪乌骓。”一位资深驯马师反驳道。

  “你看得不仔细,”废话道:“你看那马的蹄子,只有蹄尖儿有一点白色。”

  倾城仔细一看,果然只有蹄尖是白色,像是沾了雪渍。

  又听驯马师说道:“就算只有那一点白,也是踏雪乌骓啊!我干这行十二年了,难道会出错?”其他驯马师也都连声附和。

  废话又要解释,无聊截道:“蹄子全白,才是踏雪乌骓,只有蹄尖白,那是‘踢雪乌骓’!迦林仙人在《良骥宝鉴》里面专门记载了这种区别,你们不知道吗?”他们两人虽然喜欢斗口,对付外人,却一向同心协力。

  驯马师见他说得头头是道,便将信将疑的问:“那你说,踢雪乌骓和踏雪乌骓哪个更好?”

  废话笑道:“都是举世罕见的宝马,不过,一百头踏雪乌骓里才能出一头踢雪乌骓,你说哪个好?而且这匹又是母马,价值更要翻倍。”

  驯马师这才转忧为喜,扭头冲同行高喊:“不止值十万金币哩!”

  “还看什么,快抓踢雪乌骓!”驯马师们一拥而上,叫嚣着冲向马王。

  废话、无聊相视而笑,没有加入追逐,反而远远的闪开了。

  跑得快告诉倾城,废话和无聊是跑马帮出身,家里几辈子都是这行的状元。

  倾城闻言奇道:“既是如此,两位正该大展身手啊。踢雪乌骓只有一匹,晚了就被别人捉去了。”

  废话笑道:“君上,你别看那些人闹得欢,依我看,最后连根马毛都摸不找。”

  果然不出两人所料,那些驯马师围追堵之计不施,忙活了半天,却连宝马一根鬃毛也没碰到。

  看看时候差不多了,无聊、废话收拾停当,正要上马,却被倾城拦住。

  “两位兄弟若要生擒宝马,预计花多少时间?”

  “少说也得一昼夜。踢雪乌骓是马中之王,费时只多不少。”废话答道。

  “这么久!”倾城咋舌惊叹。

  “是啊,捕野马其实就是跟马打消耗战,耗得它撑不住了才算完。一般的野马用套马杆就能对付,踢雪乌骓不行——太狡猾啦!任你出什么花招也没用,只有捺着性子耗,所以最耗时间。得千小心万仔细,万一让它逃出马场栅栏,跑出速度来,你就想也别想了,除非你另有一匹踢雪乌骓追它!”无聊解释道。

  倾城一笑,自信的说:“依我看,不必那么麻烦。不如两位兄弟先歇歇,让我试试?只消三个时辰,管保捕得宝马。”

  无聊、废话只得下马,将信将疑的跟着倾城走进马场,按照他的吩咐,用石块、树枝等等就地器材,在河畔摆下一个古怪的阵式。

  跑得快与神奇兄弟也加入了追捕踢雪乌骓的队伍,帮倾城把宝马赶进那阵。

  说来也真怪,刚一踏进那阵,踢雪乌骓仿佛迷路一般,迟迟疑疑的放慢脚步,东瞧瞧,西望望,打个响鼻,又转了个圈儿,好似迷了路,在方圆不足百丈的阵内转圈圈。

  倾城招呼废话、无聊过来喝水,哥俩满头雾水,问倾城是不是对马用了妖法。

  倾城笑道:“别管什么法,反正,踢雪乌骓是我们的啦!”四人喝了水,吃了干粮,见天色还早,又在河畔打起盹儿来。

  群山寂静无声,阳光和一成不变的流水声不知不觉把人们的灵魂淡化了。

  跑得快一觉醒来,发现“踢雪乌骓”正在河畔梭巡,神态委靡不振。阵内更有四五个驯马师,有的正在大喊大叫快步疾走,有的趴在地上呕吐不止。

  无聊、废话也已经醒来,看到这情景,连声称怪,忙叫醒倾城,问他为何如此。

  倾城笑道:“这阵法名曰‘太虚幻境’,进入容易,出来却难。在外面看不过是几块石头,几根树枝,身在阵中,看到的却全然不同,有崇山峻岭汪洋大海,更有数不尽的岔道迷宫,若是不知道出阵的法子,就算走上个十年二十年,也不过是周而复始的转圈儿罢了,永远找不到出路。你瞧,踢雪乌骓两眼无神,定是转圈子转晕了,我这就去牵它出来。”拍掉身上尘土,抱起一副鞍辔缰绳,施施然走进阵去,径自来到宝马跟前。

  马儿在迷宫里转了成千上万个圈儿,早已头晕目眩恶心欲吐,只得任由倾城爱抚亲热。

  跑得快等人只见倾城笑咪咪的抱着马颈子,凑在长耳朵旁窃窃私语,马也偶尔低声嘶鸣,仿佛言谈甚欢。

  倾城就把鞍辔装上,牵马回来。那群驯马师也都尾随在他身后逃出来,个个有气无力。他们趁倾城等人午睡,想进去浑水摸鱼,偷走宝马,不曾想自己也身陷阵内,吃尽了苦头。

  无聊、废话围着“踢雪乌骓”不住口的称赞,倾城笑道:“这马还得请两位调教一下才好。”

  无聊摇头道:“那可不成,草原上的规矩,马儿只服主人,我们不是它的主人,没资格训练它。”废话也连连点头。

  跑得快建议倾城给踢雪乌骓取个名字。

  倾城略一思索,笑道:“古时候扶桑国有位名将,得了一匹乌骓宝马,取名松风。咱们这马肯定比他的好,那就不止是松风啦!那……就叫‘万壑松’可好?”

  一时兴起,倾城朗声吟道:“蜀僧抱绿绮,西下峨嵋峰,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这马跑得就像琴音一样快,所以就叫万壑松!”众人都说好。

  说话间楠也寻来,看见倾城安然无恙,十分开心,又见捕获宝马,不免见猎心喜,嚷着要骑宝马兜风。

  说来也怪,“万壑松”对跑得快他们咻咻咆哮,十分敌视,对楠却格外温顺,用额头轻轻撞她的肩膀,低声嘶鸣。

  跑得快戏谑道:“这马真聪明,能在老大身上嗅出君上的气味!”

  楠狠狠瞪了他一眼,骂道:“少嚼舌头根,闪一边儿去!”众人嘻嘻哈哈的去了,楠牵着马来到倾城身旁,笑道:“这马真不错,我在玄武这些年,大漠、草原、狼山全走遍,也不曾见过这么好的马。”

  倾城拍拍马头,说道:“它叫万壑松,小名阿松。”

  楠也亲昵的叫了声阿松,那马竟也通灵似的微微颔首,恍若应答。

  “这马,送给你。”倾城把缰绳放在楠的手中,心中想着前天夜里对蒙面妇人的承诺。

  “你说什么?”楠吓了一跳。在大草原上,马就是战士的第二生命,赠马给别人,往往也是托孤的意思。

  倾城眯起眼睛,望着瓦蓝的天空,低声道:“水月有匹汗血宝马,名叫龙侍。”

  楠被这突如其来的悲哀捕获了,感情并不敏感的她也能明白,倾城看到万壑松,就会无可遏抑的陷入对春江水月的思念之中,把马送给她,其实是一种逃避。

  “我不要。”楠发现自己的拒绝,并非如同想象中那么坚定。她并非贪图宝马,而是不愿意倾城难过。

  “古来宝马赠英雄,胭脂赠美人,你不要宝马,难道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