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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没过多久,他又拾了回来。
“镜师妹妹不是说要‘面对现实,挑战命运’么?我怎能自暴自弃?即便水月殿下不屑一顾,我也要表明心意才行……被拒绝总比错失良机强!”这样想着,他又提起了笔,思索片刻,终于在信末写道:“水月殿下,我很想你。说到想念,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这种心绪才好,如果一定要用语言来表达,我只能说:“我对您的思念,已经到了不知该如何思念是好的地步……’这种感受,我自己也不很明白,但是……在下希望您能明白……”
倾城把信折好,珍而重之的塞进信封,接着又写上地址。
手腕一抖,鹅毛笔落在桌上。
呆呆望着信封,倾城苦笑。
怎么寄出去呢?
凤凰城已经被朝廷列为叛军,水陆交通都已封锁,哪还能寄得去信?
难道就这么算了?写了整整一晚的信就当成日记了?
倾城不甘心。
左思右想,正无计可施,突然眼前一亮——他看到了正呼呼大睡的小飞侠。
唤来小二,倾城吩咐了他一番,叫他取几样东西来。小二回来后,倾城立刻把“小飞侠”唤醒。
小飞少侠好梦正酣,被他吵醒当然不高兴,可自知寄人篱下,只好委曲求全任他摆布。
倾城先是给他穿上一件卡通背心,然后又套了一件小小的皮马甲,两只后爪上穿上小皮靴,前爪则戴上白手套。打扮停当后,倾城又把自己逛街时买的太阳帽给他戴上——正合适。上下打量了一番,倾城又把帽子摘下,拿来针线,在正前方绣上了S&L三个符号。
把信珍而重之的塞进小飞侠胸前的口袋中,倾城抱起他,深情的说:“阿飞呀,养了你这么久,终于到了报恩的时候……这封信就拜托你了……”
小飞侠这才知道自己转职成了邮递员。
“挎包里是指南针、水、干粮……还有你最爱吃的小熊饼干。”倾城帮他把小挎包背上,然后又取出一本厚书说:“这本是《孔雀地图总汇》,我也帮你放到包里,可要经常看才行,千万别迷了路……”说着将书翻开,把凤凰城的方位指给它看。
就这样,F&S的小弟小飞少侠终于有了表现的机会——送信。
“真是……一脚把我踢到凤凰城去!?……这下子又有几集出不了场咯……读者大人们,千万别忘了我小飞少侠呀!”发着牢骚,小飞侠飞进漆黑的夜幕中……
第十四章脱衣
茉莉花孔雀历119年10月26日,对企鹅人来讲,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在倾城大小姐魅力的感召下,天还没亮,就有大批的观众涌进八方夜雨楼占位子。演出入场券早就抛售一空,观众却还络绎不决。
买到票的也就罢了,那些买不到的自然大大不满。苦苦排队等了那么久,好容易轮到自己,却又没票了,这事无论发生在谁身上都会不高兴。有些脾气火暴的甚至与夜雨楼的售票人员吵起来。还有那精明之辈,早就料到门票紧俏,通过各种关系提前预定了不少,趁机作起了票贩子,很是赚了一笔。那“黄牛票”的价格极高,平均售价十二个帝国银币——足足是正常票价的四倍!按当前物价,一个银币足够买两袋上好的稻米,可见票价之贵!即便如此昂贵,票贩子们的生意依旧火,远远满足不了观众们的需要,绝大多数人还是没有入场机会。买不到票的市民大不甘心,聚在夜雨楼门前不肯离去,整个经二大街的交通都为止堵塞。杜老板没法子,只好请来了稽查营的捕快协助剪票,并维持秩序。
时间还早,倾城还想多睡一会儿,楼外的吵闹声却时他无法成眠。早早的爬起来,想到一会儿还有表演,便换上女装对着镜子打扮起来。正在打理长发,敲门声响起——是柯蓝和雷烽来了。
“哇好咯……”倾城白了他一眼。
倾城的皮肤本就极好,白皙细腻且是半透明,若在暗处,还会发出柔和的光芒,宛如羊脂美玉。眉笔轻扫,两条蛾眉如淡淡远山。头发梳理整齐,又换了条水红色丝带,长长的绣发就那么随意束起,妩媚之中别添三分洒脱……
“叶子老大,你可真会打扮……”柯蓝用崇拜的目光注视着倾城。“……若在稷下,你一定会被评为院花你来教我化妆吧我的美形课从来就没及格过。”对柯蓝而言,梳妆打扮就等于扎辫子,而且她就只会扎马尾巴……
“叶子,你是怎么学会扮女人的?”雷烽大惑不解。穿上女装的倾城完全像是变了个人似的,无论声音动作还是神态气质,都与原来大不相同,女人味儿十足。
“难道说……你是……”他想到了一个恐怖的可能。
“难道你是……”
“阴阳人!”
“目下砰砰啪!”每人挨一梳子。
万众瞩目的夜雨楼中,倾城的表演如期举行。
他本来只是想随便弹上一曲就算了——反正有凤凰琴精灵帮忙,他只需做作样子就可以。不成想那凤凰琴不愧为天下第一名琴,那琴中精灵倘若是人,绝对堪称绝代琴师。一曲《霓裳羽衣曲》神完气足,夺天地造化与五众们的强烈要求,倾城只好继续,足足弹了两个时辰。
沉琴声悠扬,觥筹交错中宴会的气氛也越发热烈,倾城的心情却渐渐下来。
自己究竟在干什么?小丑还是猴子?
对能够欣赏琴曲的人来讲,自己是个十足的骗子。真正在演奏的是凤凰琴,而不是他叶倾城。
对那些根本听不懂昆仑古曲的人来说,自己只不过是个戏子。他们注意的自己那虚假的美貌,而非悦耳的琴音。
自高台上远远的望出去,经二大街上的人山人海清晰可见,倾城知道,自己对不起他们……
一时悲自心头起,倾城不想再欺骗下去了。
“我是叶倾城,不是倾城大小姐;我不会弹琴,奏乐的是凤凰琴不是我……”
琴声依旧,倾城却飘然下台。
就在满场人的错愕中,他走出八方夜雨楼。
站在门外听琴的市民们见他突然出现,当然大喜过望,潮水般的涌了上来。
负责警戒的龙之介等人也匆匆跟出夜雨楼,不知他究竟想干什么。
“叶子怎么出来了?”雷烽实在想不通。明明知道有人要刺杀,他还敢跑出来,这不是自找麻烦么!
“别急!叶子既然出来,必然有他的道理……”龙之介也不明,但他相信倾城不会干傻事。
“我去保护叶子,你和小蓝负责寻找末日众的脑波,一有发现立刻通知我!”果断的下达了命令,龙之介匆匆而去。
倾城站在楼前,数万双崇拜倾慕的目光注视下,他有点儿紧张,心砰砰的跳个不停,冷汗也浸透了鬓角。紧张的同时也难免有些遗憾。倾城喜欢这种居高临下伏视众生的感觉,但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大家崇拜的倾城大小姐,不是他小小的叶倾城。
此时此地,此情此景,一种陌生的欲望自他心头泛起。
“总有一天我叶倾城要以男人的身份接受千万人的膜拜!!我不要作女伶,要做……就作……”
要作什么?
“以男人的身份接受千万人的膜拜”──什么人才能有此资格?
男人的最大成就是什么?最高地位是什么?最高荣誉又是什么?
倾城问自己。
以上要求的职业只有一种──帝王!
“对!我要作帝王!至高无上,受所有人膜拜的帝王!”倾城的内心在呐喊。
野心像粒来自天外的种子,偶然间落在他心底,深深埋藏起来,渐渐成长,随着时间的推移,总有一天会开花结果吧?
他本不是个有雄心壮志的人,不到20年的岁月里,他饰演过很多角色:祭师、吟游诗人、临时工,现在又是江湖浪客,当然还有“倾城大小姐”……
过去他一直认为做什么都无所谓,只要高兴就好。如果按照这个原则,他并不讨厌“倾城大小姐”这个职业,甚至还很喜欢──他喜欢把自己的美丽展示给别人欣赏。
荣心与自尊心冲突时,真正的男人就要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
我可以是“倾城大小姐”,但我必须要让你们知道,我是男人,“大小姐”只不过是个职业。
我喜欢这个职业,我知道大家也喜欢,但我毕竟还是个男人──就像男扮女装的戏子一样,不管多受受欢迎,也不能忘记自己男人的身份。
“男子汉岂能庸庸碌碌平凡到老?
大丈夫岂可无壮志雄心?
我要作历史上最伟大的帝王!
至高无上的帝王,接受所有人的膜拜!”
──从这一刻起,倾城接受了自己神王的命运。
“倾城大小姐”要让千万企鹅城人明白自己的心意!
接下来,他作做了一件让天下人大吃一惊的壮举。
倾城缓缓跪下。
“咚、咚、咚……”
他面对众人磕了三个响头,然后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观众们不知所措,只是呆呆的注视着他,想不通“倾城大小姐”为何如此。
倾城脱下了外衣,接下来是长裙。
扯下红发带,倾城换上了宝蓝丝带(水月送的那条),如丝长发高高束起。
藏在裙子里的木剑也取了回来,依旧挂在腰上。
“倾城大小姐”就穿着薄薄的内衣站在萧瑟的秋风里。
大家都明白了──倾城大小姐其实是个男人。
什么也没说,就那么静静站着。观众们先是沉默,几秒钟后,压抑的哭声响起──是两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儿哭着走了,他们手里还抱着茉莉花呢。
仰天长叹,倾城一越而起,凌空出剑,漫天黄叶纷纷落下……
落回地面时,倾城手里多了一枚翠绿的树叶。这个季节,能找到绿叶也算不容易了。
将叶子小心卷起,再掐断梗,一只小小的笛子就作成了。
放在嘴边,倾城轻轻吹起了叶笛。
笛子简陋,音色自然也不甚好。曲子只是简单的昆仑小调,倘若他没记错,该是叫作《茉莉花》吧……
虽称不上悦耳,但也称的上清脆明丽,笛音里渗出淡淡的清香味儿,就像那绿油油的叶子一样……
风越来越大了,倾城冷的嘴唇发抖,笛音也就跟着抖起来,终于嘎然而止。
凄然一笑,倾城面向千万市民,沉声道:“在下不会弹琴,只能吹个小曲给大家听;倾城只是一介流浪剑客,不是‘大小姐’……不是‘倾城大小姐’的叶倾城……只能用这粗陋的笛子向大家道歉,你们……可愿意接受在下的歉意?”
观众们默不做声。他们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倾城再次吹起了叶笛,沙沙哑哑的……
不远处也有笛声蓦地响起,由远及进,向这方移来。
倾城抬头望去,两个孩子吹着笛子向他走来──正是刚才哭着离去的两个男孩。
他们手中也都各持着一只叶笛,吹奏着小曲。
观众们主动让开道路,让他们走进倾城。
一个男孩把手中的茉莉花递给他,另一个则脱下自己的外衣给他披上。
“我们喜欢美丽的‘倾城大小姐’,更喜欢诚实的‘倾城大小姐’……”
“不管是男是女,你永远是我们美丽的‘倾城大小姐’……”这话想来是他俩商量好了的,一口气说完,生怕一紧张就忘了。
不待倾城答话,他们就红着脸跑了下去……
闻闻那洁白的茉莉花,香的让倾城想哭,挥挥手中花,倾城哽咽着笑道:“谢谢你们了……这花比我还美呢!”
“啪啪啪……”是掌声。是千万观众的掌声。这掌声既献给那两个勇敢的孩子,也献给美丽的“倾城大小姐”……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又香又白人人夸……
秋天绿叶不好找,大家就都跟着倾城哼唱……
会唱也罢,不会唱也罢,不管是否好听,近万人的合唱是何等的震撼!
楼内的人也都走了出来,加入了合唱的行列,空荡荡的夜雨楼里,只剩下了那只兀自鸣奏的凤凰琴……
从今往后,茉莉花成了企鹅城的“城花”。
倾城大小姐的性别问题并没有影响到他的魅力,企鹅称人都原谅了他,而且更加喜欢他──特别是女性FANS。
夜雨楼前的表演也促使了新时尚的流行。一夜之间,宝蓝发带风靡全城,茉莉花也成了仕女们的最爱。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着系宝蓝丝带,长发高高束起的佩剑(木剑)少年(或少女)──人皆称之为“倾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