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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家门口蹲着一个一米多高的灰色石狮子,小宝欺负石狮子不会动,跳起来用爪子去抓石狮子的头发。
这下它也威风了一回,想想看,世界上有几只狗能在狮子头上动爪呢?
小宝还想继续蹂躏那只石狮子,但凌羽蹲下来拍拍它的头,用两根手指做了个跑步的手势,然后再拍拍小宝的屁股。
小宝明白了,主人是让它去把麦子带来。
它有点扫兴,朝那只石狮子吠了一声,然后屁颠颠地跑开了。
接着凌羽走到镇长家门口,刚要拍门,忽然一个影子从左边扑过来,凌羽眼角余光一扫,居然是一只大狼狗!
凌羽躲避不及,心里叫出了一句不知道从哪本武侠小说看来的句子:吾命休矣!
那只大狼狗张开长满利牙的长嘴,一跃而起,眼看凌羽就要受伤,可是就在大狼狗的牙齿离凌羽的喉咙只有十二厘米的时候,它忽然往后弹了回去。
凌羽定神一看,原来那只狼狗脖子上拴着一条铁链,而铁链不够长,所以他才侥幸没死在狗牙之下。
大狼狗攻击不成,狂吠起来,那声音可真是震耳欲聋,小宝要是在人家面前,肯定会腿抖得站都站不起来。
这时,镇长家的红色大门蓦然打开了,一个二十岁左右、面容俊秀的男生昂着头走出来,没好脸色地问:“你找谁啊?”
“你好,我叫凌羽,是从外地来的,请问镇长在家吗?”
“哦,他刚刚出去了,我是他的儿子,我叫林高,你找他有什么事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来这里本来只是为了旅游,但我的爸爸是一家水产投资公司的经理,他知道我想要到南方旅游后,希望我顺便帮他考察,看看哪里适合投资。
“我本来是不答应的,因为他们公司的事情我又不懂,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但他又说要让我增加一下社会经验,我觉得有道理,就答应了。
“他把考察的步骤都告诉了我,然后我就来到了南方……你们新寮镇是我的第一个考察地点,因为我在外罗码头那里向鱼贩子打听过了,他们都说你们这里盛产鱼虾,所以我就先过来了。”
因为不想打草惊蛇,所以凌羽必须要找个假借口住到新寮镇,而在来之前,他已经做过了跟水产业相关的功课。
“原来你是替你爸爸来考察啊,真是不好意思啊,快请进来吧!”林高笑容可掬地把凌羽迎了进去,叫来一个老仆人招待凌羽。
他接着说道:“等等,我爸马上就回来。”然后去门口叫住一个小孩,小孩听罢吩咐,点点头就跑开了。
几分钟后,门外忽然传来那只狼狗一声惨叫,然后是一串害怕的低吼,很快就没声音了。
凌羽正惊讶是什么人能让那只狼狗俯首称臣,这时门已经被砰地猛然推开了,来人一脸怒相,散发出一股火辣辣的气势——麦子!
麦子旁若无人地朝凌羽走来,小宝则乖乖跟在后边。
凌羽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只好负荆请罪。
“麦子,拜托你先别生气,这是人家的地方,你看,那么多红木家具,打坏了我们可赔不起,回头安顿好后我任由你处置怎么样?”
哎,失去了异能的凌羽不是麦子的对手,只好明哲保身……
麦子见凌羽这么顺服,怒气大消,笑里藏刀地说道:“哼,那等我有空再收拾你——对了,这个旅店怎么这么怪,会不会做生意啊,门口居然养一条狼狗,这不是赶客人吗?”
说罢,麦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厚纸,里头包着刚买来还热乎乎的红番薯。
她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小宝对素食兴趣不大,所以没有过来乞食。
“这里不是旅店,这里是……”
凌羽头痛起来,一边给麦子解释,一边去看林高的脸色,林高点点头,微笑着表示理解,没有责备的意思。
等到麦子完全明白后,凌羽把麦子引到林高面前,介绍道:“这位是我的表妹,我都说我出来是替我爸爸考察,可是她非要跟来……我也没办法。”
“为难你了……表哥!”
麦子瞪了凌羽一眼,出发前,凌羽也跟她商量过了要伪装身分,尽管麦子很不喜欢表哥、表妹的关系,但是情侣、兄妹或者同学都扮不了,只有这个关系还在接受范围之内。
“汪!”
小宝从麦子两脚间钻出来,对着林高叫了一声。
“哦……这个……是我家的小狗。”凌羽尴尬地说:“因为家里没人照顾它,所以我把它也带来了。”
林高微笑着点点头,表示理解,然后说道:“没关系,在我们乡下很多户人家都养狗的。欢迎你们来!”
然后林高吩咐老仆人给凌羽和麦子准备茶水,让他们坐到客厅里等镇长回来。
十几分钟后,镇长就回来了。
镇长是个四十岁左右的胖子,皮肤很黑很粗糙,手臂特别粗壮,标准的海上人。
他后面还跟着一个文质彬彬的年轻人,年轻人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小小的眼睛透出精明的光采,嘴唇紧闭。
经过林高的简单介绍,镇长对凌羽和麦子表示了热烈欢迎。
“你们来我们这种穷地方考察,那真是我们全镇人的荣幸啊!”
凌羽也跟镇长客套了一番,麦子觉得无聊,一个人啃着番薯,懒得说话。
之后,几个人坐在客厅里互相拉起话来。
原来镇长叫林天,四眼仔是镇公社的会计黄光明。
林天问了凌羽一些关于凌羽父亲的投资问题,凌羽一一作答,并且主动告诉林天,他父亲已经在哪些大城市做了哪些大项目的投资。
反正这里孤陋寡闻,也分不清是真是假,凌羽说罢,看到林天眼里露出了激动的光芒。
“小三(林高的小名),你给两个贵客安排房间,他们要去哪里参观你都要陪着,千万别出什么事。”
林天严肃地吩咐自己的儿子,林高答应后,然后又豪爽地笑着对凌羽和麦子说道:“你们尽管放心住我这里,需要什么尽管开口,可别跟我客气啊。”
凌羽和麦子连忙道谢,麦子一开始还想问这里的房间住一晚要多少钱呢,后来发现原来完全免费,当然就不能那么冒失了。
接着,林天和黄光明进了书房,关上门讨论问题去了。林高则帮凌羽和麦子提来行李,然后带他们两人上楼。
走了几步,凌羽发现小宝没有跟上来,回头一看,小宝正绕着靠近厕所门口、一个放着花瓶的木架转圈,嘴巴还跟架腿发生了亲密接触。
这笨狗,居然对一个木架发生了兴趣!
凌羽哭笑不得地叫唤小宝,可是小宝低声吠了一下,倒是把凌羽叫了过来,他蹲下来按着它的头问道:“你这家伙又怎么了?”
小宝当然不会回答,但它会做动作,它龇牙咧嘴扮出一副凶相,然后又愤怒地低吼起来。
凌羽目光一亮,两手微微颤抖了一下。
麦子见凌羽和小宝还在磨磨蹭蹭,叫道:“凌羽,你在那里干什么,有钱捡啊?”
凌羽这才站起来,带着小宝上楼去,他一言不发地低头走着,脸色凝重,甚至有些发白。小宝也跟主人一个模样。
此时,凌羽明显地感觉到,危险很近,而真相也很近。
因为,小宝刚才在架子上发现的气味,很可能就是——凶手的气味!
二楼,每人分到了一间二十平方米的房间,房间里色彩单调、陈设简陋,现代化设施除了电灯外几乎没有,麦子一进去就抱怨连连。
凌羽一把行李放进房间里的床上,就叫上小宝要出去追踪凶手的踪迹。没想到一开门,麦子居然堵在门口。
凌羽当然不能把小宝刚才的发现告诉麦子。
麦子要是知道了,肯定会变得神经兮兮起来,无时无刻不提防着凶手,那样反而更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到时候被凶手发觉就完蛋了。
“要去哪儿啊?”
麦子两手环抱在胸前,一脚稍微前伸,完全是黑社会老大的派头。
“我想带小宝去溜达溜达。”
“慢着,你说过要任我处置的!”麦子把拳头捏得卡卡作响,一副吃定凌羽的样子。
正当凌羽想周旋的时候,走廊上传来了林高的声音。
“两位客人,请下来吃饭啦!”
林高来请两人吃饭,正好替凌羽解了围,因为麦子一听到吃饭,就马上将处置凌羽的事情抛在脑后了。
下楼的时候,凌羽心中充满了不安。
因为如果凶手的气味就在镇长的家里,那么凶手可能最近来镇长家做过客,也可能……现在就住在镇长家里!
凌羽一想到后边那个可能,他心底便不寒而栗。
下楼的时候,凌羽为了排泄一些心里的压力,并且试图消除他跟麦子之间残余的敌意,于是随口说道:“麦子,进门口的时候,那只恶狗怎么没攻击你啊?”
麦子得意地嬉笑起来,两手比划着说道:“因为它没我快啊……当时它跳起来后,我一手卡住它的喉咙,然后一记膝撞,它就飞出去了。”
凌羽汗颜,干笑了一下。
麦子倒是没向凌羽问起尸体的事情,大概脑子里只想着吃晚饭,其它的事情都没兴趣知道。
两人并肩走进饭厅,小宝摇着尾巴走在前头。
饭厅很大,起码有五、六十平方米,中间摆着一张五米长、一点五米宽的红色条形桌子。
桌子上,摆满了丰盛的菜色,其中以海鲜为原料的菜肴居多。
麦子情有独钟地盯着一只距离自己有两米远的红色大螃蟹,口水在口腔里翻江倒海,凌羽的注意力却放在在座的其它人身上。
除了镇长父子、黄光明还有凌羽和麦子外,桌边还坐着六个人。
这里还有个五十多岁的老仆人,但老仆人把菜全端上来后就不再出现了。
林天给凌羽和麦子介绍了那六个人。
林天坐在主位,他左手边那一排依次是林高、黄光明、麦子、凌羽和程莫。
而右手边则依次是林天的大女儿林招弟、大女婿刘野蒙、镇公社的渔业部主任于仁杰、渔民白浪,还有林天的外甥女陈红红。
刘野蒙夫妇都是海上人,四十岁左右,长相一般。
他们很好客,不断地招呼凌羽和麦子夹菜,见到麦子的眼睛老盯着大螃蟹,刘野蒙还特意把两只大螃蟹递到麦子面前的盘子里。
“多吃点多吃点,呵呵,螃蟹我们厨房里还有,城市里的女孩子长得都很高啊。”刘野蒙道。
“就是太瘦了。”林招弟看着麦子吃东西的样子,不禁摇了摇头:“听说城市里很难买到海鲜呢。”
于仁杰是个矮个子的中年人,看起来傻头傻脑,但见识很广,思维也很敏捷,一连对凌羽发问,问题都是围绕着水产业展开,幸好凌羽有做功课,实在不知道的就敷衍过去。
他觉得于仁杰那家伙实在太难缠了,疑心很重,似乎非把凌羽问出个破绽才肯罢休。
“呵呵,才十六岁就帮忙父亲的公司,现在的少年人是越来越厉害了。”于仁杰叹道。
“于大叔你也很厉害啊,在这个小地方却知道那么专业的东西。”凌羽恭维道。
“人总要看远一点,学多一点嘛。”于仁杰得意地笑了笑,后来就没再继续发问来为难凌羽了。
白浪是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皮肤没有一般渔民那么黑,但也不算白。
他住在离这里几海里的外罗镇,来去也不费时,时不时都会过来办事,等消息期间,林天就招待他过夜,所以他算是这里的常客了。
“你们两个看起来很般配啊,真的是表兄妹?”白浪对着凌羽说,然后又去看麦子。
“不是的!我跟他才不般配呢!”麦子赶紧跟凌羽划清界限,然后又补充道:“我跟他真的只是表兄妹!”
“是啊,亲戚关系应该没错,除非麦子是被我舅舅捡来养的。”凌羽戏谑道。
“你才是被捡来养的呢!”麦子撇嘴道。
“呵呵,你们两个还真有意思。”白浪笑道。
程莫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戴着一只刺眼的金表,手上的金戒指也不少。他还真的挺沉默,吃饭的时候一声都不吭。
据说,他来这里是找镇长谈投资建渔场的事情。谈判这种事情总需要耗费一段时间,尤其是大生意,林天于是招待他在家里住下。
“这位大叔,你的金表是劳力士,还是仿劳力士?”凌羽试探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