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顾惜朝不是月落,本来别人主动给的东西他就容易觉得是施舍违背了他的骄傲,若是说了还要解释半天才能让我理解,更有可能解释了半天还不理解,他自然是宁愿不说,自己动手。
可是如果他要的最终还是只能从我这里得到,我真的很想知道那究竟是什么。并不是为了私心,只是两个人努力,总比一个人努力更快。
如果要说私心,我想我宁可他慢一些得到,或是永远得不到。我只怕他得到了想要的,他的世界再也跟我没有关系。
可即便是这样,我还是不想让他一个人太辛苦,不想他万一不小心又走错路。
唉,真不知道,我对他,究竟是怎么了?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忐忑不安,这决不是我以往的作风。甚至,连话也不敢说得干脆。
就在刚才,他说我喜欢的人关心的人很多,这是没错,因为所有在我身边的人我都希望他们平安快乐。可是,他问得那一刻,我心里想的,却完完全全只有他一个。
但是因为他说的没错,所以我没法反驳,即使,我觉得有那么一点不太对。
想说的说不出来,郁闷至极,才一个人跑过来。
水面晃动着我愁眉苦脸的倒影,这样子,还真是不太适合我啊。
甩甩头,掬了些水来解渴。这里的水都为山泉所出,入口甘甜,不觉多喝了几口。
哼!阻不住,抓不住,还不是被我喝道肚子里了!
我朝那不知在哪里的小鱼邪邪地一笑,知道不,吃到肚子里,这才是真理!
回头想问顾惜朝渴不渴,却见那人已学着我刚才的样子躺在草地上。
不是睡觉了吧?走近一看,果不其然。
虽然天气很好,可这里地皮湿气重,哪能就这么睡了?
蹲下去想叫醒他,手触到肩膀时却突然停住。
他睡得很安静。
长长的睫毛,扇贝一般阖下来,在明亮的脸上落下两道弯弯的影。因为这增添了的一份柔和,竟全然没有平日里略显冷酷的模样,反倒像个天真的孩子,宁静安详。
痴痴地看了半响,猛然省悟这不是睡觉的地方,可是却再不舍得叫醒他了。
没办法,谁叫我一拿他当孩子的时候,自己就是个奶妈呢。
没太多犹豫,用最轻最轻的动作揽起他的身子,坐到他后面,曲着一条腿,让他斜靠在我的怀里,头枕在我的胳膊上。弯着腰,将胳膊尽量放低一点,为了让他睡得舒服些。
还好,他只稍微动了一动,两腿一翘,架到我伸直的腿上,找了个更加舒服的姿势就又睡了。
只可怜我的腿啊,等他醒的时候,不知道还能不能动了?
有山风微微拂过,吹着他额前的两缕发丝在面颊上滑过。许是感觉到痒了,他不舒服地蹭了蹭。我只好拿唯一空闲的手帮他轻轻撩开,整理到耳后。
手指擦过他的脸,好看的脸,让所有男人和女人都自卑的脸,如同软玉,光滑且细腻,仿佛有一种吸引力,吸得我的手指再也离不开。不让指端的茧惊扰了他,就那么紧挨着却不触碰着,一寸一寸抚过他好看的眉骨,光洁的额头,温软的脸颊,秀挺的鼻梁。还有人中处微显的凹槽,直到末端小小的凸起。那是在他的唇上。
他的嘴唇,该说很可爱吧。十足的孩子气的唇,若是学着追命嘟嘴的模样,应该是无敌杀招,任谁也无法拒绝。
可是,顾惜朝不会做出这样的动作,他只会常常抿着唇,思考,生气,失神。偶尔会笑,嘴角稍稍弯起,有时向上,有时向下,视心情而定。
真的可惜。他太沉重,以致于每一个部分,都学不会追命的轻松。
拇指停留在他的唇上,一遍一遍,流连不舍。有深深的心疼,有莫名的心动。
不,不是莫名。这个人,我喜欢他。
我一直不知道喜欢他跟喜欢其他的人有什么区别,可是现在,也许我知道了一点点。
我想亲他。
其实我早该知道了。我喜欢拉他的手,我喜欢抱他。虽然我也牵过别人的手,也抱过其他的人,可是,那些时候只想表示自己的亲近,或是给与安慰,或是表达鼓励,从不会像对着他的时候,心中有欣喜,有忐忑,有许许多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我喜欢呆在他身边,离得越近越好。牵着他的手,抱着他的时候,总是想要紧紧的,怎样用力都觉得不够。
他跟所有其他的人都是不一样的,现在,我大概知道了那么一点点,这不一样在什么地方。
因为,我想吻他。
脑子里有很多东西在纠缠,该不该,对不对,可不可以?
可是想要的感觉一出现,便一发不可收拾。
无法思考,无法控制,等我反应过来在做什么时,我发现自己的唇已经贴上了他的。那么软,那么香,那种无法形容的美妙的感觉。
一点点地摩擦,小心翼翼。像极了偷腥的猫,即使害怕被主人发现挨打,可还是舍不得放不下离不开。人们只知道偷腥的猫儿笑得很欢,又有谁知道它偷腥时,心里咚咚咚地都快蹦上了天。
他唇上的小小突起,轻轻一贴,便消失不觉,好像顽皮躲猫猫的孩子。悄悄探出舌尖,细细地寻。寻到,满心雀跃。相触,缩回。再探出,触碰到,有些凉凉的湿润,于是舍不得再离开。
舌尖沿着那小小的凸起,缓缓地描摹着,不过瘾,描摹的范围慢慢扩大。不用看,却是再清晰不过地感觉着滑过的每一处,肉肉的,有分明的唇线。
由上而下,由下而上,一圈一圈,一遍一遍,怎样也不会觉得厌倦。
每次不经意间触到两片软唇相接处,心里都不由自主地颤一下。滑过去,却总又在下一刻滑回来。不自觉地,一次比一次往那未知的地方更探得深一些。
那是一个无底洞,充满了诱惑,更让人心跳得厉害。某种喜悦的情绪掩盖了微微的刺痛感,我在进与不进间徘徊,却也无丝毫闲着。
哪里都是惊喜,稍稍探得深了一些,便又留恋起软软的唇瓣。含住了,吮吸着,有淡淡的甜香,如同水嫩的豆腐,却不会入口即化,或是明明已经化了,只是怎样也化不完。像地下的山泉,那份甘甜,永远都汲取不尽。
不甘地放下两片温软,又被那无尽的诱惑吸引着继续探到更深处。然而前路却被阻挡了。坚硬的阻挡,是曾经咬过我的两排小白牙。虽然只是自然地微微阖者,可在舌尖分辨出那颗尖尖的小虎牙时,我终于意识到这是让我的胳膊也会出血的小东西。而且,有一颗,就有一对。
舌头没有胳膊皮糙肉厚,脆弱又珍贵。继续还是不继续,这是一个问题。
或许我不该犹豫的,那样,也许我能珍惜时间领略到更多不一样的境地。或许我犹豫还是对的,因为贸然继续的话,我的舌头,可能会遭到比胳膊更惨的招待。
不管是哪样,都只因为,在我犹豫的瞬间,突然发现,那双安睡的眼,不知何时已经睁开。黑白分明的眸子,阳光下闪亮的眸子,清晰地映着我的影子的眸子,正一眨不眨地对着我。
是谁发明“明眸皓齿”这个词的?被这个人占全了,也用全了,一前一后,彻底打消了我继续的希望。比偷腥被抓的猫儿还惨,至少猫儿身姿矫捷,一蹿即逃。我却只会傻傻地看着那双眼睛,吸住了,定住了,然后从那双眼中看见自己放大的脸与放大的眼,写满不安与紧张。还两个,翻倍的紧张,以至于紧张到维持着与他相贴的姿势,不会动弹,都忘了自己的舌尖离那尖尖的小虎牙不过一分。
扇贝般的眼睫颤了一下,阖上。
我是做梦了么?
不是,一定是刚才他还没有真正醒过来。
我识相地退出,看着他美丽的唇,因为湿润泛着光泽,似乎比刚才更红了些。
吞了口口水,把人往怀里拢了拢。
抱着他是一件安心的事,喜欢他是一件幸福的事,所以不要让他讨厌我,所以要让他也跟我一样感觉到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风和日丽的天气,堪比桃源的美景,最重要的是,怀中的那个人,让我情不自禁地微笑起来。
●第二十二章
“咕噜咕噜,咕噜咕噜。”
某个地方不合时宜地唱起来,真是破坏气氛。可那是我的肚子,我也没办法,谁叫它饿了呢?要是知道会是现在这种状况,早餐一定多吃一点。
正努力想要忍住,却发现怀中的人已经重新睁开了双眼。
清明的眸子看了我一眼,顾惜朝一声不响,坐起,背对着我,淡淡地问道:“饿了?”
“呵呵,好像有点,其实还好。”
“走吧。”
“那个,腿麻了。稍微等下。”
顾惜朝站着没动,垂着的手指不自然地曲了曲。
我伸手抓住,借力站起来。
“走吧,动动就好了。”
沿着溪水逆流而上,一路峰回路转,山绿树绿草绿,溪涧时柔时激,流水瑟瑟如奏。偶有一抹晚开的红,是深山里的杜鹃或野桃。
每每此时,顾惜朝总是不由自主地驻足眺望。若是昨天,定要笑话他一下。可现在却只觉得,那红再怎样美,也抵不过刚刚,那两片水艳的红唇。
十指相扣。
他静静地看风景。
这是我眼中最美的风景。
重重叠叠山曲曲折折路之后,终见天空开阔起来。原来是茶园,该是到了龙井附近。一垄一垄的茶树,新绿浮于暗绿之上,正是采茶的季节。茶垄间有零零散散的一些人在劳动,多半为妇人,两三人一组,一边劳作,一边聊天。见到我们,都像看见了什么新奇的事物,手上的活儿没停,眼睛却一直看着我们的方向。
下意识地把顾惜朝掩在身后,女人不是应该比较害羞才对么?
龙井产茶,且是好茶。我虽不好茶道,这点常识还是有的。可是想起上次顾惜朝和雨潇围着一碗茶也能聊得起劲,旁人半句也插不上嘴的情景,心中就够郁闷。
茶是用来解渴的,不是用来聊的。
我拖着顾惜朝往一正在拔草的老伯处而去。这年头,还是老人家看起来比较可靠。
老伯姓齐,朴实热情。听我说了来意,立即放下手里的活,带我们去到他家。
路不远,片刻就到。
顾惜朝没说什么,不过微微皱了眉,挣脱开我的手,我也没有强求。
木屋虽简陋,倒是位于依山傍水好地方。
齐老伯招呼我们坐下,去厨房端出几个馒头出来。
“真是不好意思,只剩下这些了。我们午饭吃得早,馒头都有些凉了。”齐老伯搓着衣角,“本来可以让燕儿再做点的,可她正在炒茶叶,公子您知道,这活不能停,一停下来,茶就坏了。等她把这锅茶炒完了,我就让她做点小菜米饭,很快的。”
我赶忙摆手,“没关系没关系,不好意思的是我们,玩得吃饭时间都忘了。这样就挺好。要不老伯您待会请我们喝两杯新茶吧,我还真没喝过这么新鲜的茶呢。”
齐老伯咧嘴笑着道:“哎,当然没问题,只要不嫌弃就好。你们先坐着,我去给燕儿帮帮忙。”
齐老伯走后,我朝顾惜朝耸耸肩,“只好将就一下了,你行吗?”
顾惜朝半撑着脑袋,摇了摇头,“我不饿,你吃吧。”
“你早晨就喝了碗豆浆,我好歹还泡了两根油条都饿了,你怎会不饿?”
不由分说塞给他一个馒头,他倒是接了。翻来转去看了半天,还是放碗里。
“我喜欢吃包子,不喜欢吃馒头。”
我塞得满满的嘴,差点喷出来。倒,他吃包子从来不吃馅,跟馒头有什么区别?
好容易咽下,抓起馒头又递给他。
“尝尝,手艺不错,一点都不硬,挺好吃的。”
他还是兴趣缺缺的样子。唉,怎么摊上这么个任性的小孩。
无奈地把馒头拿回来,掰了个口子,把里面都掏空了,剩下一张皮再递还他。
“现在是个包子了,还是空心包子,可以吃了吧。”
见他终于勉强嚼了几口,才又捡起碗里掏出的部分,继续喂我自己的肚子。
不能浪费,何况要是给齐老伯看见,定是心疼死了。
齐老伯端着两杯新茶出来时,顾惜朝正皱着眉跟最后一个空心馒头奋斗。当然,那皱眉不是争对馒头,而是争对将所有馒头掏成空心硬塞给他的我。可看在齐老伯眼里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公子一定是吃不惯这些粗粮,我让燕儿马上做点新的。”
“不用麻烦,”顾惜朝难得和颜悦色地说句话,“我只是被包子噎着了。”
“公子真爱说笑,这是馒头,可没包子好吃。”
顾惜朝看着我笑笑,为什么我觉得有不怀好意的感觉?
“老伯也坐吧。这茶闻起来挺不错的。”
齐老伯眉开眼笑,道:“燕儿那丫头,就是手艺不错,这是她大清早趁露水摘的新茶,都是一片叶带芯,嫩着呢。公子能喜欢,这茶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顾惜朝抿了口茶,继续微笑道:“送到连云客栈找钱掌柜,五十两一斤。”
“公子太夸张了,这钱掌柜可是出了名的精明,骗不得。燕儿说二两就很好了。”
“你只管去,他会买的。你说是吧?”
末了一句却是对我说的。可是他说得轻巧,那钱多可不是那么容易搞定的。
看着老伯期待的眼神,我只有硬着头皮保证,“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