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引子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大院内的水井沿上站着一个清秀的女子,眉清目秀,没有上妆,只是把戏服给随意地掩上,甩着水袖,吊着嗓子,练着歌,兰花指伸出,十指尖尖,嫩白细长。
她的手心在月光下还泛着淡淡的红,是早晨师傅用板子打的,肿了二寸多厚,痛入心肺。
师傅分外的严,灾年里饿死的人多了,能在这种戏班里混到一口粥喝已经是老天开眼,谁还敢有半分顶撞?她落过泪,怨过那狠心的爹娘送她来这个人间地狱,但时间长了,如入网小虫,知道挣扎无用,也就认命了。
大院里很是静寂,别的师兄妹们都去了李府上唱戏,独独她今天练唱时错了一句台词,被师傅罚守大院。这戏院不过是个破败的四合院,但院门深深,又值深秋时节,点不起灯油,只得借着月光站在水井沿上练唱。京戏都讲究在水边吊嗓子,实在是不敢进屋,那屋里头已经吊死过几个经不起折磨的戏子,打太狠,都寻了短见。
她就是再大的胆,也不敢一个人在屋子里待着,这唱着唱着,又自悲起自己的身世,落了几滴泪,月影很朦胧,她望望天,心里寻思着可能明天是一个雨天。
她只顾着唱,却没有发现走廊里转出一个人影,无声无息,慢慢向她身边移来。
那人影挥动着手,戏子只听到脑后一阵风响,就扑倒在水井边的泥地上,不省人事。
人影从戏子的怀里摸出一样东西,藏在自己的怀中。然后他将戏子抱了起来,丢到水井中,速度很快,天地不过只眨一眨眼,就发生了这样的惨剧。
本来一直一动不动的戏子,在落入井内那一刹忽然睁开眼,生存的本能使她一把抓住井沿,五指深陷井泥中,那戏子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在朦胧的月光下看到一双眼睛,只见那戏子尖呼一声:“是你?!”话音里的悲痛欲绝比死更盛。
那声音还来不及落地,只见那人影却手起刀落,那刀是那样的锋利,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力量竟活生生地将那手腕切断,一声闷响,人落到了井里,再无半点动静,而那只手却还固执怨恨地握在那个井沿上,从断开的指甲缝里流下的血,将黑矮的井沿都染红了,那血渗到土中,变得暗不可见。
那人推开一间木门,有一个巨大的梳妆台,那个梳妆台里映着他满手是血的身影,是一个美丽的男子,他脸色阴晴不定,在镜子里仔细地打量自己,打理自己的头发,打量自己的脸,轻轻地嘟起嘴,向上调皮地不满地笑着。
镜子中的他是那样的天真、无邪、可爱,眉目里都是媚意,他拿起桌子上的胭脂,仔细地对着镜子涂了起来,风吹起粉红的窗纱,镜子里就出现一幅诡异的画面。
在粉红的背景下,昏暗的灯光里,一个男人娇媚地用兰花指拿着口红,动作轻媚,涂着自己的唇,一圈一圈,艳红到滴血。
他画好妆之后,在镜子里慢慢转身,打开木箱,找出了一套戏服——华丽的戏服,穿好之后,再把从戏子身上摸出来的东西在灯下打开,那是一双红绣鞋,闺中女子都喜欢绣的鞋子,鞋面是绸缎的,摸起来十分舒服,只是还没有完工,他套在脚上,略小,但也是十分精美,那一沿莲花代表着吉祥,还有那两只鸳鸯一边一只,合在一起,就游成了一对。
那男子的手轻轻地抚过红绣鞋,似在抚摸最爱的女子的唇,手在轻轻地抖动,一滴水珠坠下,莫非是泪?
§虹§桥§书§吧§HQDOOR
第2节:第一章夜归
第一章夜归
洛婉每次回想到那个夜晚,都感觉到一种浓浓的黑,像一汪绿水,绿到碧,绿到墨,绿到黑,铺天盖地地就落了下来,把洛婉压得喘不过气来,总让她在噩梦里惊醒,醒来的时候都会恍惚地想,是不是还停留在那一夜。
那是楚樱搬离公寓的第一天。
那天早晨是那样的平常,没有任何异兆,阳光散发着初夏的清香,楼下传来汽车欢驰而过的声响,有小贩在叫卖着:“豆腐花,热乎乎的豆腐花。”
洛婉还记得楚樱就那样站在窗边,阳光打到她脸庞上那一层细细的绒毛上,像婴儿一样纯净的眼神。两个人平时都是手牵手去上班,她们是大学同学,又刚好应聘到一家公司,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还保留着浓浓的书卷味,喜欢群居在一起,她们俩合租了一间公寓,虽然不大但租金便宜。
但是,社会总会慢慢地改变一些事情,比如说,每个人都要成长,楚樱成长的标志就是开始使用化妆品,红红的唇,细细的眉,在那张温婉如玉的脸上都散发着淡淡的光彩,洛婉知道那种光是恋爱之光。
楚樱恋爱了,要搬出去住了,但却固执地不肯告诉洛婉自己的男友是谁,洛婉以为是楚樱害羞,直到楚樱失踪后的日子里,她才开始去思考,如果当时的自己伸手去挽留一下要离去的楚樱,那个站在悬崖边的女子是否就会退回到平地?这个城市里,还有两个平凡又幸福的女子手牵手逛着超市,说着笑话?
楚樱搬离的那天是洛婉第一次独自晚归,心里空落落的,楚樱得到了幸福本来应该祝福她,但是,好友的离开又让洛婉感到很孤单。公交车在路灯中慢慢地开着,一个个站台慢慢地停靠,寂寞的心情也慢慢地滋长着。她靠着窗,看着窗外的人来人往,那天还下着一点点无聊的雨。
洛婉才真正地感觉到,一个人住真无聊,不仅无聊,还很恐怖。她回到公寓的时候,就已经是夜里近十一点了!洛婉从来没有这么晚回过家,她真不敢相信那车会开得这么慢,她一边看表一边往电梯里冲,脚下忽然踩了东西,抬起脚来一看,是一双鞋。谁会这么无聊,在电梯里摆一双鞋呢?她开始想,应该是别人忘记的鞋吧!但谁会把鞋忘记在电梯的中央呢?
这个老旧电梯在上升的过程中,总是慢慢地晃着,洛婉生怕电梯一个不小心就会断掉,她紧紧地靠着电梯那冰冷的墙壁,小心地贴着,可是目光却转来转去又落到电梯中央那双鞋上。
这是一双现代女子结婚穿的那种红色的婚鞋,看得出很高档,手工绣成,鞋面是绸缎的,只是还没有完工,但即便没有完工也可以看出那绣的手工非常精细,一圈莲花围着,两只鸳鸯就浮在红色的缎面上游成了一对。鞋后跟处还没有完全收口。这种鞋子在外面是不可能出售的,如果真在高档的婚店购这样的鞋,价格不会少于四位数。她真为那个丢东西的人心疼,怎么会有这么粗心大意的人呢?
她不知不觉地蹲了下去,很想摸摸那双鞋。那鞋摆的样子很奇怪,特别像有一个人穿着鞋子站在电梯中央。她真的非常喜欢这双鞋子的绣工,也喜欢这双鞋子的颜色,现在能找到这样的精品绝对是可遇不可求,虽然这鞋子是穿不出去的,但是,她知道还是可以放在家里做拖鞋穿。
洛婉面临着诱惑,要知道老式的电梯里没有那种监视器,拿走了也没有人会知道,但是,多年来对自己严格要求的品德,让她还是放弃了拿这双鞋的念头,这鞋不是她的,就是捡也是不道德的,再说,谁掉了这么贵的一双鞋还不急死,一定会回头找的。
她站起来,背对着红色的绣鞋,抵抗着那鞋子的吸引,电梯一停,她就急匆匆地跑出电梯,头也不回地奔去开自己的门。但如果她回头的话,会看到平时那个不锈钢的电梯门今天变了另一种色彩,碧绿碧绿,像一潭春水,里面不知道装着多少的故事,也不知道有多少的感情,但是,洛婉却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洛婉一进门就拼命地喝了很多的冰水,她喘着气,不知是为了自己小小的邪念而自责,还是为没有拿那双鞋而遗憾,带着这种说不清的心情,她上了床,想着今天发生的一系列的怪事,想着想着就把头给蒙住了,一天的折腾让她的精力也透支了,迷迷糊糊间,她睡着了。
洛婉不知道怎么像被惊醒一样,在半梦半醒之间,她偷偷地睁开眼,房间里非常阴暗,却还是有些许的光线,并非伸手不见五指,迷糊间,她似乎听到响动,细细一听又好像没有,她正想睡,目光一转,却发现一只鞋,一只红色的绣花鞋似乎正踩在自己的枕头上,离自己的脸只有几厘米,而且已经踩到深陷到枕头里,另一只则跨过自己的身子,踩在手的另一侧,像有人骑在自己身上一样。
有一个声音钻进了她的耳朵里:“寻找绿门,七日之内,寻找绿门,七日之内。”
这一惊,洛婉飞快地从床上尖叫一声坐了起来,再睁眼看看,四周什么也没有,原来只是一个梦。洛婉去扭床头灯,忽然想到这灯已经坏了几天了,她惊魂未定,喘息着,仔细地打量着房子,小小的房间里确实什么人也没有,真的只是一个梦。
洛婉慢慢地平静下来,喘息着,噩梦来得太可怕了,她已经汗湿了后背,长发也湿淋淋地贴在脑门,她伸手去摸,一手的冷汗。她想,是不是不习惯一个人睡的缘故,怎么会楚樱一走,自己就这么胆小了,不过,哪里会有莫明其妙的什么绿门,难道是自己最近工作压力太大了?千万不要出什么工作问题在自己身上,她边想边跑到门边把灯给打开,一把将被子掀开,双脚着地,正好伸到自己的拖鞋里,她往前走,那鞋像被钉子钉住一样一动不动,差点害得她向前跌去,她低头细看,原来是自己太匆忙把两只鞋交错踩在了一起,怎么能动?
她暗笑自己胆小,然后就光脚跑去开灯,只是在她起身离开的那一刻,她睡裙摆移开,鞋子后边出现一双手,从床底下伸出,那手紧紧地握着拖鞋,一只手握一只,像是捉迷藏的人躲在床上,紧紧地抓住自己的玩具,不让人抢走。
打开灯,洛婉一回头,屋内一切正常。灯光带来的温暖与光明驱走了洛婉心中的恐惧,她把房间各个角落都看了个遍,什么也没有,更别提那双鞋了。床是房东留下来的席梦思床,下面的空间只有两厘米左右,怎么藏得下东西?她腰都懒得弯,但因为刚刚的梦太过恐怖,她只敢开着灯睡。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3节:第二章见鬼(1)
第二章见鬼
因为那一夜没有睡好,早晨起来的时候,洛婉头昏脑胀,差点迟到,跑到上班的大厦时,离上班只有几分钟了。
这是这个城市最豪华的大厦,洛婉站在大门口,冷气袭来,把夏天都给抛开了。
她闪进了电梯,只见楚樱正站在里面,洛婉笑道:“怎么你也晚了?”
楚樱也笑,脸上娇羞一团红云。
电梯门眼看要关上了,只见一个包伸了进来,那是一只精美的包,虽然洛婉并不是时尚一族,但也认得出这是一个LV的名牌包包。电梯门开了,一只蓝到发亮的高跟鞋伸了进来,随之飘来一股诱人的香味,一个长发女子也进了电梯。
“沈玑?”洛婉与楚樱都张大了嘴巴。难道她们俩的大学同学沈玑也应聘到这个城市来了,而且这么巧与她们在同一座大厦上班?
沈玑看到她们,也是先一惊讶,然后恢复了冷冷的表情,说了一句:“在小公司当文职吧!你们也就这点本事了。”
“你又在哪里?”楚樱气不过了,这个沈玑虽然和她们是大学同学,又在同一间宿舍,却因为长得漂亮,贵为校花,很少和女生来往,虽然四年下来,却也不熟,但沈玑为人难相处,这已经是全校公认的事实。
“你的顶层,宏儒集团,你知道吗?”沈玑轻蔑地笑着。
洛婉目瞪口呆地看着沈玑,并不是因为她的打扮,只是感觉一个人怎么可以一直都这样的刻薄,从前住在一个宿舍的时候,沈玑从来不会拿正眼看自己与楚樱,说话的时候也会直称舍友为“土包子”,宿舍的人不小心动了她的东西,她从来不会骂也不会说,而是直接把那些东西丢掉,比抽别人的嘴巴还要厉害得多。
也正是因为这样,洛婉对她始终是敬而远之的。
可是,她从来都是这样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吗?她从来都是这样高高在上,不屑于众生吗?沈玑难道就不会累吗?洛婉从来不是一个难相处的人,但面对这样的女人,她第一次感觉到头痛。
正想着,电梯停了,洛婉拉着楚樱出了电梯,看着半天没有回过神的楚樱,洛婉有些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