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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微风,料峭春寒,她衣衫单薄,瑟缩街头,走投无路,甚至滋生了自杀的念头——
过往行人,没有任何人多看一眼这个踯躅异乡的流浪汉
她瑟瑟从长椅子上站起来,想要离开。就是那一刻,乔之走过来——那一刻起,她的命运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真不敢相信,如果乔之不出现,自己今天在哪里?
一堆白骨?沦落异乡?
而现在,他向自己求婚——能拒绝吗?
不不不,分明就是她李丽坤梦寐以求的。
他的大手,久久地抚在她的脸上,掌心的温热,比金钱,比食物,比氧气,比欢爱比这世界上任何的东西都重要。
那是她的空气,水离开了,就活不下去了。
他也看着她,眼里,是一种极其单纯的情感——就像他从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翻来覆去,只有一句:丽坤,别怕,我养你。
我养你——
那是她一生中听过的最浪漫的一句话。
就算后来她成为业界传奇,成为众人仰慕的“兽医界的华佗”——也再不会觉得有任何话语能比这句还浪漫。
曲存姿透过玻璃窗,看得一清二楚。
他听不到二人的对话,但看到那只小盒子,看到他抓住她的手,给她戴上戒指看到她拿起勺子继续吃甜点,看到他伸出手,将她脸颊上沾到的一丝甜点擦掉
二人那么亲昵。
他们要结婚了。
小宝要和别的男人结婚了。
她就算无意中扭头看他一眼,也浑然不觉——
还有什么比被一个你心心念念的人完全遗忘更可悲更难过的呢?不管过去如何,现在的我生活得很好,不在乎你,更不认识你,不记得你。
她救他两次性命,他回报她的是一耳光、极其的羞辱、差点要了她半条命——那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男女分手,而是刻骨仇恨了。
本来,他以为她会恨他,恨一辈子。提起“曲存姿”这三个字就会咬牙切齿,一有机会,必然将他往死里整——
但是,连恨,她都不屑。
叫我怎样去爱或者恨一个陌生人?曲存姿,我对你一丝一毫感情也不存。
“死人就死我丈夫,死了丈夫好出门”——
那时候,曲存姿并不是愤怒,也不是气恼,更不是妒忌只是非常非常悲哀——就像看着时光流转的黑白照片——
是他对不起她。
他甚至不敢稍稍靠近——对姜月明,当年他可以死缠烂打,肆无忌惮,但是,对方丽坤,他不敢,永远也不敢了。
那一夜,风雪那么大,他穿着厚厚的大氅,却一直觉得很冷很冷。
(大伙儿留言哈。留言多了加更,你们懂的。)
第168章 一吻识旧爱8
曲宅,静得出奇。
五年来,早已失去了昔日佣仆成群的豪华阵容,也没了当年姜月明出入时候的前呼后拥。
曲存姿站在门口,五年了,他也不曾回到这里。
猛然发现,大门连锁都换了。昔日古色古香的铜锁,换成了现代顶尖的红外线装置,人一靠近,便有自动设备启动报警。
门开了,他见到胖瘦二头陀。
“曲先生好。”
二人恭敬,但不谄媚。
不同的是,没有像五年前那样阻止他回家。
过了小湖泊和假山阵,银杏树光秃秃的,还没躲过这个冬天的严寒。前面不远处就是落梅轩,再往前,才是梧桐轩。
他老远就停下来,惊诧地嗅到一股极其浓郁的香味。
他不敢置信,站定了,放眼看去。
哪里还有落梅轩??
昔日那一栋古色古香的小小建筑物,完全被拆除了。
这还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落梅轩后面的一大片梅花林——天啦,简直连一颗梅花树都不见了,映入眼帘的居然全部是玫瑰。
连绵起伏的玫瑰花丛,因为培育精心,在严冬茂盛地怒放。玫瑰清一色的红,没有半点杂色,拳头般大小,开得连绵起伏,很有气势。
红梅虽好,但无香味。
但红玫瑰,那股浓郁的香味,几乎是遮天盖地,扑面而来,风一吹,这些冬天盛放的精灵们,毫不做作,随风摇摆。
过了许久,曲存姿才深深呼吸——他竟然并不知道玫瑰冬天也会盛开。
难道玫瑰不是四五月开放的吗?
为什么在冬天会连绵成如此璀璨的花海???
现在,这里连半点落梅轩的影子都不见了。
想当年!
想当年!!!
他慢慢地往前走去。
梧桐轩,却是另一番境况。
这里最多的便是法国梧桐和银杏树,但是残冬严酷,这两种树木都已经变得光秃秃的,四周无遮无拦,只余下一栋房子,显得异常的冷清和寂寞。
他进去。
里面已经蒙了一层灰。
所有家具都蒙着白色的罩布。
衣橱里,是成排的新衣服,很多衣服连标签都没有撕下来。还有许多包包,鞋子一盒子的首饰,珠宝
这些,是一个女人的。
是她做“爱妾”的代价。
她救助他照顾他,他赏赐她。
但是,最后,她悄然离去,一样东西都没有带走。
仔细算来,她竟然亏得那么厉害——救他的性命,陪他度过人生中最低潮的时候,给他做饭,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他欢乐的时候,她静静听他夸夸其谈;他郁闷的时候,她耐心替他按摩解乏曾经,将他伺候得那么舒适。
也曾,也曾为他生儿育女——是的——就差一点!
差点就为他生儿育女了。
但是,到了后来,她却空着手离开。
满身伤痕,心力交瘁,一无所有的离去。
连寻找的机会,她都没有给他。
他揭开罩布,宽大松软的床褥依旧簇新,但触摸被子的时候会发现,由于长久的没有人气,被子已经变得十分坚硬。
第169章 一吻识旧爱9(加更)
他鞋子也不脱,就那样躺上去。
久了,被子慢慢地有一些热气了。
恍恍惚惚的,他仿佛搂着那个细腻而绵软的身子。
“小宝小宝”
这声音不知来自何处。
内心里如烧了一把熊熊的火焰,情欲澎湃。
许久许久,他没有过这样强烈的念头了。此时,欲念一起,竟然完全不可收拾。就好像那些寒冷的夜晚,他每次一躺上去,就有温暖的身子将他贴紧,拥抱
“小宝你不许穿衣服内衣也不许穿只要我在这里,你必须随时侍寝侍寝你懂不懂???以便于我随时有需要就很方便嘛”
“你是隋炀帝吗?”
“哈哈哈你以为只有隋炀帝才这么荒淫??你是我的小爱妾,这有什么不对劲的?”
“小宝你睁开眼睛懒家伙我这么辛苦地‘运动’,你怎么可以睡着了??”
“小宝你真是太笨了,连这个也看不懂”
可是,那个人忽然变了。
不再是穿着睡衣懒洋洋的,肥腻腻的李小宝,而是冷静的,遥远的戴着博士帽的清攫的秀丽女人她寂寞地站在山顶悬崖,站姿如长腿的鹭鸶
“曲先生,请让开!”
“滚!”
“我第一眼看到这个女人,就知道,我已经找到被上帝取走的那一根勒骨了”
她的态度那么冷淡,神情那么陌生,无懈可击的疏远。
丽坤。
她说她是方丽坤。
她的男朋友是穆乔之。
眼前,人影交换,模模糊糊,不知道是李小宝还是方丽坤。
他跃起来。
满头都是冷汗。
手触摸到满满的灰尘,才知道,这屋子和人一样,已经死掉,再也没有生机了。
“来人,来人”
他按铃,唤佣人。
是一个很陌生的中年妇人,高大健壮。
她十分恭敬:“曲先生,您有何吩咐??”
他才明白,父亲这座大宅里的一切全部更换。
红梅,佣人一切都变了。
这里不再是曲存姿的地盘。
他颓然。
“你下去吧。”
中年妇人却非常的见机,她立即说:“曲先生,我明日就安排人把梧桐轩彻底打扫干净对了,我是这里的杨管家”
曲存姿精疲力竭。
“杨管家,辛苦你了。”
妇人出去,屋子重新变得安静。
他躺在床上,这一夜,辗转反侧,如何睡得下去??
朦胧中,身子很烫,发起高烧来,一阵一阵的。
他痛苦得要命,喉头干涩。按铃要水,女佣送来水,他一口饮尽,却觉得尤不解渴。
“曲先生我叫人送您去医院吧”
他冷硬到了极点:“不用了。”
挥手让女佣退下。
他不是发热没那么容易生病只是,只是冥冥之中,知道,发烫了,冰凉了会有人靠近自己,拥抱自己,照顾自己
那一次,她写下药单,那么顺利。
他忽然跃起来。
所有记忆,死灰复燃。
对对对,那一次,她写下药单子——就是李小宝——是她——是她写了药单子要诗诗出去抓药——
如果不是医生,她岂能写得那么流利。
(书评过200加更。你们懂滴,加油。没有写过书评的读者,都写一点哈,我很爱你们滴。嘿嘿)
第170章 曲公子离婚1
还有自己第一次受伤,全是她一个人诊治;第二次受伤更重,她艺高人胆大,居然也没送医院,也是独立诊治——你相信一个普通人能够独立治好两次枪伤吗?
医生!
名医方丽坤。
其实,她和他的初次相遇,他就该知道她是医生了——
小宝!
就是小宝。
方丽坤一定是李小宝。
她不理他曲存姿,她忽略他曲存姿,她不认识他曲存姿——压根就是她故意的。是故意不理他的。
他冲出去,大声喊:“诗诗快去叫诗诗来见我”
“咳咳咳”
拐杖横扫过来,但没击中他。
“混小子,半夜三更,你鬼叫什么?”
“爸”
他神情急切:“诗诗呢?诗诗到哪里去了??”
“你找诗诗干什么?”
“我问她当年的药单子小宝当年写过好些张药单子那时候我病了,是小宝写的药方,每天诗诗都是按照药方去医院抓药她是医生,我想起来了,她是医生不然,她怎会随手写药单子???”
那么简单的事实,可惜当年他压根就没想到。
因为不关心,所以不多想。
等有需要的时候,再想已经没有用了。
老爷子重重地咳嗽一声。
“诗诗早已回老家去了。已经失去联系。再说,当年的药单子肯定随手扔了,怎会找到?”
曲存姿心急火燎。
“只要找到药单子,对比一下笔迹不就清楚了?丽坤,她一定就是小宝爸,她肯定就是李小宝”
“够了!”
老头子大喝一声:“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曲存姿,你不要发疯了。”
曲存姿住口。
焦虑的情绪也迅速地黯淡下去。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老头子拄着拐杖:“你不要再胡闹下去了。我查得再清楚不过了,方丽坤就是方丽坤,绝非李小宝,你再去骚扰人家,看我不打断你狗腿”
他沉默不语。
老头子语重心长:“看看姜月明!!存姿,你总要吸取教训,不要让一个又一个的女人对你恨之入骨。”
曲存姿怔怔地。
是这么失败吗?
是一个个的女人都对自己恨之入骨吗?
难道,小宝也会对自己恨之入骨?
他忽然胆战心惊。
不敢让这个可怕的念头继续下去。
怎么会?小宝怎会对自己恨之入骨??
就算天下人都恨自己,她也不会。
你救过一个人两次性命,你怎会狠得下心去恨他?
曲存姿站在夜风里,一动不动。
老头子举起拐杖,本是要落下去的,忽然叹息一声,收了拐杖。
“小子,我还没有允许,是谁让你踏进曲宅的?”
他还是怔怔地站在夜风里。
手足,无比冰凉。
是的,五年了,老头子真是从未让他来过这里——绝非是敷衍姜月明,做做样子。老头子是一视同仁,对儿子也没给半点优待。
这一次,算得上是曲存姿生生闯进来的。当然,也因为时间长了,胖瘦头陀睁眼闭眼。
那时候,天快亮了。
玫瑰的香味随着晨风吹来。
“小子,陪我走走。”
第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