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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过去的小事,乌日升这人心黑着呢,让他抓住了把柄就没咱俩的好了,我看咱不如把他杀了!这话吓了卢伟一大跳。他说你别瞎说,怎么杀,他又不是一只鸡。
“嗨,这简单,冯阳的保险柜里有一支枪,咱们拿了那支枪一枪就结果了他!”冯阳是教刑事照相的老师,老刑侦处的人。
李男跟冯阳私人关系非常好,李男喜欢在暗室里洗照片,经常要拿冯阳的钥匙到暗房里洗照片。后来他偷偷配了两把冯阳办公室和暗房的钥匙。他摸了摸兜,那两把钥匙就在他的口袋里。
“杀人这事,公安局一破案,咱俩得判死刑的!”卢伟有些胆怯,说话的声音开始发颤。
“公安局这群废物,笨蛋,连着发了那么多警察被杀的案子他们都破不了,咱还怕啥,咱做了案子他们照样破不了!”李男已经进入高度兴奋的作案前的思维状态里,他接着说:“我想好了,咱们拿了枪把乌日升打死,再把枪放回去,然后偷偷回到宿舍,谁敢说是咱俩干的?他就是说咱俩干的,他有证据吗?”
卢伟说:“那好吧,我听你的!”
他们就绕到前排,用钥匙打开冯阳的办公室,卢伟说:“坏了,那个保险柜你又不知道密码?”
李男说:“冯阳老让我帮他擦枪,有一次他擦照相机的镜头让我帮着擦枪就把密码告诉我了,我记着呢。”李男又悄声说:“别开灯,冯老师桌子上有打火机,你给我打着火,我试试。”
李男就借着卢伟手里一跳一跳的火光左一转右一转,转了几遍终于打开了,一拉保险柜里边的抽屉,枪果然在!
他们取了枪,没有对即将要干的事再做任何思考就出了房门,摸着黑蹑手蹑脚来到后排,班主任乌日升办公室是黑的。
那一晚也是该着乌日升死。本来李男看见屋子里黑着灯就有些想放弃,因为黑灯瞎火的你无法判定乌日升是在屋还是没在屋,他们俩摸到乌日升的窗跟前,探头往里一瞧,屋里有一个燃着的小红火点,那是烟头!李男心中兴奋地从窗纱网朝着小红点就是一枪,小红点扑嗒一下就跌落了!
李男说你进去看看他死了没。卢伟说我不敢去,李男说你守着门口我进去,李男就进屋了,他出来的时候,手里又多了一把枪,他叫上卢伟回到冯阳的屋子里把冯阳的手枪擦了擦放回原处,提着乌日升的手枪就奔停放摩托车的地方。李男说,卢伟你开。卢伟就开上摩托车一路冲出去。
夜色安静,没有人意识到安静里发生了血案。在学校大门口,开饭馆的谭经理在大门口光着膀子跟他们喊:“谁刚才放炮来的?”李男抬手朝黑影就是一枪,谭经理应声倒下……
卢伟出了大门口问朝哪儿跑,李男说去火车站,卢伟心里发慌,本来应该往东走,他却往西开了,这样越跑越远……李男发现方向不对就很气愤地说:“停车,你下去吧!”卢伟心里更加害怕,他想李男杀人的事儿就他一个人知道,黑天半夜,李男一枪为了杀人灭口再打死他!他动了一下心眼说:“咱俩上哪儿集合呀!”那意思是我始终跟你一条心。李男说在学校集合吧!我把摩托车撞坏了,我去修了就回来。李男一走就没回来,一路上,李男又开枪连杀了四条人命,后又把追堵他的一个武警战士打死,最后在天津塘沽的一个鱼池子旁边的小房子里,被围捕他的警察和武警战士给击毙了……
卢伟回学校睡了一宿觉,第二天被逮捕。
丛明听到这个消息就去了警校,警校上上下下都在谈论这件事:“你说现在这孩子可了不得了,说杀人就杀人连眼都不眨一眨啊!”电教室的郑义说。
童非说:“没听刚抓到卢伟时,问卢伟杀人前为什么不想想后果,卢伟说啥?说李男说‘公安局这群废物笨蛋,连着发了那么多警察被杀的案子他们都破不了,咱作的案子他们照样破不了!你听听……”
这话给丛明震动太大了。
他学过刑罚理论,刑罚的目的就是预防。
警察破案本身就是预防,如果发一个案子,警察就破一个案子,到处都是神探,罪犯的犯罪心理就处弱势,他就不敢轻易在你这儿作案,相反,警察破不了案,实际上是强化了其他罪犯的犯罪心理。
警校之所以发生这样的案子,不就是因为前边那三起案子破不了吗?丛明从李男和卢伟怀有的犯罪心理再推及陈默,陈默同样也怀有这样的心理。陈默也认为你公安局都是废物,破不了案,他才敢一而再,再而三地作案。如果公安局一直破不了案,同样是更加强化了陈默继续犯罪的心理意志,谁能保证陈默自此不再作案了?陈默抢了枪杀了孙贵清、林天歌,陈默已开了杀戒,杀心已起很难收回来了,他如果按捺不住杀心,他还要再次作案……
想到此,丛明热血就往头上涌,他在心里叫着自己的名字:丛明啊丛明,你还犹豫什么?你再不说就是对党的事业不负责任了,已经认定是他就应该说呀!
他急风急火地就往市局赶,走到半道上他又停住了,为了慎重起见,应该再做一次侦查实验,以前的侦查实验是盲目地做的,并不准确,现在,他知道罪犯是谁了,他做侦查实验就有一个准确的起始点,他要弄清楚陈默作每一起案子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只有知道了这个时间,他才能对自己的推理彻底放心……
3
丛明先回到了家里,开开水龙头想洗把脸,可是水管里一滴水也没有,地上泡着一大盆衣服,他就端着那盆衣服来到楼下水池子边儿,水池子那儿,那个穿着红衣服的女孩已换了一身白色的运动背心和短裤也在那里洗衣服呢。
女孩儿一大盆,丛明一大盆,两个人洗了足足一个小时,接水的时候就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的。丛明一看,姑娘长得比以前远处看的时候更漂亮,他只是想姑娘长得挺漂亮,并没有别的想法。后来他发现女孩老用眼瞟他,原来他的前胸背心上印着“公安大学”四个字,他低头看了看,哦,女孩是看这个字呢,他也看了看女孩,女孩背心上印着“古城大学”四个字,他们彼此互看了一下背心上的印字就又闷头洗衣服。
洗着洗着有时他接水时,女孩也接水,他就趁机表现一下风格说:“你先接吧!”女孩并不理他。
又洗了一会儿他问:“哎,你在我的楼后住对吧!”
女孩瞪了他两眼不搭理他。
这时,女孩的母亲来了,帮着女孩把洗好的衣服端走,来来去去的几趟,女孩没洗完,女孩的母亲就在那儿等着,闲着没事就打量丛明,打量时就看见丛明背心上的几个大字了。
“哎,你是不是警校的丛老师呀?”
“是呀!”丛明放下手里洗着的衣服有些惊讶地抬头答道。
“嗨,早听说过你搬来好几年了,也没见着过你这个人!”
“哦,我到北京上学去了!”他嘴上说着话,但心里直犯嘀咕自己并不认得她呀。
“我跟你姐在一个单位!”女孩的母亲可能看出了他心存的疑虑就脱口告诉他。
说话间又来了一个女孩子,高中生模样,拎了个水桶,拿根棍子,蹦跳着就过来了,原来是女孩的妹妹,接了水正要跟母亲抬着走,丛明忙起身说:“大姨,我帮您拎吧!”其实他一看女孩母亲的年龄,跟他姐差不多,又跟他姐在一个单位,按说应该叫大姐,可能是他从一开始就惦记着人家闺女,所以他就顺口叫了一声大姨。
女孩的母亲客气了几句,拗不过丛明的盛情和诚意,只得把水桶移交到丛明手里,她说那我在前给你带路。
丛明是知道女孩家住在哪儿的,因为女孩总在阳台上活动。
上得楼来,门虚掩着,女孩母亲推门把丛明先让进屋。女孩的家里,客厅中央有一个中年男人,坐在轮椅里,丛明凭感觉那该是女孩的父亲,他叫了声叔叔好,就问女孩的母亲水应该放在哪儿,女孩的母亲就把厨房的一个缸盖打开,说倒这里吧!丛明说咱这儿的供水太成问题,得找找他们了。女孩的母亲说,嗨,没用。找了无数遍了,没人理这个茬儿!丛明说你们一家人用水每天老这么下去上来的拎真是够呛,以后我有空我帮您拎吧,反正大小伙子有的是力气。
“那哪儿行呀,这一满缸水得提五六桶呢!”
丛明说五六桶不算什么。丛明就一口气拎了六桶水,直到水溢到了缸沿儿。
等他回到水池子边时,他的衣服也差不多被女孩给洗完了,他对女孩说:“谢谢你,真不好意思!”
女孩的母亲就在身后说:“客气什么,你不也帮我们家解决吃水的大问题了吗,咱们都在这儿住着,有啥事就说一声,听你姐说过,你一个人挺不容易。”说着她就叫过女孩说:“依侬,过来,这是丛大哥!”女孩姓肖,叫肖依侬。
“你还洗啥衣裳呀,以后有衣服要洗说一声,我这儿俩闺女呢,不行大姨我帮着洗,你也认识门了,以后有时间过去玩吧!”
“谢谢您了,大姨,你们每天抬水楼道太不好走,以后提水的事儿我包了!”丛明看看肖依侬,肖依侬也正在打量他。
丛明觉得他度过了一个非常愉悦的下午。这个下午,他甚至对那个案子想都没有想过。他回到家里,把衣服晾到阳台上,还不住地往对面的阳台上望,他是希望能再看到肖依侬……
晾完衣服,他看了看表,差一刻6点。他说坏了,险些忘了大事儿。他赶紧打开液化气,煮了两包方便面,呼呼噜噜吃完了,一拍脑门又想起一件事,他锁了门,急急地往肖依侬家跑。丛明一口气跑上六楼,气喘吁吁地敲门。肖依侬母亲开开门见是丛明面露惊讶。丛明顾不上许多急急地说:“阿姨对不起又来打扰您,您家有没有26飞鸽自行车,我的自行车带扎了,我出去有点急事!”肖依侬的母亲听他说是这么回事,脸色就释然说:“依侬的车子正好是飞鸽26,依侬,把车钥匙给你丛大哥,噢,你帮着开一下去吧,他不认识你的车子!”
丛明感激地说:“不用不用,我能猜出是哪一辆!”他接了钥匙匆匆地下了楼,肖依侬追下来,他已经骑着车子跑远了。
丛明认为陈默的确符合他的推论,可是他必须要对他的推论负责任,即使陈默什么条件都符合,可是假如陈默没有作案时间,陈默就不该是犯罪分子,只有一点能证明他心里的疑问,他确定陈默和否定陈默唯一判定的依据就是有无作案时间。
以前,他去过无数次现场,每一次都很盲目、很朦胧、很空泛。现在他已知了犯罪分子是谁了,他要重新再做一次侦查实验,他觉得这一次侦查实验将不同于以往的任何一次侦查实验。这次将进入很实质的一种侦查实验。他的目的性很强。他记得陈默那天骑了一辆飞鸽26的自行车,为准确起见他就去肖依侬家借了同样的车子,然后他骑上到陈默家的楼下,他想陈默无论如何也得提前半个小时进入现场,要打出半个小时的富余量。现在是6点半,到现场7点,打宋长忠是7点40分,时间正好差不多,他准时从陈默家楼下出发……
他依次骑到第一现场,第二现场,第三现场……
三个现场他都依次这样走了一遍,然后他就开始在每一个现场蹲守,他想象自己就是陈默,以我“陈默”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我要怎么蹲,怎么守,怎么盯住目标,怎么袭击他,这一系列我都做完了,现在我该怎么撤离这个现场。他看着现场想啊想:我要是陈默,作完案,我不能直接往家跑,陈默家在西面,如果作完案就往西跑,万一有目击者碰见,提供线索,警察很快就会布置往西边围追堵截,这样做太愚蠢。应该往哪边跑呢?应该往相反方向跑:公安局到现场常规的处警方法是先访问目击者了解案情,打听可疑人往哪个方向跑了。如果没有目击者也可根据现场遗留的痕迹比如自行车痕,足迹痕来推断可疑人逃跑的方向。陈默一定要反其道而行之,他要往东边跑,应该是反方向逃跑大迂回回家。也就是一直往东跑,然后由东突然往南或往北一拐,绕个半圆再向西回到家里。公安局处警肯定是先向东摸排,而这时他已经向南又向西了。这样既迷惑了警察也为自己赢得了时间,假如我是陈默,我一定要这样做!
心下敲定了,丛明就开始反方向“逃跑”,大迂回到陈默家楼下,他掐算了一下:作每一个案子最少要用三个小时来完成,如果每一个案子又都需要三个小时的话,陈默绝对不应该是在值班的情况下作案,在刑侦处无论主班副班,都不能够消失三个小时不出现,也就是说陈默在作这三起案子的时候都未值班,而如果在这三起案子案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