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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予我此后余生 作者:芷步流年(起点女生网vip2014-7-26完结)-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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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耐烦的挣开我的手,因动作幅度太大,整盘碎片都跌落在地上。
  “对不起,对不起。”我慌忙蹲下身,欲拣地上的碎片,却手忙脚乱,心神不宁。慌乱中,一阵细小的刺痛传过我的指尖,鲜血顺着透明的碎片蜿蜒流下。
  张嫂烦躁地瞪了我一眼,想说些什么,却被门外走来的洛堇修打断,“应晴,原来你在这儿,我找了你好半天了!”
  他的眸光扫过地上的碎片,又望向我身旁一脸冷漠的张嫂,皱了皱眉,“怎么了?大哥没吃药吗?”
  张嫂麻利的收拾好地上的碎片,毕恭毕敬地向洛堇修微微弯身,才缓慢道,“三少爷,二少爷的水杯碎了,我去换新的,这位小姐迷路了,请您带她离开吧,您也知道,二少爷最讨厌被人打扰了。”
  原来是洛堇修的哥哥,那么便不可能是洛晨了,洛晨哪来的弟弟。
  是我听错了,也对,洛晨怎么可能会在杭州。
  “应晴,你怎么了?”洛堇修挥手在我眼前晃了晃。
  “没什么。”我怅然若失。
  有关洛晨的一切,好像一颗定时炸弹,埋伏在我的心里,只要轻轻一碰,便慌乱不已。说不清为什么,总觉得冥冥之中有场劫数,躲不过,逃不掉,忘不了。
  洛堇修拉着我坐在院子里的秋千架上。又不知从哪翻来的创可贴,小心的绕在我的手指上,说,“应晴。你的身上怎么总是那么多意外?”顿了顿,又说,“你刚进去的那栋楼是我们洛家的禁地,我哥平常喜欢清静,除了日常必需的活动,下人们是不敢靠近那个房间一步的,就是我,也得经过他批准了才能见他。”
  “你哥是不是有自闭症?”
  “不许你这么说我哥!”他沉静的面容突然愠怒,这样戏剧化的台词有点幼稚,却着实让我一惊。我从未见过洛堇修生气的一面,他不管在学校,还是话剧社,都有着高人一等的修养,再过分的话也能被他圆滑带过。此刻的他,有点陌生。
  我呆住了,一时不知所措。
  他或许意识到自己情绪过激,深吸了一口气,缓了缓情绪,沉默了两秒,又突然很伤感地说。“家里刚有秋千架的时候,我非常开心,我每天都在这里玩。可我越来越不开心,因为秋千上永远只有我一个人。爸爸妈妈很久才来看我一次,原因我是知道的,因为我的妈妈并不是洛家名正言顺的太太。她只是爸爸的情妇。在我很需要他们的照顾时,他们就逼着我学会自己照顾自己……他们说我和其他的小孩不一样。可是我没有觉得有什么不一样。我需要爸爸带我去游乐场,需要妈妈抱我,哄我睡觉……从小到大,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孤儿……他们用很多的钱来填补我的成长……
  “应晴。你知道,我也有过叛逆期吗?我旷课,抽烟,打架,甚至去商店偷东西,我其实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吸引他们的注意力,让他们能回到家里,哪怕是骂我,我也会开心的。可是,我颓废的那段日子,见到的最多的人,是管家老李,他不遗余力地帮我解决每一件事情,爸爸妈妈依旧不肯来见我,他们觉得我丢人。
  “在我决定彻底自暴自弃的时候,是我的哥哥救了我,说到底,他也不算是我的嫡亲哥哥,他是爸爸正牌妻子的儿子,妈妈为了要挟爸爸离婚,将他绑到了这个家里,他安静得很,不吵也不闹,他说,‘是我爸爸欠了你们的,对不起’,那个时候,他才不过十几岁光景,就这样的懂事,让人没法讨厌他。
  “后来,我们商量着一起逃出去,也成功了,那时,妈妈正在爸爸的车上,得知我们都不见了的消息,当场大闹,结果出了车祸,无人生还。”
  “舞会上的那个女人是……”
  “那是哥哥的母亲,现在我也叫她母亲,她收养了我。你一定奇怪,她为什么会收养自己丈夫情妇的儿子吧?是哥哥拿着刀举在脖子上,大义凛然的威胁他母亲,如果不收养我,他就死给她看,很幼稚吧?可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起,下决心要变成一个强大的人,一辈子守护他,决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
  洛堇修……原来他有这样的成长经历,看上去大大咧咧的,其实内心非常孤独,非常需要关怀和爱。
  “至少……至少你哥哥还在。”我安慰他。
  他笑了笑,突然用力把我的秋千架推到最高。
  我闭上眼睛,风在耳边呼呼地响。我荡得高高的,我的身体轻快极了,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
  秋千停下来的时候,洛堇修怔怔地看着我说,“应晴,你笑起来真好看。”
  “那是,国色天香啊!”
  我呵呵笑着。
  洛堇修突然擒住我的肩膀,他闭上眼睛,一点一点地压下来。我的心,慌乱起来。我一把推开他,惊叫道,“你干嘛?”
  他毫无防备地向后退了几步,沉寂了两秒,然后大笑道,“逗你玩呢!我只是想看看你能不能抵挡住我这个万人迷的诱惑。”
  我白了他一眼,“一点也不好笑。”
  我们结伴回到了舞会上,人群已经散了,只有秦简他们几个还在,见我和洛堇修一起回来,秦简眸光一凉,伸手将我拉到身后,“洛堇修,请你适可而止!”
  洛堇修一副无辜的表情,笑着说,“秦简,你太敏感了,刚刚应晴迷路了,我送她回来而已,我对她没有什么的。”
  “有没有你自己心里清楚!”
  秦简拉着我的手,头也不回地走了,我看到洛堇修的拳头紧了紧,只是一瞬,又听见他笑闹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他一直这么爱吃醋吗?呵呵,真有趣。”
  天空已经暗了,秦简走在前面,他的背影披着午夜的月色,任再多黑暗,也不能阻挡他的光华。
  他总是那么沉静,那么深邃,修长的身形,镇定的气质。
  他突然转身,站到我的面前,他抬起手来,似乎想摸一下我的头发。
  我扬起头伸出手抓住他的一根手指,仿佛最默契的舞蹈,借着他的力量一带,整个人直接扑进了他的怀里,紧紧地,紧紧地抱住他。
  不知时间过去了多久,在他稳稳的怀抱里,我感到了放松和平静。
  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前,额头靠着他的衣领,羊毛呢的质感传来柔软和温暖,我双手搂紧他,感觉到他厚实的衣下劲瘦的腰身,我一时心如撞鼓。
  我低声问他,“你生气没?”
  他沉默了两秒,答,“生气又不生气。”
  我傻傻地把头抬起来,额头蹭到了他的下巴,又慌忙地埋下头去。
  他轻笑了一声,低声而缓慢地说,“不要担心我会误会。”
  “其实我要谢谢他,多亏了他,我才明白……什么是忌妒。”
  “原来我也会忌妒,那么患得患失,那么不敢想象……”
  “晴晴,看到他总是在你身边,我的心里就有莫名的怒气,但我又不能不相信你。我好厌烦这个控制不住自己的我……”
  “他那么优秀,那么自信,我有时候都在怀疑,是该继续抓紧你,还是……”
  他缓缓地停顿了一下,后面的词语,似乎消失在胸腔里,低不可闻。
  我猛地伸出一只手,手掌焦灼而慌乱地覆上他的唇。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做出这个动作,掌心里传来柔软而温暖的特殊触感,我们的目光在那么近的距离相遇,我却看不懂他目光里浓缩的含义。
  只有片刻,我感觉他搂着我的手缓缓加重了力度,而另一只手,将我抬起的手腕抓住,毫无预兆地,他低下头,轻轻吻了一下我的掌心。
  奇妙的感觉在胸腔漾开。
  他望住我,眸光柔软如花开,“晴晴,我已经没有选择。”
  我的心猛地一颤,如果我的理解能力没有出错,他是在说,他爱上了我。
  他爱上了我,所以没有了选择。
  在爱的人,没有后退的选择。
  我深吸一口气,踮起脚尖,吻住了他的唇。
  在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带给我这样的震撼和美妙,他甚至让我感觉灵魂在飞在唱。
  月光那么明亮,而我小小的心,早就随着他焦灼的吻而沉迷。
  背后突然有人喊,“应晴!”
  不管是谁,你大爷的!我一脸灰败地回头去看喊自己的人,竟然是刘文君。
  “我找了你好久,原来你在这儿!”
  这人有没有点眼力劲?
  什么重要的事情非得在一对小情侣吻得热火朝天的时候说?
  秦简的脸有些红,他将我拉到身旁,轻轻牵着我的手。
  我抬起头,没好气地说,“什么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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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演讲比赛前夕

  她的目光有些局促不安,细小的双眸中透出稀疏迷茫的光线,慌乱又锐利,愣了两秒,才缓缓道,“其实也没什么事儿,舞会上的人都散了,我一个人回家挺害怕的,所以……能不能跟你们一起回学校?”
  “流光和七春呢?”
  “她们说要在洛堇修家里过夜。”
  “干嘛?”
  “说是要通宵打……斗地主。”
  哈哈,这两货,八成是看着洛堇修一屋的金山银山,想赢点回来,就算输了,洛堇修这么大气的男孩子,也不会跟她们两个女孩子计较。
  舞会过后,我们三个都有些疲惫,的士上,一路无言。
  杭州的夜空,安然静好,点缀着熙熙攘攘的星星,秦简的手一直握住我的,温热的触感,缓缓将我包围。
  刘文君一直端正着坐着,两手紧握放在丝绸裙子上,眼睛时不时瞟向身旁的秦简,每一次,都冷冽如冰。
  我想,任何一个女孩看到自己喜欢的男孩跟别的女孩亲热,都会心生嫉妒吧,就算是一直淡漠的刘文君,也是如此。
  我是在万圣节过后的一个星期,确定刘文君喜欢秦简的。那天,秦简生病了,躺在寝室不愿意出门,宿管阿姨特许我进去照顾他。
  秦简住在男寝402宿舍,张永乐跟他一起住,还有两个人是别系的,嫌宿舍条件不好,长期在外留宿。张永乐性子大大咧咧的,很好相处,秦简长期收到女生的小礼物,他也毫不介意地一起分享,包括刘文君的那条围巾。
  他是一眼就觉得那条米色羊绒围巾很适合自己,颜色好搭不招摇,跟他的略黑的小麦色皮肤简直是绝配,他便自作主张要了来。后来才发现,围巾的角落里绣了刘文君名字的缩写。
  谁会因为一条围巾而拼死命寻找它的主人呢?
  张永乐就是这么个奇葩,他调出了整个计算机系和经济系的女生名单,一个一个核对名字缩写。最后筛选出了三十二个附和缩写的名字,一个一个排除,最后才找出了刘文君。
  他说,只有秀外慧中,才德兼备的人才能秀出这么细致的围巾来,这一针一线都能看出她是个非常有耐心的女孩子。
  于是,他不可抑制的喜欢上了刘文君。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总是白痴的做出一些傻事引起对方的注意,张永乐就用了最愚蠢的方式,在人后议论她。故意嘲笑她,他希望她能有一天终于怒不可遏,找他理论,或是恶狠狠的以牙还牙,没想到刘文君用了更激烈的方式。一巴掌。
  她原来不像他想的那么柔弱,她的内心有一团火,一旦燃烧,便星火燎原。
  而他的对她的喜欢也像火烧城池般,覆水难收。
  刘文君喜欢秦简这件事,他一早就知道。他真心把秦简当朋友,他不忌妒。
  很多事情是注定的。虽然人总要去争取,或者去回避,但是注定的就是注定的。刘文君先喜欢秦简就是件注定的事。
  张永乐曾跟我说,“其实作为室友,也就觉得他是一般人而已。”他晃晃脑袋,“我不是贬低或者忌妒他。你知道,男生和哥们在一起的时候都挺平常的,他人很随和,不自恋,不装。不过。走出了宿舍,我的确能感觉到,他跟我们不一样。”
  虽然秦简那么优秀,让他压力山大,但是他是天生的乐天派,他深信,没有真心夺不来的爱情。
  在刘文君第一次答应他的邀请时,他乐得差点把寝室给掀了,虽然她只是答应他,去食堂吃饭。他小心翼翼地挑选一般女生会喜欢的菜色,恨不得把食堂每样菜都各点一份,但他很快发现,她的心不在焉。
  后来他学乖了,每次吃饭都会叫上秦简,只要她开心,也没什么不可以。
  其实明明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还是他和刘文君说的话最多,但是他能感觉得到,刘文君带着一种包装重重的紧张感,每句话都字斟句酌,妄图妙语连珠。
  他明白这种心情,就像他想在她面前尽力特别一样。
  这样的张永乐,让我想起了顾明君。高中时候的她,几乎是用尽一切力量来讨顾罗生的欢心,我们都以为她能修成正果,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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