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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记by渐蒙(温馨he)-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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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他想要什麽,”程浮拼尽力气,将眼皮拉开一条缝,朦胧中见到男人畸形的躯体,哀鸣一声,调动所有力气才能将眼睛睁开。
  “一开始他想要回到我身边,後来他想我把你还给他……他不知道一切都跟以前不一样了。”弗兰垂首微笑:“我养了他十年,跟他在一起一年,之後他恨我跟我作了十年对……程浮,我欠他其实很多。”
  “我从未料到David是真心爱你,我以为这是另一场游戏……如果我早知道,我不会骗你跟我上床。我不会招惹你,我会好好安排你们两个人在一起,让你让他幸福。”
  “……你,你说爱我,是骗我的?”程浮不相信自己耳朵,他忘记恐惧,双目大睁,死死盯住男人面孔:“你在骗我?”
  “说爱你的时候……是骗你,”弗兰眯眼微笑,倾上前亲吻青年额头:“可是不再说爱你的时候,我真的爱上你。跟你在花房那次,是我十年来第一次有正常人的高潮……在英国那几天,是我十年来最幸福的日子。”
  “可是程浮,越爱你,就越不能留你在我身边……你必须走。”
  “……为什麽?”程浮愣住,他胸口炽热,低声哽咽:“爱我为什麽赶我走?”
  “我以前爱过David,现在我爱的是你,在你们面前我自惭形秽。”弗兰脸色沈静,他手指轻柔爱抚青年脸颊:“跟我作爱很痛苦对不对?我疼你也疼……我不知什麽时候会死,我不想你跟在我身边受苦。David跟你很般配,他对你是真心的,你们应该好好在一起。”
  “你不要自作主张,我不爱David,我爱的是你,就算你赶我走我也一样想跟你在一起……”程浮胸口剧痛,他低声咳嗽,挣扎著恳求:“青湖说过你可以活到一百岁,你不会死,求你,别赶我走。”
  “呵,一百岁。”弗兰低沈地笑:“我家男人代代都会发病……症状不同。我身上退化的是肌肉,我父亲是神经,我祖父是皮肤,而我曾祖……是骨骼。我父亲死於手术感染,我祖父吞枪自杀,而我曾祖活到90岁……他死的时候已经不象是个人。”
  “程浮,如果只是生病,我不会想要死。可是如果要你看著我一天天变成怪物,我宁可现在就死掉。”弗兰摇头:“每次跟你在一起,我就希望时间停住……可是日子会越来越可怕,你这麽年青,我却根本不能人道……你该知道,作爱的时候,你疼我更疼……”
  他语音温柔,食指点在程浮锁骨,一路往下在他身上划出冰冷的长痕:“程浮,我过去做过很多坏事,我也骗过你,伤害过你,到现在也让你疼成这个样子……可是如果我死掉,你不要忘记我。”
  男人侧头端详程浮面颊,他眸子湛蓝,声音象夏季微风拂过海洋:“程浮,我以前爱过David,现在我爱的是你,请你相信我。”
  “求你不要忘记我。”
  程浮在椅子上挣扎,他胸口在之前爆炸中受了伤,这时透出乌紫色来,稍微挪动就痛彻心扉。然而与心中那些痛楚惊讶相比,肉体上的痛真是微不足道。青年面孔扭曲,拼了全力哭喊出来:“你不要走!”

  弗兰自述(浮生番外)──静凡(上)补完

  孙氏静凡,年十八岁适李家长子郁林,育一子,後破门出户。很多年以後,我跟小文订婚的时候,在李家祖屋毕恭毕敬填写族谱,看到这句话,忍不住想要笑。
  静凡那样的女人,原来也可以用这麽一句话来形容。
  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是个夏日午後,X城黏稠的热带海洋季风令我极度不快,坐在X大理工学院的草坪边非常烦闷。
  那时我很年轻,因为母亲那边的遗传,突然间在两三年里长高,手脚猛然伸长,动不动就头重脚轻。那种从孩子蜕变成男人的感觉非常鲜明,令人止不住羞赧,有某种冲动急著要跟谁分享,然而那具体包含什麽,却是不可为外人道的。
  李家派了车子来接我。百年前,海盗时期,X城是英国殖民地,van de Oost家曾经嫁过女儿给某位总督,辗转到现在,那家已经姓了李,可跟van de Oost家也还算是亲戚。
  我那时非常年轻容易不耐烦,心里有股冲动驱使著人让我止不住想要做些什麽。车子驶过某片球场停下来,司机唧唧刮刮用中文冲场内叫唤。
  我很不喜欢这种语言,调子多变,发音古怪,似乎总是在用舌尖摩擦牙龈,让人听了从耳朵深处痒到脊背去,恨不得扇谁两巴掌才好。
  X城以某种叫做“凤凰花”的高树闻名,到了夏天开得满满当当地一树千丝万缕地火红,偏偏叶子是深绿色羽毛的形状,热带阳光下投出影影绰绰的丝丝屡屡,风吹拂的时候,就会让人觉得地面都在移动。
  褐色皮肤的司机仍没有发动汽车的意思,他英文里太多本地口音,努力跟人沟通的时候手舞足蹈,舌头底下溅出飞沫,极度让人讨厌。
  索性下车去,站在太阳地里有些头晕目眩的感觉。我长到现在,也不过就是在英国与荷兰之间穿行,夏季跑到热带,是生平头一回。风吹过来也是热的,凤凰花影子在身上飘移,伸出手去就好像被印了什麽刺青在胳膊上一样。
  球场里还没有停,年轻的女孩子笑著在打草地曲棍球,穿那麽短的裙子,奔跑间可以看到某些生动得过了分的颤动。其中一队穿著金红色球衣,跟凤凰花一个颜色。屡次得分的某位前锋,有那麽长那麽线条鲜明的两条腿,她戴著雪白的头箍,长发束得非常高,跳跃的时候似乎要从头顶飞出去一般。
  “少爷,你也喜欢曲棍球”,司机凑过来,单手递给我杯冰水。他手背棕黑,指甲里有污物,李家果然经济困难不小,连下人都无法再好好挑选,更毋庸论管教。
  场内那前锋再次得分,她扬眉与同伴拥在一起欢呼大笑,嫣红的唇间露出俏皮的虎牙,白生生地在阳光下发亮,居然比头上那只发箍更加洁白。
  就像被子弹击中心脏,我有些眩晕,那华人女子的笑颜就像某种启动阀门的钥匙,令人心里那些冲动全部涌出来,全身每一只毛孔都张开,连头皮都发麻。
  那一年我十四岁,在夏天最炎热的午後,遇见一生中最美丽的笑容,它灿烂绽放就像七月的凤凰花。
  “我是Jane,中文名字是静凡”,她声音那麽动人,英文有正宗的伦敦腔。
  “Frans”,我握住她手掌,她才刚用冰镇毛巾擦过汗,手心冰冷,虽然只是碰一下,我全身都觉得清凉。
  “嗯,Frans,我听说过你,十四岁的天才哟”,她眯起眼睛笑,黄种人特有的那种有些肿的下眼帘,颧骨圆润,笑的时候堆起来,有些孩子气。
  “我下个月就十五岁了”,我不知为何就跟她纠正自己年龄。
  她似乎十七八岁,身材纤细,皮肤晒成小麦色,脸上一点化妆品都没有,鼻梁上有可爱的淡褐色雀斑,刚从球场下来,身上有太阳暴晒後混著青草气息的汗味。
  “哗,那你岂不是跟我一个月生日?”,静凡扬起眉毛笑,她那麽爽朗没有戒心,一下子连生日都告诉给我听。
  她上了车跟我一道往李家去,身上带著运动後那股热量,贴得离我非常近。
  她似乎仍然热,用冰毛巾敷脸,笑著跟我指点车窗外某些街景,一边揪著领口扇风。从我这个角度,可以看到非常多令人脸红心跳的东西。
  静凡,李静凡,我默默在心里念她的中文名字。她名字这麽好听,说出来就像某种音乐,节奏鲜明;不,象一副图画,令我时刻都看到金黄与鲜红色交织的灿烂凤凰树。
  到李家祖居少女径直提了球袋往楼上赶,嘴里嘟嘟囔囔跟我解释:“早叫Chanel把裙子改了,结果现在才送过来”,她回头跟佣人低声用中文抱怨,又转脸冲我露出虎牙微笑:“Frans,晚上大家为你洗尘……金姐会伺候你住下……”,再次回头摸著佣人提出来的淡紫色纱裙“哗”地一声,笑得非常娇憨:“我们晚上见”。
  为了条裙子都能这麽雀跃,真是个可爱的人。我抬头盯著她背影上楼,看到长发马尾随著脚步上下弹动,心脏也跟著那种节奏忽高忽低地顶撞胸膛。
  love at first sight,我终於明白这句话是什麽意思。
  晚宴设在八点,八点一刻我才从浴缸里慢慢站起来,开了冷水用喷头冲洗身体。Van de Oost家从不容忍迟到,但自己却不可能按时出场,因为只要你够重要,谁都会为你等候。
  X城的水有非常浓重的消毒粉味道,这麽淋下来让人觉得似乎闻到男人那些无可莫名的体液气味,我忍不住咒骂,闭著眼从花洒下伸手出去摸毛巾。
  然而触感非常不对,手指那麽纤细,皮肤滑腻得跟奶油一样,我忙不迭转头,见到那麽雪白的两颗虎牙:“Frans,你迟到了!”。
  “……”,她非常美丽,穿那件粉紫色纱裙,深紫眼盖粉红嘴唇,耳朵上有小小颗泪滴形珍珠,脚上穿了紫色缎子鞋,正非常不耐烦地轻巧地击打著地面。
  “快啦,大家都在等你”,她仍然在笑,抓著毛巾往我头上盖,有点没头没脑地急匆匆:“别跟个孩子一样啊”。
  除了医生理发师与奶娘,她是第一个碰过我头颅的女人。除了医生与奶娘,她是第一个见到我裸体的女人。
  她手指灵活,为我擦了头发又丢过来大毛巾,转身往外间走:“礼服佣人说送过来了,鞋子呢?”。
  李家式微,把女儿送给我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我已快到十五,也该有第一个女人。
  她这麽主动出人意料,但我喜欢。虽然她见到我裸体表现得就像看到胡萝卜或者一筐土豆,但稍微年长一些的女性,终归要擅长隐藏情绪一些。接下来相处,我会令她爱上我。
  “麻烦你来为我打上领结”,穿戴完毕我轻声要求她,她身材高挑,又穿了高跟鞋,……如果接吻的话,不必弯腰就可以碰到她嘴唇。
  她身上有淡淡香气,象玫瑰又稍微苦涩,就跟有形体一样缠绕在我颈间。
  “你身上是什麽香水”,我稍微仰头随她在我喉间动作,van de Oost家族徽章源自某些古老的传说,是狮子与熊。是以只有最受信任的内眷才能获得殊荣碰触那些猛兽最为脆弱的地方,除了我母亲,我从未见过任何人等触摸过我父亲咽喉。
  她明白我给予的暗示与宠眷,咬著嘴唇微微笑:“是蔷薇混著姜花……我总觉得有点太浓了,但郁林说适合我”。
  “是很适合”,我欠身跟她示意:“你做得很好”,她鼻梁那麽直,嘴唇是美好的桃心形,体温比周围空气高出很多。我揽住她腰肢,掌心感到柔绢与硬纱的触感,她这麽纤细。
  “Frans?”,她抵住我胸口,在她掌心下面我心脏跳得完全失速,它是真的喜欢她。
  我没有吻过人,但是我知道要怎麽做,两人贴近了就满骨架子冒出某些粉红粉紫色的气泡,哔哔波波地往上飘升著轻轻爆破:“你闭上眼睛”。
  “妈咪?”,小小童稚的声音在我脚边响起来,有点口齿不清的样子。
  “……”,是个与我膝盖一样高的男童,睫毛黑密,看上去有些象南欧或者中东人的立体五官,皮肤是柔嫩的蜂蜜色。
  李家也为免太没规矩,为我准备的宴会,怎麽还允许客人带幼子参加?Van de Oost家长子十六岁便可正式出席各种场合,我虽没到那个年龄,但为我的接风宴,就算是英国或者荷兰女王,也没人有资格摆这个长辈态度,搞儿童聚餐那一套。
  “小文”,静凡扬眉笑,鼻梁有些皱起来,蹲下去双手捧住那孩子脸庞:“你怎麽跑过来啦……啊,鞋子不可以脱掉”,那孩子双手抱著只小小黑色漆皮鞋,叽叽咕咕地扭著身体笑:“可是鞋子好硬,我好热”,他说得一口流利的英文,但口音与静凡一无二致。
  “你乖,来,穿鞋”,静凡径直往地上一坐,原本那麽爱惜的纱裙就这样压在身下。她一手揽住男童,嘟嘟囔囔地用中文说某些歌谣,哄著孩子把鞋子穿上,边动作边仰首跟我笑:“Frans,这是David,我儿子,中文名字叫做李道文”。
  “等一下”,我心跳漏掉一拍,这不可能,李家不会将寡妇给我,他们没有这个胆量:“这是谁?”。
  “是我儿子,英文名字叫做David,中文名字叫李道文”,她并不看我,侧头用鼻尖抵住男童鼻尖轻笑,边用手掌捋顺对方头发:“小文,这是Frans叔叔,你要叫他叔叔哟”。
  “Frans叔叔”,那孩子穿了一身黑色小礼服,侧头天真地笑著的样子跟静凡象从一个模子扣出来,露出非常洁白的两颗虎牙。
  “来,妈妈抱你出去……”,静凡径直站起来理顺自己裙子头发,将孩子用力举起。那男童双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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