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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被附体了 作者:焰火寻龙(晋江2013.10.29完结)-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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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了砸巴下嘴,意犹未尽看起了朱笑华手里的馒头。
  朱某人心里别扭,连身子都别扭到一边去了,吃饭速度更是比平时快了一倍。
  三两口下肚,她看向来福,手指墙角地面的食盆,色厉内茬道:“来福,你早饭在那边,怎么连我的都吃了?”
  大狗安静地凝视她一秒,鼻子里“噗嗤”一声。
  下椅子直奔客厅,背着她,抬爪子按遥控器给换了台。
  朱笑华:“……”
  
  往常早饭后一人一狗就会出门,因为来福喜欢出去不喜欢被关在家里。朱笑华想想,还是决定跟常规来,“来福,亲爱的,咳咳,过来,我们要出门了。”
  大狗扫了眼她手里的项圈,往沙发那边挪了挪,眼睛盯紧了电视,意思很明确。
  朱笑华拿项圈走近,三步外停住,再一次和颜悦色询问。
  无果。
  “呵呵,来福,今天居然这么宜家宜室了?……不错,嗯嗯,咳咳,那,我走了,中午饭,嗯,早上肉馅你也没吃,咳咳,凑合一下,咳咳咳……”
  不知所云,忙着下台的朱某人就这样讪讪出了门,吐了口长气忙转身用钥匙将防盗门好好锁了两道。至于屋子里其他地方,她压根不担心。
  那就是个笼子,到处的防盗窗。
  瞟了眼安安静静的对门,朱笑华直接下楼,去车房取了电动车一溜烟往外开去。
  
  作为一名宅女,一名随心所欲过过小日子还不为柴米油盐发愁的宅女,朱笑华是有资本的。
  她的老妈是个心智坚韧的女人,不管婚前双方家长地反对,还是婚后的生活,她一直占据领导地位。而将一个小康之家打造成隐形的小富翁,朱妈妈更是功不可没。
  与之相反的,是朱爸爸。
  朱爸爸之所以牵手朱妈妈,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朱妈的热情泼辣。
  俗话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朱爸爸就是这个俗语的最佳代言人,也许还是史上最易攻破的“城堡”。
  他性格淡薄,寡言少语。看上去似乎难以亲近,实质却是懦弱胆怯。等到婚后,朱爸爸更是将这种缺少自信的内在发挥到了极点。家中无论大事小事一概由朱妈做主。
  从此,男女其职倒了个个。
  朱妈主外,朱爸主内。
  什么厨房啊,洗衣啊,小孩子把屎把尿啊……
  做了还乐呵呵,纯属一老实巴交的傻帽。
  最终,由于所处的环境、见识的人物,还有各自的性格,两人走向了分道扬镳。朱妈妈净身出户,将一切留给女儿,自个儿奔向了更灿烂的阳光大道——一个富家帅大叔的怀抱。
  
  一场婚姻给父女俩留下了两套商品房,三间本市不同地段的店面屋,如果不吃喝嫖赌,一辈子足够舒坦了。然而婚姻带来的失败却整个击垮了温顺的朱爸爸,也刺激了当时才读高一的朱笑华。可现实又是那样骨感,朱妈留下的曾经的立身之本——开在繁华街头的一间时装店,在朱爸爸的手里连一年都没扛过去。
  关闭了时装店,将它出租后,朱爸爸从此灰败了一颗心,时不时离家出游,过起了逍遥散人的生活。
  四年前,也不知朱爸受了什么刺激,从外地旅游回来后就咬牙切齿开了家小吃店,名曰食为天。因为家庭主夫做惯了,小吃店开得倒也有模有样,谁知做了半年,他就嫌拘束,撒手不管了。
  当时朱笑华大学毕业,为增加社会实践进了当地一家三星级酒店打零工,被老爸叫来后就全盘接手,一直做到了现在。
  
  食为天位置很好,在民企路与朝阳路交叉的十字路口,朝向两路的西北两边开了两道店门,又因为民企路上的一家医院,朝阳路上的一间学校,食为天由此带来不少客源。
  至于店内,除了装潢整改,服装统一,朱笑华还给做满三年老实诚恳的员工分发店里百分之一的股份,虽然不多,但加上年底红利也是一笔不小的进账。因为这个,员工们基本没偷懒的,间接为朱笑华的经营做了很多努力。
  她每天j□j点过去,下午四点左右回家。至于晚上到半夜的收银,还有一个远房亲戚督促着,导致她这个老板越做越顺心。
  
  到了店里,扑面的姜汁香气让朱笑华狠狠吸了一口。这是她店里头一份的姜汁米线,做了四年,这地区也算小有名气,这会儿没到点就已经坐了不少人等着。
  尽头透明大玻璃处是厨房,几个忙碌的厨师扭头看了眼,互相交谈了几句,虽然听不清,但朱笑华知道那一定是说:“诶,老板来了!”
  对比打工时的场景,每每让朱笑华忍俊不禁。
  走到门口的柜台处她甩下挎包,代为收银的服务员小张已经让出了位置,又看了看她身边,笑吟吟问:“老板,来福呢?”
  “哦,今天没带,把它放家了。”
  “吖~”
  
  小姑娘是个爱狗之人,在老家时家里就养了两条狗,在这里做了近半年杂工,对来福极好,这会儿神色怅然,就像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一般。
  朱笑华看了想笑,一想到家里的狗,一张脸又苦涩起来。
  
  从十点到下午两点,店里基本处于高峰期。朱笑华收银打票,不亦乐乎。等到再静下来,想到那条狗,心里忽然就忐忑了。
  这么一条整整二十四小时没有“汪汪”过的狗,在家会搞出什么事呢?
  会不会……
  想到昨天晚上,那一声“怎么了”虽然不知道是真是假,但只要一回想,寒毛就溜溜地往上起了。
  越想越急,越急还越要想。
  好在过了两点就清淡许多,朱笑华忙叫过小张守着,自己将收银机里的钱取了大半存到没两步路的工行里,又骑着小电动赶紧地家去。
  
  上楼时不知怎么想的,她蹑手蹑脚,又在开门时大声地发出动静,再贴门上一听,房间里一串稀里哗啦,仿佛什么东西被撞倒了。
  朱笑华一惊,忙开门看去。
  大狗站在客厅的电视前,后背不住微微耸动,好像喘息一样。分明是调皮的孩子做坏事后被抓包的形态。
  可是,它从哪里跑出来的。
  朱笑华看向了半开的卧房,她的。
  
                      
作者有话要说:  很想弄点图片上来,不过电脑太卡了




☆、它做什么

  
  电视开着,放着广告片,商业性质的。里面的女人抖着雪白高峰以此推销增围的奥妙。
  来福转向了窗外。朱笑华关门,快走两步进了卧房察看。
  说卧房,其实也包含书房,健身房等等。
  地方小,整间屋子才八十来平方,割了两卧房,分了厨卫和客厅,剩下的还真是鸽子地了。
  
  卧房里床和书桌各占半边,靠着右侧半边墙壁的木质书柜以凹形将电脑桌包围其中,现在电脑桌边的书柜上,掉了不少书在地上。
  这些不是重点。
  朱笑华盯着电脑,来福大狗虽然活泼,不过对于受到女主人严厉嘱咐过的,比如电脑。它就会很长记性地不去碰触。没别的,关系到吃饭和零嘴以及出外玩乐,一条聪明的狗还是有这个智商的,何况哈士奇世界狗狗排名还是位于前五十名内。
  此刻当朱某人的手放到网络连接器上,很明显感受到那里的温度——热。可见之前一直在使用,且用时不算短的。
  打开电脑主机,屏幕上一格一格跳动的数字也正是临时断线的状态。
  
  朱笑华深吸一口气,胃疼了,背冷了。
  猜想是猜想,当现实以绝对的证据出现,她还是难以承受。
  有细微动静从门口传来,她能感受到一道赤灼灼的目光的凝视。朱笑华没回头,弯腰捡书,一本本放好位置,感觉有足够心理准备了,才转身“恍然”看到,“哦哦噢”叫着,满脸不高兴地冲那怪狗点手指:“来福你这坏孩子,又动妈妈书柜了?”
  随和啊,亲切呀,因为僵硬和颤抖全嗝屁。
  
  那条烟灰色六十公分高的哈士奇就那么静静地站在门口看她,就像看一个小丑,嘲讽而可笑。
  
  客厅里的电视如火如荼,女主持高亢地尖叫着,“快来买,快来买,只要九十九,只要九十九,就能让你的胸部高昂挺立!!”
  
  澎湃的情绪没有给寂静的房间增添热闹,反而将无边的压抑推到顶点。
  大狗转身走开,似乎一切都无所谓。
  朱笑握紧拳头闭上眼,痛苦地,心里飞快地闪过一个念头——混蛋,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她受不了了,她要把它丢出去,远远的再也不管!
  
  ·
  
  第二天早上,四点五十分的闹钟从枕头底下闷闷地击醒了朱笑华的好梦。
  有那么一会儿恍惚后,她才想起昨晚调手机的目的——
  昨儿下午,她本来打算带来福去宠物诊所的,又因为那个念头,她就想如果到时医生说没什么事,就将它带远一点,让它自由走开。
  
  想法挺好,可惜别说门了,就是套个项圈它也不肯。
  
  然后时间唰唰到了昨晚。因为考虑到要把它丢了,朱某人就静心做了好几道菜。
  看着那狗两前爪抓盆子边,大嘴斯文地吃啊吃,还不发出一声吧嗒吧嗒。你肯定觉得怪,不适应。可要反过来想,也够让人自豪的,这谁家狗能像它这样呀!
  闲话不说,饭毕,洗碗毕,擦桌子毕……
  毕到没法毕后,朱笑华开了大门,扇着风,微微笑,咳嗽,眼珠子乱转,大声地自言自语:“哎呀,又到了带来福遛狗的时间了呀!”
  好像电视里的主持人——哎呀,又到了跟观众们再见的时候了!
  多应景!
  
  说实话,别说一条原本就喜欢出行的狗闷在家里一整天不舒服了,就是一个人这么闷了,她也会不舒服啊!所以朱笑华以为机会还是挺大的。
  结果,失败。
  
  回顾完毕,她狠狠咬牙。一握拳:“加油!”从旁边凳子上拿起早就放好的狗圈。
  这叫什么来着,敬酒不吃吃罚酒!
  你夺了我的狗儿舍,还对我不假辞色,让我整日生活在刀山火海的煎熬中——虽然是内心,但是精神折磨远比肉体更痛苦!
  是的,朱笑华,快快快!
  给它套上项圈,拉出门外,然后马上离开。这狗肯定没辙,肯定得出去,一出去肯定有人觊觎,然后,再然后,再再然后……
  
  不断地自我鼓励中,朱某人极尽努力地无声开了卧房门,蹑手蹑脚走到了沙发旁。
  一看,大狗又把她的灰色衬衫给盖肚子上了,哈!还挺懂保健的。
  不对,现在想这些干嘛?
  
  缓缓松狗圈,缓缓往狗头套,缓缓……
  假来福,对不起了!你不仁,我只有……
  一双冰蓝色的眼睛无声地睁开,眼神从混沌到清醒,又从清醒到似笑非笑,最后极尽鄙夷。
  朱某人讪笑:“哎呀,来福,醒了?”
  一双手悬在那狗儿眼前,上不上,下不下,别提多尴尬了。
  好吧,某人自觉拿开了狗圈。默默转身,默默离开。
  
  一天都不在状态。
  
  九点去了小吃店,热情的爱狗人士小张又问了:“大狗呢?”
  你能不问吗?
  朱笑华心里不乐意,嘴巴还得回答,不然人家会说你摆老板架子:“呵呵,别人说喜欢,看着养几天!”
  自以为无伤大雅的谎言,却在那天下午的继续早退后引发了伙计们的窃窃私语。
  ——“哎哎,你说老板是不是谈恋爱了?”
  ——“肯定啊,来福她多喜欢,要不是男朋友,怎么会把来福送别人家几天?”
  ——“我也这么想。”
  ——“难道老板男朋友不喜欢狗?”
  ——“啊,那老板是要狗还是要男人?”
  ——“还用说!老板快30了。”
  ——“哎呀,重色轻狗!”
  
  急着回家的小朱老板压根不知道,就这么会儿功夫,她已经从平常和蔼的光辉形象下降到了为爱情,为男人,为结婚“重色轻狗”的份儿了。
  店堂里一片哄笑,被笑的朱老板却在电动毛驴的快速中一点点狠下心来——还不信拉不出这狗了!
  
  噌噌噌上五楼,钥匙叮当作响。
  开门,大狗站在客厅,电视照开,它却对着开了的窗户发愣。朱笑华二话没说,关电视,不给任何机会地抱着狗脖子直接将它拖出了门。
  粗鲁吧,够粗鲁。
  爽利吧,够爽利。
  完了呢?
  当大狗安安静静真的让她抱着脖子拖到门外后 ,朱某人却傻眼了——它怎么不挣扎?它怎么不拉着屁股往后拽?它怎么不朝着我龇牙,咧嘴,大叫呢……
  那什么,连鄙视的眼神也省了?
  所谓狗眼看人低,比这更过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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