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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睡了多久,我才醒了过来,看来那可乐里一定下了药,我的头疼的厉害,仿佛用几个强壮的摔跤手用巨大的胳膊从不同方向大力的挤压着一样,眼睛要睁开都非常困难,房子里空荡荡的,看看手表,才发现本来是下午来的,现在几乎接近傍晚了。
我看了看四周,似乎自己被抬到了原本是以前卧室的地方,由于非常熟悉,即便更换了家具走起来也轻车熟路,我没有发现儿子,于是担忧的大声呼喊他的名字,可是找了半天,却没有踪迹。
一直走到了另外间卧室,那原本是我儿子的,看来现在居住的是那个讨厌的小鬼,房子很干净,里面有个大柜子,一层一层的,每层五格,我仔细看了看,全都是非常破旧的人偶玩具,各种各样的都有,穿着不同的衣服,有的没了手,又的没了脚,有的没了脑袋,但大多数是和我儿子年龄相近的小孩模样。不过身体小了几号而已。
我忽然觉得有种非常不舒服的感觉,并且走了过去,打开了柜子,一阵刺鼻的药水夹杂着腐肉的味道扑鼻而来,我捂着鼻子拿起了其中一个断了手的人偶。
当我的手握住的时候,感觉的不是干硬的塑料或者是粗糙的木质纹理,却是那种非常滑腻而柔软如同被水泡浸过的肥皂一样感觉,没错,那是种肌肉的感觉。
我又看了看剩余的娃娃,在一些娃娃的手指头上,我看到了指纹。
没有那个玩具会精细到手指上都刻有指纹。
这些娃娃,这些人偶,这些玩具,都是活人的肢体,活着的的小孩的身体组合而成的。
我的儿子!
脑袋仿佛被硬物重重击打了下,我几乎窒息过去,双手紧紧扶住了柜子的边缘才没让我倒下去,走出房子的时候,我看了看那书桌,厚重的玻璃下面夹着几张照片,我把它们取了出来,放到身上。接着连忙跑出房间,继续寻找儿子。
我一定要找到他,虽然我不愿意印证自己心里的那个可怕念头,当我将这个房子搜索了几次后却徒劳无功,当我绝望的时候,才想起原来我们家还有个类似半地下室的储藏室。
入口在厨房,我将地板翻起来,靠着打火机微弱的光走下去。
‘我的娃娃是最好的娃娃,它笑起来美貌如花,它的手脚灵活自如,它的皮肤不需要修补,你要是问我从哪里买的,我会告诉你这是我做的。’这歌声悠扬的在地下室里传出来,犹如做好的肉,香味四散开来,火光很弱,弱到仿佛随时会被黑暗吞没掉。
‘爸爸,我在这里,在这里啊。’我忽然听见了儿子清脆的喊叫声,连忙朝那个方向跑过去。
可是我的打火机照过去,却是那个丑陋孩子的脸。
他紧紧闭着嘴,但嘴角抑制不住的向上敲着,眼睛笑成了一条缝隙,两边的脸颊像肉丘一样鼓了起来,在火光下他如同一个微笑的恶魔。
‘你在找你儿子么?’他开口了,但声音却无比粗糙干涩,犹如一个上了岁数的老人,发出的很久没有上过机油的轴轮转动的声音。
‘在这里呢。’地下室忽然亮堂开来。我看见了我儿子。
他抬着头,紧闭着可爱的大眼睛,青紫色的脸上带着夸张而不真实的笑容,嘴角垂下两条细线,手和脚也掉着线,摆成一副高抬起手的动作,犹如一个木偶一样坐在一张医院用的手术台上。
旁边则站着那个男人,一直带着和蔼微笑的男人,不同的是在他的周围墙壁山,挂着很多残破的人体断肢,旁边的台子还有很多大玻璃杯,里面浸泡着一些儿童的头颅,一排整齐的堆放着,还有很多的医疗器械道具,以及血迹斑斑的手术台。
‘你为什么要回来呢?’那男人说到。
‘你带来了我的玩具啊。’那孩子哈哈笑了起来。
我终于再次昏了过去,那次我宁愿自己不要在醒过来。
不过我还是苏醒过来,而叫醒我的却是我的儿子。
‘爸爸,快醒醒啊。’儿子带着哭腔推搡着我的身体,我恢复了意识,惊喜交加,一把搂住他,直到儿子喊疼才松开手。接着我发疯一样*儿子的衣服,到处寻找伤口,很幸运,他的身上依旧光滑细嫩,没有任何一丁点受伤,这时候我才松了口气。
在地上我拾起了一封信,上面写着是留给我的。我来不及观看,就抱起儿子,赶紧离开了那地方。
第二天好好睡了下,我一边看着信,一边朝马戏团走去。
‘不知道如何向您叙述这件事情,首先我要为我的父亲奇怪而顽劣的举动道歉,他就是如此一个人,虽然年轻的时候做过错事,但他已经不会那样了,所以我才一直看着他,为了满足他几乎有些变态的需要,我不停的收集那些刚刚死去的孩子的身体加工成他喜欢的玩偶,我必须以我的人格和生命发誓,我绝对没有杀过一个人,这些尸体都是从各个地方买来的,当然,这需要一大笔钱和精力,可是,谁叫他是我父亲呢?
您听到的孩子般的声音,不过是他腹语发出的声音,他是一位腹语天才,这种家传的绝技到我这里已经消失了,当然,这与我不愿意学习有很大关系,虽然我毕业于名牌医科大学,但无法负担这些高额费用,所以我有着自己的生意和事业,因为我仅仅是希望我的父亲过的快乐些,毕竟,他也受到了很多伤害,尤其是母亲去世以后,他才变得非常的焦躁情绪容易波动。
这只是他执意要给您开的一个玩笑,所以我再次向您道歉,作为歉意,我们搬走了,离开这里,所以临走前再次留下这封信,对您和您儿子受到的惊吓表示万分的抱歉。’我把信揉成一团,扔了出去,暗暗骂了一句神经病。
回到马戏团,马上找到团主,将事情的经过和那张旧照片给他看,他望着照片好久,抽了好几根烟,在我的催促下,才缓缓开口说道。
‘那个家伙,也是个可恨可怜的人,他是个侏儒,一个后天养成的侏儒,他的父母——也是我以前马戏团的主人,为了能够表演些赚钱的节目,居然将自己最小的儿子从小灌输药物,并让他常年呆在狭小的罐子里,所以变成了这个样子,他在团里的节目是最招人喜欢的,整个马戏团都靠着他赚钱,可是他得到的却是最低劣的食物和整个马戏团的人的嘲笑,他总是默默忍受,忍受兄弟和双亲的打骂,他对任何人都是报以微笑,因为他还有我和那个女孩这仅仅的两个朋友。因为他的父母和兄弟根本没把他当作亲人,甚至压根没把他当作人来看,只是作为工具,仅仅是赚钱的工具。可是虽然受了这么多苦,他却一直保持着如孩子一样的心态,喜欢开玩笑和游戏。
他相当聪明,总是自己自学一些知识,还会自己设计节目,孩子们见到他就会微笑,大人们看了他的腹语节目也惊叹表演的如此惟妙惟肖。他和那个美丽的女孩在一起总是惹别人嘲笑,可是谁也不曾想到,那女孩真的爱上了他,还为他做了许多人偶玩具。团里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投以鄙夷的目光,尤其是年轻男演员总是恨不得杀了他,因为他抢走了这些人心里的对象。而女人们则嘲笑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甚至连牛粪都不如的东西上。
终于这件事被他的父亲——当时的团主知道了,其实这个老家伙也对那女孩垂涎已久,他万万没有想到如此美丽的姑娘居然和他最瞧不起的傻瓜儿子混在了一起,所有人都把恶毒的言语加到那女孩身上,他们朝着女孩吐口水,撕扯她的衣服和头发,在她的身体上留下各种伤痕,大声的骂她是贱货,**。我虽然想救他们,可是却人微言轻,最后女孩在众人的殴打咒骂中居然流产了。而那小子也被关进了一个漆黑的房间,终日不见阳光。在这个黑暗的房间里,终于他的心也逐渐变得黑暗了。
最后,他被疏于看管的女孩放了出来,但是常年积压的怨恨让他做了傻事,他模仿团长的声音,叫大家去一个密闭的房间,说是年底分红奖金,当一班人兴高采烈的走进去,却发现里面堆满了干柴,当这些人开始怀疑的时候已经太晚了,接着他锁上了门,并在外面放起了大火。而他的双亲兄弟,却不知道去了哪里,后来听说他将那些人全部圈养了起来,永远活在黑暗的地下室里面。
除了我,所有人都被烧死了,其实我也只是因为他良心发现,嘱咐我没有去那个房间,我是因为事发后想去救火而被烧伤了,不过那两人稍稍安顿了我,并为我治好了烧伤,但是还没等我痊愈,他就带着女孩离开了,再也没有来过,他走的时候只带走了所有女孩为他做的的人偶娃娃和那张整个马戏团的合影。’团主终于说完了,眼睛里有些泪光在闪烁,一双大手紧紧攥着那长照片,发黄的照片。全然不像他平日里的样子。
‘他已经将这相片遗留了下来,是意味着想忘记那段往事吧。’我接口说道,团主愣了下,也点头,随后将那照片撕扯的粉碎,扔进了垃圾桶。
我也没有在回过那个宅子,将它闲置了起来,带着我的儿子,辛苦的生活,虽然难受,但是我坚信什么苦难都有到头的日子,人在最好的时候要想到自己最坏会怎样,真到了最坏的时候,却又要想想好日子可能也不远了,我的儿子聪明懂事,才是我最开心的。
只是,每当他向我小声提出想买个玩具的时候,我都不免有些心惊。”
我读完了这个故事,略有些压抑,从窗外望去,居然看见刚才那个男人,他正刚才获得的收入为儿子买了些零食,两父子其乐融融地走在一起,虽然他们很贫穷,但相对某些人来说,他们非常富裕。
我这才记起明天就是父亲节了,或许,我也该为我的父亲做些什么,不谈送什么礼物,起码陪他聊聊天,下一盘象棋,或者只需要安静地呆在他身边,默默地看着他,这样,他就会高兴好一阵子了。(玩具完)
第七十夜 针眼
每个人都会被强迫去做过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或是为工作,或是为感情。所以我很羡慕纪颜,他总能无忧无虑的做自己喜欢的事,虽然有时候充满了危险和挑战,但这无疑使他的生活非常多彩。
我就不同了,有工作就意味着压力,那个单位也不会花钱买个二大爷来供着,今天运气不好,老总委派了个我非常不喜欢的采访对象给我。
其实这类事我在大学就经历过了。不过那时候不过是校内的游戏报纸。我的第一个采访对象就是刚刚在省内比赛活的冠军的某眼镜男。当我笑嘻嘻地准备采访他的获奖感言的时候,这位同学忽然辣刺刺地大声质问我。
“你们报社的女记者都死光了?”
当然,那次的采访让我很不愉快,至今都存有阴影,不过这次恐怕我会比吞了苍蝇更难受。
我眼前坐着的这个家伙基本上平视过去我只能看见他那个圆圆的如同婴孩屁股样光滑圆润的双下巴和宛如两个插孔般的巨大鼻孔。他长着一双典型的单缝眼,不多的头发整齐的梳理在油亮的脑门前,双手合十放在前面隆起的肚皮上。
“我很忙,最好快点。”他哼了哼。
这个人叫黄肘子,我深刻的认为他的父亲很有可能是一位屠夫或者长期偏爱吃猪脚,结果把自己的喜好强加给了儿子身上。不过从他硕大肥壮的外表以及两条仿佛泡在福尔马林溶液多时已经发胀般的大腿来看,名字倒也取得不为偏颇。据他自己说他是毕业于英国名牌医科大学,在那个充满绅士礼貌的国家他学会了礼貌和待人接物。其实每年城市里都会增及许多这样那样的海归派。只是当我带着后辈的景仰之情问起他大学名称的时候黄肘子却很不耐烦地说告诉我这样的乡巴佬也不会了解。方肘子还说,国内的中医就是垃圾,什么经脉学针灸都是扯淡骗人的玩意,国人被欺骗几千年,大有要靠他拯救世界的态势,他还说要学得治病救人普渡济世就应该去外国学西医才对。
“您总该有个英文名吧。”我实在不想在称呼他的名字,这让我有犯罪感。因为他的名字和国内某位著名医学倡导中医无用论的专家的名字发音颇为相似,感觉有亵渎之嫌。
“有的!”黄肘子终于眼冒金光,仿佛已经等待很久一般,“在英国他们一般叫我拉比须,听上去很顺耳吧。”拉必须先生得意的晃动着如同范伟般的巨大圆胖脑袋,激动的两颊腮红,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大学时代室友们经常聚餐吃的一道菜,好像叫红烧胖头鱼。
我凭着脑袋不多的几个英文单词记忆,似乎拉必须和某个单词发音很像,不过我不愿多想,毕竟采访时间不多。只是这个名字听上去更加不适应,我只好继续叫他黄肘子吧。
他是做医药卫生用具进出口的,说白了根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