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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空!夫人若喜欢读,再印时我给你预留着。”
哈哈,再印?我不是又可以收钱了?
从此我正式开始了在古代的文学创作生涯。
我也能贤惠A
农历三月二十二。,天气是醉人的温暖。慕风趁老洪和宝带去游湖,把本月分红带来给我。
据说,木头模特一摆在店堂,立马造成轰动效果,一时店内人流如潮,营业额直线上升。老洪还专门前往视察,大力表扬了慕风,并把他的月分红由十分之一升为八分之一,鼓励他继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因为瞒着老洪,和慕风说好了不从铺子的帐上另支报酬,由他把自己的分红和我对半分。本月成衣铺利润暴涨,共计入银三千二百两。慕风取其中八分之一,即四百两,然后他分给我二百两,并说原来二十两不必归还,算谢礼。
我捧着银子,在脑海里盘点本月收益:卖图共计二百七十两,卖文一百六十两(不算下月加印的),加起来是四百三十两!还有前几天老洪良心发现,叫福嫂每月支月银三十两(正房比二房只多了五两)给我,共计就是四百六十两!折合人民币——四万多元!哇,比我当老师赚得多多了!
“哈哈!我赚钱啦;赚钱啦;都不知道怎么去花!满手都是大元宝啊,看得我眼睛发花……”我欢天喜地地唱着歌,抱着银子回房。
看着桌上这堆白花花的好东西,我肃然端立,两手交握至心口,深情朗诵道:
“啊,古代生活多么好,银子嫌多不嫌少!
啊,古代生活多么棒,银子多得没处放!!”
“小姐!刚才慕风公子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小禾跟进来笑道。
“管他呢!我今天好开心啊!小禾,你喜欢我整日伤心落泪,还是开心呢?”我平息激动的心情,柔声道。
“我当然喜欢小姐你开心了!”小禾诚挚地说。
“对了,今天和狄夫人约好去她家的!”我忽然想起这件大事来。正好出门先把一大堆银子到钱庄换成金元宝,省的占地方。
正找小箱子装银子,忽然听见前面楼里传来了悠远的琴音。
“是谁在弹奏?”我诧异。
“是慕风公子。听说老爷的姑姑在世的时候琴弹得特别好,是老老爷花很多很多钱送到什么高人雅士门下学的。公子就是和他娘亲学的琴。”小禾介绍道。
“君子以琴书自娱”,虽然我不会弹琴,但闻听这琴音冲和大雅,仿若万事离心,显见弹奏者有超凡的胸怀。
这株水稻,果然不是凡品,高深莫测得很哪!
★ ★ ★
把一大堆银子换成了两个黄金大元宝,还剩下一些碎银。想到上次去狄府时两手空空,十分冒昧,又折到街上买了一块云缎、一篮水果,权作礼物。
一切搞定,我和小禾又一次敲开了连恒家的大门。
小厮引至客厅,连恒并不在。
忽听“吱嘎”一声门响,美丽的素卿立在东房门口招手道:“夫人在里面呢!”
走进东房,一眼看见临窗那张做工精细的卧榻,两边设一对梅花形紫檀小几,左边几上摆着一瓶时鲜花卉,右边几上是一个熏香的小鼎,奇异的幽香正袅袅的弥漫在室内。
卧榻对面一张紫檀长桌,沿西一溜四张紫檀木椅,底下四副脚踏。连恒正笑吟吟立在桌畔,桌上两杯香茗隐隐冒着热气。
今日她只松松绾了个坠马髻,头上一支简洁的粉红珠钗,身上是件淡粉色连身长衫,腰间松松系着条淡蓝丝绦,搭配出少女般的柔美娇俏。
连恒命那贴身丫鬟收下礼物,然后对素卿道:“妹妹,你和青苑招呼小禾姑娘去客厅吃些蜜饯果子,没有我吩咐莫要进来。”
东房就剩我和她两人。
品了口茶,连恒笑问:“妹妹上个月没与洪老爷有什么不愉快吧?”
我连连摇头:“没有。我谨遵姐姐嘱咐,与他远远保持着距离。他与妾室情深如火、如胶似漆,简直是好得蜜里调油,也就顾及不到我,所以一月来相安无事。”
连恒赞许道:“难得妹妹如斯冷静,很好。都说妻不如妾,那是男人贪新忘旧,色心使然,我们要证明小妾当然不如妻。”
我猛点头:“姐姐说的极是!按计划,这个月我该随姐姐习那魅夫之术,不知从何练起呢?”
连恒妩媚一笑:“莫急。上个月我专门为妹妹编了本小册子。”
她从桌下小屉里拿出一本线装手册,柔声道:“这魅夫之术有九重。这个月,你先习那前七重。”
我好奇地打开,第一页是目录。上书:“第一重:仪容。第二重:笑容。第三重:眼神。第四重:仪态。第五重:声音。第六重:味道。第七重:吻术。”
连恒耐心地一一解释:“男人多好色,所以第一重,先得拥有美丽的仪容:即发饰、服装、脸部妆容要得宜。例如:同样一种流行的发式,圆脸和长脸,梳出的效果肯定不同。所以跟风是下策,“得宜”最要紧,所谓‘三分人才、七分打扮’是也!妹妹你丽质天生、聪明灵慧,这一点应该不难掌握。”
我表示赞同,男人就是种视觉动物,每天邋里邋遢像个黄脸婆不行,男人不会欣赏你的简单朴素,外貌上必须学会时刻“保鲜”。
“这第二重也很重要。男人不喜欢整天哭丧着脸的女人,所以要常笑。但笑的分寸、笑的速度、笑的样子都要拿捏好。有时要含蓄,有时要放纵,有时要娇羞,有时要温柔。妹妹自己按照我所写的要求对着镜子练吧!”连恒继续讲课,“笑的时候,眼神很重要。妹妹你笑得很纯美、很可爱,但如过配以妩媚甚至妖媚的眼神,则可一笑倾人城了!”
这女人口才极好,语言超有感染力,若去做传销,保准骗倒一大票人。我听得津津有味,仰慕不已。
“坐立行的仪态,其重要性自不必赘述。可是在公众场合的坐立行,和在男人一人面前的坐立行又不同。男人以强者自居,面对他们,必须以柔克刚,一举手一投足都要充满似水的柔情,甚至是狐媚的风情。总之仪态要美得千变万化,方能摄人心魂。”她懒懒地伸展了下身子,随意中果然充满风情。
高人啊!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说话的声音也能传递你的美丽风姿。声调的变化、气息的强弱,都能制造出不同的效果。你的声音很柔美,回去慢慢揣摩,必有奇效。至于味道,我送妹妹几种熏香,妹妹照着册子上在不同的情况下分别使用即可。上面也有自己制香的法子。沁人心脾的香味或能让男人产生对女人的迷恋,或能令其产生强烈的征服欲望,总之妙趣无穷。”
我小鸡啄米似的不停点头,从此成了连恒女士最最忠实的拥趸。
连恒又啜一口茶:“吸引了男人的注意,他必要求更加亲密的举动,亲吻是很自然的。这吻术我写得很详尽,自己回去慢慢体会吧。”她忽然调皮的一笑,“如果晚词妹妹这个月找到情郎,也可偷偷练习哦!”
我有点囧,笑道:“但愿如此啊!”
其实接吻倒不难,以前和郑涄……一想到这死男人,心就蓦然一沉。唉,俱往矣,想他干嘛呢?这个银剑男,早被抛到四百年后了。
连恒见我脸色阴晴不定,仿佛洞察了什么,她柔柔一笑,轻声道:“我最恨的就是薄情郎!负心薄幸,天理不容!此番我对你可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你定要勤加练习,练出成效啊!”
我重重点头,决定一回去就开始练习魅夫术,待骗得洪色魔回心转意后再抛弃他,重伤其心。
连恒起身笑道:“妹妹一看就是聪敏之人。这个月,要继续和洪老爷保持距离。不过呢,不能像上个月那么冷漠,要处处显得贤惠大度。洪老爷要对你亲热,定要委婉而坚决地拒绝,让他继续和妾室日日同宿。”
“呵,那是当然!”我笑道。谁要和那色魔同宿啊?我只是看他不爽,决心帮晚词报仇罢了,怎能搭上自己的身体?!
不过,脊背上忽然爬上了飕飕的冷汗。一定要小心谨慎啊,千万别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也能贤惠B
我是个大而化之的人,平时一举手一投足的确是不够妩媚。现在看到连恒编的册子,对照对照自己的现状,觉得要练习的内容还不少。
于是回去后,我日日闭门研习连恒手册上的内容,苦练狐媚神功。
有时练得厌烦,便在那练功间隙,演唱岳飞爷爷的励志歌曲:“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壮志饥餐贱男肉,笑谈渴饮淫妇血……待重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然后,幻想洪非尘痴情被抛的惨状,抬望眼,仰天狂笑,壮怀激烈。
同时,我谨遵连恒教诲,竭力扮演贤良淑德的正妻。为此,我特地帮宝带专门设计了新款衫裙,托慕风请师傅做好,谎称是用我的月银买的。
“这件衣服真、真的要、要二十两?”银剑女满眼都是“¥”形图案,拎着桃红绮罗衫裙的鸡爪子激动得乱颤。
“姐姐何曾骗过妹妹?”我悠然说道,“姐姐想,你常陪老爷应酬,不能丢了我们洪记的脸面,定要穿得最最高档才是!送你的这种款式,铺子里只做了两种颜色,用的都是最高级的料子,听说还有一件宝蓝色的,被知府大人的夫人买了去,这可是身份的象征呢!对外售价四十两!”
妖女闻言,立马兴奋地颠回自己房里试穿新衣,连个“谢”字也没有。
不过,这女人从未穿过价值四十两的超级华服,嘴上虽无感谢的言辞,但得意之余也不再对我横鼻子竖眼睛,嚣张之气略略收敛了些。
但是,贱人始终改不了那人前人后时时刻刻嗲声嗲气的银剑样。你对你色魔男人嗲去也就算了,对我、对慕风、对老洪福,甚至对阿布……她都尖着嗓子,捏出那个腔调。汗!
久而久之,一听到她说话,我就开始偏头痛,觉得自己的确是史上最霉的穿越女,怎么就穿到这儿来,与这种令人发指的女性败类东西相对、声息相闻呢?
这几日,妖女整日穿着我独家设计的衣服到处搔首弄姿、嗲声发浪,看着心里着实不爽。最后想到要“贤惠大度”,唯有发扬阿Q精神,来个精神胜利法——一边画图,一边暗骂:
“宝带宝带,让人厌烦;
你不打扮,比鬼难看 ;
你一打扮,把鬼吓瘫 ;
快点滚开,省的碍眼!”
在无聊中获取心理的平衡。
★ ★ ★
众人对我买衣赠妾的行为亦是反应不一:
○水稻:秀眉紧蹙,十分不解:“为何帮那女人设计新衣?”
我笑:“你不是也帮她设计过?就是她进门第二天早上,你给她的那件。”
水稻猛摇头:“那根本不是特地为她设计的。”
○易江南:满面忧戚,充满同情:“晚词,你受委屈了!”
我憋住笑,幽怨答:“家和万事兴,不这样,又如何呢?”
易江南凝视我半天,最终心痛离去。
○小禾:瞪圆双眼,无比气愤:“小姐你干嘛对那狐狸精那么好?”
我拍拍她单薄的小脊背:“莫气莫气,明儿给你做一件!”
小禾撅起小嘴:“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啦!”
○福嫂:满面笑容,赞叹不已:“夫人是官家小姐,这个气度就是不凡!”
我谦虚:“哪里!福嫂过誉了!妻妾争斗让人笑话,为了老爷,做这些是应该的!”
福嫂点头,充满敬意的行礼回房。
○李婶:有些惊讶,有些好奇:“真没想到夫人待二房这么好!她可是目中无人啊!”
我微笑摇头:“不必和她斤斤计较,家庭和睦才是正道!”
李婶咂舌,从此待我更加尊敬,经常主动做宵夜给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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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初六这天,终日忙于洽谈生意、巡视布厂和应酬官员的大老板洪非尘先生,终于发现了我的变化。
这晚,弯弯的月儿清亮而温柔,把柔和的光儿轻轻送到柳枝上。天井中有点微风,带着南边来的花香,把柳条的影子吹到窗纸上。
“晚词,你最近好像心情好多了。”洪非尘踱着方步进来。这是我来这里一个多月以来,他第一次主动进我的东房(当然我才不要他来)。
我赶忙收起写着的小说,起身行礼。
“又在写诗词了?”他温和地询问。
我一抬眼,就看到那双和郑涄一模一样的幽黑眸子。
我点头,低低道:“闲来无事,写着玩的。”
他默默看我半晌,然后喟叹:“晚词,你发起脾气真的很可怖。简直不敢相信你会那样。最近真的是好多了。”顿了顿,他微笑道:“嗯,气色变红润了,面颊也稍稍圆润了些。”
“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