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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羿神》
作者:仙途浪子
第1章:大理异族尉迟某人
时至大唐王朝初建,天下方定,太原李渊父子先后灭掉宇文化及,王世充等军阀势力,平定三王之乱,政局方稳,安顿流民,百废具兴,百姓安居乐业,结束了隋朝自开皇之治结束起长达十几年的战乱纷争,呈现一片朗朗乾坤的大好局面。
公元626年,经玄武门事变之后,李渊病重,让位于次子秦王李世民,自此开始了历史上长达二十三年之久的“贞观开元盛世”,国势强盛,人才辈出。
浩土神州西南有一城,位于苍山之下,洱海之滨,名曰:大理,盛产大理石,城市大至帝王宫殿小至百姓住屋均以大理石为基础而建设。
自公元七世纪,彝族建立南昭政权起,定都于此,受中土文化的影响,房屋建筑结构都是粱式锥体形式,整个城市从房顶到房梁再到地面甚至连街道上各大街小巷都是随处可见的清一色的大理石。
洁白无暇中蕴涵着各类的光晕,有的青红相间;有的白里镶蓝;有的土黄缀紫;更为漂亮的是多色相配的极品大理石,这些琳琅满目的大理石,在中原大地即使大户人家才难得一见的可以见到寥寥几块,在夕阳的霞光映射之下绽放出绚丽的光彩,印忖着那巍峨的点苍山,伴随洱海粼粼的波光,微波摇荡;浩浩几百里湖面满是金光;徐徐清风吹来,吹过那苍老的青山;带起点点春华;顿时百曜生辉,芳华惊羡!
“苍山下,洱海畔,岁月过,人已老;
半世生死,人生坎坷,载歌江湖,不知胡鸟何处变归鸿;
故乡人,尚几许,斑发两缤业已生。
昔年事,醉卧沙场,秋点兵 (; ,征江都,攻洛阳,平三王;年少未知已猖狂;
玄武起,弟兄残,奈何!
俱往矣,英雄垂暮,壮士老也,独寻仙途路茫茫,何处泪沾裳。”
一位八尺昂扬,皮肤黝黑,满脸胡渣,身着中土服饰,一身青衣,头系黑色头巾,发髻高挽的中年壮汗,唱完这歌后泪流满面,是什么让他如此伤心?
在南诏几乎没人能认识他,但是若是换在唐朝境内,他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赫赫人物。
尉迟恭,字敬德,青年时,勇悍绝伦,精通武艺,尤使双鞭,千军万马之中取敌将首级犹如探囊取物,破窦建德,败李孝基,灭王世充,功勋卓著,位列凌霄阁二十四将之一,与秦琼,罗成,李靖,程咬金齐名。
自天下平定之后,这位戎马半生的当朝大将,厌倦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厌倦了官场上的尔虞我诈,看淡了尘世,毅然决定去追求那虚无飘渺的仙道,闭门不出,不朝,即便是太宗亲至也是不去接见,一味的炼丹,炼气。
殊不知仙道渺渺,无影无踪,无根无剧,单凭老子,庄子二圣所著之学说,闭门苦研,虽说几年来文采进步了不少,但是还是对于仙道的领悟也仅仅只是零星半点,说不定还及不上那些游方术士、江湖神算,让这个曾经叱咤风云的男子,感到百般的茫然!
年少时,他曾经听闻一些道士说起,神州浩土西南,蜀山一带常有仙人出没,行踪飘突,转瞬即逝,须臾及达千里。
修道几年,无一点成果,炼丹时,时常丹炉爆裂,丹药味道难以下咽,别说服用后延年益寿,估计不当场中毒身亡就是最好的了;炼气时,说什么气随意走,连气都没有一点,倒是自己肚子里憋着一股子气,好不难受!
也曾反复思量,夜不能寐,是要离家出走去追寻仙道,实现自己一生的夙愿;还是一辈子留在自己家人身边,慢慢终老,这两股念头在脑海之中辗转反侧,相互较量。
最后,他还是选择了前者,为了自己的夙愿,在一个风雨交加,漆黑的夜晚,他离开了黑白双妻的缠绕之下多情而温暖的怀抱,离开了自己才刚刚满月的女儿,离开了这座带给他无限荣耀的官邸,明天他将不再是那赫赫盛名的开国大将军;不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更不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他只不过是一个天涯流浪人,孤独伤心客。
他将不懈的去追求那自己的梦想,那高处云端的凌宵宝殿。当他跨出官邸的那一刻,他的心滴血了,他的眼朦胧了,他回头瞥了一下这座府邸,仅仅只是一瞥,他害怕看久了就会回去,回到自己妻子身边,去逗自己的乖巧的女儿小保琳,听着她“咯咯”的笑声,是那样的清脆,那样的优美!
他独自一个人从长安出发,迈过黄河,翻过秦岭,跨过巴山,进入了益州(古成都名字)地界,怕地方各路州官认出自己,把自己装扮得邋遢至极,满脸的污垢,不知道究竟堆积了多厚,浑身的臭味让官道上行走的人畜莫不退避三舍,行至城门口,士兵无一不是捂住鼻子例行公事,也算是自己平时治军严谨,没有被臭跑的,也没有恼羞成怒的,将官也算是比较平易近人,还算是顺利的蒙混过关了,没被自己的部下认出自己,尉迟恭自嘲的笑了笑。
第2章:意外救人
独自一人行至锦江边上,“扑通”一声,一头扎入水中,痛痛快快的洗了个“除垢澡”,刮下了身上厚达近寸的污垢,把头上凌乱如鸟巢一般头发理了理,清除了头上的杂草,换上一身干净的青衣,重新扎好发髻,系上黑色头戴,再次回头看了看这条锦江,自己自出来以来唯一一次洗澡的地方,前面不远就将离开大唐的疆土,离开生养自己的水土,离开故乡的父老乡亲!
蜀山地界辽阔,南北纵横,大多是高山悬崖,毒瘴池沼,猛兽毒物,层出不穷。
尉迟敬德这一路行来,可以说是九死一生,即便是这个曾经刀口舔血的武将,也是经受不起这样的折腾,换做常人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遍,自己经常是白天躲避瘴气,池沼,猛兽,夜晚休息时候还要防御毒物攻击,再加上蜀山广阔无际,何处觅仙踪?
一股失落的心理油然而生,但他天性坚韧不拔,越挫越勇,仅仅只是在一刹那就把这种念头甩出了脑海,继续去追寻自己的夙愿!
他终日在山中漫无方向寻找着,犹如行尸走肉般的乱走,遇到山上的采药人、打猎者或者砍柴人就向别人询问这一带有没有发生什么奇异事件,或者说是有没有仙人踪迹,刚开始淳朴的人民还是很细心的和他讲解,但是随着时间与次数的增加,山人们都渐渐的以为他不是疯子,就是傻子,都喜欢笑着称呼他为“傻大个”,谈笑间,满是对这个八尺男子的同情。
他本性憨厚善良,直爽豪放,不想去和这些山野村夫解释,还经常的帮他们担柴,锄药,捕猎,久而久之,大家都喜欢上了这个“傻大个”, !*’最新; 可是从一天早上起,他们就再也没看到过“傻大个”了。
原来,一日他在横断山脉落石峰山涧之间救起一青年,当时那青年昏迷不醒,出身军旅的他,知道一些救人的窍门,于是拿出一些平时从采药人那得到的一些醒神草药以及一些山中老参碾碎,扎出汁水,灌入其口之中。
大约过了一柱香时间,那人醒了过来,脸色一片苍白,缓慢得从自己身上取出了一颗泛着金光的小丹丸一口吞下,闭上眼睛,片刻之后脸色恢复了红晕,虽说眉宇之间还是说不出的疲倦,但较之先前已经是一百八十度转弯了。
当他拿出丹药的那一瞬间,香气四溢,仅仅只是嗅了一下,尉迟恭就感觉到人好象年轻了不少,精力旺盛,直觉告诉他,这丹丸应该就是传说中丹药。
那人睁开眼后,两人相互寒暄之后,互相通报了姓名,原来那人姓徐名弘字路闵。
徐弘起身向尉迟恭深鞠一躬,笑着说道:“多谢尉迟兄弟及时搭救,要不然我说不定现在已经是某只猛兽腹中之餐了。”
“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徐兄休要再提”
“哈哈,好!不知兄台为何会在这蜀山群落之中,实在是让人费解。”
“说来惭愧,我是为寻找仙人踪迹而来的,请勿见笑就是了。”
徐弘听及此言,陡然一惊,眼中光芒稍纵即失,轻声问道:“敬德兄弟,你真相信有神仙之说?”
尉迟恭哈哈大笑,道:“古往今来,神仙之说,早已传下不了几千载,莫不都是空穴来风?”
是夜,两人相谈甚欢,随处寻一山洞,席地而睡,各怀心事,不表。
次日清晨,当尉迟恭醒来,徐弘早已不见踪影,只是门口泥土上有一条用树枝写的一行小字:
“辗转反测,思之再三,吾不忍欺骗于公,吾本姓上官名警我,乃峨嵋之修道之练气士,徐弘乃吾入世之化名。前日入南诏搜寻魔踪,不料行踪败露,被群魔围攻,重伤,御剑回山途中,被强敌击晕,掉入落石山涧,幸遇君。得知君名,吾备感惊异。
尉迟大将军,声名显赫,即便我辈修道之人也是深闻其名。然则恩公,甘愿弃锦衣玉食,高官厚禄,舍家离乡,千里迢迢,入蜀之穷山,滇之恶水,九死一生,其心志之坚,吾甘拜下风。
如吾回山,必向师门举荐恩公,恩公只管去南诏大理城等候佳音,他日相会,吾再行拜谢,君观毕,敬请涂之,免留纰漏,有害于公,吾罪之大,万死不足以谢。峨嵋上官警我留。”
看完这段话,尉迟恭长长舒了一口气,回想起这一年的辛苦,乞丐似的从中土到流浪到蜀山,僵尸般的在蜀山各个山峰之间的奔波寻觅,终无所获,原本都快近乎崩溃的神经终于得到了第一次的放松。
起身纵声长啸,四野皆是回音,满脸掩饰不住的是高兴,是兴奋,是无边无际的渴望!
角落处,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这个几快癫狂的男子,年幼的他不明所以!
“羿儿,走,我们去大理!”
一把抓起那角落处只有一岁左右的小男孩儿,将他扛在肩膀上,涂掉了上官警我留下的话语,飞也似的往南诏都城大理跑去。
第3章:有子名羿,金箭灵童
“义父,您是不是又在想念义母、姐姐和那些老友们了吗?”
一道稚嫩的童音把尉迟恭从遥远的回忆之中拉回了现实,每当尉迟恭被情感所困惑,或者是陷入悲哀情绪之中,这个小孩的出现总会让他忘却很多悲伤。
看到这个孩子,尉迟恭欣慰得笑了笑,想起自己的女儿,估计也是这么大了,也是这么的可爱。
可是自己啦?自从那年不告离家出走,而去追逐那曾经何许缥缈的仙道,到如今已经是将近十一个春秋了,家人还好吗?双妻会原谅自己吗?女儿会不会记恨自己?自己已经从当年的壮年快变成老年了……
“傻孩子,当你以后长大了,你就会明白的,很多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我当初离开他们去追求仙道,至尽仍未实现,实在是无脸面回去见他们,希望她们不会怪我……”
“搞不懂你们大人事怎么想的,明明就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偏偏被您想得复杂,死爱面子活受罪阿。”
那小童说完话,还摇头晃脑的,一付老气横秋的样子,尉迟恭哭笑不得,这个孩子真的可爱,当初果真没白捡他,陪自己生活了十年,为自己找了不少生活乐趣。
记得那是离家半年的时候,也是进入蜀山地界二个月的样子;那天整个苍穹仿佛要坍塌了一般;黑压压的一片;给人一种窒息的感觉;难受至极。
天空之中乌云翻滚;雷电交加;数不清的白金闪电与青黑闪电;交叉充斥;感觉就像两个杀红眼的仇人;不打倒对方誓不甘休。这样的电光一直持续了将近一个时 看?书/。;' 辰,原本以为大雨将至,慌忙之间找了一个小洞穴藏身起来。
但雷电歇了好一阵而不见下雨,他懵了,这种怪事他将近四十年来第一次碰到。可是让他更家吃惊的事情还在后面,他右眼角瞥到半空之中乌云之内一颗金色的亮点正急速的向他所在的小洞飞来。
来势之猛,速度之快,转瞬之间就接近洞口,要是被这东西砸中,不死起码也得重伤,他赶紧把脑袋偏开。只听到“嘭”的一声,那个亮点砸中了尉迟恭的颈部根处,接着又是“咚”的一声,尉迟敬德八尺的身躯倒在了地上,他晕了过去。
迷迷糊糊之中,感觉到什么东西在扯自己的胡须,麻痒麻痒的。睁眼一看,一个古铜色皮肤的奶娃娃,正在用力的拔弄着自己的胡须。
乖巧可爱的脸蛋,红仆仆的小手,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一件白金色的小肚兜,上面镶嵌着九颗火红的小珠,一字排开,每颗珠子周围似有火焰燃烧一般,肚兜大小适中,刚好包裹着他那小小的身躯。
左手戴着一个古朴的手镯,分不清是什么材料制造的,似玛瑙更似翡翠,似白玉但也像白金,偶尔闪烁出五色的光芒,煞是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