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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顺头昏眼花,靠在玻璃门上好一阵才缓过来。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玻璃门后面就是她曾经布置过的家,那么温馨的地方竟会这样黑黢黢得令人害怕,房间里象是一个黑洞,铺天盖地在她眼睛里无限放大,放大,仿佛迫不及待要吞没她。所有的噩梦都没有这一刻的恐惧来得凶猛,来得清晰,她的喉头猛然涌上一股腥甜,支持不住她又去扶墙,腕上的镯子碰上了冰冷的玻璃,清脆一声响,她的视线才被这镯子吸引过去。即算是这样黑暗的境地,镯子仍然散发幽幽的紫罗兰的光芒,她以前光顾着欣赏她的漂亮,却怎么也想不到原来那样妖冶的漂亮会有一天这么骇人,那种幽灵一般的闪亮像是一只躲藏起来的阴鬼,邪恶的眼睛在笑。她发了狠用手去掳,却怎样也掳不下来,这个镯子自她主动从他那里带上的那天就掳不下来,手腕被她执拗的狠劲勒得发红,生疼生疼,那镯子上的寒意却冰凉刺骨。这是她主动带上的镯子,取不下来能怪谁。
这时门口想起铃声,叮咚叮咚,以往的这个时候林顺总是在家期待程敬南回来,悦耳的门铃一响,她就飞奔向门口去为他开门,这个时候林顺却觉得如此的滑稽可笑。胡疏按不开门,小区的保安明明说看见她在阳台坐了一下午的,他开始不安,用力的拍打门大声叫:“林小姐,林小姐,请开开门。”
叫了许久,林顺只呆愣愣的靠着阳台的玻璃门,仿佛在看一场表演,好像意识都跑到遥远的地方去了,她竟想不到去开门。
胡疏动静太大,保安被他的声音吸引上来,害怕引来其他住户的不满刚要责备,胡疏一把抓住保安,急得冷汗都出来了,说:“快帮我开开门,林小姐在里面呆了一天,我怕她出事。”
高档小区的保安很是负责,联想起林顺回家来时那失魂落魄的样子,苍白的脸色,他不禁也暗自担心,马上很配合的去取了钥匙来。
胡疏打开门,按亮灯,林顺站在阳台处,不适应这乍然的光亮,本能的抬手去挡。胡疏忙走过来关切的问:“林小姐,你怎么了,还好吗,发生什么事了?”
林顺看着眼前的胡疏,清清楚楚的面容,清清楚楚的声音,一脸的焦躁,这是胡疏,真真实实,还有什么不是真的呢?
她竟然微笑起来:“胡疏,你怕什么?你怕我真的走了?现在,你肯带我去见他了么?”
“林小姐……”胡疏真是左右为难,瞧她神色又甚为担心,先安慰道“林小姐,您别生气……”
林顺这时候反倒有一阵别样的冷静,声音平静如水,也冰凉如水:“胡疏,你不用害怕,你现在带我去见他,我要见他。”
胡疏嗫嚅着,搓着手,捉襟见肘:“林小姐,程总,程总……”
到现在,到这个地步胡疏尚且想要找借口,她厉声道:“我想不出来两个人在同一个城市有什么天大的事见不了面,你带我去,他要做什么我等他就是,胡疏,事到如今什么话都不用说了,我只要见他一面,我林顺没脸没皮跟他一场,他如今,他如今……”说到这里眼中盈盈的泪珠再也支撑不住,絮絮的落下来,这样一种弱态,胡疏看了都不忍。
林顺怎么能不难过,这个男人,她付出了一切,她怀了他的孩子,然而他却是这样来骗她。明明是他千里迢迢赶到云南把她接回来,明明是他坚持在一起,明明是他,那样多的过往在眼前一幕一幕放过去。经过那么多的事,经过那样多的人,那样多的爱,那么多的从前,这还不够吗?前程往事历历涌上心头,共同经过的事,甜蜜惊险,现在却统统变成了一把又一把尖利的刀,猝不及防的刺进她的心里,一种撕心蚀骨的痛,深入骨髓,浸润到血管里,筋骨中,尸骨无存。
心痛到麻木,她捂着胸口喘着气,对胡疏说:“我要见他!”到这步田地,她连说话的力气都是微弱的,她哪里还有力气,唯剩头上大颗大颗的冷汗。
第 三十四 章
胡疏不敢再多说,忙给程敬南打电话,这一次他接了。胡疏本以为程敬南定是要责难于他的,看这情形一切竟是他透露出来的,程敬南并没有见过她,可程敬南没多说,只嘱咐他把林顺带到中庭办公室,他马上来,也没说要林顺接电话就挂了,胡疏放松一口气。
胡疏挂了电话,林顺率先走出去,直到上了胡疏的车她都没有再说一个字。胡疏担心她走不了几步就会倒下去,她的脸白得透明,可这倔强的女子一步一步走得虽然艰难可也坚定,看得他心中甚是不忍。他也不再多言,车开得很快。
这几日N市的天气甚为反常,前几天是大雾不散,这几天又转成阴天,乌云密布的天空黑得骇人,黑沉沉的象是要压下来,一种山雨欲来的压抑却又不下雨,只在昨天晚上下了一阵,可时间也不长。今天更是不同寻常,一种妖异的阴沉晦暗,仿佛天空在预谋着天下大乱。
林顺面无表情瞟一眼窗外,天空是这样沉闷,闷得她透不过气来,仿佛是要吞没她。她坐在车里心思百转千回,她是这样爱他,经过那么多事,她当然也相信他是爱她的,可是又为什么要这样做?她只有紧紧咬着唇,嘴唇仿佛要被咬出血印子来,可是她混若不觉,唯有这种痛楚才能提醒她现在不哭出来,她不能哭。
下得车,胡疏还是不敢多说只把她请进电梯,站在她身后。林顺年纪不大,在胡疏眼里可算是个小女孩了,可这一刻他竟对她产生了一种惧意,仿佛凛然不可侵犯。
这时候整栋大楼里都没有人,林顺走进程敬南的办公室,轻轻吩咐胡疏出去,胡疏也不敢久留,到大门口去侯着。
林顺抚摸着红木办公桌的边缘,这里是如此的熟悉又陌生,她想起有一天她忘记拿笔记本懊恼的走上来,她站在门口的巴西木后看见,里面窗帘没有拉,阳光透过落地窗户照进来,金色的光线度在他身上,睫毛在阳光下被染上一层金色的光芒,纤毫毕现。他陷坐在皮椅里,紧锁的眉头,飞薄的嘴唇紧紧抿着,下颌的线条刚毅,一只手扶着头,另外一只手温柔的抚摸着笔记本上IBM凹凸的商标字样。平日里他总是一副冷静睿智的样子,这一刻他的脸上竟有稍许迷茫,这样的他看得林顺心直发软。
剔透的眼泪终于无声无息的滴落在办公桌上,回头看那株巴西木依旧摆在门口,茂盛着郁郁葱葱。可是——却已经物是人非。
这一路她坐在胡疏车里,死死的抠着手心,死死的咬着唇,那样倔强,一开始她真是恨得连杀了他的心都有了,他这样负她然而还要这样骗她瞒她,他居然……可是看见这张办公桌,想起这些事她的心又酸楚的松动起来,这是她那样爱过的人,这是她孩子的父亲。跟他在一起,经历那么多的事,怎么可能随便忘记,跟他在一起,她只要一想到自己是他的,连自己都想对自己好,生怕他会担心。只是,那么多的事,爱与恨却都这样鲜明深刻,每一件事,每一句话,终须清醒,就算曾经那样亲密过又怎样。
程敬南轻轻推开门却停在门口,办公室里没有开灯,他也不敢开灯。
林顺声音如常,传过来,“敬南,把灯打开。”
仿佛很多个从前她在家里等他下班,关了灯在沙发上睡着了,有时候他打开门她惊醒,然后叫他:“敬南,把灯打开。”此刻她又这样说,程敬南的心恍惚着,抬手按亮灯光。
林顺在窗前转过身来,看着程敬南微笑,这种虚幻的笑看得程敬南悚然心惊。
林顺隔着一个办公室的距离看他,大概来得匆忙,他从来一丝不苟的头发如今额前却飘落着几丝凌乱,眉毛斜飞入鬓,眸子里是一片深海似的黑,无数个晚上他便是用这样的眼睛看着她,看着她未着寸缕,看着她在他身下婉转承欢,无数个白天她上班的时候总是走神思念的眼眸现在却如此复杂,轻轻闪动着不安。
程敬南,他竟然在害怕?
这个游遍花丛,这个杀伐决断,这个无论是事业还是女人上都是游刃有余的男人,竟然会怕她,此刻他连走到她身边来的勇气都没有。
程敬南居然在怕她。
也许他对她是心虚的,所以害怕;又也许他是畏惧她的爱会转移成恨,所以,这一刻他止步了。
她再度轻唤了一声:“敬南。”
程敬南开始不安:“你怎么不开灯?”
她轻轻笑起来:“我在思考,我在想一些事情。”
“想什么?”
“我在想原来不开灯这个世界这么黑暗,你曾跟我说北极星永远不会移动位置,永远照耀在头顶,可是今天晚上我怎么也看不见它,你看,天空尽是乌云,虽然它还在那里,它不会移动,可是我找不到它看不见它又有什么用呢?敬南,你说是不是?”
她巧笑嫣然,声音软软的,飘进他耳朵里,她笑:“敬南,你说是不是?”就仿佛很多个彼此分享的夜里,她在他耳边吹气如兰,一点点呢喃:“敬南,你说好不好?”她要求他的时候总是这样撒着娇,他明明知道,然而却无法抵挡,只贪婪看她的模样。
他不知道她到底知晓多少,只是听她的话,暗自心惊,也不知道开口说出什么样的来好,竟是呆立在原地。英明睿智,冷静过人的程敬南居然会有一天被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梗住了喉。
仿佛林顺也读懂他的思想,她也想起那些夜晚里,她好像也是这样问他的,好不好,是不是,可不可以?那些令人脸红心跳的夜晚,酣畅淋漓的热情,他将她抱得那样紧,缠缠绕绕的都是他,他的气息,他的手臂,他的温度,如此鲜活,他将她送上高潮,然后在她筋疲力尽的时候抱紧她给她倚靠和温暖。
他说去旧金山的这些天,她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只要是想起他,想起他不经意的温柔,她便只剩满心的甜蜜欢喜和依恋。
可是再缠绵悱恻又如何,再惊心动魄又能怎样。
这样的夜里,她被他眼里闪过的一丝不安刺痛,痛到全身打起寒颤,她是这样寒冷,他却连走上来拥她入怀的勇气都没有。
一切在他一闪而过的眸光里她已经寻求到答案,他终究是放弃了她。他曾经为她付出那样多,她曾经也那么不顾一切,可是他终究是放弃了她。
从胡疏的电话里她早就直到始末,可是这一刻她还是会心痛得无以复加,她原以为她应该早就麻木了的,可是这一刻心还是被他这一掠而过的不安眸光伤得献血淋漓。爱着的人,说着的话,音容笑貌,如此清晰。
从N市到云南,千山万水的跋涉,凶险万分的奔波,绕过大半个中国,他把她找到,他们是如此千辛万苦,才走到一起。可是这份千里迢迢惊心动魄的爱啊,却是如此的短暂仿佛刚刚怒放盛开的鲜花,饱满在枝头,却豪无预兆的零落成泥,跨越委顿衰老,由极致到消遁,比昙花还短促。
林顺看着程敬南,终于平静下来。
“敬南,你怎么不过来。”程敬南依言走上前去。林顺笑着拉过他的手,心疼的说:“敬南,这几天变天了,你还是穿得这么少。”
程敬南心痛如斯,声音喑哑:“顺顺,你别这样。”
林顺抬起头来仍旧笑,无限酸楚:“那你要我怎样?”
程敬南没了声音,林顺嫣然一笑,仿佛一种了然,笑容再甜,梨涡再醉人,然而眼里却是浓浓的心伤心死,化不开,挥不去:“敬南,你知道吗,其实我很不希望看见你这个害怕的样子。”
林顺到底有多了解他,以前在夜未央里,她常常拉着他诉说,都是一些小女孩的青涩心事,他却可以静静的听她说,陪着她,沉静、浑厚、淡定、平和,这才是她喜欢看的他的样子。在一起之后也偶有问询他的身世,他经历得那样多却并不夸夸其谈,很多事都是一略而过,她却自是能猜出他经历非凡。
少年时候便孤身在外,形单影只,身边连一个知冷知热的亲人也没有,在异国他乡颠沛飘零,坎坷打拼。艰难困苦他对她说起的时候总是一笑而过,自我解嘲。然她怎么能不感同身受呢,她那样爱他,怜他,只是恨自己在他经历那些的时候她尚且只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她总是怜他,连他后来听他说起在女子中间左右逢源,她都心生怜意,虽然如今的他果断自如,刚柔并济,但是所遇到的人竟没有一个走进他的心里,她总是惆怅,亦是庆幸她遇上了他,心里常常暗下决心将来要对他好。
只是林顺到底有多了解他,心现在就有多疼,也许黄岩说得对,他这样的男人即使辜负了别人,可心里总是恨他不起来,甚至还要为他感伤心痛。
程敬南到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