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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踪-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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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家老人在茫茫黑夜中独守灵堂,这的确需要过人的胆量,就算是成年男子也未必有这个胆量。村里人听了王老太这个解释,也没有起什么疑心,就这样把李哇啦的棺材给安葬了下来。
王老太从那以后,除了必要的下地干活以外,就很少再出家门了。那个年代,物资极为匮乏,王老太又没有奶水可以喂养孩子,就用着一些菜汤稀饭粥勉强将婴儿喂饱。
就这样,日子一晃过去了五年,孩子也一点点长大了。王老太看着一天天长大的孩子,心里美滋滋的,甭提多高兴了,她甚至完全忘记了这孩子是从棺材里出生的事情,只把他当成是自己的亲生孩子。
王老太并不希望被孩子称为妈,她觉得自己太老了,所以就让孩子叫她奶奶。王老太虽然没有什么文化,都说贱命好养活,王老太就给小娃取了个名叫傻娃。
傻娃不懂事的时候还好,可是,随着年岁的增长,傻娃对于外面的世界越来越好奇,他不明白为什么奶奶永远也不让他走出这个矮小狭窄的屋子,他想出去玩,想在外面的田野里拼命地奔跑。但是,每每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王老太就会变得非常严厉,坚决不让他出去。
但是,纸毕竟保不住火,出于对外面世界的向往,傻娃还是冒险走出了屋子。那一天,王老太下地干活,傻娃便跑出了屋子四处闲逛。那是他第一次离开王老太那昏暗的小屋,虽然村子并不大,但他还是迷路了,他看每一个房子都很相像。
找不到回家的路,傻娃坐在地上开始嚎啕大哭,引来了众多村民的围观。村民们问孩子的父母是谁,傻娃的脑子里压根就没有父母的概念,他只是听王老太说他是在田地里捡来的,于是就说出了自己是王老太的孙儿。
村里人十分惊讶,喜欢凑热闹又是乡下人的通病,一听这孩子的话,顿时对这孩子的身世起了怀疑。那王老太年轻的时候丈夫就死了,从那以后一直都是孤苦伶仃的一个人,怎么平白无故多出来一个孙子,而且,这孩子简直就像是凭空蹦出来的一样。
村里人把傻娃送到了王老太的家中,那时候,王老太已经急哭了,看到傻娃抱住就不放手。
村里人对傻娃的身世向王老太盘问。王老太一开始说是从田野里捡来的,但是,这样的鬼话只能用来骗小孩子,大人根本不相信这样的说辞。
几番对峙,王老太没有办法,只好把怎样遇到傻娃的事情说了一变。村民当然还是不相信,认为王老太鬼话连篇,竟然还有人干脆说王老太几年前偷汉。这样的说法王老太根本无法接受,几年以前,她就已经六十岁了,还谈什么偷汉,简直是对人的侮辱。
王老太提出挖坟掘尸一探究竟。也是村子里的日子太过于平淡,村民的生活没有其他的事情,竟然就真的把当年李哇啦的棺材刨了出来,开棺一看,果然,情况就如王老太所言,整个棺材里,只剩下一具已经严重腐烂的皮囊,却连李哇啦的骸骨都没有看见过。
王老太以为这件事就可以这么结束了,但是,村里人得知了这傻娃的身世,显然不可能在容忍他继续呆在村子里。村里的出马算命的人更是直言说着傻娃就是个妖物,应该杀掉。
王老太拼了老命才护住了傻娃,没有办法,她只能对村民们说,她会自己把傻娃扔掉,从此以后,村里的人绝对再也见不到傻娃。村里人只给王老太三天的时间。
当天晚上,王老太与傻娃埋头痛哭,彻夜未眠。王老太对着傻娃说:“傻娃呀,你本来就不是俺的孙子,你走也是老天注定的事情。奶奶身子骨也老了,估计着也活不了多久,俺要是一死,那村里人更不会放过你,但是你放心,奶奶一辈子无儿无女,养了你五年,实在是奶奶这一辈子最幸福的事情,奶奶不会丢下你一个人不管,明天咱俩就到城里给你找个好人家,奶奶是看不见你长大以后的样子了。”
傻娃年岁还小,根本就听不懂王老太再说些什么,只是感到自己就要与眼前这个朝夕相处的奶奶分别了,就哭着说:“奶奶,奶奶,俺再也不出去了,俺就在家里呆着,你别不要傻娃。”
可是,现在再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第二天一早,王老太就带着她几十年来所有的积蓄准备进城为傻娃找一户人家收养他。
1951年,建国不久,买卖人口的事情在偏远地区还时有发生。王老太进了赤峰市,游走了两天就遇到了三个买主。但是,前两个买主王老太怎么看都不像是好人,害怕若是把傻娃卖给他们恐怕以后会学坏变成一个小偷或是其他的人。而最后一个买主,虽然出的价钱明显低许多,但是看上去给人的感觉很踏实。
这个人穿着绿色的中山装,带着一副眼镜,看上去至少也有五十来岁。他自我介绍时说他是一个老学者,没有妻子,没有子嗣,但是又十分喜欢小孩儿,希望能让自己有个后人。
王老太是山里人,一听说对方是知识分子,立马觉得对方高高在上,觉得傻娃若是跟了这个人,以后没准会有大出息。
老学者打听了一下傻娃的情况,发现他的确是无父无母,商量好价钱,便要将傻娃买走。临走前,傻娃与王老太又是抱头痛哭,傻娃说什么也不想离开王老太,但王老太知道,这孩子要是跟自己回了村里,早晚都是一死,所以,虽然心痛万分,但也只好如此。
老学者把钱给了王老太,王老太接过钱竟然分成两份,把其中的一份又还给了老学者。
老学者接过钱,有些惊讶,问:“老大姐,你这是什么意思?”
王老太抹着眼泪说道:“这位老爷,俺看您是有学问的人,才把傻娃卖给你,俺老太并不是求钱,只是希望这孩子以后能有一个好人家养大,老爷虽然是一个人,但总归是城里人,这一半的钱俺返给您,您拿着这钱给我孙儿买些好的吃,别亏待了他。”
老学者一看这王老太是真舍不得傻娃,便提出不买了,但王老太又坚决不同意,最后只好收下了王老太返回来的一半的钱。
临走时,王老太说:“老爷,您放心,俺绝不会再来找傻娃的,俺只想问问您贵姓,以后好给俺老太留个想人儿的念想。”
老学者不忍直视王老太那噙满泪水的双眼,只是低声说道:“老大姐您放心,这孩子我一定把他好好养大,让他做一个有用之才。敝人姓汪,名字叫做汪育生,您要是以后想您的孙子了,可以随时来看看他。”
王老太含着眼泪默默离去,她不可能再去看傻娃了,因为,这一路她悲痛欲绝,老身子骨经不起折腾,没等回到村子就客死他乡了。


 第一章 背尸体的年轻人

    第一章背尸体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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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夏,四川成都平原,一处偏远的山区。
天气闷热异常,远处吹来阵阵热浪,才走几步就让人汗流浃背。
在未知名的公路的尽头,正缓缓走来两个青年。他们从西方而来,看样子应该是从高原的方向一路走到这里。
两个年轻人其中一人身穿运动装,长脸,皮肤白皙,看上去似乎有些病恹恹的样子,但是脸上却挂着如阳光般灿烂的笑容。他身材匀称,身形不算高大,但身体异常结实。在他的身边走着另一个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一脸从容淡定,脸上没有丝毫的表情,长相俊俏,似乎有些内向,在他的身后,背着一个大大的麻袋,不知道里面装着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两个人看上去都有些疲惫,似乎已经赶了几天的路程。长脸青年拿出背包里的水壶,喝了一口,然后问身边的年轻人道:“阿成,你要不要喝一点?”
年轻人没有说话,他接过长脸青年递过来的水壶,只喝了一小口就又还给了他。
长脸青年看着他,有些尴尬地笑了笑,说道:“阿成啊,别总你一个人背着啦,要是别人不知道还以为我欺负你呢,要不我来背一会儿?”
年轻人什么话都不回应,似乎有些倔强地自顾自地背着麻袋继续往前走去。麻袋看上去并不是特别沉重,但是,在火热的夏天,麻袋紧紧地贴着皮肤还是让他有些燥热,但他不希望别人来帮忙,他认为没有那个必要。
长脸青年暗自做了一个鬼脸,旋即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他性格天生开朗,是一个标准的乐天派,不管是面对什么样的情况,危险也好艰难也罢,他都喜欢笑着面对,自嘲与调侃他人是他的拿手好戏。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和那个一句话也不说的阿成呆在一起。一路上,无论长脸青年说什么笑话,那阿成就像是面瘫一样,一点反应也没有。长脸青年有些失望,这几天,他压抑坏了,不过好在这样的日子就要熬出尽头了。
他们顺着笔直的公路一直朝前走去,大约在上午十点钟的时候,他们看见在道路的一旁停着一辆越野吉普车。靠着车站着一个男子,他满脸伤痕,似乎是被刀划伤了一样。那人带着墨镜,嘴里叼一根香烟,显然是在等着两个年轻人,看见他们一点点走来,不禁挥了挥手。
长脸青年迅速走上前去,嘴里嚷嚷着道:“我去,震哥你总算来了,再这么走下去,我这两条腿都快折了。”
戴墨镜的震哥笑了笑,问道:“没出什么差错吧?”
长脸青年嘿嘿一笑,说道:“我梁赞办事你还不放心?一路上水到渠成。”
这时候,那个背东西的年轻人也走了过来,语气冷淡地说道:“你要是不出手的话,我们就更隐蔽了。”
“哎哎哎,阿成,你别哪壶不开提哪壶啊。”梁赞看那个阿成要揭发他,立马转移话题,说道:“不过阿成的枪法真的是太准了,那么一个大活人,正走路呢,一枪过去,不偏不倚,直接打中那南巫的脊椎骨,当时就让他失去了行动能力,我估计全国也没几个人有你这两下子。”
叫阿成的年轻人没有理会梁赞的抬举,他一下子打开了吉普车的后车门,把身上的麻袋放了进去,说道:“都说了,你别叫我阿成,就叫我的名字——舒景成。”
梁赞撇了撇嘴,说道:“叫你外号这不是显着我们两个关系亲密嘛。”
舒景成没有再搭话。戴墨镜的男子走到汽车的后备箱,打开舒景成背回来的麻袋,那里面是一具辨不清男女模样的干尸。那干尸似乎已经长期风化过了,有些年头了,所以,在这样一个炎热的夏天里,它竟然没有散发出一点臭味。
戴墨镜的男子重新合上麻袋,说道:“我们得快上车,今天晚上之前就赶回成都去,不过车上有这玩意,我们就只能走野路了,到时候我们再联系接应的人把尸体送回东北。”
三个人点了点头,一齐上了车,为首的墨镜男发动了汽车,一路绝尘而去。
梁赞自己坐在车里,看着飞驰远去的稻田,他觉得没什么意思,看见墨镜男又点燃了一支香烟,就说道:“珍爱生命啊,震哥。”
墨镜男咒骂了一句,说道:“别管我了,你们两个睡一觉吧,去成都还有一段路程呢。”
梁赞回头看了看坐在后座上的舒景成,他正在翻看一本书,样子很安静。梁赞忍不住说道:“阿成,啊不不,舒景成,又看什么呢?”
舒景成翻了他一眼,似乎非常不愿意搭理这个话唠,把书本挡在自己的脸上,用另一只手指指了指书的封皮,上面写着《查特拉图如是说》。
梁赞嘟囔了一句,“我的天,就不能看点正常人能看的书?”
没有人理梁赞,他只好又重新靠回副驾驶的座位上看着窗外单调乏味的景色。他嘴角原本的笑容在一点点消失,他似乎想起了什么。
一直以来,这个年轻人都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在别人看来很无聊的人,他并不是希望向别人证明什么,他只是希望其他人在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能感觉到快乐,无论是多么凶险的地方都能够从容面对。愁眉苦脸地行事并不符合他的处世哲学。
但是,由于这个年轻人工作的原因,使得他周围的那些人总是一脸愁苦,整天紧绷着神经,看不到一丝笑脸。只有一个人除外,那个人的名字叫做范佩玺,或者说,范佩玺只能算是他的一个代号。
梁赞不得不承认,那个叫范佩玺的人总是有些蠢,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容易惹出各种各样的岔子,让大家陷入险境。但是,他还是很喜欢跟这个人一起共事,因为那个范佩玺了解他,并且曾经信任过他。虽然他们两个人现在已经是公开的敌人了,但是,他还是时不时地回想起跟范佩玺共事的时候。梁赞从小到大所接触到的所有人似乎都有着极重的心思,他的童年是灰暗的,所以当他遇见范佩玺的时候,他总是喜欢捉弄他一下。
他和身后的那个舒景成,他们两个在外人的帮助下获得了古蜀国祭司葬坑的信息,悄悄尾随南巫的人来到那里,由舒景成开枪杀死了其中一个南巫的成员。这两个年轻人虽然看上去都不大,但是两个人的身手都很了得,他们成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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