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定先就逃之夭夭,那些虚名什么的,在我们这些第一等人眼里,压根什么都不值。”
白色的鱼却自信满满的说道:“那小子啊,跑不了。上天总算对我不薄,赐给我一个第一等人的女儿,有宝贝女儿栓着他,这小子跑不了。我看人啊,比你准,这小子的弱点就是太过多情了。”
黑色的蝶把手指放在嘴边吹了吹,笑道:“谁说不是?要是纯纯不是我的宝贝女儿,我肯定下死力气去追了,即使只追到个屁,也是好的。可惜,上天造物太不公平了,让我遇到的都是庸脂俗粉,我在庸脂俗粉中挑了个最好的做老婆,还是逃不了庸脂俗粉的命。我啊,是真羡慕这小子,这小子把我们宝贝女儿抢走了,我心里也不平衡。
不过,我还是觉着这小子会早点溜走,虽然我们女儿能够栓得住他,但是我们可栓不住女儿,这女儿大了,胳膊肘还真是往外拐。”
“嘎嘎嘎”白色的鱼笑了起来,露出狂态:“我敢保证,这小子不会跑,不是他没看出来局势,而是他看出来了,还是要迎头而上。孤独城的人,我算是看透了,他们身上都有一股子劲,明知道要去死,他们还是会赴汤蹈火,比儒家那什么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狗屁道义要好一万倍,他们就叫这个火之意志。
这小子身上虽然和你一样,传承了暗的自由心性,但是也传承了火之意志。
所以,你敢不敢和我打赌?”
黑色的蝶颇有兴致的说道:“哦?怎么个赌法?”
白色的鱼笑道:“很简单,我会等到这次传承大会之后,再禁锢他,限制他的自由。如果他在传承大会中先逃走了,就算你赢,如果他完整的参加下来,那就算我赢。”
黑色的蝶漫不经心的问道:“那要是我赢了又怎么样?而我输了又怎么样?”
白色的鱼自信道:“如果你赢了,我就放下这狗屁首座神皇的身份,融合至高神器冰封王座也不要了,咱俩直接到地狱中去潇洒,如果你输了,叫我一声大哥就好了。”
黑色的蝶叹了口气,说道:“算了,难得见你这么自信的时候,我就不赌了。听你这么说,我也觉得那小子不会知难而退,反而会逆流而上,跟他老子一个脾气。”
“哈哈哈,你小子还真不是吃素的,要斗过你,我还得多磨练几年。”白色的鱼笑着说道,“你还别说,我估计这小子不仅自己会这样疯,还会带着孤独城的人一起疯。”
“如果是那样的话,那就显得太不明智了。”黑色的蝶摇头道,“这样的局势下,神域和幽冥都不会允许第三方的势力成长起来。孤独城如果要冒头,估计会被灭城,那小子估计也难以活得长久。”
“哈哈,你能看到的,我相信那小子应该也能看到。”
“怕就怕那小子看到了命运,还要去做,孤独城的人,脾气都是这样的。”黑色的蝶不无担心道。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将夜就能够超越第一等人,成长为世间独一无二的存在。”白色的鱼反而笑道。
“为什么这么说呢?”黑色的蝶疑问道。
“老蝶,你说我们活了多少年了?有快上万年了吧?”白色的鱼有些忧伤的说道:“上万年了,我们越活越明智,越活勇气却越小,当初年少的时候想要追逐的梦想更显得遥遥无期。如果将夜这孩子,在这么小的时候,就能够为理想而直面死亡,即使死了,他也会成为世间独一无二的存在。
就像我的纯纯一样,活的年纪虽然会段,但是看到的风景却不一定比我们少。”
黑色的蝶大笑起来:“我懂你的意思,你说的很有道理,如果一个男人能够在自己最年轻的时候,为了自己的理想而死,这样的男人即使死了,活人也无法超越。”
白色的鱼又有些哀伤道:“这孤独城也真是一个奇怪的地方,第一等人层出不穷,这崔牛算一个,晨风算一个,他生的小子又算一个。相比起来,我们神域就惨淡了,我们好不容易养出个女儿,却又活不了几年。”
黑色的蝶没有一点哀伤,笑道:“这个简单,让这两个第一等的小家伙生一个,估计也是第一等人。”
“好吧,这个主意不错!”白色的鱼笑道,“今天的月色真不错,兄弟,喝酒去?”
“自己跟自己喝酒,咱俩还真是寂寞,要是能够拉那小子来喝酒就好了。”
“额,还是算了吧!让他们俩小家伙腻在一起吧,说不定还真能生一个第一等的孙子或者孙女”白色的鱼笑道,随即又想到一件烦心事说道,“哎,忘了,我还得去见一见那个啥光灵之子,不然天上那群贱人又会说三道四,真是烦心。”
黑色的蝶得意的笑了起来:“得,这事只能你自己搞定了,这酒我先喝着,哈哈,无事一身轻松。”
说完,他就展开黑色翅膀,飞到望星台上,对着如银盘一般大小的月亮喝起酒来。
看着黑色的远去的背影,白色的庄作鱼突然笑了起来:“如果我有将夜那小子那么多分身就好了,不仅战斗时方便,处理起事情也顺心,最,还能够时常留下分身陪自己的女人。”
'正文 第四百二十九章 真爱之泪'
庄作鱼回来的时候,庄作蝶已经喝得小有酒意,正在望星台上放浪高歌,狂态毕露。
“嘿,兄弟,怎么一副被煮过的样子?难道是被那群傻子气到了?”庄作蝶便笑便问道。
庄作鱼的确是气不大一处来,说道:“我算是看出来了,现在的年轻人,一个比一个狂得没边,还自视清高,在我面前摆谱。当然,要只是一两只小虾米在我面前蹦跶,我也就当他们是浮云。可是,我们以前的兄弟到上界后,居然也染上了这种实力为尊,目空一切,除了主之外,他们最大的习气,让我看着就伤心。”
庄作蝶扔了一瓶5000万晶币一瓶的酒给庄作鱼,笑道:“你呀,还没看出来么?上面那群老家伙只所以让我们推迟传承大会,还不是让这群傻逼二代下来赚点神器?把我们四个兄弟也一并降临下来,估计是大我们灵界的质料的主意,想要我们碍于以前兄弟的情面,让这群二代们在下面为所欲为,不管生灵死活,收集质料,凝练神器。”
“嘿嘿,这群小人的心思,我怎么会不懂?说起来,我就生气,这日子越过越没意思了,整天和这样一群又无聊的家伙呆在一起,让我越来越不纯洁了。”庄作鱼吐槽道。
“嘎嘎”庄作蝶呷了一口酒,靠着庄作鱼的肩膀,说道:“看看,什么时候咱们也尥蹶子不干了,和路西法那家伙一样,不就换一身鸟毛么,照样能飞。堕落方显自由,堕落的天使才是最拉风的。”
“哎,你这么说,我倒是羡慕起路西法那家伙了。”庄作鱼撇了撇嘴,随即嚷嚷:“喝酒,喝酒,被一群小混蛋搅乱了心情。”
良辰美景,美人相伴,将夜倒是没有辜负他老丈人的殷切希望,已经完成了创造人类的伟大活动。
此时,美人在怀,纯纯在将夜的胸口画着圈圈,而将夜则两眼迷糊着,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纯纯突然有些担心的说道:“将夜,我们今天晚上就回孤独城吧?今天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我想我父亲可能会把你困在天空之城,不会让你回去了。”
将夜懒懒的笑道:“你呀,还真是和你老爹说的一样,胳膊肘往外拐,我们要是走了,相当于是你和我私奔,首座神皇大人估计鼻子都会气歪了。再说,把我留在这里也挺好的,正好和你做一对快乐的小老鼠。”
“讨厌,人家和你说正经事呢!”纯纯掐了掐将夜的肚子,示威道。
“好了好了,这件事情,我一个人是决定不了的,我还得和我老爹以及巨子爷爷商量商量,目前最为紧要的事情就是陪美人儿睡觉。”将夜懒洋洋的笑道,“把烦心事都留给明天吧,至少我们今天是最快乐的,不仅上了天空之城,而且还吃了一顿免费的晚餐,最后又被你老爹招待了一顿,虽然最后被恐吓了一下,小心肝现在还扑通扑通的乱跳,但是说回来,从望星塔上看风景,还是很有感觉的”
话没说多久,将夜枕着纯纯的柔软的大腿,一翻身就沉沉睡去。
用纤纤五指摸着将夜的脸,借着月光看着将夜如同婴儿一般纯真不失可爱的表情,庄纯的母性被极大的激发出来,抱着他的头,就好像抱着自己的孩子一样。
是什么样的男人,才能够在睡着的时候,还能露出如同孩子一般的笑,天真烂漫,没有忧愁?
“哎,真想和你就这样过一辈子,可惜,时间是一把催命的剑,让我心如刀绞”月光下,纯纯的眼神不由忧伤起来,俯下身去,亲了亲将夜,不经意间,竟然流下了一滴眼泪,滴落在将夜的额头上。
那滴眼泪神奇般的渗透进入将夜的额头之中,让将夜的额头发出一团晶莹的梦幻之光。这团梦幻的光升腾起来,在空中旋转一阵,就猛的扎进了将夜的心脏之中。顿时,将夜的心被一层金色包裹住,显得晶莹剔透,异常纯洁无暇。
如果将夜现在没有熟睡的话,他一定可以看见,那团梦幻之光是从他额头识海中的火种小球里发出的。那滴神奇的眼泪,竟然激发了火种小球一丝神秘的作用。
“我终于知道了,为什么他睡着的时候,像一个孩子,原来是因为他有一颗金子般的赤子之心。”纯纯抚摸着将夜的胸膛,嘴角露出了微笑。
梦中,将夜原本感觉自己回到了童年,自己和玄一起种树种地的日子,那会儿,他锄完地,正叼着狗尾巴草,看着天上的风追逐着云层在天空中慢慢的跑着。
突然,他感觉自己身子一动,居然有人从他身体下推了他一把,把他从地上翻了过来,摔了个猪啃泥,狗吃屎。
将夜吐出带泥的狗尾巴草,有些狼狈。看着眼前的始作俑者,有些好奇。
这人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不同之处在于自己的头发是金色的,而眼前这人是银白色的。自己穿着黑色的风衣,而眼前的男人是一声纯白的披风,一眼看上去,貌似比自己还有范儿。
将夜懂了,这家伙应该是自己的分身,不过自己的分身从来没有这么冒失的吧?敢顶撞老大?
“哎,你是小风子?还是没事干的那个小弟?”将夜有些郁闷的说道。
一身白色的男人懒洋洋的笑道:“你好,将夜,你可以叫我山云,大概,你可以认为我是你的。”
心之分身?
将夜这下懂了,如果是心之分身的话,那应该是自己的本心所化。自己的本心是懒人之心,那眼前这个一尘不染的男人应该是懒人分身无疑。
不过,貌似这个心之分身很不一般。
见将夜没有说话,这个叫做山云的男人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不好意思,刚刚我刚刚被人用真爱的眼泪解脱出来,感觉被人压着,就本能的推了一把。”
“真爱的眼泪?解脱?”将夜迷惑的问道。
“嗯,是的,我感觉我原来不是在这个地方,而是在一个叫做洪荒世界的地方”这个叫做山云的男人说的话,将夜越来越听不懂。
大概,谁在梦中都会有一些不清醒。如果是在现实中,他大概能够很快就回忆起来,火种小球女王大人曾经叫他山云。这样,他就是知道,其实山云就是将夜,而将夜就是山云。
不过,现在将夜只能够懒懒的一摊手,无奈道:“得,你还是先告诉我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吧!然后我们再讨论一下你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这个高深的问题。”
“赞同!”山云懒懒的笑道,“我现在就像是在梦中一样,记忆一片混乱。我唯一能够记得的东西是自己的名字,还有前不久,也就是我睡觉之前,我决定做梦梦见自己死了,因为我想知道死亡的时候是一种什么感觉,然后我就真的死了,变成了你脚下的影子。”
将夜难免要大笑起来:“哥们,你太逗了,难道你是睡觉的时候睡死的?”
“这有什么好笑的,能够在睡觉的时候睡死,是一种最完美的死法。尤其是我想要自己在梦中死,自己就真的死了,你是不会知道这种美妙的境界的。”山云说道。
如果将夜不是一个懒人,那么他肯定会和平常人一样,对自己这个心之分身的话嗤之以鼻,认为他的精神有问题。
因为将夜是懒人,所以他会觉得在睡梦中死去,的确是一种幸福的事情,而且想要自己在梦中死去,居然真的死了,这也是一种“美妙”的境界。
“好吧,作为一个懒人,我赞同你的说法。只不过,我很好奇,为什么你能够在做梦之前想要梦到自己死,自己就正的做梦梦到自己死了?”
山云笑道:“呵呵,这算是我个人的能力之一,我在睡觉之前想到要做什么梦,自己就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