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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契-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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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恨!我恨!我偏就是要逆天,我就不信老天能奈我何!”他发了疯似的甩开他,浑身散发出肃杀之气。“我改变不了世道,我可以改变我的命运,我可以选择我的去留!”

鸳鸯不独活,既然项卿已然不在了,他也不想苟活在这世间!

他运足了掌劲往身上几个大|穴拍下,一连三掌。

宇文透连忙自他背后抱住他,制止他自残的举动,然而他方才拍下的数掌却已让他呕出一大口血,神志虚无缥缈地飞掠前世今生,想要追寻那抹令他生死相许的身影……

“逆天!”

***

“啊”

在梦的边缘,宇文逆天穿透了遥远的时空回到现实之中。

他不断地喘息着,赤裸的结实胸膛不断地剧烈起伏,几欲忍不住那压迫胸膛的窒闷,任由冷汗沿着背脊滑落。

已经过了十年了,他仍然无法从那蚀魄断魂的痛楚中恢复。他忘不了他,始终忘不了。

那时候倘若不是大哥护住他的心脉,只怕他真是已赴阴曹和项卿履行鸳鸯契了。

没有死过,他不知道是否有神鬼,是否有魂魄,更不知道走人黄泉是否能找到项卿的身影,但是他现下活着却不一定会比较好,只因他仍是夜夜受无情的噩梦所折磨,时时告知他所犯下的错,让他明白这世间并非如他所想的那么简单,种不是他想拥有什么便可以拥有。

项卿始终不再回来了,他已经永远地离开他身边了。

他再神通广大,也找不出当年到底是谁泄露了他和项卿之间的事,更不知道到底是谁到尚书府通报了这件事的。

但即使查到了又如何?

沧海桑田,人事已非。

宇文逆天无神的寒眸直视着眼前的黑暗,失焦的眼眸见到的不是这房内的摆设,而是十年前的记忆,是十年前的绚丽回忆。

“逆天?”他身旁的人仿佛感觉到他的不对劲,掀开被子坐在他身旁。

“我吵醒你了?”宇文逆天慢慢地转过头去,在昏暗的空间里注视着身旁的男人,只是淡淡地笑着,没有太多的情绪起伏。

“你怎么了?”盂仕振用双手抱住他,然才触及他微凉的肌肤,便被他客气地拉开双手。“逆天?”

“你继续睡吧,我想到外头走走。”

宇文逆天只是对他淡然一笑,然而透着吊诡的月光,却让他轻易地发现,他的眸子里没有半点温度,比起自己当年遇上他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自从邵项卿过世后,宇文逆天脸上的笑不如以往那般张狂,少了霸戾的豪情,少了扭魂的邪气,即使笑着也不代表开心,但是他脸上始终带着笑。

在他心中只有一个邵项卿,没有他孟仕振,他见识到他的无情与冷漠,知道他脸上的笑是更伤人的武器。

字文逆天披了一件薄衫,开了门径自往后山走去,压根儿不在意身后的人如何想他;他一开始就说过了,他不需要任何陪伴,是他自愿跟上来的,遂他无须负责他的情绪。

他想跟在他身边就跟,不想跟就离开吧!他一点都不在乎。

宇文逆天在寒冷的天气中直往后山走,在邵项卿的墓前盘腿坐下,望着四下暗沉的天色和窒人的宁静。

只因项卿在这里,他才愿意在这里。

当年,或许是因为他真的发了狂,遂爹才会把这书院买下,将这家书院交由他全权处理,也不再逼着他成亲。

只有待在这里伴着项卿,他才能感觉到完全的自在。

这里有他们当年的回忆,那甜蜜而椎心的回忆在他眼前一幕幕飘落,历久弥新,他没有一刻忘记;但是时光却不曾停留,项卿的时间停了,他的却还不断地往前走,他走在这个没有他的世间好久、好久了。

好痛苦!

“项卿”

他将脸枕在碑石上,低低地唤着心爱的人,胸口发烫、眼眶发热,但是他再也流不出泪、哀号不出口了。

“项卿,我们生错时代了,倘若我们生在现下,说不定就可以像我的侄子那般幸福,能够深情相拥,能够挣得开俗世的枷锁。”他呜咽似的哺着,将脸靠在碑石上,仿佛是偎在邵项卿怀里。

一个人的孤寂快要把他击垮了,忍耐了十年,仿佛已经到了极限。

他很累,真的很累,却找不到一个可以真切包容他的人,除了项卿以外,其他人他都不要。

“项卿,你知道我那个傻侄子的脾性就跟当年的我一样吗?”也不管身边只是一块冰冷的碑石,他仍像十年前那般与他闲聊着。“这群年轻人真可爱,那个傻气的安之凤居然还自喻成梁山伯与祝英台,硬是要欺上迅羽。梁祝的下场一点都不好,真不知道那个傻孩子怎会爱上那戏码……”

他厌恶那种被世俗压迫的恋情,却对墓开化蝶的戏码极为羡煞;他一直等着这墓头可以为他打开,但是他等了十年,好遥远、好漫长的十年,仿佛要耗尽他的生命似的。

“硕卿,你质疑我对你的爱吗?否则你为何不愿邀我化蝶?还是因为那只是一个神话,根本就没有那种事……”

若不是答应爹不再喝酒,说不准他已经醉死在酒缸里。现实的人生太残酷,倘若不用一点酒麻醉过分清醒的脑袋,清醒的时候总会让他不自觉地想自残,活着便成了最折磨人的煎熬。

“化蝶也好,双飞也罢,我还在等着你的鸳鸯契,你要到什么时候才打算履行这分契约?”

鸳鸯契啊鸳鸯契,这是项卿订下的盟约,当初他还觉得好笑,现下却徒留空洞的契约供他吊慰。

曾经想过要忘了他,但他却麻醉不了自己、欺骗不了自己。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他坐直了身子,杂摄的眸子里是教人不舍的悲恻,口中仍哺前自语着:“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谁复在……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他是个武人,是个只懂得习武的粗人,向来瞧不惯文人的矫揉造作,但是他偏爱上了项卿,愿意与他共研学问诗词。

但是现在只剩他一人……

好累,这样漫长的人生,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耗得尽?

他在等着坟开同枢、化蝶双飞……

第2章

冷风飒飒,牵动凤凰山上赏景人潮的袖角乌丝,尽管煦日微现,仍稍嫌寒意,走在山径上的人潮,莫不缩颈遮面,惟有闲步在山径上直往山下小镇走的宇文逆天昂藏挺拔,似乎无觉寒意。

或许是武人之质比常人更壮实了些,寒意对他而言,仿似不存在一般。

他眯起勾魂的旭眸,垂下浓密如扇的眼睫挡去凛冽的风,任由单薄的衣袍和冠起的乌发在风中飘扬,仍是执意往山下走,一步急过一步,仿佛在逃,逃出心底的恶魔。

昨儿个的梦太真令他心神不宁地亟欲逃离那个充满邵项卿气息的地方,甚至踏出了十年来不曾离开的凤凰山。

一直待在那个地方,大痛苦了。

他永远无法原谅自己竟松开了手,竟然没能救他,亏他习了一身武艺,竟然连个人都救不了……

深深的愧疚纠缠着他,他痛苦地度日如年,而这样的日子才过了十年。

宇文逆天仿若游魂似的徒步走下山,空洞无神的魁眼失焦地瞪视着山脚下繁华的市集,看着熙来攘往的人潮,无意识地勾起淡淡的笑,脚步不曾停歇,然而他却不知道停留的地方在哪里。

能够让他停下脚步的地方,到底在哪里?

不知不觉中走出了哈喝声不断的市集,走进了胡同尾,他冷漠的眸角瞥见三两个少年正把一个少年围在一隅拳打脚踢的,倒在地上的少年看起来狼狈至极,不仅脸已挂彩,就连身上破旧的衣袍也已经有多处被撕裂。

他仍是走着,对于周遭的事情视若无睹;他只是停不下脚步,然而那群少年却挡住了他的去路。

“喂,滚开!”带头的一名少年怒扬着眉,恶声恶气地道。

宇文逆天没有答话,只是静静地瞅着他。他无意干涉,更没有兴趣介人,只是偏巧走到这儿来,希望他们能挪个地方罢了。

“你挡到我的路了。”他的嗓音是冻人人心底的冷。

“嘎?”少年闻言不禁挑高了眉,很标准的地痞流氓样,只是他还太年轻了些。在横眼扫视过宇文逆天单薄的装扮和无神的双眸后,他笑得更狂妄。“喂,他说要咱们走开,你们说该怎么做?”

另外两个少年将那名被踢得狼狈不堪的少年推开,晃到宇文道天面前,不怀好意地上下打量着他的穿着。

“这家伙不错,身上的东西还挺值钱的。”其中一个指着宇文逆天腰间所系的级带白玉说。

“那咱们该怎么做?”带头的少年笑问。

“那当然是……抢!”仿若已经失了王法,三两个尚未及弱冠之年的少年,一鼓作气地冲至字文逆天周身,两人抓手,一人则动手扯着他腰间的缓带。

宇文逆天微蹩起眉,膀子一收,随即将擒住他双手的少年震出几丈外,而正对着他腰上级带下手的少年不禁傻住,瞪着一双眼,手仍挂在他腰上,却忘了自个儿到底是要逃,还是继续努力以赴。

宇文逆天轻挑起眉,一把揪起他的衣领,将他整个提高地面。

然他身上的衣袍禁不起他这么一扯,刷的一声,只余一块破布残余在他手中,而少年人已掉落在地上,颤巍巍地直往一旁退,口中还念念有词:

“大侠饶命、大侠饶命……”相当经典的求饶方式和台词。

宇文逆天连照他一眼也没有,径自再往前走,然走不到几步,又有一道身影挡在他面前。这一次,他的眉峰已不悦地拢起。

“谢谢这位大哥的救命之恩,小弟寻千俯没齿难忘。”

宇文逆天眯眼一晒,发觉原来是之前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少年;他一身残破,手中仍抱着誓死护卫的书,不知怎地,他突然发觉他有点眼熟。

他紧抿着唇,不发一语地推开他,再次往前走。

他原意便不是要救他,不过是几个孩子碍到他的路罢了;救他是无意,更不需要他的感谢。

“这位大哥,外头天寒地冻的,你只穿了这么一件衣袍在外头走,难道你不冷吗?”寻千俯跟在他身后,担忧不已地扯着他随风飘扬的衣角。

咦,这么瘦的人怎会有那么大的力气?

“滚!”他的声音冷到了极点,眼睛仍直视着前方,在陌生的街道上走着,只为逃出欲控制自个儿心神的心魔。

“可大哥你……”唉,再怎么说,他好歹也是他的救命恩人,他总得表现出一点诚意请他到家里坐坐,至少让他奉上一杯热茶,是不?瞧他走得那么快,也不可怜他是个被打得遍体鳞伤的伤患。

一般行侠仗义的大侠,不都是古道热肠的吗?他怎么这么冷?

寻千俯不解地跟在他身后,偏着头哺前自语,没注意到眼前挺拔的身形已停下脚步。他撞在他背脊上的这一下可结实得很,甚至怀疑自个儿的鼻子是否歪掉了;倘若是在关外,他这引以为傲的挺鼻子可真要掉了。

***

宇文逆天侧首蹩眉,原是想要斥退寻千俯,孰知一见到他的脸,尽管淤血肿胀得有点看不清真面目,但当他的视线落在他手中所捧的书时,登时明白自个儿为何会觉得他有点眼熟了。

“你是那个老躲在书院外的小子?”倘若他没记错,他手中那本书应该是仕振赠予他的。

“嘿,小弟我今年已经一十有八了,不是个小子,而是个大人,别叫我小子,我可是有名有姓的。”寻千俯有点不悦地挑起飞扬的浓眉开口同他理论,却不小心扯动唇边的伤口,痛得他哪牙咧嘴,呻吟了几声。

啤,每个人都把他当成孩子看待,也不想想他已经长大,都可以娶老婆了!

“倘若你是个大人,怎会打不赢那三个弱不禁风的孩子?”宇文逆天嗤笑。“瞧,脸也挂彩了,连衣袍都破了。”

不是刻意与他交谈,而是突地停下脚步之后,他便不想再走了,仿佛这里便是他该停歇的地方了,而在他心底苦苦折磨他的心魔似乎也已离开,冷风袭来压根儿都不冷,他甚至感觉到舒畅。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快速地恢复正常,亦是他第一次往山下走。

“他们有三个人耶!而且又不是君子之辈,无所不用其极地想抢我手中的书,双手难敌猴众,挂彩是正常的;而我身上的衣袍……”寻千俯突地停住,有点腼腆地搔了搔头发道:“衣袍原本便是破的,不是被他们扯裂的,而这种破旧的衣袍更不在他们抢夺的范围之内。”

唉,都怪娘,都要她替他补补了,她总是忘记,害他今儿个这么粮。

“是吗?”他轻扬起嘴角,登时对他起了兴趣。“你喜欢念书?”

自己是多久以前便见过他的,已不太记得了,只记得自己曾经看过他数次,也听仕振提过他数次,而今儿个倒是头一次面对面地详视他;可惜的是,他脸上的伤太严重了,几乎看不出原本的面貌。

若是淤血一退,他的容貌应是极为清秀才是。

“当然。”经他这么一提,寻千俯才想起他方才提到了书院。“你是书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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