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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障(2)
我得承认这次我是极度的偏心:刑警队长在这次的事件中因为事出意外,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但是我仍然希望因为跳弹或者走火能够让他逃离一次对他前途的灭顶之灾,但是事与愿违,第一眼就告诉我,这不是跳弹。我和叶佳对视了一眼,都没有说话,只是示意摄像固定证据。解剖还要继续。我完全看不出来死者腰缠万贯,名下拥有好几家建筑公司。他又干又瘦,身上的T恤是明显的假冒伪劣,黝黑的皮肤和手上的老茧似乎在向我们诉说着他往日的磨难,子弹是从他左腋前线(胸部的左侧)钻进去的,但是并没有从任何地方钻出来,看来子弹留在了他的体内。我国警用手枪基本上属于自卫枪支,理论有效射程只有五十米,这不是说只能射五十米,而是距离远了之后由于膛线太短,子弹会明显翻滚,弹道变得不可琢磨,瞄准一点用也没有,而这次队长用的又无疑是警用手枪中威力最小的:它的子弹初速度最小。并且我怀疑这次火药并没有完全爆炸,这样才会有特别粗大的火药残渣射进皮肤,因此这一次的枪火并不像通常情况从一端射进,又从另一端射出。于是找到弹头成了我们最重要的任务:它是技术中队枪弹组进一步分析的证据。但是弹头却好像和我们玩起了捉迷藏,顺着肺部的弹道我们没有找到弹头,甚至我们找遍了腹腔和颅腔:都没有。我们决定先把死者冰冻起来,想想其他的办法。我希望能拍X线或者做一个CT来确定一下弹头的位置,但是没有一家医院愿意给一具解剖了的尸体做放射检查,一天就在无数个电话中过去了。其实我在心里隐隐约约地希望找不到弹头。到底是不是跳弹或者走火对死者来说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上的区别——他的家属获得的赔偿既不会增多,也不会减少。而从已经掌握的情况看不仅不像是跳弹,连走火也不像——如果是在追捕过程中不慎碰到扳机走火,子弹射入的角度不太可能那么小。找到弹头极有可能就是在判队长前途的死刑:他若干年的奋斗将随着一次意外烟消云散。那一夜我失眠了,平生第一次。与其说我在担心弹头,不如说我在担心队长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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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边的幸福生活:看得我把葡萄干儿都塞到脸上去了。
我是法医:无边;在你的不幸事件中;我的博客只是一个诱因;你一边看电脑一边吃东西是根本原因;哈哈!
林姝:我现在喜欢不动脑子等结果了,要不晚上睡不着,还做梦。我觉得肯定没有那么复杂,但怎么能够使结局变得简单,我还不知道。
第二天一早,一阵燕子的呢喃让我的神志恢复了清明,我已经想好了该怎么去做。我找哥们借来了安检型金属探测仪,其实就是上飞机之前安检员在乘客身上比划的东西,一有金属它就怪叫,在它的帮助下我很快确定了弹头的大致位置:胸椎。在人体找弹头可以用这一招,在野外不行,我试过了,基本上找到的都是破铁丝和啤酒瓶盖。我终于完整无缺地取出了这枚弹头,它藏在胸椎里面,旁边的软组织覆盖了它射入胸椎的入口,难怪我摸不到它,也看不到它。弹头的前部有一些变形,看来胸椎阻挡了它的前进,这同时也说明它射入人体后翻滚并不严重:射入口、弹道和它的位置在一条直线上;弹头其它的部位很光滑,这完全否定了跳弹。我测量了一下弹头的位置和射入口的位置,整个射击的过程就昭然若揭了:弹道和水平线夹角大约是向上五度,射入人体是从胸部侧面前方,子弹在胸部后方停住,可以推断出队长射击的姿势:他已经跑到了死者的前侧面,右手端枪,手臂外展,枪口稍稍向上击发了这颗子弹。看来队长完全是判断失误,他坚定地认为这就是劫匪。我完成了我的任务:确定了射击距离和射击角度。我也如实地写进了报告,但是我清楚地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队长会受到处分,国家赔偿以后还极有可能要按比例向他追偿一部分。我的心里一直惴惴的。过了大半年以后,我又见到了这位已经不是队长的队长。他的神情已经没有了往日的飞扬,也没有了当初接受调查时的慌乱,见了我,老朋友一样打着招呼。我知道由于他的技术全面,破案他还是一把好手,只是现在他的目光里,多了十分的稳重。有时候我在想,是不是人的一生必须经过这样的几次磨难才会成熟呢?
网友评论选登心尔:排除主观偏见,尊重事实,也不是容易的事。
_弦_:多么认真、细致的工作啊
小马哥:要是多一些像我是法医和刀剑魂魄这样的既是业务精英、文笔又非常好的人就太好了。
月映天涯:没有经历失败的人生是不完美的,失败并不可怕,关键是要从失败中了解自我提高自我。
水·乳(1)
我合上了资料,闭上眼睛在椅子上伸直了身体,回想起我了解的一切。这一切都太戏剧化了,我不由得想起了好莱坞的大片,然而当时发生的一切比起一部好莱坞的大片肯定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是一个星期五。两个蒙面劫匪打劫了省会的一家银行,带着大量现金慌忙跑进早已准备好的车辆,想溜之大吉。机智的银行职员通知了警方,一部部警车紧急出动,在高速公路上展开了一场追逐赛。这伙亡命之徒车开得很快,警车也紧追不放,而且,他们通知了前方的警察,在下一个收费站,等待他们的将是伸缩路障。那是一种让车辆迫停的装置。它可以伸缩,以适应不同路面的宽窄,朝上的一面则布满了尖锐的钢钉,碾过它你可以想象一下后果。但是悍匪没有停下车辆,反而歪歪斜斜地向高速公路出口逃去。这时候总指挥果断下令,击毙悍匪,不能让他们逃进下一个城市!我想当时一定是子弹横飞的场面:警方一共射出了三十余枚子弹,而悍匪们也至少还击了七八枪,结果是悍匪被在快车道并行的警车射出的子弹当场击毙,警方则无一伤亡!如果不是想收集弹道数据,我都不耐烦给他们做详细的解剖,我得出的唯一结论是——死有余辜!但是,有一点肯定是好莱坞的大片不会有的:一名在现场附近的出租车乘客被不幸击中了,马上被送进了附近的医院抢救。他甚至和被追逐的车辆不在同一个方向:他们已经下了高速公路,在右侧的出口附近,到底是谁的子弹击中了他,又是怎么击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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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岜:佩服法医。还原事实比什么都重要。看了这几集枪火,感觉跟看CSI一样,很投入,甚至有些紧张。
好看好看:结局让人不爽;但现实就是这么
肥涛:我也是一名警察。从警十年中执行过无数次抓捕任务,从来没拿过枪。最多就是拿副手铐,多数时候只有束缚带。用我们队长的话说就是:今天抓不到疑犯,明天可以再抓,用枪出了事一辈子可就完了。这里有一个真实的例子;巡警有个同事在制止一起打架斗殴中,因为参与斗殴的人数较多,于是朝天鸣枪示警,谁知道刚好旁边七楼上有个居民在阳台上看热闹,结果子弹打在阳台的上再反弹回来,这个倒霉蛋被一枪毙命。后来这个巡警被辞退了。真是教训啊。至于使用束缚带而不是手铐,是怕手铐会磨破疑犯的手腕。如果疑犯最后被排除嫌疑放出去,极有可能会投诉我们的,那也是一件很头疼的事。大家知道什么是束缚带吗?就是一条有倒扣的塑料带,IT人常用它来捆电缆、网线之类的东西。
zeway2005:为了社会的安宁,你们辛苦了向警察致敬!每件事都有两面性,但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到另外一个极端,怎么在中间找到平衡,才是重要的。
被击中的小伙子被送进了铁匠的那家医院。局里要求医院尽一切可能不惜代价抢救这个小伙子,我也给铁匠打了电话,麻烦他亲自接手这个病人。听说小伙子被子弹击中了肺部,马上就要动手术,那么现在还轮不到我出场,于是我赶到了枪击现场,想看看能不能理出一点头绪来。
看到高速公路出口附近的环境我就知道为什么选择在这里击毙悍匪了:这里是一个开阔地段,高速公路在高架桥上,比地面高出十多米,周围各个方向的出口绕成一个个美丽的弧形,整个出口占地好几平方公里。四周的绿化也搞得不错,到处是草皮、树木。悍匪到底开了多少枪一时是难以精确确定的:他们可没有配发子弹,而且被击毙了。好在从方向上分析多半是警方的枪支:按行车方向警方是往右边开枪的,劫匪的子弹反跳一百八十度的可能性不大。警方开了多少枪是一清二楚的,把配发的子弹减去缴回的子弹就可以了:三十二发。在劫匪的汽车和身上有一共有十九枚子弹,现场又找到了五枚,还有八枚不知去向,只知道这八枚中至少有三枚是跳弹,地面上反跳了二枚,护栏上一枚,都留下了深深的跳弹痕,但是跳到哪儿去了一时也找不到。一看到这个场面我就开始犯嘀咕了:八枚不知去向的子弹!这么大的地方,运动中开枪,众多的树木、广告等遮碍物,怎么找子弹头啊?天知道它们会往哪个方向飞:理论上哪怕是柔软的水面、泥地,只要入射角度够小,也是可以跳弹的,回想一下小时候拿着石头“打水漂”你就知道了。果不其然,几十个人忙乎了一个白天,这八枚不知去向的子弹还是不见踪影,金属探测仪找到的破铜烂铁倒是有十几斤了。虽然领导下了死命令一定要找到每一个弹头,我可没什么信心了。于是我只好又去麻烦铁匠,好在我早已通知了他,请他把手术过程录了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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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岜:我晕,现场那么混乱,近四十发子弹,还是在高速行驶中,可见收集弹道数据并不容易。可以理解对警察开枪的严格要求,因为确实太容易伤及无辜。
江夏郡:希望那个司机无性命之忧。当时向抢匪开枪是最好的选择吗?毕竟是在高速公路上哪。还有比起福尔摩斯我更喜欢阿加沙。克里斯蒂。特别是她笔下的比利时小胡子侦探波罗。睿智,,富有同情心,还有点固执。比起只有吸毒这个不良嗜好的福尔摩斯而言,更有人的味道。福尔摩斯更接近于神。
肥涛:我也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案例。某年某月的某一天,隔壁市发生一起持枪袭警案。交警在设卡查车,当检查到一辆吉普车时,车上一名男子突然拔枪向一个交警连开两枪,交警倒地后该男子又下车在他背上补了一枪,随即上车扬长而去。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周围的交警和群众目瞪口呆,没有做出任何反应。第二天,经警察调查,发现该男子是一个大毒枭,现在藏匿在我市的某四星级酒店内。消息一经证实,大批刑警、巡警、特警、交警、消防云集酒店,总之你能想到的警种差不多都来了,既有我市的,也有邻市的。大家怀着满腔悲愤,一定要把这个伤害自己同胞的家伙绳之于法。警力还没有展开,意外就发生了。毒枭乘电梯下来了,还没出电梯口就嗅觉到情况不对。(说明一下,当时酒店外没有停泊任何警车,酒店大堂内只有便衣的特警,这个家伙是从多年和警方对抗的过程中培养了极高的警惕性,否则也不会在交警查车时就开枪了。)于是想拔枪反抗。酒店大堂里的特警抢先向电梯里的毒枭射击。结果可想而知,毒枭和他的一个同伙被当场击毙,电梯里的一个群众也身中两枪,好在抢救后保住了命。我当时只负责外围警戒,里面的情形是听其他同事说的。如果让这个毒枭拔枪成功的话,电梯里的群众很可能会被他挟持做人质,那估计就小命难保。更何况大堂里有很多群众,枪战起来后果不堪设想。受伤群众的家属后来到处上访告状,说警方草菅人命,不顾群众安危,一直闹到省厅,赔了很多钱才平息了下去。对于一个警察,开枪与不开枪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在那一瞬间,他只能凭自己平时的训练和当时的情况做出判断,后果是事前无法假设的。任何马后炮式的评论,我个人认为都毫无意义!
dormouse:我也觉得应该理解和支持警方;他们在枪战时也是冒着生命危险的。警民应该互相信任和配合;市民也该被教会在警匪枪战时;如何保护自己。有个想法;警察为什么不多训练些狙击手呢?月光:想不清那些人要这么多钱做什么?想舒服自己给自己一枪就好了。还要抢钱,没有罪犯就不会有警察误伤了。
水·乳(2)
找到铁匠的时候,他正在护士办公室里说着什么,手舞足蹈的,音调挺高;我还以为是哪位护士没有忠实地执行他的医嘱或者什么的,听了半天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