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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 (完&番外)-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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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震惊地看着他。

  他好像这才发现自己说了什么,眼眸中掠过一丝黯然。

  一时大家都不说话。

  我慢慢定下神来,说:“以琛,上次妈还问我你有没有女朋友,你也应该找个女朋友了吧。”

  这一刻这句话,我说得真心实意。大学四年的虚度早已让我明白,在赵默笙之后,何以琛或许会爱上谁,但绝对不会是我。我已经不是昔日的何以玫,现在我希望他能再爱上什么人,而这一次,我只会衷心祝福。

  虽然心痛。

  他淡淡地三言两语岔开,没有接这个话题。

  这顿饭在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中度过,结账的时候,虽然说是我请客,可是还是以琛付了钱。

  等侍者找零钱的时间,以琛起身去了洗手间。侍者把零钱找给我的时候,他还没回来,看到他的外套挂在椅子上,我伸手在外套口袋里掏出他的皮夹,想把零钱放进去。

  打开皮夹,我就看到了那张照片。

  好像是从什么证件上撕下来的,上面还有钢印的痕迹。

  照片上的女孩扎着马尾辫,大大的眼睛笑的弯弯的像月牙,一副阳光灿烂的样子。

  很熟悉的笑容,可是我已经很久没看到。

  以琛回来的时候,我还拿着皮夹怔怔的发呆,要塞回去已经来不及,索性大方地把钱放好还给他。

  “找的零钱。”

  “嗯。”他点头接过,神色平静,一如那年赵默笙刚刚走时。

  我却在此刻恍然大悟了他这种表情的含义。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

  决定了要等下去。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出了饭店我们步行至公交车站。那时候他刚刚工作一年,我则刚出社会,都没什么经济能力,交通工具还是选最便宜的公交车。

  等车的时候我们都没说话,我等的车很快就来,车快停住的时候他忽然出声叫我:

  “以玫。”

  我侧头看他。

  都市夜晚的五光十色斑驳地映在他身上,愈加显得他一身寂寥。

  “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公交车渐开渐远,他的身影慢慢在我视野里模糊。

  脑子里反复响着他那句话——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

  何必以后,我一直都明白。

  只是我也不愿意将就。

  于是在这个人群满满的偌大都市,我们以同样的心情固执的孤单着。

  各自忙于各自的事业,我们渐渐比大学时代还要疏于联系。

  以前总害怕有这么一天,可是这一天还是到来。

  其实好像也没什么。

  我不伤心。

  因为已经习惯。

  以琛给了我漫长的时间去习惯。

  后来有一次他来公司接我一起回Y市探望生病的爸爸,在公司楼下等我的时候被我的一个女同事撞见。

  隔天那个女同事就问我他是谁,甚至露骨地问他有没有女朋友了。

  我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不过在美国。

  她眼睛中流露失望,有点不甘心地说:“异国恋啊,异地恋都会分手,异国恋很危险啦。”

  “不会,他们最后会在一起的。”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坚持,“她会回来的。”

  同事大概惊异我表情的坚定:“何以玫,你又不是她,你怎么知道?”

  我没有再回答。

  只是在心里一遍一遍地跟自己说,她怎么可以不回来呢?

  他一直在等她。

  只是,我们都没料到时间竟然这么漫长。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

  一年,两年……第五年,第六年……

  第七年。

  那天我把妈妈做的酱菜带给他,塞进冰箱的时候发现里面什么食物都没有,空空荡荡的,于是我叫他去超市。

  周末的超市人潮汹涌。

  我边走边和以琛聊起彼此的近况,和他上次见面,已经是两个月前。

  然后我似乎听到什么东西倒塌的声音。

  不经意地回头。

  轰塌声中我看到她。

  从最后一次在肯德基见她,到现在,已经度过了七年时光。我却忽然觉得这长长的时间好像只是我回头的一瞬。

  沧海桑田。

  变的只是我渐老的心,变的只是以琛越来越坚硬的外壳。

  而她好像一点没变。

  只在彼端无忧无虑地笑。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坐在沙发上,看天渐渐亮起来。

  因为工作忙,租的小屋已经很久没有好好整理,阳台上的那盆花,买回来就扔在那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开过花,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花瓣被雨打风吹得半凋零,只剩一片残红在晨风中摇摆。

  突然觉得自己就好像这不知名的花。

  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

配角篇之《一人花开》完

何以笙箫默——最终话(应晖番外)
美国,B城。
  应晖有些恍惚的看着窗外连绵的雨丝,美国南部向来少雨,难得的凉意拂面。他不禁想起A城,那个地处东南的城市,有着漫长而牵缠的雨季。现在,是否依然是一川烟草,满城飞絮?大抵上,是的吧。向来只是人已非,物却依旧如是。
  默笙,你还好吗?这样漫天的报道,你看得见吗?
  “BOSS,你要的关于开发案的详细资料。”身后响起助理清脆的女声,有着都会女性特有的利落从容,那是赵默笙一辈子也不可能具备的素质。
  “谢谢你,放在桌子上吧。”应晖淡淡吩咐,借着如往常的姿态掩去不该出现在他身上的疲惫。
  “BOSS,你还好吧?看起来好象很累,是因为婚礼将至太紧张了吗?”助理善意的开着玩笑,俏皮而有分寸,绝不致逾矩。应晖也浅笑着顺水推舟:“是啊,事情很多呢。谢谢你关心。”
  白人助理跟随他已有不少年头,是少数知道他有过一段婚史的人之一。不过并没有什么别的想法,毕竟应晖不是任人饶舌的人,他对于私人事情向来低调,尽管他对于这次婚事的态度高调的令人生疑。像是不遗余力的在告别。
  但这些,绝对不是她该好奇的范围。也或许,大老板是对这次婚姻太认真了,巴不得天下皆知。
  思及此,她又尽责的报告:“人事部草拟出了婚宴的宾客名单,您要不要过目看有没有什么遗漏?”
  应晖似乎有着略微的晃神,随即淡然的说:“好。”
  身为SOSO的总裁,他的再婚,在这个城市,是不大不小的话题。原本以应晖的行事作风,应该更加不欲人知才对,因此人事部得知大老板下令大肆操办的时候,还真是掉了一地的下巴。对于大老板难以揣测的心思,负责人不由更加惴惴,事无巨细,一概上报。生怕大老板一个不高兴,捧在手里的饭碗就砸了。但是几次战战兢兢的请教过后,大老板明显不耐的说:“你全权负责就好,不用事事都问过我。”
  这、这还真是诡异的叫人直冒冷汗的情况啊,大老板他到底在不在意这次婚礼啊?!
  今天又是例行汇报的时间了。助理照例负责说:“BOSS,人事部那边希望尽快确定婚宴名单,您看过没有?有没有需要补充的?”
  大老板的脸色带着显而易见的疲累,他准确抽出名单,无言的看了一会,缓慢的启口:“就照上面的发请贴吧。”
  助理连忙接过来,奇怪的发现BOSS的眼神萧瑟的盯着她手上的名单,似是自嘲的笑了笑。很少见到七情不动的老板也露出这么人性化的表情,她走出总裁办公室才好奇的翻开手上的名单。几乎没有改动,只是在末尾黑色的钢笔字添加了一个人名,然后又重重划去。
  她仔细的辨认了一下,那似乎是个笔画复杂的中文名字。耸耸肩,这也值得大老板失神?啧,准新郎的心理果然不可捉摸。
  应晖解决了办公桌堆积的卷宗时,已经差不多过了用餐时间。他看看手表上显示的时间,微微蹙眉。下午还有个会要开,没有时间出去吃了。他捞起椅背上搁置的西装外套,打算去员工餐厅将就一顿。
  餐厅的工读生不属于正式编制,加之应晖也甚少过来,因此居然没有人认出来他是大老板。倒是因为他时间赶得不凑巧而态度上很有些恶劣,应晖一来饿急,二来很有几分好笑,也不顶真,只是若无其事的坐在一边用餐。
  因为已经到了下午上班的时间,因此餐厅只有应晖一人。其余人也没注意他,一边收拾准备下班的同时一边讲着八卦,最后竟然说到应晖声势浩大的婚礼上。
  “哎,你们有没有听说啊,据说我们老板这是再婚了。他以前的老婆和他离婚了。”
  应晖拿着刀叉的手微微有些僵硬,注意力不自觉的集中。他竟不自觉的在意,对于自己和默笙那段婚姻,别人究竟有着怎么样的看法。尽管从严格意义上说,那甚至够不上婚姻的标准。但在应晖心中,他是第一次如此认真的想和一个人并肩偕老。
  “哇,不是吧?!老板离过婚啊?那他前妻现在不是后悔死了?据说大老板又年轻又帅,还这么有钱!”
  应晖失笑,摇了摇头。默笙她,绝对不可能后悔。
  因为有何以琛,所以她永不会后悔。
  应晖是骄傲的,即使当年面临初恋女友的背叛,他亦没有想过要挽留。不可否认,当时的他,甚至有几分天涯何处无芳草的潇洒。仅仅只有面对何以琛,面对着那场甚至不能作数的婚姻的时候,他尝试着,伸出手。尽管,心里早就有了惨败的领悟;尽管,他从不做无谓的努力。
  应晖的人生,也许合该这样理智而无懈可击。赵默笙的存在,无疑是他的败笔,但是,却无论如何,割舍不掉。
  因为如果有一个人,她是你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么想要忘记,就得耗费太过巨大的力气。而应晖,早已挣扎的累了。
  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说,其实都可以说是他成全了何以琛和默笙。在他第一眼看到何以琛那深沉难解的眼光时,他就看出,他对于他的心结,以及他的不安。而凡事都后知后觉的默笙,大概只会惶惑着不知如何是好。所以,他约见了何以琛,将他和默笙的过往

番外三

  点点滴滴

  1.关于照片

  某日,何律师惊讶地发现自己皮夹里的旧照片被换成了一张某人近日的大头照。

  回家后问某人。

  某人理直气壮:“你经常看到我十八九岁的照片,再看看现在的我,会觉得我越来越老的。”

  自从嫁了律师,某人就越来越会讲理。

  2.关于宝宝的取名

  某日,炉子上炖着排骨汤,无聊的默笙决定找点有意义的事情做做。

  比如帮未来的宝宝取名。

  拿了本汉语大字典翻啊翻,默笙发现取名真是一个艰巨的工程。要取一个音义皆佳,雅俗共赏的名字真的很不容易。

  脑子中灵光一闪,默笙想到一个简易取名法。

  爸爸的姓,妈妈的名,再加一个字,名字立刻出来了——何慕笙。

  又好看又好听。

  关键是很有意义。

  默笙得意,跑到书房,写到纸上,问以琛怎么样。

  以琛看了看,扬眉,大笔一挥。

  中间的“慕”字改成了“必”。

  何必笙?

  何必生??!!

  默笙郁闷,连同宝宝的份儿一起。

  可怜的宝宝,还没出生就被爸爸嫌弃了。

  3.表白???

  又是某日。

  以琛工作休息之余,突然想起自己似乎仿佛好像还没有和某人说过那三个字。

  正好某人摸进书房找小说看。

  顺手把她拉过来,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以琛双臂圈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颈窝。

  “帮我翻书。”

  “啊?”默笙一愣,看看桌子上文件。

  “嗯,第十四页。”

  总算明白他要自己干什么了。

  懒人!

  不过被奴役惯了的默笙还是帮他翻到十四页,只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以琛你好懒。”

  “嗯嗯。”以琛似乎决定懒到底了,“第一段第一句帮我划出来。”

  “哦。”默笙拿起钢笔在那句话下面划了一条弯弯曲曲的线。

  ——“我国国际私法学界对先决问题的研究,一直承袭英国法学家莫里斯(J。H。C。Morris)的观点……”

  “倒数第三行。”

  ——“你既然已经和警方有过接触,那一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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