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沉默了好久,还是他先开的口。
“唔。”我含糊地应了一句。
“对不起啊,我没轻没重的。”他勉强地笑着,脸上有被殴打的瘀伤。
“百川……”我贴近厚重的玻璃墙,手扶在冰冷的墙面上。他也把一只手贴在玻璃上,让我们的手重叠在一起。
“为什么……?”我忍住眼中打转的泪水。
“总要有人担起责任。”
“为什么是你?”我的声音里有了哭意。
百川不能回答,犹豫不决地为难着。
“没办法嘛,别人都是拖儿带女一大家子的……”
咚!
我一拳打向他削瘦的脸,却打在坚硬的玻璃墙面上。我再次挥起拳头时,警卫和律师一起上来拖住我。
“放开他,你们不要动手!”百川紧张地在对面喊话。
“你以为我的价值比不上你那无聊的责任感?”我怒气冲冲地大喊,“我会让你对自己的决定后悔的!”
我被警卫和律师架着出去,离开大门时我回过头来匆匆瞥了一眼。百川追到玻璃墙的尽头,一脸五味陈杂的表情,不能再前进。我转过头,可以看见青白的天空,没有云朵,寒风瑟瑟,电线上的麻雀群杂乱无章地鸣叫,一只黑色的大鸟在附近盘旋,然后挫身飞入云的尽头。
夏之坂道 春闺梦里人(22)
“群。”
我仰起头,阳光在绿得透明的枝叶间闪烁,树下的少年背着光,看不清是谁。他朝我挥着手,笑着。
那是谁呢?
“我喜欢你。”
我犹豫了一下,摇摇头。
我看着高高的梓树,叶间缀满黄白色的圆锥花序,我走近了些,阳光明晃晃的。
春闺梦里人
我从来不会梦到小时候的事,而且我对我的少年时代记忆全无,我转过学,也没什么朋友。会梦见过去也许只是因为最近睡眠不足。
什么梦嘛?
我沮丧地刷着牙。现在是北京时间十一点零七分,我在西长街的寓所里睡过头,因为晚上睡不着,白天变得很不济。反正已经不用上班,我溜达着去见常秘书。
“你还真是闲啊。”常秘书放下手中的报纸,示意我坐在他对面。
“如何?”我坐了下来,这位子光线不错。
“一点进展也没有,”他无力地摆手,“我的耐性都要被磨光了。”
“他还不松口啊?”我耸耸肩,“那我也没办法了。”
“托你的福他改了口,但PELLY的董事长总裁什么的绝对会阻挠。”
“干脆劫狱算了。”我放弃地说。
“好主意。”
常江点点头。
后来我才明白,常江的意思是不打算走正道了。我想也是。就我们两个势单力薄的,抢超市都不行何况是重兵把守的监狱。我给在夏威夷渡假的总编辑挂国际长途。
“总之PELLY的老奸巨滑既要公司又要自己的钱,所以所有的责任都叫百川担着是吧?”总编辑听完我的汇报后总结出一句。
“是那样的。”
“那么,百川有什么把柄落在他们手上,值得坐十年牢的?”
“没有,”我握着听筒擦额头,“似乎是朋友义气。”
“笑话,”总编辑笑得很刺耳,“百川不是无辜的吧?”
我听着这样的话,真不知如何回答,所以一直盯着自己的鞋带。
“没有关系。”良久我说,“不管他做过什么,我都要救他。”
“这样说也没错。”总编辑的语气和缓了些,“谁叫他是百川呢?”
“是啊,”我苦笑道,“谁叫他是百川。”
陵家的成分比我想象的复杂。总编辑有意帮我,她的夫婿却不点头——雅英没有以陵氏的名义办事的权力。整个家族都是如此,以个人名义生活,没有特权。而所谓之权倾天下的陵家,实权只在一个人手中——陵歌英。
我与陵歌英有过一面之缘,不曾熟识,所以我对于总编辑要我去求她的建议很是怀疑。总编辑告诫我不可小看这个小学生,这个一直受到严密保护的小女孩是陵氏地下王国的主宰,所有陵家势力的操纵者,是玩弄权术的专家。总编辑劝我在歌英的面前老实点,只要能说服她出面,不消说十年有期,连斩立决都能从刑场上拉回来。
我懵了。
雅英现在还不会回国,刊英和歌英的关系不好,纪英在本家说话没有份量(他太玩世不恭),当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和歌英见面时,总编辑却喝蛋汤一般说话。
“找我呗。”总编辑爽快地说,“我安排你见她一面,但是我也不能保证成功。”
这就已经感激不尽了,我立马答应跟她的出版社签五年合约——她也不会白白帮忙的。
我又穿上约翰·史密斯的西装,在西长街阴暗的小屋里什么名贵的衣服也不会发出光彩。我听见自己的心跳,确定到我还活着。活着,就必须接受人的规则。
总的来说我不讨厌旅行,虽然没可能背上行李出去云游,有机会我还是很乐意出来看看。我从飞机舷窗看着窗外的云朵映着蓝色和橙色的天光,质感仿佛有实体一般。空中小姐第三次问我要不要吃午饭,我看也没看,只摇摇头,眯细眼睛看向耀眼的云彩。
真是漂亮啊。
我不明白为什么司乘人员可以对这样的景观无动于衷,也许他们已经被一些琐事分散了注意力,无暇再顾这壮观。我羡慕菊,她仍然可以为一点小事感动。我闭上眼睛,听着飞机引擎的轰鸣声,回忆着百川的触感。仿佛可以感觉到他吹到我颈窝的鼻息,略高我一点的体温,手指游戏一般玩着我的耳廓,痒得我想躲。
睁开眼,飞机平稳得没有一点空难的迹象。在云朵的缝隙间我看到模糊的河流和山脉,乘务员小姐甜美的声音告诉我奥地利到了。
我知道从机场出来我是最奇怪的一个,两手空空,一件像样的行李也没有。我招了一辆计程车,用我那夹生的英语告诉他目的地,司机问我是不是日本人。
十二月终的维也纳,风萧萧兮易水寒。不晓得为什么街上张灯结彩,跟过年似的。
“是过年啊,”司机当我蜀犬吠日,“今天是十二月三十一日。”
我这个人对时间没什么概念,没事也不会想起外国人都是过阳历年,地域文化差异。
司机把我送到站,从车里钻出来我浑身一激灵,车里空凋太暖和了。计程车加速离去,剩下我突兀地站在西欧白种人群中,我抬起头,仰望着平时只能在电视上看到的建筑。
维也纳金色音乐厅。
才踏进大门就有一黑西装墨镜的保镖样男子给我鞠躬。
“郑先生吗?”
“是的。”我忙不迭回答。
“请跟我来。”
保镖再一躬身,开始给我带路。保镖走路的速度经过刻意调整,就他的身高而言慢得离谱,我能很容易跟上,一路上听见《欢乐颂》里的男高音。我们走上铺有红地毯的楼梯,两旁都是盛开的荷兰郁金香。我抚过墙上古老的雕花,抬头就可以看见屋顶上镶嵌的巨大油画。它们旋转着,变幻着,我知道这只是视幻,却仍被这魔力吸引。
保镖示意我已经到了。我停了下来,正了正领带,敲门。有人打开门,我于是深吸一口气,迈步进去。
一曲终了,大厅里回响起暴雨一般的掌声,站在这暴雨前线的高挑指挥者深深一鞠躬,走下台去。
我站在离舞台最近的包厢里,面前的软椅上坐着的衣着华丽的少女正漫不经心地瞟着的怀表,似乎是百达斐丽。
“坐吧。”
她看也不看我,旁边的保镖在我身后置上一把椅子,我左右看了一下,还是坐下了。
“喜欢维瓦尔第?”她问道。
“喜欢《四季》。”我点点头。
指挥走了出来,还是刚才那一个。他向观众敬礼,然后转过身,举起指挥棒。
维瓦尔第的《四季》。
我想要开口,却又被无垠的音乐吸引,在这个音乐的无上殿堂里,我不能发出打扰的声音。我一直静待着,由音乐洗礼我的浮躁。
曲终。鼓掌。指挥敬礼。
“发现什么不妥了吗?”
歌英面向舞台,轻轻地鼓掌。指挥从台上走下。
“首席,首席小提琴没有出来。”
我说道。
歌英递给一架小型望远镜。从里面可以清楚地看见台上的每一个细节。我看到黑色郁金香丛中纯白燕尾服的首席小提琴手,端坐在全钢的轮椅上,脸上没有堪称表情的东西。
“安倍是雅英的病人,除了小提琴以外生活不能自理。”歌英以缓慢并且威仪的童音说话,似乎这也是从小培养的,“保姆就是刚刚那个指挥,和雅英是老交情。不晓得为什么他们几个全是那种喜马拉雅海拔。”
我也不知道。
“这几个小子可以组个模特队了。”
不知道她是不是开玩笑,总之她笑了。那笑容稍纵即逝,宛如昙花一现,然而我却觉得在哪里见过。
“喜欢莫扎特?”
我摇摇头。
“喜欢格什温?”
我猛点头。
“喜欢柴可夫斯基?”
我还是点头。
“握手,握手。”
歌英伸出两只小手,我有点不知所措但还是握住了它们,和歌英摇了两下。
楼下的演奏又开始了。
约翰·施特劳斯《蓝色多瑙河》。
“两仪大致跟我提过你的事。”歌英慢慢地说,“听说你这几年在靖岚的工作状况不错。你的上司们都很看好你。”
“抬爱了。”我还没扣过这样高的评价,有点受宠若惊。
“我也觉得你不错,至少在听音乐上跟我的品味一致。”歌英有点玩笑地说。她跟我以前的女朋友,也就是她的堂姐,有着近似的外貌,却完全不是同一种人。即使她比坤英小,成熟也远胜过坤英,城府深不可测。
“你叫做郑群溪,在业界用的名字是群溪。出生于一九……”
“我知道你对我了若指掌,坤英说过你调查过我。”我可不想听她背我的履历。
“我其实也不打算背给你听,”她啪地打开原木的檀香折扇,“害你和坤英分手,恨我吗?”
我叹了口气,摇摇头。
“最低限度我认为你没说谎。”她又啪地把折扇合上,“问一个很私人的问题可以吗?”
“可以,不过我一定要回答吗?”
“要。”歌英把折扇放在裙褶精美的刺绣上,眼睛正视着我,“你为什么想要救百川?”
“为什么……”我还没问过自己,“总之他不能坐牢,一旦入狱很多事都会无力回天。再说我们两家公司一直有合作,现在总不能袖手旁观……”
“我不是问那个,我是问你个人的理由。”她对我的支支吾吾有点不耐烦。
“他以前帮过我,我也该在人家有麻烦时出力啊……”
我话还没说完,她就开始唉声叹气。
“听上去你没什么必要特地跑到维也纳来求我嘛。”她打开折扇来扇风,好像有点不高兴了。
“对,对不起。”
“不要结结巴巴,认真地回答我。”歌英用扇子指着我,“百川对你而言有多重要?”
“是很重要的。”我赶紧说。
“哦……”她又开始思考,半晌没有说话。这期间交响乐团在演奏《Time to say good bye》。我很喜欢那女高音的声音,所以注意力涣散,既没想歌英会说什么。也没听清女高音唱什么。就听见一句“Time to say good bye…”
良久。歌英把折扇扔到一旁的茶几上,抬起头来。仿佛刚发现我存在一般的惊奇。
“啊,对不起,我在听音乐。”她果然忘记我了。“你刚刚在说什么?”
“我说,百川对我很重要。”我硬梆梆地回答。
“哦,对了。”她这才想起来,恍然大悟,“因为他是你很重要的人,所以你为他来的。”
“嗯。”
“很好哟。”她笑起来的神态让我觉得似曾相识,似乎与某人的影像重叠,“你可以为这个人做任何事吗?”
“能帮到他的话任何可能都要尝试。”
“真好。”她像在品味句子的语境一般感叹,“我也有一个重要的人,他现在命在旦夕,我却帮不了他。”
歌英的眼中有一丝忧虑的神色掠过,她仰起头,凝视着我。
“我舅舅需要移植一颗心脏,不然就捱不了多久。”她犹豫了一下,“你明白这种心情吗?”
不待我回答,她又继续说:“我知道这样做很卑鄙,但我还是把决定权抛给你。”
我的血僵住了。
“用你的心换百川的自由。”
我在遗嘱的末尾签上我的名字。CD送给坤英,书送给丹,版权送给靖岚出版社,然后我就没剩下什么了。还有存款和郑海宁的钱捐给流行病研究会,之前还要扣除律师的佣金和这个月的房租。
无比轻松。
所有的东西都有了归宿,只有我本身不知去向。
刨去了所有附加值的我本身,只是一具尸体。没有希望,没有任何可能。
我跟着趾高气扬的陵氏本家队伍回国,在机场遇到威风凛凛的靖岚出版社高层们,总编辑双手抱胸站在最前面。
“把群交给我。”
总编辑以一种命令式的语气说。
“我并没有扣留群溪,请你搞清楚。”歌英高傲地扬起眉,“是他自己要跟着我去的,没有人逼他。”
“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