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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体诸因-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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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真玄啊!两个素未蒙面的人竟然要在半夜三点开讨论会?”平塚刑警以估价般的眼神打量着我,啊啊!!这也是电视剧里常见的举动!“能让我看看那张字条吗?”
  当然,我并未拖拖拉拉地不肯交出,直接拿出了房门下的那张字条。平塚刑警看了一眼那张字条,直接问道:“你确定这是你阿姨泽田直子的留言吗?”
  之前我一直是如此认定;但被这么一问,却又没有了自信。犹豫怎么回答之时,突然想起了之前的另一张字据。“请看这个”,我拿出了阿姨在咖啡馆里写下的字条,“这一张绝对是阿姨的笔记,因为是在我的眼前写下的。”
  “借看一下。”他比较两张字条。“很像,应该是同一人写下的吧!当然,没经过正式鉴定,无法断言——”
  “对了,”平塚刑警话锋一转,突然换了个完全不同的问题。我本来就相当紧张,现在又得迅速切换头脑,教我的紧张感更是不容分说地高涨。原来如此,所谓的问案就是这么回事啊!我有种莫名其妙的兴奋感。“那个戴着墨镜及口罩的可疑人物,你确定是女的吗?”
  “不,我觉得可能是,但毕竟那人穿着宽松的作业服,没办法确定。再说,有些男人的体格也很苗条。”
  “哦!原来如此。匠先生,关于那号人物,你可有任何线索?”
  “不——完全没有。”
  “那个可疑人物有没有可能就是若木彻先生本人呢?”
  “嗯,我还没见过若木彻先生本人,所以……”
  “哦!对喔!你刚刚说车子是黑色的,车号呢?”
  “没看到。我是有在注意啦,可是车牌部分正好被挡住了……”如前所述,我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并无刻意隐瞒的嗜好。“我记得我阿姨的车子也是同一种,而且也是黑色轿车。”
  哦!平塚刑警虽然点头附和,但从他的表情,我难以判断他对此事其实抱有多少兴趣。“你说车子上堆了六个纸箱,箱子里头是什么东西?”
  “不知道。”根据现场的痕迹以及电锯,还有该存在实际不存在的某物,我做出某种想象,相信平塚刑警铁定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不过目前来说,我姑且只能如此回答:“我完全不清楚,因为根本没看到。”
  说出直子阿姨及香里的联系方式后,警方一早便放我回家了。103室发生犯罪之事已毋庸置疑,但警方究竟相信我的证词几分,可就难说了。
  搞不好……不,不用搞不好,头号嫌疑人八成也是我,这是理所当然的。只不过,即使疑似发生犯罪——而且极有可能是杀人案,毕竟还不知道被杀的是谁,也没发现尸体;再怎么可疑,也不能拘留我,如此而已。
  接下来几天,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窝在家中。虽然没经过确认,但我深信必然有刑警跟踪我;既然如此,还是别做出任何招人怀疑的举动为宜。事后回想起来,我似乎有点自我意识过剩。
  平塚刑警前来造访这样的我,是在隔周的星期五时。“若木彻的尸体被发现了。”他的口吻显然认定我早已知道此事,我只得说明自己这阵子没看报纸,电视也早已拿去典当。
  “若木的尸体被细分成数块,装进塑料带中,并分装于六个纸箱里。”
  他如此说道,并出示相片给我看;上面映着以各种角度拍下的常见宅配用纸箱。刑警问我看到的是不是这种纸箱,虽然我记得并不分明,但那可疑人物抱着的确实和相片中的纸箱颇为相像,因此我回答:“我想应该是。”
  “里头装的先是头部,接着是左右手——两臂的部分被切成多块,简直到了偏执狂的地步;然后是胸部、腹部、右脚——右脚被分为三块——还有同样分为三块的左脚,共计六箱。这些箱子分别在河边、柏青哥店停车场、公园及垃圾场等半径五公里以内的地点发现的。”
  “死因呢?”或许他不会说,但我仍姑且一问。“还有推定死亡时间呢?”
  “头盖骨凹陷,不知道是被以器物殴打,还是被推倒时撞到物体所致。推定死亡时间是上周六晚上九点到上周日上午九点之间。”
  “可是,我是在凌晨三点看见那个可疑人物搬运尸体的。”
  “对,所以可将范围从十二小时缩短为六小时。问题是凶手泽田直子是如何——”
  “这么说来,”虽然我已心里有数,却还是相当震惊。“是我的阿姨杀了若木彻的?”
  “似乎没错,没人在推定犯案时间内看过她;换句话说,她没有不在场证明。她的独生女香里周六、周日两天都住在朋友家,并不在家中;不过就算在家,亲人的证词也是无效的。决定性的证据,便是留在现场的电锯上留有泽田直子的指纹;而她跳楼时,手里还握着若木彻被切下来的命根子。”
  “跳楼?”越是清楚事后会有股沉重的冲击侵袭自己,发生在身边的事便显得越不真实。“那阿姨她……”
  “已经死亡,她在星期日清晨从出租大楼的逃生楼梯跳下,似乎是自杀;虽然没有遗书,但是……”
  但是手里握着若木彻的命根子,大概是分尸时刻意留下来的吧!这让我不由得联想起名留犯罪史的某个留起案件;我想眼前的平塚刑警应该也有此联想,但我们两个却没有提起案名。
  “可是,真的是自杀吗?我这话可能不太好听,但我阿姨的性格上有点问题,到处树敌;讲白一点,就是有很多人怨恨她。你应该知道她狠心抛弃前夫的事吧?会不会是因此被杀?还让她背负杀害若木彻的罪名……对,比方说其实是她的前夫——”
  “这一点我们也想过了。”
  “是吗?”也对,毕竟对方是处理这档子事儿的专家嘛!正当我这么想时,平塚刑警却若无其事地说出更惊人的事实。
  “泽田直子的前夫佐佐冈伸幸先生已经过世了。”
  “咦?”她前夫是姓佐佐冈啊?我都忘了——在脑海的某个角落仍如此悠哉思考的自己,实在很可笑。“什么时候的事?”
  “上星期六。他原本心脏就不好,晚上十点左右突然恶化;照料他的姐姐叫医生来,但医生抵达时已经回天乏术了。”
  “他真的……”说来讽刺,没亲眼看见的事,怎么听都很可疑。话说回来,星期六晚上十点,岂不正好若木彻被杀的推定时间范围内?这是单纯的偶然吗?
  “这一点毋庸置疑,医生诊断是心脏衰竭。”平塚刑警浮现苦笑,似乎在表示尽是他一个人在说话,实在很累。“今天我来拜访,是想请教泽田直子究竟有无杀害若木彻的动机;她的确反对若木彻和自己的女儿结婚,但作为杀人动机,似乎稍显薄弱。如何?匠先生,你知道泽田直子有何杀害若木彻的动机吗?”
  “上次我也稍微提过,”我把若木彻不光是和女儿香里,连直子阿姨本人都发生关系之事全盘托出。“阿姨似乎很有自信,认为自己独占了若木彻的爱;但是再怎么用偏袒的眼光来看,那都是她的自以为是。阿姨的确是个狐媚的女人,但她的魅力还没大到能把性欲旺盛的年轻男人绑在自己身边;对若木彻来说,阿姨只是诸多性伴侣的其中之一而已。若木彻与阿姨的认知差距,在某个机会下清楚呈现于阿姨眼前;阿姨觉得自己被背叛,一怒之下——”
  “原来如此,便冲动地杀了若木。而她之所以分尸,便是憎恨的表现。”
  平塚刑警似乎接受了这个结论,说句“打扰了”之后,便很干脆地回去了。
  当然,刑警是否真的接受了这个结论,不得而知。他表面上说阿姨是凶手,但那是否真是调查小组的结论,尚未可知;就算是,也不见得就是平塚刑警本人的真心话。要说警察会对一个小老百姓逐一报告调查内容,那才奇怪呢!因此,平塚刑警所言的案件全貌即使不是谎言,也是些用来对社会大众公开的内容。
  这么说来,或许案件另有真相呢!越是思考,我越是如此认为。
  为防误解,我事先申明:即使这案子以直子阿姨为凶手而收场,我也无所谓;纵然另有真相,我也没伟大到誓要亲手揭发以洗刷阿姨的罪名。
  只不过,要是警方认为另有真相,而且还怀疑到我头上来,那就伤脑筋了。刚才平塚刑警来访,说不定是因为对我有所怀疑,打算先松懈我的戒心再行观察呢!或许只是我想太多,但现在应有重新观察本案的必要。至少,我得对整个案件全局把握清楚,以后自己被怀疑时也能有所应对。
  姑且先举出不自然之处吧!首先,倘若阿姨真的决心杀害若木,为何又要写字条叫我到安槻国宅去?
  或许是阿姨已决心犯案,同时又心生恐惧,希望有人能来阻止自己;换句话说,她事先准备了安全阀。假如这个解释正确无误,代表我这个安全装置最终并未发生作用。
  又或许是阿姨想要嫁祸那时出现在现场的自己。不,这个解释太不现实了,警方一旦怀疑我,势必从我口中找到阿姨;对于想要隐藏自己罪行的犯人而言,嫁祸对象也不会怀疑到自己头上才是最安全的。
  不过,一根肠子通到底的阿姨会搞这些小动作吗?令人怀疑。
  总的来说,第一个不自然之处,就是为什么会有那张叫我去的字条。
  第二个疑惑之处,便是指纹。疑似被用来分尸的电锯遗留在现场,但阿姨的指纹留在上面,实在不合理。若阿姨就是凶手,代表那个把六个箱子搬到车上的人也是她;但当时那个人明明戴着白手套啊!既然考虑到这一点为什么还会留下指纹呢?
  不,慢着。我重新搜寻记忆中的画面——可疑人物身上穿的工作服,是否沾有血迹?不,没有。这代表凶手分尸时,是把工作服脱下的;为了防止血溅到衣服上,说不定凶手连手套都脱下了。
  这么说来,还是存在凶手一时疏忽,忘记擦掉电锯上的指纹的可能性。不过,还是觉得奇怪。为了避免他人看见容貌而戴着墨镜、口罩,甚至棒球帽也用上来改变装扮的凶手,竟然独独忘了擦去指纹?
  思考至此,我又发现了更加不自然之处。凶手是在哪里进行分尸的?当然,是在浴室;要是血溅到自己身上,清洗起来也方便。
  但是血迹却遍及103室各处,连客厅及卧室都无一幸免。的确,分解成人身体是个艰难的工作,空间大些好办事;但凶手的移动范围未免太大了吧?
  不,这还只是个小疑问而已,另有更大的疑问存在;那就是分尸的理由。
  阿姨发现自己的爱只是一厢情愿,愤而杀害若木,这点还能理解。杀害之后仍旧余愤难平,因此将若木的尸体大卸八块,这点也能理解。
  令我不解的是,为何分尸后要将尸体分别装进六个纸箱中,四处弃置?有必要这么大费周章吗?
  分尸后,直接丢在现场不就行了?假如阿姨是为了销毁证据才把尸体处理掉的,那么血迹自然也该擦干净,电锯更不能留在现场。更何况,她刻意四处散置的尸块也被警方轻而易举地发现了。
  再来看看散置地点,半径五公里内?既然都开车来了,为何不丢到更远的地方去?拿到深山里烧掉或是埋掉,还比四处乱丢来得好多了。凶手真的有心销毁尸体吗?
  我有种感觉,这几个环节应该就是关键。为何阿姨——假如把阿姨当成凶手的话——要把尸体分为六份?绝不是为了销毁尸体;再怎么看,凶手都没有销毁尸体的意图。弃尸地点离现场过近,还在河边及公园这些地方,摆明了希望快点被发现。这么一来,凶手分尸,应该另有目的和理由;但又是什么理由呢?还有,尸体并不是按照手脚等部位直接分解,那种方式也很不自然。
  到目前为止,思路还颇为顺畅,却难以更进一步。将尸体分装于六个箱子的理由、理由、理由……究竟是什么理由?!
  我完全想不出来,思考只是一味空转。为了转换心情,我决定去散散步。乐圣贝多芬也不是散步时才想出名曲的?到公园走走吧!
  将尸体剁成数块分装于六个纸箱中,并弃置于半径五公里内的不同地点。这个行为隐藏了某种合理的意义吗?假如不是为了弃置尸体……
  突然灵光一闪。凶手显然并无弃置尸体之意,反过来说,是否代表凶手希望尸体被发现呢?毕竟凶手弃置箱子的地点,都是极为显而易见的地方啊!
  不,慢着……这不合理。
  假如凶手希望尸体被发现,根本无需分尸,也无需分散弃置,直接留在现场即可……然而,凶手还是这么做了,为什么?
  我本来打算去公园,但当我回过神来,眼前却是安槻警署。我未经思索,便前往刑事课。
  我向一旁的女警表明想见平塚刑警之意。假如他不在,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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