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今天的天气也是格外的好,在半山村,这个时候已经进入了一年之中最热的三伏天。而这里,因为高纬度的关系,可以说那叫一个凉爽宜人啊!
关键是这里的环境是地处内陆的黎城所没办法比的,即便黎城也是全国闻名的旅游城市。可是和这里一比,还是缺少那种大自然的气息。
这里更加的自然。少了很多人类文明的打扰,使得这里远离了很多都市的喧嚣,格外的宁静怡人,能让人彻底地放松心灵,缓解紧绷的神经。
身处这里,不自觉地就感到自己仿佛都能够抚摸到大自然的脉搏。蓝天,白云,清风,绿草。野花,河水,一切都是那么的纯净,那么的透亮!那么的令人身心愉悦!
兴致高涨的两人。一路上就听着cd机里放出来的歌声,摇头晃脑的跟着合唱一首草原上的民歌。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
风吹绿草遍地花
彩蝶纷飞百鸟唱
一弯碧水映晚霞
骏马好似彩云朵
牛羊好似珍珠洒
牧羊姑娘放声唱,
愉快的歌声满天涯
听着这首歌,举目四望。远处突然就出现了一大片的羊群,还有一个骑着骏马挥舞着马鞭的姑娘以及跟在旁边的一只老大的大狗。
姑娘熟练的骑在马上,不时的到处奔跑着驱赶那些远离羊群的调皮的家伙儿。
那只大狗更是卖力的帮着主人放羊。东奔西走,一刻不停地再大草原上四处奔跑,将离羊群太远的小羊们驱赶回来。
白云、蓝天,羊群和牧羊的姑娘,还有那只大得跟小牛犊似地大狗,这一幕看的王勇和媛媛都沉醉了!
还好,王勇还记得停下车子,要不然非的开沟里翻车不可。
那个模样的姑娘明显是也看到了王勇他们,带着她的大狗骑着马,英英姿飒爽地就在草原上向着这里飞奔而来。
“嘶,嘶——”
离着路边的排水沟还有三五米的时候,那位马上的女骑士一提缰绳,胯下的那匹一看就不是矮小的蒙古马血统的高大骏马前蹄腾空,一下子就停了下来。
马上的姑娘对着已经下车站到护栏边的王勇和媛媛一笑,由于常年被太阳照射下,变得红彤彤的脸庞上,一对小酒窝悄然浮现。
一身传统的蒙古族服饰,加上身下的骏马,手里的马鞭,身旁蹲伏的大狗,远处的那群低头吃草的羊群,好一副草原生活图画啊!
“朋友,你们的车坏了吗?”
对面的蒙古姑娘在马上问了一句,汉语说的很是流利,只是满眼都是疑惑与惊喜。
这里已经算是很偏僻了,一年到头也很少见到什么人停留。偶尔的会有运货的大卡车和定期经过的大客车从这条路上呼啸而过,可是他们也都是匆匆过客,根本就不会停留哪怕是一会儿来欣赏这里的美景。
塔娜嫁给丈夫五年了,除了自家的亲戚偶尔过来,就只有那些收购牛羊的贩子们才会一年来上那么一两次,其它时间很少能见到外人。
塔娜上次去外面热闹的人群聚集地还是一个月之前,去县里买一些不足的生活必需品。所以对于有客人来,哦,对了,外面人都是叫驴友,来到这片草原,家里人都是热情招待。
常年的孤独和蒙古人的热情天性让他们对待每一个来到这片草原的人都是热情款待,如果遇到他们有什么困难,那更是从来都是倾力相帮。
“没,我们是来旅游的,顺着这条路一直走,没想到还有这么一片漂亮的草原,我们也到过其他的草原了,可是跟这里根本就没法比!”
媛媛很兴奋,也不知道是因为见到了这么漂亮,自然的草原,还是因为走了这么远总算是见到了一个传统的蒙古牧民?
“啊!你们是来旅游的啊?这一片方圆百公里之内,只有我们一家人。既然你们是来旅游的,那我代表我们一家邀请你们到我家里去做客?”
看着对面那个坐在马背上的姑娘,一脸的期盼。王勇很能理解塔娜的想法。毕竟方圆百里除了他们一家,几乎很少看到其他人。
估计她特意来这里放羊,也是因为这里还能看到一些代表人类文明的汽车经过的缘故吧!好让自己知道自己一家并不孤独吧!
“好啊!好啊!”
“远方的客人,我叫塔娜,欢迎你们来大草原!”
“啊!我叫媛媛,这是我老公王勇。我,我能骑一下你的马吗?”
“这个,我建议你还是不要了,我的小花可是脾气很爆烈的。不过没关系啦,到我家里。我给你找一匹性格温顺的蒙古马,到时候我来教你骑马,保管让你一天就学会了!”
“好啊!有白色的吗,没有?那红色的也行,”
两人就选择什么颜色的马,展开了热烈友好的洽谈,一时间说起来就没完没了了。
就在王勇觉得自己要是再不打断他们,估计就要摸黑赶路了的时候,一匹几乎是纯黑色的高头大马从远处疾驰而来。犹如一只离弦的利箭一般由远及近,扬起一大片烟尘和草屑。
“塔娜,真的让父亲说着了。他说你到现在还没回来,肯定是遇到来游玩的远方来客了。他已经在宰羊了。你还不带客人赶快回去吗?”
塔娜原本就是红彤彤的脸庞更加的红润了!不好意思地瞪了一眼刚刚过来的这个壮实的蒙古大汉,娇羞地低头不语。
“你们好,我是塔娜的丈夫巴雅尔,欢迎你们到我家里做客!”
一番寒暄。相互介绍认识之后,在两个男人的催促下,很是谈得来得两女不得不起身准备赶往位于草原深处巴雅尔的家。
而正和媛媛聊得高兴地塔娜则是干脆下马钻到了王勇的车里。和媛媛两人继续唧唧咋咋的聊着属于女人的共同的话题。
通过偷听塔娜和媛媛的对话,王勇也了解到了这一家人的一些基本情况。
巴特尔大叔,一家之主,据说是个复员回乡的军人,参加过七九年的那场边境自卫反击战,还立了大功。
本来还有机会分配到大城市去工作的,可是被巴特尔大叔自己给拒绝了。
巴特尔大叔的妻子乌云大娘,还有就是巴雅尔和塔娜,还有他们三岁半的女儿琪琪格。
巴特尔大叔还有一个小儿子,不过现在在南方当兵,听塔娜骄傲的介绍到小叔巴图刚刚二十六岁就已经是个连长了,管着一百多号人呢?
一路慢慢的跟着赶着羊群回家的巴雅尔,王勇开着车一路路走走停停的在草原上走了一个多小时之后,才远远地看到了两个很有特色的巨大蒙古包。
这家伙儿的直径绝对超过三米了,比王勇他们的帐篷可是打得太多了!就跟一座三进的大宅院和一座破旧的小茅草屋一般的差距。
等他们来到近前,作为主人的巴特尔大叔已经挽着哈达等在门口,乌云大娘也用盘子端着马奶酒站在大叔身后。
巴特尔大叔身材很是魁梧,足足有一米九的个头,膀大腰圆,往那里一站就跟一座山一样的高大伟岸!
还没等王勇再仔细打量呢,巴特尔大叔和乌云大娘就已经走上前来。
“欢迎你们,远方来的客人!”
一人给套上一条哈达之后,乌云大娘就献上了马奶酒!
说实话,一般人恐怕是真的享受不了这种在内地人看来味道很怪的马奶酒。反正王勇是觉得自己喝不惯这玩意的!
还好,虽然没喝过,王勇却多少知道一点蒙古族的风俗。这种迎客酒是不能不喝的,必须得喝,而且喝的时候还要有特殊的规矩。
曲起手指,伸出无名指在碗里沾了一下,然后弹向天空,这是敬天。再在碗里蘸一下,弹向大地,这是敬地。第三次在碗里蘸一下,抹向自己额头,这是敬祖宗。
然后王勇强忍着不适,直接就一饮而尽!这一番做派下来,立刻就让巴特尔大叔一家对王勇更加的高看一眼,也更加的热情了!
而在这时,一个小女孩从一个蒙古包里跑了出来,抱着乌云大娘的大腿,躲在大娘身后,偷偷地打量着王勇和媛媛这两个陌生人。
这个应该就是琪琪格吧?小姑娘完全继承了他妈妈的漂亮基因,长的十分的可爱。头发被扎成许多条小辫子,在风中四处摇摆。
看着她紧紧地盯着自己,王勇突然做了一个鬼脸,吓的小丫头一下子就藏到了奶奶身后,不敢再看。
等她再次从奶奶身后探出头来的时候,那个叔叔却是走向了那辆很大的汽车,比爸爸的还大的多呢!
不一会儿,王勇就从车上抱下来一堆东西。学着王勇的样子,在塔娜的指导下也勉强喝完马奶酒的媛媛赶紧上前来帮忙。
两个大西瓜,一塑料袋桃子,一塑料袋葡萄,还有一箱子军供茅台。
这军供酒还是王勇在龙怒基地搬来的,这次拿出来,主要就是听塔娜说巴特尔大叔是在部队打过仗复员回来的。
电影里不是演的,上战场的时候,不是都要喝一杯壮行酒吗?应该就是军供的茅台吧?自己这些军供酒,也不知道和大叔以前喝的那就壮行酒是不是一个味?
除了这些东西,还有王勇特意拿出来的一块快有自己拳头大小的普通冰种的翡翠,向正含着手指好奇地看着自己这边的琪琪格招招手,向她示意了一下手里亮晶晶的,在灯光照射下五彩缤纷的翡翠。
小家伙儿立刻就飞奔过来,接果这个叔叔递给自己的那块非常漂亮的“石头”,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个不停!
“客人,这礼物太贵重了!”
巴特尔大叔认出了这是翡翠之后,赶紧开口拒绝。这东西的价值他还是知道的,就是成色不少的话,这么大一块,那也的值不少钱。
“巴特尔大叔,这可不是蒙古人的作风!这东西对已别人可能值点钱,但是在我眼里,也就是块还算漂亮的破石头罢了!”
巴特尔大叔不再说什么,拉着王勇就进了蒙古包。他们身后跟着小跟屁虫的琪琪格,至于媛媛则是被塔娜拉着去看乌云大娘煮羊肉去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七章那不应忘却的记忆
王勇和巴特尔大叔进了蒙古包里,分宾主坐下来之后,巴特尔大叔就给王勇到了一杯茶。
大概是因为在外面当过兵的缘故,这次的茶到不是蒙古特色的奶茶了,让王勇悬着的心总算是落下来了。
琪琪格没用多长时间就和王勇熟悉起来,坐在王勇怀里,吃着这个新叔叔喂给自己的好好吃的葡萄还有大西瓜。
王勇和巴特尔大叔聊着聊着就聊到了那场上个世纪末的那场边境自卫反击战。
巴特尔大叔所在部队是在反击战的第一波参战的,当时是巴特尔大叔刚刚提升为排长不久。
一九七九年二月十七日凌晨四点半,全排四十九个兄弟跟着全连,全营,全团的兄弟们一起在铺天盖地的炮火掩护中,度过红河。
巴特尔大叔所在的七连奉命利用黑暗的掩护急行军,同兄弟部队一起,包围并彻底歼灭了坝洒之敌。
之后没过多久,巴特尔大叔就从所在连队被选出,加入新组建的侦查兵大队,除了期间在军校培训了一段时间之外,一直在前线待到了两山轮战结束。
因为由于事先对于越南的地里环境不熟悉,造成了很多的不必要的损失。
加之当时缺乏必要的科技侦查手段,所以只能成立一支专门的侦察兵部队,也可以说是特种部队的前身吧!
“巴特尔大叔,当时您刚上去的时候,害怕吗?”
“怕呀!怎么不怕?”
巴特尔大叔没有丝毫的而犹豫,就这么回答道。
“不怕才有鬼呢!只是我是排长,不好说出口罢了!”
接着巴特尔大叔就给王勇讲了一个年仅十六岁的小战士的故事。
小战士姓张,大家都喊他小张。家里是当时军区大院的。他父亲是军区直属特务营的营长,因为这小子不好好上学,整天的东游西逛的没个正事干。他父亲干脆就找关系把他给扔到了部队里。
没想到当兵第一年就赶上了这场战争,糊里糊涂的就跟着上了前线,那还是个孩子啊!巴特尔大叔说到这里的时候很是激动。
当时第一场仗,小张就跟在自己身旁,端着和他个头差不多的五六半自动步枪,一脸兴奋地就跟着大部队冲了上去。
打顺风仗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可是等他们开始执行守备任务,和那些为了重新夺回阵地不顾生死的小鬼子干的时候,小张就变成了另一个样子。
战斗刚一开始,就进入了白热化阶段。双方你来我往。大炮,小炮,子弹,手榴弹,火箭弹,那是漫天纷飞,弹片和钢珠飞的密密麻麻,声音是真正的震耳欲聋,很多人的耳朵都被震的流血。
原本小张是被安排到炮班当供弹手的。就是给一门八二迫击炮的炮手递炮弹。
可是那一场战斗打的太激烈了。